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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着前夫的气运去赚钱 (温柔时光)

书名:蹭着前夫的气运去赚钱
作者:温柔时光

本书文案: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佛系爱美女士,苏梅穿成了颜值财力智商情商都不在线的炮灰女配,还被男主老公逼着离婚。
离就离,老娘有系统傍身,怕个头啊。婚可以离,但钱不能不赚,前夫的财运就是我的财运,不蹭是傻子。
财助我颜,有了钱,颜值飙升不是事。
这是一个□□.丝女逆袭白富美、力压女主的故事。

内容标签: 娱乐圈 系统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晓晓 ┃ 配角:宋书宇,白锦航,白慕晴 ┃ 其它:

  ☆、被抛弃了
  “你想要什么尽管提,只要我有的都会给你。”
  苏梅迷茫的盯着眼前说话的男人,相貌英俊但却难掩憔悴,半长的头发有些凌乱,偶尔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充满了厌恶,这种情况下还能说出如此话来,应该是极度克制了。
  男人见她半天不说话,以为她在装傻,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大声吼道:“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苏梅吓了一跳,像个智障少女般看着男人,怯怯道:“你在说什么?”
  男人生气的敲打着桌子:“方晓晓你装什么傻?我在和你谈离婚,不管你同意不同意,这个婚今天离定了。”
  他说话的时候五官几乎扭曲在了一起,英俊的面孔变得狰狞可怖。
  方晓晓?
  谁是方晓晓?
  我怎么变成了方晓晓?
  苏梅晃了晃头,又看了一眼房间的陈设,很简陋也很乱,桌上乱七八糟的放着各种各样装着一次性餐盒的塑料袋,一看就是快递小哥送来的外卖。
  这么多,应该存了好几天了。
  右边洗衣机上还乱七八糟的放着换洗下来的衣服,各种果壳和碎纸屑被随意丢在地上。
  这日子过得也太寒碜了吧,不像话啊,怪不得男人要离婚呢。
  可是这个男人为什么要凶自己啊?
  他离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再仔细一看,眼前的场景竟然有些熟悉,好像和自己正在看的一本书中的描述很像。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男人就是书中的男主,名字叫宋书宇,是方晓晓的丈夫。
  方晓晓!
  他刚才在喊自己方晓晓。
  突然有种不祥的预兆,急忙看向自己的身体,宽大臃肿的大花睡衣,粗壮的胳膊和大腿,这根本不是自己的啊。
  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她……竟然穿越了,穿到了炮灰女配方晓晓的身体里。
  怎么会这样?
  她可是一个让读者恨到骨头里的一无是处的女人,懒惰、霸道、没有教养,关键还很蠢,记得在男主和她离婚的那一章,读者的书评足足有一万条,都是在祝贺男主甩掉了这个大包袱,还有的咒她出门就被车撞死的。
  也难怪读者会如此恨她,别的女配蛮不讲理是因为有傲娇的资本,比如家里太有钱,长得太漂亮,因为从小被娇生惯养才不懂得尊重别人。
  但在方晓晓这儿却找不到一点这种霸气的理由,她是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家里穷的叮当响,长相平凡,身材一般。
  不管从哪方面说她都配不上男主,关键是这种女人还没有自知之明,癞□□非要吃天鹅肉,怪不得读者会诅咒她下地狱。
  再说男主宋书宇,虽然家里不是什么豪门,但最起码是城里人,而且长相还很英俊,大学时是学校的校草,妥妥的小鲜肉一枚。
  这样不般配的两个人是如何走到一起去呢?答案是方晓晓的死缠烂打。
  两人是大学同届校友,但不同班,方晓晓有一次经过学校操场时,看到了正在打篮球的男主,当场就被他的帅气迷晕了。
  心想这等美男只应天上有,既已沦落到人间,就别怪我方晓晓不客气了。
  于是就开始了疯狂的辣手摧花模式。
  男主是高冷帅哥,只把她当成神经病看待,虽然无数次想找人把她拖出去打死,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守法青年,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当时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位白月光,就是书中的女主,名字叫白慕晴。
  白慕晴长得很漂亮,是宋书宇的高中同学,也是那个高中的校花,据说家里还很有钱,属于典型的白富美。
  整个高中阶段宋书宇都在暗恋她,高中毕业时终于鼓足勇气向她表白,但被委婉的拒绝了,他没有放弃,上了大学后继续锲而不舍的追求,直到白慕晴和一个富二代订婚,他才死了心,也彻底伤了心。
