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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宠爱 (青丝着墨)


  姜鹿尔倒是不回避:“这个呀,我母亲不叫给我裹足,大些后我外祖母倒是动过念头,找了几个老嬷嬷来,吓得我翻墙就去找我外祖父,可算保住了一双脚。”她心有余悸,长大了的孩子再裹脚,那是堪比泥黎店的酷刑,先要将脚大拇指折断,然后包到脚底,裹上长布,为了达到目的,有时候还要准备一些碎瓷片,在上面踩的鲜血淋漓,靠这样的结痂给脚定型。
  也亏得她这一双天足,加上她那时瘦小尚未完全发育的身体因素,那些关于她的阉人啊之类乱七八糟的传言才能让这些人觉得可信度如此高,而甚少怀疑或者去验证。 
  ——在他们从小耳濡看来,不会有女人会不裹足的;也不会有女人能够在年少的时候可以坦然直接直视一个男人的眼睛,自然,泼辣的大娘和婆婆们不在此列。
  姜鹿尔又将那鞋子翻来翻去看了看,听了孙大娘的问,又补充:“我外祖祖说,我娘~亲小时候裹了足,走路久了疼得厉害,读书时也叫同窗笑话,她便坚决不肯给我再裹。”
  孙大娘眼神微闪,勉强笑了笑:“你有个好母亲。”她抖开手上的衣服,上装是对襟短袖,下面是一条长裙,精致的绣花,并不是常见的红或者青,而是带了海一样的蓝,裙底有层次渐近的浪花,又似蝴蝶。
  一眼看去并不夺目,但是触手便知其厚重。 
  这样的布料,至少加了丝线混纺,察觉到姜鹿尔迟疑,孙大娘将衣服往她怀里推了推。
  “不要客气。你是个有福气的,阿砺是个好男人,他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她拍拍程砺的胳膊:“你也是个有福气的。”
  程砺眯了眯眼睛:“戴口罩挑粪的福气,也好。”叫他想明白了,戴口罩挑粪这不就是——臭不要脸的意思吗?
  见她收下了衣服,他没有迟疑,直接伸手,将她拦腰抱起。——都臭不要脸了,还客气什么。(默默画外音:好像一直也没客气呀。)
  姜鹿尔伸手去推,程砺给她中肯的建议:“或者你在这里换,或者在屋里换?你选。” 
  姜鹿尔忍住。
  程砺再次建议:“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将手伸过来,至少稍稍挂住脖子。”
  “你!”越来越过分了。
  “大概你不知道……你其实并不像你看起来那么——轻。” 
  ……这个挑粪戴口罩的!
  “程砺!”姜鹿尔终于连名带姓叫了出来,这一声名字叫出来,她便知道,有些事情开始变得不同了。
  “我在。”他回答。
  是哪里不同了呢。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一个陌生友好的微笑,因为深夜野地一处温暖的篝火,或者一抹阳光,一张明媚的脸庞。 
  但这样的喜欢,寻常、丰富而庞大,如年年春天都会长出的新鲜花朵。 
  但是喜欢上一个惹得自己气的胸口鼓鼓的人,一个陌生的危险的人,一处深邃看不见底的深海,喜欢上沉默的孤灯,喜欢上面具和面具后面真实无情的脸。
  大概是这里不同了。
  不得不说,换装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至少现在注意他们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如果她没有坐在自行车上的话,可能还会好一些。路上行人匆匆,晚归的渔人,收摊的小贩都在抓紧时间收拾。
  晚风已起,天上重云累累,阳光在云层上涂满金边,渐次第为绚丽的胭脂色,金黄的光芒潋滟在青翠欲滴的碧草和树叶上,洒在她的脸颊睫毛和手腕上。
  好不容易到了他说的那处小餐馆,门口却是铁将军把门,门旁放了一口小水缸,里面清水漫漫,却并没有种什么水生植物。
  旁边的小馆子见了两人连忙来招徕顾客,只说这餐馆主人今天被一辆小汽车给接走了,说是去哪里给什么大人物做饭。
  饭馆主人掩不住的艳慕:“嗐,真是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肯定拜佛拜得多就是好——这样的水平竟然能被看上……”
  姜鹿尔却没心思听他说话,她只看着那水缸,旁边一溜地里种的几排草药,一个念头在心里噗噗跳动。
  像,的确很像,摆放的位置……习惯……
  她打断饭馆主人滔滔不绝的介绍:“大叔,你刚刚说这个饭馆主人叫什么?”
  “姓昌?还是姓常?”饭馆主人抠抠头。
  姜鹿尔难以置信转过头去,正好看见程砺带笑的眼睛。
  她一下明白了。他之前说的“老板人也很好,我觉得你应该会很喜欢”——原来是这个意思!
