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人很多,每个人看上去都是那样高兴,这让我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见不得别人高兴,特别是比我高兴,妈的!
“嗐,美女。”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浮的叫唤。
我回头,却没看到人。然后肩膀传来阵痛——我的单肩包已经在一个穿着三中校服的男生手里了。
“你他妈的想死啊!把包还给我。”等我完全反应过来时,那个男生已经跑出十多米远了。
我像个泼妇一样边叫边追,和我的美女形象判若两人,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根本没有人帮我,所有人只是好奇,甚至幸灾乐祸。
所以我说,人心都是自私歹毒的,只为了自己内心的喜怒哀愁,没有人真正在乎别人的感受。
只是我现在根本没有时间去感慨,那个男生越跑越快,越跑越远,最后消失在一片废弃的建筑工地。
世界仿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工地上没有一个人,只有乱糟糟的建筑材料。我大滴大滴地流着汗,因剧烈运动而引发的胸口的疼痛几乎要将我撕碎。
“浑蛋,快给我滚出来!”我抓狂大叫。
无人应答。
“Shit!”喉咙几乎冒出烟来,我绝望地扯了把头发,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
“老婆,这么快就放弃啦?”
刚走到工地出口,左侧突然闪出了一个修长的身影,正是那个抢我包的男生。只见他用一根手指提着我的包,得瑟地一步步向我走来。
而他的语气更是戏谑,“老婆,你还真没耐心呢!一点儿都不好玩。”
“还给我。”我上前,一把抢回我的包,然后一脚踹向他:“去死!”
他轻轻地避让开,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看来他们没骗我,钟小茴果然很霸道哦!”
“干你屁事。”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看来这一切都是他故意安排的喽!他到底是谁?我充满了疑惑,却根本没时间再考虑,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得立即去妖妖。
于是我上前用力推了他一把:“让开啊!”
这次他没躲闪,我结结实实地推在了他的胸膛上。他晃了晃,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先别走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抢你的包吗?”
他的眼神很得意,又有点儿狡黠,没等我回答,却自说自话起来:“因为我听说追你很困难,所以就让你追我喽!”
说完,他兀自大笑起来,仿佛看到了特别滑稽的场景,笑完后又将脸凑到我面前:“让我未来的老婆追得很辛苦呢!”
妈的,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我也是怪人,所以我喜欢怪人,所以我竟然不是那么生气了。
我瞪他:“以为自己长得帅就了不起?让我追你,下辈子吧!”
说完,我抱着包赶紧离开。
“钟小茴,你难道都不好奇你未来的老公姓啥名啥吗?”
“神经病。”
身后传来他很大声的声音:“记住,你老公我的名字叫张瑞泽,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去死吧!”我同样大声回骂了他一句,一口气跑到大街上,伸手拦车。
出租车少得很,更要命的是几乎每辆出租车上都有人。
我在路边张牙舞爪地拦车,过了十分钟都还一无所获。我心急如焚,坐公车肯定又来不及了。怎么办?
就在我急得直骂娘的时候,一辆空出租车远远地向我驶来。
“停车……”我立即跳到路中间,伸开双臂把车拦了下来。
满心喜悦地刚准备上车,习惯性地摸了摸包,心立即沉了下去——钱包果然不见了,手机也没了。
“可恶!”我恨得咬牙切齿,犹豫着要不要先回去找那家伙。
“喂,你还走不走了?”司机不耐烦地催,“我很忙的。”
“多等一分钟你会死啊!”我不客气地回了句,心里直犯愁,就算现在回去要到钱包,时间也来不及了。而要是不能在规定时间赶到妖妖,我肯定会被辞退的。
一定不可以那样。天知道,那份工作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我的学费,我的房租,我的零花钱,都得靠这份工作养活。
可没钱,怎么过去?
时间成了我最大的敌人,我突然觉得自己是那样渺小无力,平时的张狂和骄傲都不值一提。
就在我无计可施之时,一个穿着三中校服的女生跑了过来:“同学,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钱。”我浑身冰冷,挤出一个字。
她立即掏遍了自己所有的兜,把全部的钱递给我:“只有三十多块。”
“够了。”我立即上车,摇下车窗,“怎么还你?”
