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老赖就是个一鼓作气的事儿,拖得越久大家越疲乏,成功率就越低。
她瞬间打定了主意,目光在光明和晦暗之间来回交替,微不可察的转动了手腕。
手臂再一抬,似是毫无征兆的,茶汤如脱缰的野马一般,直直向暗中的那位大佬喷射而去。
冯乌龟的叱骂声爆燃而起,顾苗苗扑过去,拿着毛巾就替那人擦拭衣襟,几乎不用演,就已经入戏的开始哽咽:“求您千万别赶我走,我家里有孩子等着买奶粉……”
晦暗里的人接过毛巾自行擦拭,“并没有多少,你别担心……”
他见她弓着身子似还要上前擦拭,径直从座上起身,连续退开几步,进入到一盏明亮的射灯范围里。
青年身高极高,他站起来时,她甚至要仰着头看他。
白衬衣与休闲西裤,皮带跟随着窄胯紧紧箍在他的腰间。青年像是还在象牙塔里高年级的学子,虽已成熟,却还没有沾染社畜的油腻。
他站着的时候显得腿更长,那泼洒出去的茶水就喷在他裤子上,一部分顺着裤管流淌下去,一部分洇湿进布料里,显得更像沾染了浓墨。
她初初只注意了他湿了的裤腿,等她再抬眼,随意的打量上他的脸庞时,瞬间怔忪,目光立刻顺着他撩起的额发转去光洁的额头,又顺着额头,最后定在他额间的一个浅疤上。
他继续往光明处退去,周遭更是亮如白昼,仿佛能将他的过去未来都照透。
她心尖似针扎一般,登时屏住了呼吸。
沈燃,沈燃,有个压在心底八年的名字,在她的脑中不可抑制的炸响。
那些遥远的记忆在她脑海中纷涌而至,那里有快乐,也有痛苦,有年轻的单纯,也有无知的轻率。在那些所有快被尘封的过往里,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仿似在她耳边清晰回荡:
“你说你是老沈家的儿媳妇?哪个沈家?”
—
“……今天真是抱歉,没想到这间茶馆的服务水平这么差,让沈总受了委屈……”
对面的冯乌龟还在絮叨的做着解释,听这话音,估计再待不了多久。
沈燃已经回坐到了暗处的藤椅里,声音依然像着茶室的氛围一样佛系:“没有关系。”
顾苗苗提着汤壶站在他的身后,经过短暂的慌乱,已经恢复了理智。
站在她这个角度,目光适应了眼前的黑暗,他的侧脸她一眼就认了出来。
鼻梁高挺,脸颊比以前消瘦,唇角一直抿紧,对面冯乌龟的谄媚并没有让他开怀或昏头。
他和冯乌龟说了一阵话,侧转头看她,语气十分的温和:“你别担心,我不会投诉,离开时,我会替你向老板解释。”
竹墙、窗棂不隔音,冯乌龟的骂骂咧咧,早已经传到了外面。
她忙垂下头,低声回应:“多谢沈先生。”
他似是淡淡一笑,转回了脑袋。
她默默想着,他应该是没有认出她,否则他决不会三番两次回护她,他一定也会像王伯母那样把她逼进死胡同,向她追讨旧债。
此时沈燃已经站起了身,拿起搭在扶手上的西装,看向冯有利:“今天就这样吧?”
她当机立断拎着汤壶先出了茶室,把汤壶往迎面而来的一位服务员怀里一塞,解下工作服,疾步而出。
茶馆外霓虹灯不停歇的闪烁,捉龟大会的老头们蹲在香樟树下,见她露了面,纷纷要围上来。
她立刻向老头们打手势,自己已贴在了茶馆出口门外的墙上。
几乎只隔了两三分钟,冯有利的声音清清楚楚传了出来:“沈总慢走,今天实在不好意思,改天再去拜会。”听着两人是要在此散伙。
脚步声紧接而来,老头们已经四藏。
她活动着脚腕,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一千两百万,一千两百万,不要去想沈燃,只想一想如果把钱要到手,至少一年不会有人来指着她鼻子讨债。
皮鞋的轻微哒哒声越来越近,近到她几乎能想象冯乌龟此刻的心情一定是洋洋自得。
哒哒。
哒哒。
当一个身影背光出现在眼前时,她毫不犹豫一个高踢腿,对方应声倒地。
地上的人还没有来得及痛呼出声,她已经扑上去骑在他身上,一只手捂着他嘴的同时,另一只手扭住他的手臂往后背一压。
两声骨头的“咔咔”声里,远处忽然有人大喊:“快,冯乌龟从这边跑了,快!”
