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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黑粉结婚了 完结+番外 (安知晓)


  “我知道了。”
  何初遇比较诧异,“你是美人鱼的粉丝吗?我都没听你说过。”
  “他唱歌好听。”
  何初遇欲言又止,问“你喜欢美人鱼唱歌,还是姐夫唱歌?”
  “姐夫。”
  “那就好!”
  欢欢很紧张,且紧张得有点冒汗,手心一片冰冷,独孤青鸾碰到他的手还吃一惊,“这么凉,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不是,紧张!”欢欢在独孤青鸾面前也不要面子,心里忐忑不安。
  独孤青鸾轻笑,“你都上过国际论坛和一堆老教授讨论学术,开演唱会也紧张,下面都是一群爱你的小姑娘,你别紧张。”
  “我怕出错。”
  他太害怕出错了,因为一旦出错,很多人的心血都毁了,潘森也会遭受骂名,他不允许潘森因为自己多了污点,越是这样忌惮,他就越是不能放平心态。
  独孤青鸾理解他的感受,“你放心,等你上台了,阿娘给你变一个幻术。”
  “什么幻术?”
  “等你上台就知道了。”
  “不要了。”欢欢轻笑说,“这是小鱼的舞台,我也想知道,这样的舞台是什么感觉,走他走过的路,唱他唱过的歌,听他的粉丝呐喊,感受着他在舞台上的自信,风采和魅力,我虽然紧张,也想这样走一遍他的人生。”
  独孤青鸾心里一动,这真是很美的情话,遗憾的是潘崽不能听见,她都没想到宝贝儿子这么会说话了。
  “好,那你加油,阿娘会假扮你,在台下看着你。”独孤青鸾轻笑说,“我们一家人,都在陪着你,总有一天,潘森重复看这一场演唱会,他也会为你骄傲的!”
  “好!”
  七点演唱会准时开始,场馆内已经爆满了,粉丝们翘楚以盼,等着潘森出场,潘森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都发好了应援物品,这不像是应援能够有组织地来,因为你不一定姐妹们都能抢到票,就算如此,也很多粉丝是自带应援物品过来,还没开始呢,下面灯海都亮了一片,自从上一次知道他是美人鱼,应援色就统一成蓝色,站在台上看一片蓝海。
  欢欢的心怦怦跳,他又恐惧,又期待,当年博士论文答辩,第一次参加大型的学术研讨会,都从来不曾如此紧张。
  更不曾有过,这样前所未有的期待。
  这是小鱼的舞台!
  他不是一个喜欢艺术的人,天生仿佛就没有鉴赏细胞,当年潘森在他身边时,他从来不懂这份爱意,也不懂珍惜,他并不是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是他想要珍惜时,潘森骤然离开,就像一个人在感情最热烈时,生生离别,这样的遗憾刻在骨子里,无法忘却。
  潘森教过他唱歌,教过他弹琴,后来还取笑他,“你果然遗传了小公主,都没遗传到你爹,他就很有艺术天分。”
  那时候他不屑一顾,并不觉得遗传到盛景有什么好,艺术,音乐对他来说有点酸,他不喜欢,也从来没想过去欣赏。
  就算家里两大顶流,都是搞音乐的,他都不曾欣赏过。
  他看着舞台下面的灯牌,忍不住在想,当年潘森教他的时候,有没有一刻失望过,有没有期待他了解过他的人生,他的舞台?
  潘森说过,他在陆地上,并不是第一次成为巨星。
  在很遥远的古代,他就是一个唱戏,其实,他还会唱京剧,如今京剧文化几乎无人传承,早就没落了,这是他们最早的艺术瑰宝。
  刚刚上岸时,他没有谋生手段,也没有想过控制别人的思维过生活,他第一个职业就是卖唱的。
  “因为是人鱼,所以喜欢唱歌?”
  人鱼喜欢唱歌,这是天性。
  “是,也不是!”潘森轻笑说,“我喜欢唱歌,或许是天性,可我越来越理解音乐后,我更喜欢音乐,在漫长的找寻和等待中,音乐是我唯一的伴侣。”
  所以,他红了好几个年代。
  在一百年前,也大红过,自从开始有影像记录后,他就不再唱歌,换了职业,怕别人看出来端倪,那时候没想过暴露人鱼的身份。
  一直到过了一百年,互联网的记忆已经淡了,影像资料也很罕见,他又开始重操旧业,潘森说,“这是我一百年来,幸福感最强的职业,当我站在舞台上,是我最享受的时刻。”
  欢欢想穿越回去,潘森说这段故事时,他应该给予鼓励,给予拥抱,而不是……冷漠。
  他突然明白,潘森曾经很想让他了解音乐,想要他走进音乐,走进他的世界,只有这样相互贴近,理解,才是爱的包容。
  他拒绝了!
