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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追妻,101次求婚 (紫小耕)

《总裁追妻,101次求婚》
作者:紫小耕 


【文案】

  女主虽然是生物学高材生,实验室冷艳,
  但有疾,等的就是他,满分100,外加一
  分的IT隐身总裁男主来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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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

1992年5月11日,山东曲阜,孔子故里。

天神将凌晨的雨点骤收,晨光甫露。

古朴的小街巷里,一座久经年月的四合院,青砖绿瓦,屋檐下雨声滴答。

一阵阵嘤嘤的啜泣声,混合这滴答的雨滴声,越过屋檐上的青苔,刺破屋顶的枣子树叶稍间的宁静。

“姥姥,姥姥,你不哭了嘛。”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张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藕尖似的小指头正一根一根地,把散落在老人脸上的白发,拢向后脑勺。

老人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新的眼泪正无声地流过皱巴的老脸,掉了下来。

今天是谢蓝琴的头七日,也是老人家的一对双胞胎女儿,最后一位亡故的日子。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不是用撕心裂肺可以形容的。

“妈,都备好了,您就甭去了,您去了撑不了。”刚进来了一个神色忧戚的年轻人,阳光把他的身影拉长到了墙角根。

“唉,女大不中留啊,都说了,长得太俊的男人胡落落,就是不爱听。都是狠心的主子啊!都是傻子啊!”老人弓着背,一只干瘪的手抹去眼角的泪花,另一只干瘪的手下意识地搂紧了怀里的孩子。

“去墓头曲龙拐弯的,远,莫回来了,就此别过。”老人把孩子推到年轻人前面,

“哎。曼妮子,走。”年轻人应和着,拉了孩子给老人鞠了一躬就出去了。

“舅舅,姥姥在说谁傻呢?为什么太俊的男人胡落落呢?”孩子昂起头,天真地问。

“你一会儿到墓地了,就知道谁傻了。”年轻人轻轻叹了口气,“曼妮子,太俊的男人胡落落,是你长大了才能明白的,啊。”

半晌功夫,他们赶到了墓地。

陆维曼对这块墓地一点儿也不陌生,每年5月5日,她的母亲谢蓝琴总带了她来拜祭她的亲娘,那个冰冷的墓碑上朝着她微笑的陌生的漂亮女人。哎呀,今年妈妈怎么不带她来呢?

带着这个疑惑,她甩开舅舅的手,飞一样奔向待在墓地里的爸爸陆西北面前,问了个究竟。

“妈妈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出差。”陆西北红着眼说。

“噢,我又忘了,我真是想她。”陆维曼跺着脚问,“只要我乖乖,妈妈很快就回来吗?”

“我想是的。”

“好吧,我乖。”

“那我们拜祭亲娘。”

“好。”

“我们拜祭亲娘的姐妹。”

“这个是亲娘的姐妹吗?妈妈说她是亲娘的妹妹,这个是亲娘的姐姐吗?”陆维曼指着新坟墓,俏皮地问。

“呃,我想是吧。”陆西北悄悄擦去眼角的泪。5月的矢车菊在墓地里繁星般俏皮地随风摇曳,那是逝去的亲人们安慰活着的人的化身吗?陆西北也想问。

拜别长眠在故土里的他爱的和爱他的人,一个星期后,他携带幼女陆维曼,一同踏上南下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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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安卡

(一)

