阿婆颤巍巍走到门边晒太阳, 两只手往袖笼里一塞, 靠着大门道:“他家住在村东头, 你们顺着门口这条路一直往东面去,看到谁家正在办丧事,那就是他家了。”
心头浮上疑惑, 花涴不解道:“办丧事?阿婆,他家有人去世了吗?”
阿婆从兜里掏出把熟花生,边剥花生壳边道:“是,你们要找的刘全胜死了。”
花涴惊愕不已。
她问这个阿婆,“他死了?怎么死的?死了多久?”
阿婆用仅剩的几颗牙嚼花生,“前儿个死的。难得他想到地里干干农活,谁知一块地还没刨完,竟让毒蛇咬死了,他媳妇儿去地里给他送午饭时才发现。”
阿婆兀自在那里感叹人各有命,越千城与花涴默默对视,他们从对方眼底看到了凝重,以及——怀疑。
原来,他们在村口遇到的那支举着招魂幡的队伍,就是给刘全胜送殡的。
刘全胜居然在这个节骨眼出意外死了,这未免太巧合,巧合到令人不得不心存疑虑。
花涴和越千城来太平村的打算,是想找到刘全胜,问他为何要偷偷跟踪茜素,是有人在背后指使,还是单纯的因他怀有龌龊心思。
现在刘全胜死了,死人没法开口回答他们,请神婆问话也不太现实,这条线索跟到这里,基本上算是断掉了。
茜素坠井的原因简直扑朔迷离到了极点。
花涴顿觉一筹莫展。
温暖的日光也没法照亮她心底的晦暗。
越千城看出了花涴不大开心,也是,本以为案子能有些进展,谁知到了这里才发现,重要的人证居然在他们到达之前出意外死了,这一前一后可谓落差巨大。
离开阿婆家门口,越千城牵过马匹,问花涴,“饿了吗?”
花涴叹口气,才道:“有点儿。”她握紧缰绳,“我都快忘了,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你也饿了吧?”
越千城“嗯”一声。他翻身上马,双脚紧紧踩着缰绳,目光向远处望去,“走,带你吃饭去。”
花涴跟着他骑上马,四处张望一番,疑惑道:“啊,就在这个村子里吃吗,我没看到这个村子里有酒楼啊。”
越千城在前面带路,“到了就知道了。”
两匹马儿咣当着马蹄向前,一排排屋舍快速向身后退去,他们在重重树影中前进,年轻的面庞享受着风儿的轻柔吹拂。
很快,越千城勒住缰绳,告诉花涴,“到了。”
花涴在马上抬头,举目望向越千城停留的这户人家:门上贴着代表治丧的白纸,院子里有几张坐满人的桌子,还有唢呐班在吹很是凄凉的唢呐。
这不就是刘全胜家么。
越千城领着她下马。
将马拴在一旁的大树上,他们酝酿了一会儿,等到神情足够肃穆和忧伤,才开始往刘全胜家去。
刘全胜家门口支了张桌子,有记账先生坐在桌子后面,专门负责收悼唁金。
普通小门小户人家,认识的人并不多,前来吊唁的都是十里八村的熟人,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记账先生只管收钱,都不用问来客的名字。
记账先生没见过花涴和越千城,他多言问了一句,“您二位是?”
越千城丢下一份悼唁金,“朋友,全胜的朋友,你记顾一念吧,这是我的名字。”
花涴抿唇——啧,一念一定想不到他在太平村多了个朋友,更想不到他还出席了这位素未谋面的朋友的葬礼。
记账先生颇为惊讶,哎哟,没料得刘全胜那个懒汉,居然还能结交到这般出众的朋友。
他在白纸上记下“顾一念”三个字,后面缀上悼唁金数额,“好的,二位请进,里面还有几张没坐满,你们先进去坐着,马上就开席了。”
答应一声,越千城和花涴进到院子里,他们寻了张人少的桌子坐下,静静等待开饭。
这是花涴第一次吃酒席。
乡间办酒席条件大都很简陋,在院子里搭个棚子,摆上几张缺角的桌椅板凳,便成了宴客的地方。
花涴性子不矫情,连人迹罕至的深山都能生活多年,天天在黄泥堆里甩鞭子,到乡间吃个酒席自然不在话下。
反正,她又不是美食家,饭菜能填饱肚子、味道过得去就行了,她用不着细细品味道。
双手搭在膝盖上,越千城将身子侧向花涴,小声对她道:“不用拘束,想吃什么自己夹,夹不到的话和我说,我来帮你夹。”
花涴眯眼微笑,“好。”
这是个互相了解的好机会,趁此机会,越千城想在饮食上更了解花涴一些。
他问她,“你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花涴摇头,“我不怎么挑食的,什么菜都能吃,不过我不爱吃肥肉,太腻了,我受不了那味儿。”
越千城了然,他默默在心底记下一句话——花涴不吃肥肉。
抬起头,花涴饶有兴致地问越千城,“你有不爱吃的东西吗?”