  一直到潘森离开,他才懂得那些良苦用心。
  “该上场了。”工作人员提醒。
  舞台的灯光暗下来,欢欢坐在钢琴前,回忆让他变得十分平静和温柔,触摸到第一个琴键时,现场一片欢呼,舞台一束光落在他身上。
  “崽崽我爱你。”
  “人鱼,我爱你,冲啊……”
  除了简单的我爱你,就是不断的尖叫声,然后再慢慢地归于平静,享受着音乐的平静,悲悯和温柔。
  潘森站在角落里,目光温柔注视着台上光芒万丈的心上人。
  “这可真是……惊喜啊。”


第1782章 你摸一摸,热的
  这首音乐,一开始有点熟悉,渐渐的,他就完全陌生了,是一首新的曲子,欢欢这几年的钢琴造诣指数上升,琴声极是好听,当年他离开时,分明是一个半吊子,让弹琴两分钟都坐不住,怎么修炼得一手好钢琴了。
  今天是他上岸第一天,刚一上岸就看到了大广场上宣传他的演唱会海报,他刚上岸没手机也没有电脑,不知道资讯,并不知道这几年是什么情况,到了演唱会场馆就看到了他的应援,非常高且显眼的地方,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演唱会布置,他甚至看到了几名熟悉的工作室人员,他万万没想到,演唱会开幕,竟然是欢儿。
  哪怕没有屏蔽障眼法,他也知道台上的人正在扮演他,演唱会开幕是很重要的一首曲子,往年都会选择自己的新歌,或者热度最高的一首歌,今年是一首钢琴曲,没有声音,仿佛是一场非常纯正的音乐会,不像是演唱会。
  惊喜……当年不太懂音乐的心上人,已经能熟悉地弹奏一首令人动容的曲子,音乐是人的心声,就算拥有高超的技术,没有情感,音乐听起来也非常死板而冷漠,不会引人共鸣,可欢欢这一首曲子,却十足的引人共鸣。
  第一首曲子很安静,又悲伤,后半段调子浪漫又凄凉,听得人落泪,潘森手指轻颤,眼眶有些湿润,这首曲子,与其说是欢儿的心声,不如说是他的心声,这几年他在海底深渊,不知道年月,他甚至不知道过了多久,海底只有漫无天日的黑暗,岁月漫长,度日如年,他不敢给欢儿一点信息,他怕自己回不去,不敢给一点点期待和盼望。
  欢儿,我回来了,你看见了吗?
  别难过,也别哭。
  我在台下看着你。
  潘森忍不住想起了当年教欢欢学钢琴的模样,那时候他还没上大学,耐心真的很差,他一直都包容着欢欢的小脾气和任性,心里总想着欢欢还小,他整个幼年时期都被禁锢,他本身就是一个孩子,这么一想他就平和得多,他包容欢欢的不懂事,也包容欢欢的不懂爱,可每次欢欢甩手而去,不想学音乐,又很排斥音乐时,他总是情不自禁地伤心。
  那时候还小的欢欢,连他的伤心都看不出来,在漫长的岁月里,爱欢欢成了他的一种执念,等他真的找到了人,他又诚惶诚恐,总是不断地自我怀疑和自我否认,我所喜欢的一起,他都不喜欢,我所爱的一切,他都不爱,那他又怎么爱我?
  他和欢欢的感情付出一贯不是双向的,一种都是单箭头,这样的感情难免会让他觉得卑微,他甚至称得上是舔狗本狗了。
  哪怕欢欢说了再难听的话,哪怕心都碎了,他还是回到了欢欢身边,他期盼着有一天,欢欢能理解他的世界,欢欢能够走进他的世界,和他分享所有的一切,没有秘密。
  如今,他看着欢欢如王子一样坐在台上,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他忍不住生出一点奢望,今天的欢欢,是否能够分享他的荣光和他的世界?
  欢欢来过海底好几次,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他每次都能看到,可他无法现身,恶魔似是故意的,让他知道欢欢过的不好,前几次,他总是安静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表情落寞,绝望,潘森看着痛彻心扉。
  他抗拒,反抗,最后渐渐变得平静。
  他甚至在想,异火族的人天生洒脱,是否时间久了,欢儿就忘了他,这自然是他不期待的,可他总想着欢儿忘了他,是否能过得好些。
  渐渐的,欢儿的话多了一些,他会絮絮叨叨告诉他一些日常生活,他知道欢儿完成了学业,成了科学家,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谁能想到酷爱自由,又喜欢赖床的欢欢成为一名严谨自律的科学家,可航天,真的很适合他。
  他适合探索美丽的星空,探索人类的新住所,探索太空的奥秘。
  欢儿说,我等你回来,一起去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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