  “是你?”她激动揪住他的衣摆,“是你是不是?”
  “本来还想给你一个惊喜的。”程砺无奈,“真是没办法,你比我想象更聪明。”
  不过,没关系,他为她准备的还会有很多。比如今日按照她信笺地址一起邮寄回去的大银百元,足够她的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衣食无忧,比如她可爱的猫咪,她那个奇奇怪怪带着的小宝贝。
  晚饭如殷勤的饭馆老板所愿,就在此解决。
  姜鹿尔本还怀着一丝侥幸,也许过一会昌阿伯就回来了。
  直到用完餐,她放弃最后一口汤,仍然没音讯。
  这样的平静和心境程砺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觉到了,所以,直到阿诺第三次在他面前晃过去,他才放下杯子,招了招手。
  阿诺是个麦色长眼睛的年轻人,他很聪明,得到许可后立刻上前。
  “嫂子好。”他先嘻嘻一笑。
  程砺满意点头,替姜鹿尔嗯了一声,才问:“什么事?’
  “刚刚得到两个消息。”他眼睛左右一看,饭馆的主人和伙计都在,便压低了声音,在程砺耳边悄悄说。
  程砺扬了扬眉。
  “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坏消息。”
  姜鹿尔毫不犹豫, 她耳朵一立, 看着面前的程砺。
  老板和伙计被阿诺引开。
  他的声音平静, 目光却微微垂下, 然后抬头看她:“李家大小姐出了点事。”
  他接着说:“今天她遇上了巴古斯, 然后被迫上了车,被救下来时连块完整的衣裳都没了……”
  他看着站起来的姜鹿尔, 看了一眼她颤抖的脚,没有阻止。
  姜鹿尔不敢置信看着程砺:“光天化日之下, 他怎么敢?!”
  “对他们那样的人来说,大约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被当成可以对待的人。巴古斯被简瑜重伤——可能,抢救不过来。”
  姜鹿尔咬牙。
  程砺立刻补充了好消息:“负责抢救的约翰逊先生是我朋友。”
  “——所以, 他应该抢救不回来了。”
  他想了想:“他送过去的时候, 脸已经不成样子, 骨头断了三根,手脚也废了,所以, 就算死,也没有那么痛快。”
  姜鹿尔只想着李雪音,又悔又难受, 这些描述稍稍减轻了她心中的难受:“我想去看她。”
  她转而想到程砺和简瑜的关系和这个要求的困难,迟疑了一下:“或者, 我给她写一封信。可以请简家的简艾小姐带进去——她会保密的。”
  程砺仰着头看她,立刻点了点头。
  阿诺在一旁惊疑看着程砺,程砺不动声色。
  结果, 这一夜,姜鹿尔一叠信纸写到凌晨三~点,仍然没有写完那封信。
  有的事情,即使设身处地,但是仍然难以感同身受。
  她如何安慰她?她无法描述那事实,也不能谈论自己如今的自由,或者程砺的关怀。
  对于伤害,很多时候语言和安慰都是苍白的,很可能会让她再经历一次那样的噩梦回忆;
  以朋友的名义,朋友在这时候更不应该揭开她的伤疤。以曾经下属的身份,那更应保持缄默。
  姜鹿尔写了扔,扔了又写,直到肩膀都僵硬~起来,她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写这样一封信。
  早上四点的时候,程砺肩膀上带着一只短尾猫走进来,猫咪看着姜鹿尔立刻欢快叫了一声,孩子般哭泣似的嘤嘤叫着,在她脸上怀里蹭着蹭着。
  “憨憨。”她打起精神回应憨憨的热情,摸了摸它在混乱中断掉的尾巴,得了憨憨更加委屈的叫声。
  “你在哪里找到它的?”
  “那天李家大火后,它在草丛里面一个个人找你,遇见了就带了回来。”
  姜鹿尔伸出手心,由着憨憨慢慢舔~舐她的手心,心底柔软:“谢谢你。”
  “坐了这么久,出去走走吧。”
  他手上推着一个带轮子的椅子。
  “这么早。”
  “劳逸结合。”他走过来,将她抱起来,放在椅子上。
  姜鹿尔耳朵一热,憨憨跳到了她膝盖上,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然后瞄了一声,仿佛在说自己已经准备好似的。
  程砺推着她,外间还有浅淡的月光,路上并不算平整,他走得很慢。
  露水从树叶和枝头长出来,晶莹剔透。
  程砺住的这片宅邸,原本是一个传教士的私宅,后来低价转给了他,位置并不算好,外间是一丛丛低矮的灌木丛和界石分开的小块田地。
  大门有两个值班的夜巡,看着他们都面带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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