  这个时候方晓晓瞅准机会勇敢的扑了上去,天天厚着脸皮跑到他宿舍给他打饭洗衣送温暖,还在他喝的人事不省的时候通宵达旦的照顾他,宋书宇不厌其烦,但却怎么都轰不走她。
  终于在大学毕业时,宋书宇的心被捂出了点温度,正在犹豫要不要和她发展一下试试时,方晓晓却有点等不及了,使出了最狠辣的一招。
  她借口自己过生日把宋书宇约到了她的出租屋里吃饭,并在他喝水的杯子里下了药,接下来和所有的老套剧情一样,他被方晓晓赖上了,还被她逼着领了结婚证。
  男主虽然有千般无奈,但考虑到她的付出,也曾想着和她好好过日子,但方晓晓实在是太蠢了,不但没有巩固住好不容易到手的胜利成果,还一步一步的把男主给推了出去。
  首先她一结婚就立马辞掉了工作,做起了男主的寄生虫。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玩手机外就是监督男主的一举一动,还天天逼着男主汇报都和哪些人见了面,干了什么,尤其对他身边的女人最为敏感,甚至亲自下场手撕他的女同事和女同学。
  这样做的结果是男主毕业后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到两个月,身边再也没有一个敢和他说话的女性。
  白慕晴作为肤白貌美最有威胁性的女人自然没有逃过她的魔爪,她找到白慕晴的夫家添油加醋的大谈她和自己老公的风流韵事,致使其被夫家扫地出门。
  这件事终于触动了男主的底线,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和方晓晓离婚,其实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发愤图强,重新去追求白慕晴。
  良心说他应该感谢方晓晓给他创造的这个机会,否则白慕晴早和富二代生儿育女了,还有他什么事。
  男主经过和她的这段不堪婚姻后,对女主的爱已经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谓越追越勇,对她则是越看越恨。
  苏梅偷偷的想,如果穿成那位白月光就好了,对面这个男人将来可是会成为超级富豪的,他的白月光也会成为国内最优雅的名媛。
  而现在的他几乎是一无所有,每月工资除了房租和吃饭根本剩不下多少,即使离婚自己也得不到什么。
  男主见她不说话,从包里掏出一沓钱扔到桌上道:“这是我向大胖借的两千块钱,你拿去吧,我也只能拿出这么多了,再多就只能去卖血了。”
  苏梅皱皱眉,只有两千块钱,自己初来乍到,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小说中方晓晓的选择是宁死不离,还表演了一整套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不成想最后一次弄巧成拙真的吃错药死了。
  男主怀着极其厌恶的心情将她草草火化了,然后马不停蹄的开始了追赶白月光的步伐。
  说来也是奇怪,自从摆脱了方晓晓这个丧门星后,他的财运越来越好,所做的投资百分之九十都赚钱,几年时间就从一个一贫如洗的落魄青年成长为了好几家上市公司的大老板,身家高达数十亿。
  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月光,男主终于过上了令读者大快人心的生活。
  看得好让人嫉妒,真得要把这么有钱途的男人拱手让给别人吗?
  可是不让又能怎么办?像原主那样作死吗?苏梅是一个很佛系的女人,对这种狗血的争宠事件尤其不擅长。
  算了,放他一条生路吧,也算是为方晓晓积德了。
  不过她需要好好想想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最小化。
  正在这时,突然有道白光在她眼前闪过,顺着看过去竟然在他的左手中指上发现了一枚戒指,已婚男人不应该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
  她又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指,空空如也竟然什么都没有。
  好像书中提过,他们结婚只是领了一张结婚证,没有任何仪式,当然也没有戒指。
  这也说明了方晓晓在男主心中的地位,准确的说根本就没有地位,得不到爱的女人心是枯萎的,也难怪她会活的这么颓废,懒得收拾房间,甚至懒得打理自己。
  正胡思乱想时突然那个戒指又发出了一道更耀眼的白光,像是在暗示她什么。
  苏梅好奇的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上面雕刻的一朵小小的梅花映入眼帘,她猛地怔住了,这不就是自己穿越前丢失的那枚戒指吊坠吗?
  这枚戒指是她在一个古迹中捡到的,后来又找人专门刻上了这朵代表她名字的梅花,以确保对它的拥有权,但后来却稀里糊涂弄丢了。
  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它,而且还戴在了男主的手上,太不可思议了,难道它也穿越了?
  苏梅认真回忆了一下书中的内容,终于想起了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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