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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锦鲤村花 完结+番外 (狐珠子)


  “你若不信自己去看,那猪就在那院子挂着,难不成我还骗你?”夏金桂道。
  “这狐狸精确实有本事,昨天抱着顾珊珊的男人是谁?明轩才走多久?她就接二连三的招惹了这么多男人。”顾大娘气得牙痒痒。
  昨天她听见外面两个孙儿在抢孙女的糖,想着顾珊珊平时不缺吃的,拿给那些外人吃都可以,怎么就不能给自家人吃?顾大娘当时也闷在家里当没听见,任顾小军和顾小伟抢顾珊珊的糖。
  没想后来又听到顾珊珊叫“爸爸”,还有另外一个男人声音,顾大娘还恍惚以为自己大儿子回来了,便出门一看,结果却是一个陌生青年。
  顾大娘心中要有多酸就有多酸,又暗恨顾珊珊也是个小白眼狼,亏顾明轩当初那么疼她。
  “听说这男人是从城里来的,我看却像个混子,也不知是做什么的。”
  夏金桂一想起自己的两个宝贝儿子被萧长风拎着脖子扔到泥地里,心里就来气,对萧长风自是没有丝毫好感。
  “这些男人也是犯贱,裴静姝这么一块破布,他们还前仆后继。”
  说完之后,夏金桂又看了眼旁边一言不发的顾明春,想了想说:“明春也18岁了吧?有没有媒人来说亲?这女儿大了,就要早点嫁出去,可不要三混两混把年纪混大了,今后要找合适的人家,就不太好找了。”
  顾明春皱着眉,“我才刚刚十八,不着急!”
  嘴上虽这么说,顾明春最近还是很烦恼。她大哥还在世的时候,上门来说亲的人络绎不绝,而且都是一些好人家。
  可自从她大哥走了之后,以前那些说亲的人都纷纷变了卦,最近就更惨了,上门来说亲的人越来越少不说,给她介绍的对象全都是一些歪瓜裂枣。
  当初她大哥在,说她年纪还小,不用这么着急嫁人,她当时心中还美滋滋的,觉得有个大哥这样护着不用急,待人也非常傲慢,现在却成了众人的笑柄。
  她不甘心就这样嫁掉,可是她娘现在动摇了,想着寻个过得去的就把她嫁掉。
  她想去参加高考,她娘却告诉她女儿家读书没用,家里还没钱供她上学。
  顾明春私下里偷偷抹了几回泪,有时候甚至恶毒的想自己还不如那一对父母都不在的姐弟。那对姐弟虽然可怜,但是两人齐心,做得了自己的主,还可以读书,可以参加高考,要是考上大学,连学费都不用愁。
  她这样的回答显然让顾大娘和夏金桂都不满意。
  顾大娘:“十八岁哪里小了?你以前就听你大哥乱说,他是男的,三十岁都不怕,一样可以照常娶个20岁左右的。你是姑娘家,翻过二十就是老姑娘,到时候谁还要你?”
  夏金桂也跟着劝:“我和娘都是过来人,你要听我们的,你那几个哥哥虽然疼你,但他们是男的,哪里知道我们女人的事?听他们的,他们只会误了你一辈子。说起来我娘家嫂嫂的侄子,正好和明春年纪相仿……”
  “你娘家嫂嫂的侄子?就是那个瘸子的儿子?”顾大娘反问。
  “那是他爸有点瘸,人家儿子又不瘸,长得还一表人才。你别看他小时候土里土气,人家长大了之后还高高瘦瘦的,我中秋节回去看到的时候都差点没认出来。那小伙子长得不像他爸妈,那些开玩笑的都说他是捡来的,他爸妈生不出那么好看的儿子。”夏金桂笑着说。
  顾明春不高兴道:“再怎么好,父母是瘸的,对子女来说今后都是负担。我在家里没有吃过苦,到他们那样的家庭,怕是不适合。”
  顾大娘也有这样的考量,本应该是家里最得力的人,却是瘸的,生活可想而知。
  “我说四妹,你又不是嫁给他父母,那小伙子不仅长得好,人也老实能干,是过日子的人。”
  “我不想嫁!”顾明春生气地站起身,拉长了脸走了。
  “诶,我这也是为她好呀!”夏金桂无辜地对顾大娘说道。
  顾大娘最近也为这事儿头疼,“她就是那个脾气,被她大哥惯的。”
  但是关于夏家嫂子的侄儿,顾大娘也没表现出过多的热情,她打内心是看不起那个侄儿的。如果是以前夏金桂敢给她说这样的人家,她早就骂一通了,但现在那些媒婆给顾明春介绍的歪瓜裂枣多了,她也计较不了那么多。
  顾明春气呼呼地走出来,没想却见顾珊珊牵着一个青年正站在院子边玩耍。
  没有阳光的清晨显得特别冷清,连夜的雨甚至让清晨显得薄雾茫茫。那青年身材修长,气质干净,不紧不慢地跟在小不点的身后,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顾明春仿佛在这更没有阳光的清晨看见了阳光,在青年的身上。
  青年也察觉到了她的目光,便朝她这边看过来,顾明春心中有些慌乱,视线不知该往哪里放。不过青年只是微微一笑,随后低下头,拉住了差点一脚踩到泥坑里的顾珊珊。
