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初推却,只说很喜欢艺影的氛围,当然这也是事实,但她却更喜欢,和艺影共同成长的经历。态度已经表明,但张睿似乎不甘心,每次吃饭都极尽可能的怂恿她,直到昨天晚上——
“小初,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过顾少彦的为人?”对于他突如其来的问题,凌初先是愣了下,然后歉意的笑笑,“我觉得他是个很好的老板,也是个很好的演员,至于其它方面,我一向不喜欢八卦。”
她喝了口咖啡,只想把话题引到正轨,“我上次给您传的那个简谱,您觉得还可以吗?”
“不错,”他很绅士的为她递上了餐巾,顿了下,又说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所以我才担心你会上当受骗……其实顾少彦这个人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这个圈里的人都知道,他和程昕是长期的床伴关系,而且早年,他也是靠着秦匀晖才出名的,那些网上报导的一夜情什么的,更是千真万确的事,所以,我是怕他会对你别有居心。”
他优雅的说着,仿佛在遗憾的评价一瓶红酒,微笑保持的很好,丝毫没有撕破他绅士的面具。
凌初低头看着眼前的牛排,有些感喟——五星级的西餐厅啊,这么好的牛排,真是糟蹋了。
她这人有个坏习惯,就是对着讨厌的人,或是讨厌的话题就完全胃口全无,而现在这两点都被她赶上了,所以凌初在想,让她吃不下饭的人,或许她今后都不会再联系了。
老实说,从前张睿说起艺影如何如何不好时,她还能忍,但她是有底限的,而这个底限有些莫名其妙,凡是涉及顾少彦的事情,她都无法忍受,就像上次在办公室,她想都不想就回了句,“说是非者皆是是非人。”
还有网上对他的辱骂,她何时在意过那些东西,却为了他,注册个号上去开骂,完全的,莫名其妙。
她推开了桌子,站起了身,笑得非常甜美,但随即说出口的话,她敢保证,连张睿都吃不下去了,
“张老师,非常感谢您给我上了一堂关于人与兽的辨别课,我一向认为,人与兽的区别在于兽类擅于攻击,但现在终于发现,其实兽类之所以擅于攻击,都是跟人学的。”
拿起了背包,快乐的转身,看着张睿顿失风度的张着大嘴,又恶补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有些东西永远学不来,既然如此,以后还是不要让您失望了,再见。”
深吸了口气,冲入夜幕中,明明黑沉沉的夜,她心里却无比清明,离家不远,正好溜达回去,路上顺便把张睿的电话号码删除。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活脱脱出卖了彦少的色相,有些狗血,还是期待凌初知道这件事的反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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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预收文:《幸福爱晴天》
兰汀:当我抬起头看见你的眼睛时,周围的人事物都变成了过客。
姚正阳:如果我用十年的时间都不能忘记你,是不是说明我就要拥有你。
你是我的毒。药,也是唯一的解药,亲一下百病全消。
“兰汀,我可以吻你吗?”
还是老规矩,先收藏,不会弃更。
第21章 第 21 章
奇怪,真是有些奇怪,凌初觉得最近顾少彦特别奇怪,比如,早上她想搭他的车去公司,结果电话里就被他拒绝了,“不好意思,我早上有事。”
再比如,她想去他家看稿,结果,“明天吧,到公司再看。”
这些日子,她到公司时,他不在公司,她回到家里,他也不在家,只能以E-mail传稿,微信联系。所有审稿的环节,他都不参与了,让蒋汉代替,选演员他也不参与,“我相信你,选好通知我就行。”
到底谁在出钱?
不过凌初也没有太在意,一切按部就班的进行,演员选出来后,把名单发给他过目,然后准备外景拍摄场地。
现在的艺影,俨然是凌初在当家,什么事情都来问她的意见,选址问她,演员问她,连修片也要问他。顾少彦基本上人间蒸发了。
终于在一天下午,凌初的车子坏在了半路,她打电话叫了拖车,不过一时半刻赶不过来,她只能给顾少彦打了过去,“彦少,我的车坏在半路了,托车又到不了,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修车厂吗?”