脚步声四起。
她一怔,借着光亮向底下的人认真看去,一眼就看到了他额上的那个浅疤。
她几乎逃一般的弹开去,扎着手无所适从:“沈……我……”
沈燃从地上爬起身,唇角已带了伤,目光对上她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下意识追上两步,身后的老王似杀猪一般喊道:“顾苗苗,顾小龟,你死啦?一千两百万——”
她一咬牙,追着冯乌龟的方向而去。
半小时之后,众人气喘吁吁在附近的停车场汇合。
捉龟行动失败,冯乌龟仿佛玉兔精上身,跑的完全不见踪影。
顾苗苗成了罪魁祸首,被围在最中间,险些被唾沫星子淹死。
老王劈头盖脸的质问:“你踹错了人我不怪你,可你后来愣着做啥?你是不是和冯乌龟合起来玩我们?”
顾苗苗不服,“要不是王伯母临时出来捣乱,我从一开始就扑住了冯乌龟!”
老王更不服:“反正今晚你多做多错,失误最多,你得去打听出冯乌龟的消息,给家伙儿一个交代。”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基友安亦炎连载文:《风情万种》
文案:
温情,北城一霸,又撩又飒。
男人眼中的红玫瑰,女人眼中的绿茶婊。
万花丛中过,片刻不沾身。
就在大家以为温小姐会孤独终老之时。
温小姐突然轰轰烈烈的爱上了一个男人。
并换下了自己的热辣小短裙,穿上了初恋款白色连衣裙。
砸资源,做公益,做慈善。
终于有一天温小姐被穿着军装的男人抵在了墙角。
男人的声音带着几分冷,“喜欢我?”
女孩眉眼弯弯,笑着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想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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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以为钢铁直男林凯旋会喜欢梳着马尾穿着小白裙的女孩子。
有一天林凯旋领了个小短裤和大波浪卷。
第一天,林凯旋和温情分了吗?
没有。
第二天,林凯旋和温情分了吗?
没有。
第三天......
终于有一天林凯旋和温情吵架了。
大家四处奔走相告。
赶到大院的门口看热闹。
却见林凯旋将自己的徽章取下,别在小姑娘的身上。
“我以国家为傲,以拥有你温情为荣,从今往后你与我的荣耀同在。”
————
第2章
暮春深夜的花城,来了一场急雨。
顾苗苗骑着小电驴回到小区“花墅豪廷”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二点。
雨雾敲打在整片别墅区,为死寂的夜晚带来些许生机。
她推着小电驴上了一道缓坡,停在了一处保安亭前再不动。
视线的尽头,是一栋独栋别墅。借着花园里灭蚊蝇的紫外线灯光,隐隐能看到二楼露台上养的花开的十分灿烂。
她年少的时候,曾经厚着脸皮在这栋房子里进进出出,熟悉的像在自己家一样。
八年前,她失去了资格。
再到六年前,沈家卖了别墅搬出了小区。
其实后来的这几年,她很少会再回忆年少的那段时光,很少会想起沈燃,也几乎想不起有个青年在这处保安亭前,曾经提着眉梢打量她:“你说你是老沈家的儿媳妇儿?哪个沈家?”
那时他不到二十岁,脸上还带着一些少年人的青涩,虽然想装出一副淡漠的模样,可他眼里分明有十分浓厚的兴致,想要弄清楚她自称的“老沈家的儿媳妇儿”,是不是他所姓的“沈”。
她那时是怎么回答的来着?她好像才高二放学,扛着画板回来,要去沈家蹭饭。
她瞟他一眼:“我是谁家的儿媳妇,关你什么事。我又没吃你家的饭!”
当时她小鹿乱撞,面上却装的二五八万,高傲的一转身,背上画板顺势飞出,精准的在沈燃眉心打出个血窟窿。
那时好像也是一个暮春,晴空万里,沈燃和她的初遇,纵然是以一段血光之灾为开始,却也没拦住少男少女彼此的吸引。
后来,她再也没有资格做沈家的儿媳妇儿。
再后来,她和沈燃间隔八年后的重遇,她三拳两脚扑倒了他。
—
接下来的几天,顾苗苗下班后没有安排兼职,她把花城各大茶馆都找遍,也再未发现冯乌龟一根龟毛。
躲藏了八年的老赖,带着一千多万的债务,再次消失的无影无踪。
乌龟捉不到,生活和工作还是得继续。
她大学读的五年制的建筑设计,毕业后留在外省工作两年,于半年前回到花城,以还算优渥的薪水,将自己卖给了花城TOP 1 的建筑设计事务所,朔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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