“你要去哪儿?”她答非所问。
“妖妖。”
“我也去,”她直视着我,“我和你一起去,你不用还我钱。”
我说过,很少有女生敢和我对视,她们都畏惧我的眼神。但现在这个女孩不一样,她的目光中丝毫没有恐惧,事实上,她的目光是那样空洞,没有任何感情。
潜意识里,我突然觉得她也是个怪人。
于是我点了点头。
“为什么去妖妖?”一上车她就追问。
“去弹琴。”我很反感她这样单刀直入地发问,显得我很被动,只是看在她帮忙的分上,我才冷冰冰地回答。
“你是在那里打工吗?”她仿佛自言自语,然后又摇了摇头,“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她的话让我觉得有点儿蹊跷。
“你叫钟小茴。”她突然冒出这一句。
“你认识我?”我坐不住了,警惕起来。
她继续答非所问:“我叫夜雨。”
“你想干什么?”我几乎可以确定,和这个女孩的相遇绝非偶然。
“我想和你做好朋友。”夜雨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目光突然变得温柔起来,“钟小茴,我们是同类。”
“停车。”我像见到鬼一样大叫起来。
随着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出租车生生地在马路边停了下来。司机不满地回头瞪我。而我则瞪着夜雨,然后用力推开车门,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她说:“下车。”
终于在规定的最后一分钟赶到了妖妖。我隐藏起所有的不满和劳累,笑颜如花地对妖妖老板说:“强哥,我来了。”
对于你依赖的人而言,他根本不会在乎过程,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结果。所以我早就学会了不找任何借口。
强哥点头,亟亟地说:“快换衣服,客人们都在等。”
“是。”我飞奔向后台。
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坐台小姐,妖妖也不是什么夜总会,只是一家不起眼的小酒吧而已。我在这里弹琴打工,一小时一百元,每次最短两个小时,最长五个小时,一周三到四次,一月发一次薪水。
也就是说,如果运气够好的话,我一个月在这里最多可以赚到两千元,足够我的所有支出了。
而我除了要确保弹奏的效果外,更得随叫随到。我和强哥约定:如果每月迟到超过两次,我自动辞职。
说来好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的人喜欢一边听钢琴一边喝茶聊天,而且最好是现场版的,否则好像就没档次。
当然了,除非客人特别要求,强哥才会安排我现场弹琴,毕竟那是需要花钱的。
看来今天就是有客人特别要求。
你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奇怪,那个提要求的客人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我,但他一个小小的要求却能让我如此不安,劳累不说,挨骂不说,连包都被抢走。而他却不会为我的不爽去埋单,甚至连丝毫愧疚感都没有。
当然了,我也不需要别人的愧疚,那屁用没有。
很快换好了演出服,我款款走向舞台。脚下的木板吱吱作响,这声音是那样让我感到亲切和温暖。
是的,我喜欢这里,不但因为它是我的钱罐子,更因为我喜欢它那用木板搭成的简陋的舞台,喜欢在上面走动时发出的吱吱声。每次听到这个声音时我总能回忆起小时候发生的一件刻骨铭心的往事。
当时,还很小的我一个人被扔在家里,一点吃的东西都没有了,饿到极点时,我偷偷地爬进了邻居家的地下室。地下室的地板是木质的,很老旧,我在上面移动时发出了吱吱的声响,这让我更加紧张。最后我终于在地下室的一个角落找到了一袋已经发软的烂地瓜。
然后,我活了下来,卑微如牲畜,坚强如妖魔。
钢琴是我五岁那年开始学的,也不能说是学,因为我是陪读,陪房东的儿子学。也许是我天资聪慧,陪他上了三年课,我的钢琴早过了八级,而他连个毛都没考过。
房东总是拿这事到外面说道,说我妈当年就是一钢琴家,唱歌好长得又漂亮,做起了明星梦,后来被骗,生下我就死掉了。现在我居然也是个钢琴天才,唱歌好长得更漂亮,和我妈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太不听话,太邪乎。
去他妈的,老娘的事还轮不到他们评头论足。
关于身世,我毫不在乎。
一口气弹了两个多小时,手指都麻了。赚钱真不容易啊!
别看我表面上心平气和的还挺享受,内心其实早已翻江倒海了,就想快点儿结束,我还得回去找那个浑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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