越千城认真思索道:“有,我不爱吃胡萝卜、白萝卜、茼蒿、菠菜、鱼腥草……”数了一大串,停顿一下,又道:“还有,我也不爱吃肥肉。”
他数了这么多,花涴只来得及记住寥寥数样,她想,越千城这也太挑食了吧,他是怎么长得这么高的?
按照他挑食的程度,应该长成侏儒才对,怎会长得又高又大,呃……又很好看呢。
帮忙的人很快将菜一盘一盘端上来,样式谈不上多精巧,好在味道不赖。
越千城夹到一块肉,他先用筷子把肥肉夹断,剩下的瘦肉才夹到花涴碗中。
望着碗里的瘦肉块儿,花涴觉得心头暖暖的,她头一次感受被珍视的滋味,那股子游荡在她心头的暖意撞来撞去,撞得她心口“咚咚咚”跳个不停。
见越千城动作熟稔的为花涴夹菜,还很贴心地除去她不爱吃的肥肉,坐在他们不远处的一个阿婆欣慰地笑了笑,探头来问越千城,“小郎君,这是你娘子啊?你娘子长得可真俊俏,你们俩真是应了郎才女貌这个词,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花涴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和桌子上那道盐水煮河虾一模一样, “阿婆,我们不是……”她忙解释,可夫妻这两个字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阿婆不信她说的,摆摆手,继续道:“哎哟,什么不是啊,阿婆我当了大半辈子红娘了,看人的眼光忒准,你们俩可有夫妻相了,显然是天生的眷侣嘛。”
花涴愈发手足无措,不晓得该说什么了。
越千城心里美滋滋美滋滋。
只是阿婆再继续说下去,他的花涴恐怕要坐不住了,用筷子另一端夹起块甜糯米糕,他问那位很会说话的阿婆,“阿婆,你吃糯米糕吗?”
阿婆笑呵呵,“哈哈哈好孩子,放到老婆子碗里吧。”
筷子抬高,糯米糕落入那位阿婆碗中,发出轻微的“吧唧”声。
阿婆吃起糯米糕来,不再继续念叨越千城和花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眷侣了。
花涴脸上的红云逐渐褪去。
越千城挑起唇角,在花涴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笑了笑——唔,他希望有一天花涴听到这些话时不再脸红,倘使着实害羞,她可以亲昵地抱着他的手臂,躲到他身后去。
希望这一日可以尽早到来。
越千城带花涴来刘全胜家,并非完全是为了蹭饭,虽说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
死人不能说话,可他周围的人可以说话,且周围人说的话常常大有用处。
越千城向桌上扫了一圈,看谁最吊儿郎当,气度与不务正业的刘全胜最相符合,最臭味相投,最适合做他的朋友。
很快,他找到一个。
那人的头发乱糟糟的,同霍嘉有得一拼,衣服穿的松松垮垮,很是不修边幅。
他长叹一口气,做出哀伤的样子,搁下筷子感慨道:“世事无常啊,全胜前几天还和我说,他要干一件大事,待事成之后他就发达了,他要带着媳妇儿搬离这个村子,到瞿凤郡里去住。不曾想,这才过去几天,我们竟已阴阳相隔。”
花涴抬头看他,她不解越千城为何说这番话,但她猜测定有原因。
那模样不修边幅的男子闻得越千城这样说,神情顿时变得激动起来,他吐出嘴巴里的骨头,冲着越千城道:“他也和你说了啊?” 鼻头一皱,他摇头晃脑道:“这小子,爱吹牛的毛病一辈子没改掉,我以为他只和我吹过这些牛,不曾想还对别人吹过。”
作者有话要说: 日,为猴么太×安俩字也口口,要改下村名了。
☆、第四十九章
越千城故作惊讶道:“不会吧, 他也和你说过这些话,难道他连说辞都没改改?”
那模样不修边幅的男子翻个白眼,“可不咋的, 一模一样。不对,”他突然改口,“他对我说的比你多一句——他还说, 让我别找他借钱, 说是怕我还不起。”
虽说死者为大,但那模样不修边幅的男子显然不在意这些, 他絮絮叨叨道:“刘全胜这家伙懒了一辈子,他哪来干大事的能耐。更别提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干一件大事就能挣到那么多银子, 还搬家,还搬到瞿凤郡……真是吹牛不带打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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