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换了一身柔软的棉质睡衣,潘森的衣物早就过时了,欢欢自己买衣服的时候,习惯了买双份,同款两个颜色,有时候直接买同款同色,这一套睡衣是欢欢穿的,身上还沾着欢欢的味道,他睡得很香,仿佛从不曾离别。
欢欢浑身僵硬,在他最美的梦里,都不曾出现过这一幕,睡眼惺忪的心上人缓缓转醒,仿佛不曾离别,这只是多年来一个很日常的晚上,他在床上醒来,问他为什么晚归,这几年的离别,仿佛不存在,欢欢胸膛剧烈震动,心脏疯狂地跳,安静的空间里,只有他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他如一个提线木偶似的,呆呆地看着眼前人。
潘森也清醒了,这和他想象中的重逢不一样,他心疼地看着眼前的人,伸出手来,“你摸一摸,热的。”
第1782章 不知道写什么标题
潘森也清醒了,这和他想象中的重逢不一样,他心疼地看着眼前的人,伸出手来,“你摸一摸,热的。”
欢欢整个人都傻了,脑海一片空白,他像是一个木偶人,一句话一个指令,真的伸出手来,碰触到潘森温热的手,潘森睡了几个小时,浑身都是暖洋洋的,那温热的,有实体感的手让欢欢浑身一个激灵,仿佛是被过了电。
一定是有人用了高深的障眼法来骗他,一定是!
他等了那么多年,都没等到的人,突然有一天在他晚归时,出现在床上,温柔地和他打招呼,仿佛不曾离开过。
欢欢死死地咬着牙,试图用疼痛来提醒他,这一定是幻觉,是他太过思念小鱼而产生的幻觉,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一定是假的,声音是假的,手也是假的,温度一定也是骗人的,可为什么,他就这么哭了?
“欢儿……”潘森的声音又轻又柔,突然用力,拉着欢欢倒在床上,身子一翻覆在他身上,欢欢的眼泪夺眶而出。
真实的重量,压着他的心口,他侧耳聆听着他的心跳声,第一次知道人体的心跳声竟是最美的音乐,他怕一碰触,眼前的人就化成泡影,他失望过太多次,每次醒来一片虚空,已经习惯了冰冷的周围,骤然被一团火包裹着,仍有一点不适感。
他像是一个穷途末路的穷光蛋,突然中了八千万。
潘森低头轻轻地吻去他的眼泪,温热的舌尖,舔吻着他的眼皮,“都是科学家了,还这么爱哭呢?”
欢欢怔怔地看着他,一点反抗都没有,手脚冰冷而僵硬。
“宝贝儿,我回来了。”潘森鼻尖蹭了蹭他,“你要冷落我吗?说句话,我都很久没听到你的声音。”
“我好像……在做梦。”欢欢如实说,梦境还如此的真实。
“经常梦见我吗?”
“是。”欢欢哽咽,“每天都梦见。”
“我也每天都梦见欢儿。”
欢欢仿佛是一个重症肢体僵硬患者刚得到治愈,手脚终于恢复了知觉,轻轻都搂上他轻薄的腰肢,热的!
他的心脏再一次过了电流,浑身酥麻,疼痛,麻痹,眼睛渐渐地藏了一团火,越烧越旺,已经有了燎原姿态,他倏然掀翻了潘森,把他压在柔软的被面上,低头吻住了他的唇瓣,凶狠的,痴缠的,绝望的力度,仿佛是要在他唇上咬一块肉下来,让他的鲜血来见证这一刻的真实。
潘森一贯纵容着他的粗暴,还相当的配合,在这一方面,他们非常契合。
欢欢像一头猛兽,调走了他的猎物,剥开了皮囊,露出了鲜嫩的皮肉,开始用牙齿去啃咬,去品尝,去撕扯着他的猎物。
他眼底的疯狂,渲染了夜晚的冰凉。
欢欢,“我会很用力。”
“好!”
