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收尾还是要靠地方的公安去解决。
原本以为逃离了现场会安全一些的傅希,突然在对讲机里被告知:“队长队长,那群家伙玩命一样,开了辆重卡出去,说你杀了他们的头儿,跟你寻仇去了。”
“操!”傅希暗骂一声。
他找了处隐秘的草丛,蹲下,把身上的防弹衣脱下,套在扶桑身上,迅速切换对讲机问:“地方增援到底还有多久?”
“呲呲......”几声过后,对面报了个数:“十分钟。”
十分钟!
傅希双眼一沉,气得一把摔下对讲机。
正巧有敌方的子弹扫射过来,傅希眼明手快地摁着扶桑趴下,正好把她摁到土里。
消停一阵后。
扶桑刚伏起身,傅希就开始打她长发的主意,根据判断,周围不下有二三十个歹徒在找他们,跑起路来,她头发太长太显眼。
傅希拿起她的头发,拔出排爆手剪。
扶桑侧目:“你干嘛!”
“命重要还是头发重要?”
“都重要——”
“咔擦”一声,剪了。
扶桑瞪了他一眼,傅希在她脸上涂泥。
“走!”
梵乌山一边地势陡峭,一边平坦,平坦的地方唯一的缺点是树木稀疏,不好掩藏,刚好他们躲藏的位置正是这儿。
眼精一点的歹徒没一会儿就能发现。
傅希带着扶桑往密林的方向走,丛林疏动,走了一段就被发觉了。
歹徒们吹了声口哨,嘴角蓄着笑,颠着家伙开始往这边赶。
扶桑手腕上的血一滴滴地在流,体力逐渐耗尽,傅希没辙,只能靠赌。
把她掩在一个地方,旋即转身,阔步迈去,将所有人往另一个方向引。
扶桑被埋在草堆里,黑暗得不着边际,意识逐渐耗散,四周枪声弥漫,但她的心却出乎意料的平静,耳边清晰地回响着父亲扶志国生前的那句——
“我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忠于党,忠于国家,誓死保卫人民!”
黑暗掩盖在她的周围,如一张无形的网,把她牢牢抓住,掌控着她的生命,冰冷无温,没有一丝光亮。
她以为她要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嗯,男主是硬汉型的~
开新书了,先敲黑板说一下咱们男主的设定:中国特警,武警的一种,主要职责是严守边防,救援人质,反爆排爆反劫持。
非典型别后重逢文,没有太多的虐恋情深。
因为军旅文比较难写,我也做了很多功课,希望我的一次次努力,会成为你们的惊喜。
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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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02
半个月后。
桐城天气晴朗,正值暖春,马路上莹白的车身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
被撵出家门,刚搬到北京的扶桑前段时间碰巧遇上了以前大院里的几个兄弟。
正好今天周五,人人有空,没空也要抽着空出来晚上酒吧嗨一番,庆祝当年的大院小魔王再次回归。
扶桑开着车从公寓赶过去,刚好撞上了下班高峰期,冗长的高速公路,堵满了一辆辆车型旗鼓相当的私家车。
“哔哔——”声不绝于耳。
扶桑滑下车窗,灌了些暖风进来,吹散了她捋在耳后的齐耳短发,露出莹白精致的小脸,薄唇自然泛粉,鼻子挺翘,杏眼微弯,像是天生含着笑,漆黑的瞳仁,明亮又清澈。
颇有一种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女主人公的既视感,盯上几眼,也就挪不开了。
扶桑纤细的指尖在方向盘边沿打转,高速路塞车,小车像乌龟那样移动。
她随手打开手机,开着免提,给自己的发小江眠月拨了个电话。
两人瞎扯一通,谈天谈北,说到头发这件事情的时候——
江眠月惊呼:“什么?他居然把你头发给剪了?那怎么办,你回家外婆还不得疯了啊?老人家有老年痴呆症,就靠这头发认着自己的孙女呢。”
扶桑的外婆是一个纯纯正正的江南美人,从小生活在水乡,处事温柔轻缓,爱穿旗袍,年轻时留着一头秀发。
老了,便也希望自己唯一的亲孙女也有如瀑的青丝。
前几年,扶桑觉得头发太长,不方便,剪了。
可一回家乡,得了病的外婆见她的秀发不在,死活不认她,还呜呜咽咽地躲在房间里哭诉自己的亲孙女不要她了,老是不爱回家。
