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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夜莺 (小汐酱)

  《他的小夜莺》作者:小汐酱
  文案:
  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1、封面就是傅琛人设图
  2、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
  3、美人歌手小夜莺vs腹黑少爷大boss
  4、双向救赎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莺,傅琛 ┃ 配角:下本写《甭想倒贴我》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夜莺治愈了少年的心


第1章
  凤城的夏天很闷,湿漉漉的那种闷,空气中混杂着一种黏糊不清的味道,仿佛置身于汗蒸房似的。
  叶莺穿着一件吊带的棉布白裙子,额头的刘海被她用小熊发卡夹到了边上,几捋碎发落下来,湿乎乎地黏在她饱满光洁的额头上。小姑娘趴在桌上,低头正在写着作业,她抬手不经意地把碎发别到耳后。窗外的风吹进来都是闷热的,叶莺终于抬头,伸手去捉桌上的水杯,却发现里面已经没有水了。
  此刻她握着水杯小心翼翼地站在楼梯口,听到楼下她所谓的爸爸妈妈讨论的声音。
  “明天就把叶莺送去傅家?”
  “嗯,谈好时间了。希望这次那小少爷别又发疯了。上次因为他突然来个不同意,我们至于去年把叶莺从乡下接上来吗?”
  叶莺的手指紧了紧,就听到父亲叶弘阔叹了口气。
  “可是叶莺好歹是咱们的女儿……”
  “叶骊也是咱们的女儿,你忍心把叶骊送给那个疯子吗?”
  叶莺的母亲,陈格梅的语气比起叶弘阔来说,要坚定也冰冷得多。
  “再说傅家这样的大富人家,当初要不是因为八字的问题,会看上咱们家的女儿嘛。这是叶莺的命数,她本来就是不吉之人,送走也无妨。至于她在傅家以后的生活,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叶弘阔终究没有再说什么,沉默了几秒,陈格梅继续道。
  “终归叶骊才是我们的女儿。”
  话音刚落,只听楼梯口阴暗处传来清脆的玻璃破碎的声音。
  叶莺赶紧回头,跑回房间关上门。
  黑暗中,她的心脏还在砰砰直跳。
  她抚上胸口,但是奇怪的是,那里却没有悲伤。
  她不属于这个家。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刚出生那年,家里生意破产,连遭不顺,有大师上来作法,竟说到她们这一对双胞胎是祸福所倚,福祸所伏,当放一个辟祸。当初陈格梅在生下叶骊后,过了几个小时还生不下叶莺,差点难产。从那以后陈格梅就对叶莺产生了厌恶的心理,将她托放在凤城乡下一妇人家,这一放就是十五年。而这些年来,叶家果然顺风顺水起来,生意也逐渐有了些许起色。这更坚定了陈格梅当初的看法。
  叶莺是不吉之人,这个家没有她才是最好的。
  这十五年,他们从来没有关心过她,甚至到后来,连抚养费都不愿意再给。
  也是叶莺命好,遇上了好人家。妇人陈兰五十来岁,丈夫早逝,没有孩子,待叶莺如亲生骨肉,悉心教导抚养叶莺长大。
  叶莺唤她为妈妈。来叶家后,却没有喊过陈格梅一声。
  在叶莺心里,她只有一个妈妈。
  *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饭桌上相对,少不了就有几分尴尬。
  陈格梅自然是知道叶莺昨晚听到了她和丈夫的对谈,说愧疚也不尽然,只是想到今天便要把叶莺送走,难得也不再对她苛责些什么。
  豪门信风水。去年傅家上门来要了八字。傅家是何许人家,多少人上赶着巴结。叶弘阔自然是忙不迭便把八字递了上去。后来才听说是为傅家那个小少爷来的。
  听闻傅家小少爷傅琛是个疯子,阴戾凶残,在学校因为闹出过人命才在家里请老师,已经有多年没有去过学校了。不仅如此,传闻面相也很是丑陋,还是个残疾,人人都说傅家钟鼎之家,怎么出了这么一个疯子,属实不幸。
  傅老爷子为此也是操心得不行,后有高人指点要用这金玉良缘联姻来冲喜,可治疯病。只是这出生时辰要求精确到秒,傅老爷子在圈子里找了一圈,便寻到了叶家。
  这一算,命中天女其实是叶骊。叶家不舍叶骊嫁给那疯子,便把叶莺从乡下接了回来。
  只是去年傅琛知闻后大闹了一番,这事也便作罢。叶家不舍放弃和傅家攀上关系的好事,要知道,要不是这等命中注定的金玉良缘,傅家怎会看上叶家。自此,叶莺便也留了下来。
  这阵傅琛高烧不退,傅家又起了这个念头。叶莺今年16岁,傅琛比她年长两岁,傅家想先将她接过来让二人培养培养感情。
  叶莺快速吃完饭,正要起身上楼。陈格梅叫住了她。
  “叶莺,你收拾下行李,一会要去傅家了。”
  叶莺只不冷不淡地应了声,便上楼了。
  叶骊放下筷子,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轻嗤了一声。
  “妈,你看看叶莺,什么态度啊。”
  陈格梅摇摇头,冷冷道:“毕竟是乡下长大的孩子,没有教养。”
  她们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叶莺走到楼梯口,听得是清清楚楚。
  这一年来,这样的时刻也不算少。
  来凤城一年,她越来越寡言少语,避免和这家人起冲突。可是叶骊却似乎总是看她不顺眼,处处与她作对。陈格梅更是不喜欢她,没少挑着刺责骂她。叶莺只能谨言慎行,谨小慎微地生活着。其实她心里一点也不怕傅家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疯子,她宁愿去傅家陪着那吃人的怪物,也不愿意再留在这冰冷的地狱里了。
  叶莺回了房间默默地收拾行李,她的行李不多,基本都是从乡下带过来的。
  她走的时候,陈兰哭得眼睛肿得和核桃般大,拼命往她行李里塞东西。叶莺蹲在地上,手上抱着养母亲手缝制的小熊娃娃,思及养母,悲从中来,只抬手快速从眼皮上拂过,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门外有人推门进来,叶莺一回头,便看到叶骊居高临下地站在门口看着她。叶骊一般不会轻易来叶莺的房间,毕竟这之前是个储物间,连空调都没装。一进屋,她就皱起眉来,嘴角扬起一个讽刺的笑来。
  “叶莺,恭喜恭喜啊,要去傅家做豪门阔太太咯。”
  叶骊幸灾乐祸地抱着胸,踢了一脚叶莺的行李箱。
  “只可惜啊,那个傅家小少爷是个疯子,长得又丑还背负了一条人命。你说,我不会以后见不到你了吧?”
  叶骊发出一阵狂妄的笑声来,张狂的样子和她清丽的面孔极其不符合。
  她根本没想过叶莺是代替她去傅家的。从她第一眼看到叶莺,她就极其不喜欢,甚至说是厌恶她的这个同胞妹妹。
  叶骊和叶莺小时候明明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到了少年期开始长身体两个人便有些不同了。
  叶莺一来,少不得就有人将二人比对起来。都说叶莺长得要漂亮些,皮肤细嫩雪白,眼眸如山间小鹿般水灵灵的,宛如个瓷娃娃,灵气得不行。论起学业,叶莺刚一转来凤城的学校便跟上了进度,大考小考都能考进年级前三,这让总是考倒数的叶骊更是嫉妒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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