潘森顿了顿,迎身吻上他,“来弄疼我吧。”
欢欢的理智崩塌,陷入了漫无边际的情潮里。
……
一夜缠绵,纠缠不休。
翌日,窗外下起了一场雨,噼里啪啦地砸在窗户上,雨点汇聚成一条直线滚落到窗台的边缘,室内一片昏暗,两道身影仍在不知疲倦地纠缠着,在被子里拱成一团,潘森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这么浪,也第一次体会到异火族这种自愈能力的疯狂,他疲倦得如一条犁田的牛,欢欢却不知疲倦,他永远可以保持着最佳的状态,永远可以让自己的身体年轻而精力充沛,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他差点成了一块破布娃娃。
欢儿以前是留了情面。
这种事上用自愈,对他来说,真是又甜又痛,又沉迷又痛苦。
第1783章 带我吗教授
这种事上用自愈,对他来说,真是又甜又痛,又沉迷又痛苦,潘森作为一个异族都难以忍受,欢欢却一直抵着他,不肯睡去,宁愿用自愈一遍遍地恢复身体,也要这么看着他,弄着他,不知厌倦,潘森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小鱼……”欢欢真是舔狗本狗了,在他脸上舔了一口,心满意足地搂着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欢欢知道他累了,双手霸道地抱着他,“你睡你的。”
潘森疲倦地撩开眼皮,伸手在他脸上捏了捏,实在抗议不过,也就沉沉地睡了。欢欢是一点困意都没有,就算没有自愈能力,他也一点都不困,他也舍不得闭上眼睛。
他又看到小鱼了。
就躺在他身边。
再没有这么真实的碰触了。
他怕自己一闭上眼睛,睡一觉醒来,又是梦一场,理智告诉他,这是真实的,潘森回来了,可他的身体却无法放开他。
今天小鱼必须和他锁死在这里,哪儿也不能去!
他一定受苦了。
潘森腹部有好几道伤,伤口虽早就好了,却有点狰狞,粉红色的伤疤就横在腰腹间,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不少,昨晚灯光昏暗,他一遍遍地吻过那些伤口,心疼至极,如今看得更明显,潘森也瘦削了许多,本来就是身形单薄的少年郎,如今看起来就更瘦骨嶙峋的。
欢欢心疼,无奈,又霸道亲吻着,一遍遍地描绘着他的眉目,潘森其实有很多话想要和他说,也有很多事情想要问他,可太疲倦了,很快就沉沉地睡着了。
欢欢一直抱着他到中午,电话响起来,他才想起演唱会的事情,经纪人催他该去现场了,下午还要彩排一遍,欢欢衡量了一下情况,潘森是不可能有精神和他一起去演唱会现场的,那他必然也不会去,“删去我的表演部分,临时多加一场什么都好,我有事情。”
经纪人炸裂,演唱会虽然不会和晚会似的每一条节目都列出来,可他们演练过很多遍,能按照规定好的节目出演,自然是按照规定好的节目出演比较好。
“删掉一首歌也不影响什么,就几分钟的事情,实在不行,让阿爹翻唱一首他自己的歌曲,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欢欢轻声说,这几天他都不打算出门,谁都没有魅力,任何事情都没有魅力把他勾引出门。
他想要和潘森腻在床上到天荒地老去。
经纪人无语,“有什么事情比演唱会更重要,你都准备那么久了。”
“是比演唱会还要重要。”欢欢神秘地说,又暗搓搓地不愿意分享这好消息,一旦分享出去一定会引来他们的欢喜和叨扰,他要独享潘森几天,也不希望有人叨扰他的二人世界,他甚至在房子周围设立了结界。
为什么设立结界呢?
这是学区房,很多家长陪孩子读书都在这一小区,每天都有能依稀听到楼上的钢琴上,楼下的读书声,有些时候听着是天籁,也有时候听着就是噪音了,他干脆设立了一层结界,什么声音都穿不进来,这单独的空间里,只有他和潘森。
下午时独孤青鸾为了确定他的平安,还是给他打电话了,欢欢说,“阿娘,我没事,真是临时有很重要的事情,我也不会去海边,你就不要担心了,过几天我会照常去演唱会的。”
“那……行吧。”独孤青鸾也不知道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连演唱会都缺席了,他们都准备很长时间,欢欢也付出很多心血,这不出席的话,他自己不遗憾吗?
欢欢一点都不遗憾,应该说,如今他一点遗憾的情绪都没有,他只有激动,快乐,还有昏眩的快感。
他又想要了!
可理智是这么想,见潘森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他这才作罢,欢欢一直盯着潘森看,盯得有点心酸,拼命地搂着他。
声音有点哽咽,“以后不管你去哪儿,都要带上我。”
去哪儿都好,在我身边就行。
潘森也不知道听到没有,伸手轻轻地搂着他,欢欢把人抱得更紧了。
演唱会如期举行,删掉一个节目对盛景而言不是什么难事,增添一首歌就算了,从来没有配合过,舞美和音乐也不一定能配合得好,干脆全部删了,他多说一点话就把一首歌的时间填补了。
少一首歌不影响什么。
第一天演唱会十分火爆,第二天现场依然火爆十足,前面四场演唱会,都不会有一样的人进场来看,就算是蒋圆圆等人也是看第一天演唱会,第二天就不来了,把机会留给没看过的人,人不来是不来,可要求独孤青鸾开一个私人的直拍,放在群里给大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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