凡是安卡出镜的演出,从来场场爆满。

某个周末,镁光灯下,光芒四射的舞台上。

她光洁的小脸面若桃花,镶嵌在柳叶眉下面的两只大眼睛,随着乐曲,时而忘情闭目,时而深情凝望,长长的睫毛也跟着这一张一合,扑闪扑闪地,像极两只天堂凤蝶的翅膀。

安卡长发若瀑,洁白的连衣裙和着琴声,衣袂飘逸,夹在肩胛骨的小提琴的琴音,一时如高山流水,一时是策马奔腾。一时仿佛澄净的湖面。

舞台下面,黑压压的坐满了两层观众席的人群。

这些从四面八方来赶场的人,有的迷醉于她悠扬的琴声,有的迷醉于她衣袂飘逸的长裙,有的迷恋于她的美艳不可方物。

人头攒动,个个伸长了脖子向前张望。

此时台下阒静无音,看的人不知不觉入了迷。

有舞台的地方就有鲜花。有鲜花就有香车,美人香车,从来不互缺。

曲尽人散,安卡的身后即便有成群的追随者,她也只能择一而栖。

她选的是杜康城。

毕业之后安卡在乐团伴奏,两年前开始独立出场。她甫一出道,便被杜康城相中。

杜康城年长她六岁,脖子上挂着粗如手指的金项链,上衣永远是花衬衣,或黑或白或红的底,碗口大的玉兰,无序的杂纹等等,一定与他的财大气粗相得益彰。

他像飞旋在半空中的鹰隼,盘旋定位,然后准确地瞄准了安卡这只小羔羊。

我对小羔羊安卡的极尽忠心和情有独钟,凌驾于她的美貌和名师教出来的悦耳的琴声之上。

安卡从小便是我的伙伴,我依稀记得那年我和爸爸告别垂柳青烟的曲阜,落脚广州,安卡就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毗邻而居,一同上学一同归来,只是她总是要拉那个能发出嘈杂的破铜音的小提琴,而我,只好躲进房间里做我的作业看我的书,抑或,把妈妈临走前给我的一条破项链拿出来把玩一阵子。

那条破项链是除安卡之外我最重要的伙伴,偶尔想念母亲,我便拿出来睹物思亲一番。

我和安卡之间的亲密,犹如我借着项链,隔空想我的母亲。我再怎么责怪我的母亲,恨她长时间以来将我遗忘,但一转身,我便对着项链发久久的呆,想念她。

安卡练完琴,一定找我,与我腻在一起,直到她的爸爸妈妈喊她回去吃饭。

今天,安卡在舞台上翩跹,我是舞台下忠实的观众。

看她粉藕似的指尖在棕色的琴弦上飞舞,我艳羡得五体投地,在舞台上风光一把是很多人的夙愿,特别是读小学那会儿,我常常因为与安卡是闺蜜而骄傲。许多小同学一听说安卡是我的好朋友,都会流露羡慕的神情。

一曲终了,舞台下响起了潮水般的掌鸣声。

安卡收花,娉娉点头致谢。

她左手挽着我,右手擎着花,我们朝杜康城的大奔走去。

今天来接她的是杜康城的司机。

尽管安卡十分挽留,我还是让她送我回家。杜康城住在城郊外的大别墅里,那金碧辉煌的客厅亮瞎我的双眼,我很不习惯,仅仅去了一次就不想再去了。

听雨轩的房子是我爸爸在最毗邻我上班的公司,还算是市区的地段给我买的三居室,里面宽敞明亮,阳台种着常年开得红火的三角梅,我很喜欢。

霓虹灯闪烁,大街熙熙攘攘。

与安卡道别,我回家。

下了挂面,弄番茄炒蛋,腌小黄瓜。

美容书上说,这些东西养颜,我不想我过早老去。

边吃着自己做的食物,心安理得地躺沙发上看美食节目。电话不预期地响了。

里面传来安卡急促的哭叫声,我吓了一大跳,饭碗重重搁在茶几上,汤水泼了一大圈。

“怎么啦?”我咽下嘴里的面条。

“在地库,来接我。”安卡仿似半醉半醒。

飞也似的跑到地库,她身上穿着睡袍,正抵着墙撑着身子,手里拿着红酒,往嘴里灌。

扶她回屋子里,心疼地拿来热毛巾,擦去满脸的污秽,因为哭得厉害,她那张上妆的脸已是污水横流般了。

“发生什么事呢?”我扶她躺好在沙发上。

安卡也不回我,只把酒往嘴里灌,半酣,冒一句话,“你知道吗?他说过来接我的,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冒了这一句后又灌了一口酒,自言自语道,“我跟他理论还凶我,你知道吗,他以前从来不这样的,从来不这样的,呃,从来……”

跟一个酒鬼说人话显然不理智,于是我默默端起我的饭碗,吃碗里剩下的面条,两只眼睛却一刻不敢离开她。

看着她和泪下完了那瓶酒,我也将碗里的面条扒完。

她起身,踉踉跄跄走几步,对着沙发侧的酒柜里,镜子上自己的叫,“安卡,心肝宝贝,我永远爱你。哈哈哈。”她尖笑,“康城,康城,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

我听了臊得脸都红了,仿佛杜康城就在眼前跟她说这话一样。我从来没见过发酒疯的人是这样子的,也不懂得要怎么安慰她,明明心里急的要死,却手足无措。

她哭了一会,又笑了一会,忽的抓住自己的前襟,哇地一声吐出一地物什来,一股酸臭味顿时弥漫开来。

一阵手忙脚乱,终于帮她退换下睡袍,整理好她吐出的污秽,安顿下来,已经是十一点多了。

披头散发的安卡终于安静下来,沉睡了过去。

我守着她的电话,一夜安然无恙。我的心里拨凉拨凉的,这就是安卡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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