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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农村麻辣媳 (宇宇)


  夜已经很深了。
  李小琴各种情绪因为哭而得到宣泄,这会渐渐正视起来,年长医生说大哥这传染病百分之九十治愈不好,那余下的百分之十呢?
  七十年代的医疗水平能治愈痊愈吗?
  能够吗?
  李小琴静静地思考着,年长医生建议带大哥回家静养,但是,等死,她是绝对不会照做的。
  现在她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肯定的了。
  可是还有哪个医院能治愈呢?
  七十年代各个县城的医院水平都不相上下,玉山县属于比较发达的县城,这里的医生都无能为力,她带大哥上哪个医院呢?
  沿海城市医疗水平应该能搏一把吧?
  李小琴想着,医生说治愈不好,也没有肯定地说没办法治愈,只是治愈好了怕反复发作,那么活下来的几率都很低,但是,不管如何,她都要搏一把!
  对!
  搏一把!
  李小琴下定决定,即刻就带大哥上沿海城市的医院,治愈肯定比不治有希望。
  但是长途奔波对大哥来说是个折磨,他能挺得了到达沿海城市吗?
  李小琴思考着,七十年代的火车都是绿皮火车,路程就得花四五天,四五天,四五天,距离过年还有十多天。
  距离过年还有十多天!
  李小琴心头陡然一惧,据赵富贵的说法,大哥是上辈子过年那几天死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重生的原因,这辈子这些事情都提早发生了,会不会也是这辈子她改变了一些事,所以改变了大哥的人生轨迹?
  大哥是上辈子过年那几天死的,这辈子距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她还有二十多天的时间来拯救大哥?
  一定是的!
  李小琴立马在心里斟酌,这辈子若扭转乾坤,人生轨迹就大大地发生更改,比如自己在虎崖事件上,李二奎和朱寡妇不是都被收拾得老鼠见猫躲着走吗?
  就是的!
  李小琴用事实分析之后,确认大哥距离上辈子死亡还有二十天左右,心里顿时轻松很多。
  她擦掉眼角剩余的潮湿,站起身,走出病房,走出医院,走入夜幕中寻找上沿海城市的车子。
  同住院部的另一间病房。
  一个穿衣搭配的风向标都是七十年代女星们时尚前沿的女人,再加上高高扎起的头发,简直不要太阳光有活力,这会儿坐在病床边,一脸心疼的静看陈志国。
  她约莫二十六七,保养得当,不点不输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志国?”她轻轻喊了声,声音温柔软糯。
  陈志国刚做完手术,麻药还没有过去,现在还有些昏睡。
  此时的他脸上蜡黄没有一点血色,腹部和左脚缠着绷带,两眼无力地闭着,呼吸十分微弱。
  见他没有回应,女人又喊了一句,“志国?”
  手术到现在十多个小时过去,按照医生的交代这个时辰该醒来了。
  女人有点担心,微微倾身想要碰触他,可是脑海里想到了什么,伸了伸手又犹豫的缩了回来。
  陈志国这时候还没醒,她碰他,应该不会给他造成什么心理负担吧?
  他现在是个病人,照顾他就得碰到他,他应该不会多想的,女人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她小心翼翼地伸手,轻轻地握住陈志国那双宽厚的手掌,静看着他,女人眼角终于带了笑。
  就这么望着昏睡中的陈志国,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回到了过去,陈志国执行任务受伤,她守在床边。
  陈志国的眼睛没有睁开,但能感觉到有一只小手在握紧自己,他嘴微微在动,急促地呼吸着,柔声喊道:“小琴。”
  女人的眼睛略略动了一下,接着有些惊讶地睁大眼睛。
  小琴?
  他在喊谁?
  人在陷入昏睡或昏迷中开口喊的,肯定是最在意的人的名字。
  这是个女娃的名字,莫非是他媳妇?
  七八年未见,原来他都结婚了。
  女人喉咙似被什么堵住,想说话,却又吐不出一个字来。
  “小琴。”小丫头似乎没有听见,陈志国呼吸更急促了,喊完后才悠悠的醒了过来。
  看见不是小丫头,陈志国盛满了喜悦的眼睛立刻敛住,俊眉皱了起来,“胡彩云?”
  “嗯,是我。”胡彩云连忙收回手,尽管不舍得,还是得收回。
  陈志国没说话,眼睛却朝病房里扫了一圈。
  “你在找谁吗?”胡彩云柔柔的问。


第二百六十三章 像陌生人那样疏远(1更)
  陈志国没说话。
  胡彩云站起来,微微一笑看他,问,“你在找你媳妇吗?我听到你喊小琴,小琴是她的名字对吧?不过从今天早上到现在,这里就我一个人,没有别的人。志国,我以为你找的媳妇是个很会关心你的人,没想到你受伤这么重都不来照顾,这让我有点惊讶。”
  “你话太多了。”陈志国开口,声音微哑。
  维护她?