  “萧叔叔,那里有一串黑色的,我们摘不到。”
  裴朝辰的声音将出神的顾明春拉回现实,顾珊珊这时候也看见了顾明春,不高兴地拉着萧长风,“萧叔叔,朝辰哥哥找到黑珠子了,我们过去看看。”
  “好啊!”青年的声音清润好听,以后牵着小不点去了另外一边。
  顾明春眼中的神色又暗淡下来,她自惭形秽地走进房间,想着如果她大哥在,自己怎么可能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越是这么想着,顾明春越发觉得委屈难受。
  杀猪是一件麻烦的大事,杀了猪之后要用滚烫的开水处理皮毛,刮毛切肉,处理内脏……通常要花费大半天时间。
  刘支书果真背了一大背篓豌豆尖过来,这些豌豆尖也没有施过肥,现在的菜虫也少,刚从地里摘出来的豌豆尖绿油油的,还带着露水,鲜嫩可爱。
  裴静姝让他们把豌豆尖择出来,洗干净,一会儿做成肉片汤,正好可以补充一点维生素。
  看着裴静姝这边杀了这么大一只猪,羡慕的有,嫉妒的有,眼馋的有。现在大家也赚了些钱,这个时候离新年还有一段日子,想着几乎一年没有吃过肉,也有人动了想买肉的心思。
  “静姝,你杀这么大一只猪,那要吃到什么时候?你这猪肉要不要卖掉一些?”丁大哥问道。
  他和丁大嫂两口子都是非常能干的,每次背去城里卖的也很多,赚了些钱存着,他家里还有两个年迈的父母,也不知还有多少年可活,以前穷也没处买东西,日子过得很紧。现在有点钱了,他也想让年迈的父母过两天好日子。
  “你们想买就买,按照市价就行,但是五花肉和骨头我不卖。”裴静姝招呼道。
  众人听后满心欢喜,其实也没有人打算买骨头,大家只想吃肥腻腻的肉,谁愿意去啃光秃秃的骨头?
  “我来两斤夹心肉。”丁大哥立马就说,随后让他媳妇回去拿钱。
  刘厨子快刀斩下一块夹心肉,他儿子刘兴就在一旁用秤一称,两斤一两。丁大哥高高兴兴接下肉,等着丁大嫂过来把钱给裴静姝。
  除了丁家两口子,几乎家家户户都买了一块,有大有小,就连何婆婆也高高兴兴买了一块,说是要回去给他儿子补一补。
  众人买了肉之后,裴静姝又给他们每家分了一碗血旺,人多的就多分一些,人少的就少分一些。一只猪的血不少,用水兑出来很大一盆,裴静姝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而且这么一大盆也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分点给他们,也免得浪费了。
  忙活完之后,裴静姝这里才开始做饭,刘厨子从猪的身上随便切下一块沾了不少肥油的半肥瘦肉,掺了一大半锅水,等到水烧开之后,就将那些切好的肉片和血旺倒到锅里面,最后再加入豌豆尖,一大锅血旺汤就煮好。这道菜几乎是年底家家户户杀猪时都会吃的一道菜,简单方便,适合人多吃。
  已经一年没吃过肉的人闻着这味儿,口水都被勾出来了。
  大家围着桌子,端着自己的饭碗,舀一勺盆里的血旺汤,就这样拌着饭,也能吃好几碗。那些壮汉还专门挑肥肉吃,这种肥肉里面油最多,蘸着裴静姝家的蘸水,吃起来鲜美香辣,别提多美味。
  收碗的时候,桌子上的盆里连汤汁都不剩,裴静姝已经见怪不怪,这个年代的人都很能吃,人均半斤米,轻轻松松就能扫光。
  “静姝,今天这个豌豆尖还真好吃,我听刘支书说是你给他的种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呀?我也想去买一点。”刘二娘一边利索地帮她收拾桌子,一边笑着问。
  “那个人也是我偶然碰到的,好像不是专门卖种子的,我当时也没有多问。不过现在种豌豆有些迟了,我家里还有一些其他种子,一会儿我给你一些,你自己拿回去种吧!”裴静姝说。
  “静姝,你有没有多的,我也给你买一点,我看你给刘支书的那个小麦长得可好了,你地里的小麦也长得不错。我今年种的圆白菜,一个个都不收心,也不知是季节的关系,还是种子的关系。”李大娘也凑过来说。
  现在房子修了之后,裴静姝也将那块地做成了自己的后院,别人想去她的菜园地,必须从她的房间里穿过才行。她通往菜地的那扇门一直是关着的,倒也不怕别人会闯进去,便趁机收割了许多粮食和蔬菜,这些收割的粮食蔬菜多半是用来喂猪喂牛喂鸡去了。那块土每次收割的时候,都会获得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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