十分钟后,顾少彦赶了过来,见她在车里无聊的歪着脑袋望天,心里像融化的棉花糖,甜滋滋,软腻腻的。
他检查了一下她的车子,应该是电瓶接触的问题,他挽着袖子修理起来。周围是林荫路,两旁硕大的树叶像把大伞将他们罩在下面,狭小而宽阔的空间。凌初听到他平稳安静的呼吸声,忽然有种久违的清新,她转过头去看他,蓦地笑了出来,“哈哈哈,你的脸,都黑了。”她掏出纸巾,自然而然的帮他擦拭,顾少彦笑着接了过来,“我自己来就好。”
“没想到,你还会修车?不过你修车时还挺帅的,比演电视都帅。”凌初还不忘取笑他,跟以前一样,什么都敢讲。
顾少彦转过头去,“好了,你发动一下。”
凌初跳上车子,一打火,果然车子嗡嗡的响了起来,她向顾少彦比了个‘ok’的手势。
“车子的电瓶坏了,我建议你还是去4S店换个电瓶……我认识一家还不错,离这不远,我开你车,你去后面开我的车跟着。”他怕车子再出状况。
凌初也不见外,接了他的车钥匙,便开着车跟在他的后面。顾少彦从后视镜一直看着她,怕她跟丢似的,所以俩人始终保持着通话状态。
4S店的老板原来是顾少彦的高中同学,因为他的身份不方便在外面等,所以俩人也就安心的呆在了他的小办公室里,
“少彦,你女朋友啊?”刘长鑫眼睛点了下凌初,眯眯着眼笑问。
“女性朋友,”顾少彦这才介绍道,“她就是《落花情》的原著作者,凌初。”
刘长鑫挺起了脖子,眼睛亮得像灯泡一样,“原来你就是凌初啊?”崇拜的想跟她握手,又觉得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讪讪一笑,“我老婆特别崇拜你,天天抱着书看,”想到了什么,在凌乱的桌子上胡找一通,终于找了个小本子出来,一脸献媚道,“能帮我签个名吗?”
凌初觉得有趣,这人倒是直爽,也就二话不说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维修师刚巧进来,“老大,这个型号的电瓶没了,得过两天到货。”
刘长鑫点点头,拍着胸脯向她保证,“凌小姐你放心,咱们这电瓶都是最好的,我免费给你换,不收你钱。”
“那怎么好意思?”凌初摆摆手,“该多少钱是多少钱,你小本买卖也不容易。”
“嗨,进价要不了多少钱,不用跟我客气,”转头又对顾少彦道,“今天晚上去我那吃饭,你好久都没去了,沙锅烤串啤酒,你的最爱,我让我老婆张罗去,你和凌小姐一起去。”
顾少彦犹豫了下,慢慢回绝,“不了,改天吧。”
“别呀,择日不如撞日,而且我老婆特崇拜凌小姐,要是知道这人让我放走了,非得跟我急不可。”他着急的拽着顾少彦手臂,说什么也不放他们走了。
顾少彦为难,他是北方人,上学时,喜欢啤酒烤串这等粗俗的东西,但凌初是大家出身,恐怕会不喜欢,但刘长鑫又盛情难却……
凌初低低的笑了起来,看这人有点东北老爷们的感觉,像夏天的知了,虽然吵人,但却热忱,“彦少,我们恭敬不如从命,还是去吧。”
“你看看人家,多痛快!”刘长鑫一拍桌子,抄起手机,走到一边去打电话,“老婆,我跟你说啊……”
待他打完电话回来,已经是五分钟后的事情了,说的口沫横飞,还抹了下嘴。
“这样吧,你家就不去了,我请客,咱们外面吃。”顾少彦折中道。
“就去我那,好久都没跟你喝酒了,”刘长鑫死活不依,拿着车钥匙就要往外走,“你要实在喝多了,就住我那,反正我不怕记者。”
他一向知道刘长鑫的脾气,跟他截然相反,说风就是雨,所以他说烤串啤酒,就是烤串啤酒。
而顾少彦惊讶的是,凌初居然跟他老婆薛梅有说有笑,除了不喝啤酒,烤串也吃了不少。
刘长鑫住的小区正好在一楼,后面有一个不小的园子,用来BBQ正好。趁着凌初和薛梅进屋拿啤酒的功夫,他在顾少彦耳边啧啧道,“这女孩真不错……”
“你眼睛也真不错。”他睨了他一眼,烧烤的炉子冒着浓烟,炊烟袅袅,总是思乡心切,到了这里,顾少彦会特别放松。
刘长鑫跟他一样,都是从大山里来的,上完高中便到了这里闯荡,虽然不及他富足,但至少生活和乐,哪里像他,吃顿饭还要东躲西藏,更遑论是避之不及的感情问题。
刘长鑫心领神会,不免摇了摇头。她们走出来时,拿了几罐啤酒,刘长鑫问凌初,“啤酒喝的惯吗?”
“她不喝酒,什么酒都不喝。”顾少彦挡了下来,倒是替他斟满,“我跟你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