扶桑愁啊,从此不敢再剪。
“所以,我根本就进不了家门,被我妈撵出来啦,刚搬来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很多东西都没收拾呢。”
江眠月侃道:“得了吧,你本来就是北京人,哪有什么熟不熟的。”
“嗳,那个救你的男人,你后来找过他没?”江眠月想起这茬,八卦道。
扶桑见道路上车辆疏松了不少,踩下油门,边开车边细细地听着,“找过啊,到当地的公安局打听,说是附近碰巧路过的特警精英队伍,请求协助来端犯罪窝点的,办完事就走了,连人影都没见着。”
对方叹:“可惜啊……”
扶桑轻笑了声,没反驳,隐隐默认了她那句话。
西边赤霞弥漫,晕染了整个天际。
扶桑开着导航,慢慢向军区大院靠拢。
突然有电话进来,她伸手滑过,接听:“喂喂!!姐,你什么时候能到啊?还记得路不?就是大院后门往前走几米,再拐个弯进去——”
扶桑边听边仔细地回忆了一下,说实在的,还真不怎么记得。
扶桑爸爸扶志国是军人,妈妈宁琬余是水乡长大的江南女子。
扶桑从小就生活在大院,跟着大院的那群小屁孩无忧无虑地玩耍。
如果不是十年前的那一场变故,估计她这辈子都不会出大院。
十年过去。
扶桑离开那会儿,她才十四岁,爸爸不在了,妈妈整日以泪洗面,全家都沉浸在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
后来,妈妈含着泪,捧着小扶桑的脸,问她:“扶桑,我们回江南吧,妈妈带你去水乡,我们永远离开这里。”
小扶桑抹了抹眼角,盯着妈妈眼眶都哭红的脸,认真地点了点头。
说不舍,肯定是有的。
所有的童年都摆在了那儿,当下离开,总觉得有人把手伸进她的心脏狠狠地挖了一块,缺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痛得她久久回不过神。
临走的那天,妈妈没有通知任何人,扶桑走得悄无声息,那是她二十四年来哭得最凶最狠的一次。
不仅仅是因为家离破碎,每天抱着她喊她“桑桑”的爸爸不在了,更是因为背叛。
对,她背叛了。
当时大院里住的都是军人,每户人家生的都是儿子,皮得不行,唯独宁琬余生了个女儿。
扶桑呱呱坠地那天,她成了院里大人们的心尖宠。
扶桑会走路会跑的那一天,她成了大院里的孩子王。
所有人都叫她姐,表面称兄道弟,背地里依旧把她当主子一样宠。
为啥啊?
因为一旦闯祸,回家被爸妈训,一说出扶桑也有参与,扶桑也闯祸了,爸妈的怒气就会消上几分。
能不供着吗?
可曾经说好了要一起长大,谁也不许掉队离开的话,才过了没多久,扶桑就走了。
一走就是十年——
莹白的小轿车开进大院,十年过去,街坊们似乎都不太认识她。
扶桑从包里翻出唇膏,对着后视镜补了下妆,冬天刚过,天气昼暖夜凉,她从副驾的袋子里摸出来一件薄风衣,穿上。
才不紧不慢地踩着高跟鞋,下了车。
相比以前,大院变化了不少。
家家户户,由以前的红砖墙房屋,变成了两三层的小别墅,但篮球场,田径场,操练场依旧还在。
扶桑单手插进风衣兜里,一步一步沿着小道,走过去。
摸着新兵操练场的铁栅栏,想像着里面站着一个威严肃穆的老人,他背脊挺直,双腿并拢,浑然中气地对着一群新兵蛋子大吼:“立正!”
十年过去,他的头发应该白了不少,手背也没那么硬朗了,皮肤有点儿松弛,但好在精神气不错。
“爸,我回来了。”
扶桑望着空无一人的操练场,目光隐隐聚焦,没人知道她在看什么,想什么。
但莫名其妙地,想着想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咬着唇,肩膀直抽搐,手指扶着栏杆,才堪堪稳住了脚跟。
*
最后,扶桑是被孟括的一通电话,连环死命催过去的。
她穿着高跟鞋走在酒吧的地板上,鞋跟碰撞瓷砖,哒哒哒哒,发出空灵的脆响。
宅在家太久,总是闷头画画的扶桑有点不太适应这种环境,她望着摇摇晃晃的灯影,迷离闪动的灯光促使她微眯了眼。
可,当年的霸气小魔王怎么可能就这样屈服退缩呢。
她门都没敲,看准了包间号,推开大门。
在内里喧嚣的热闹声中快速地找回儿时的记忆,融了进去。
在大院那会儿,孟括跟她玩得最熟,他一手搭上扶桑的肩膀,侃道:“姐,这么多年没见,怎么好看了那么多,真不愧是我们军区大院里最好看的妹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