  自己男人腹部和左大腿都重伤,失血过多休克过去,若不是送医院及时,怕这会儿看到的就是一句冷冰冰的尸体了。
  这种情况下身边却没个守护的人,胡彩云不服气。
  她想到了在部队那段时间,陈志国亲口说的,找媳妇就找持家贤惠的,不找成天舞刀弄枪的。
  多伤人啊!
  为了拒绝自己,陈志国竟然讲出这种话来。
  胡彩云说:“志国,我实话实说。”
  陈志国不再说话,缓缓闭上眼睛,整个人很疲惫的样子。
  他头发有些微乱,整个人消瘦得仿佛已步入苍老的病体,胡彩云心里有气,但是瞧他这模样到嘴的话又强咽下肚去。
  “志国。”胡彩云不安地喊。
  陈志国又睁开眼睛,看向胡彩云,目光疏远。
  胡彩云忍不住自我嘲笑,用力咽了口口水,咽掉心疼和悲伤,重新换上温和有礼的面貌。
  胡彩云看着他,问,“昨天晚上你做的那些事,单枪匹马,你还以为自己是当初在部队里的那个陈志国吗,你就没有考虑过人家会带枪支弹药吗?你考虑过自身的安危吗?”
  “没有。”
  “四五年了,你怎么还是这幅样子?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你死了,你家人该怎么办?”
  “不用想。”
  “你做事太冲动了,我还以为你变了,这么多年你还是老样子。”
  “那是我的事。”
  胡彩云咬咬牙,没往下质问。
  陈志国也没说话。
  病房里静悄悄的。
  陈志国闭着眼睛,在养精蓄锐,不过,现在身边有这么一个胡彩云在,不是盯着看就是问题不断,他现在是在养伤,心神这么被打搅,能休息好?
  也不知小丫头那边怎么样了,陈志国心里隐隐担忧。
  胡彩云坐在床边,看着他。
  一直到病房的门被推开,陈志国才立即睁开了眼睛。
  一个短发平头,一身草绿旧军装,扎上棕色武装带的男同志走进来,模样跟陈志国差不多大。
  看到他,陈志国原本疏远的目光一瞬间就染了光彩,来人叫胡援朝,当年在部队共同出生入死的战友。
  推开门的那一刻,胡援朝板脸就低斥,“陈志国,你小子胆子太大了!单枪匹马就冲拐子窝,就不考虑人家有枪支弹药?”
  “不碍事。”陈志国坐起来一些,淡淡地应了一句。
  胡援朝和陈志国还有王俊杰是同一批入伍的,一起在军营里成长,知道陈志国这个人的性格,他拉了一把椅子在胡彩云旁边坐下,打量了陈志国一眼。
  陈志国腹部和左大腿都有枪伤,派出所同志把他送到医院时,整个人因失血过多严重休克,医生说再晚半小时可能人就没了。
  现在手术成功,但他俊脸扔苍白,嘴唇起皮,下巴冒出了淡青色的胡茬,看起来整体情况真不咋好。
  胡援朝皱了皱眉道:“这里的医生我认得,早上就打过招呼,你放心修养。”
  “嗯。”
  这话一出,胡援朝忍不住瞪他一眼,“ 四五年不见,我说这么多就换来你这一个嗯?我说,你起码一句谢谢该有吧?”
  “好,谢谢。”陈志国说。
  “瞧瞧,就这幅态度,我今天真不应该请假跑来看他。”胡援朝指着他对胡彩云抱怨。
  晓得他只是嘴上抱怨而已,战友情比兄弟,场面话陈志国不消说他都能明白,现在他没有力气,懒得跟他再叨叨这些事,只淡淡地道:“援朝,你过来没跟嫂子说吧,快回家吧,我没啥事。”
  之前在部队里胡援朝媳妇常来探望,和战友聊天说,出门晚归也说,总之就是不出任务的情况下,胡援朝得每分每秒都要在跟前,不然就双手掐腰,大吼大叫,嚷到全连都知道。
  陈志国对此记忆尤深。
  胡援朝是出了名的怕媳妇,听到这话,他爹脑海里就浮现出媳妇拿鸡毛掸子撵他打的场面。
  “成,我回去,你好生休息。”胡援朝轻咳一声,有些尴尬的说。
  陈志国点点头,看向胡彩云说:“彩云,你也回去吧。”
  胡援朝抬眸惊讶看着他,“撵彩云走干嘛?她得留下来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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