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在心颤时,也能觉察到,司芃在慢慢靠近他。
要是他来选,他不会选《德米安》,最起码不会拿它做开端。剖析自我总是件痛苦而沉重的事情。只要闭上眼稍一思索,他脑海里便有长长的书单,适合在黄昏与夜晚与司芃依偎在一起,低低吟读,静静品味。
最近读过大卫·冯金诺斯的《微妙》,还可以,一个意外心动的吻;还有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两人一起踏上和时代相悖的不归路;还有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勿论爱恨、猜疑与嫉妒都很狂热;还有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生只够来爱一个人;还有……
对哦,怎么能没有马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段深沉而无望的异国之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穷尽爱情所有的可能。
毛姆、王尔德的很好;川端康成那般纤细敏感也很好。
太多太多。他只怕他还没读完,司芃就倦了烦了。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期待下班的来临,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期待司芃给他发信息,说我到了。他走进书店,看见司芃随意窝在窗前的沙发里,橙色的光辉里一张出众的侧脸。
还是和初见时一样的英气逼人,但又不一样,少了冷傲多了温暖。抬头看他时,会莞尔一笑。手肘撑在沙发背,手掌捧着脸,眼神追随他的步子,一路跟过来。
那是只有情侣才懂的笑。那笑,是你来了,你今天很帅,我很喜欢这样的你,你过来陪我坐下,聊点什么?想看哪本书?今晚吃什么?做哪个姿势?
是和你相处的每一刻,都发自内心的觉得美好。那样的笑带来的心悸,真不亚于司芃穿着薄纱,躺在床上等他。
有次他拿了《小王子》在手上。司芃不屑:“我小时候翻烂的了。”可翻烂了也只记得干巴巴的情节:他住在一个星球,养了一只玫瑰。有一天离开他的小星球去旅行,到了地球上,遇见一只狐狸,狐狸对他说了一段堪称真理的话,……。
她离开那个童话世界很久了。
这次不在书店,在小楼主卧的贵妃榻上。凌彦齐说:“你不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在情人之间读吗?我是见到不同的版本必买,都有十几个版本了。”
“嗯,每一个情人,读一个版本。”
凌彦齐看她那张揶揄的脸,“你要是不觉得会听出茧子,我把十几个版本都读一遍,也没关系。”
小楼里只有两个版本的《小王子》,一简体,一繁体。司芃都找了过来:“那你念啊。”
她回想起过往,也不再只是懊悔和孤独。还有一个个温暖宁静的夜里,她蜷在那个淡淡玉兰香的怀里,听着一个圆润柔和的声音,一遍遍地为她念《小王子》。
她家有许多的儿童读物,她都不喜欢,只喜欢《小王子》。
妈妈笑眯眯地拿过书:“昨天读到哪里了?我们小花这么喜欢,是不是觉得自己也很像,一个人活在一颗星球上?妈妈好抱歉,让小花过得这么孤独。妈妈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和阿婆。”
没被击垮之前,她说话总是那样子,好像永远都不会生气,缓慢而温柔。她送司芃上学,在门口迎接的老师每次都恭维:“听您说话,就知道你很少住国内,我们讲话都没这么客气斯文。小花要好好跟妈妈学啊。”
用这样的声调,念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王子的故事,每次都能听到睡梦里去,以为可以听一辈子。
凌彦齐也开始念了。“当我还只有六岁的时候,在一本描写原始森林的名叫《真实的故事》的书中,看到了一副精彩的插画,画的是一条蟒蛇正在吞食一只大野兽。页头上就是那副画的摹本。……”
他的声音更低沉更温柔,不是大人哄小孩的语调,是情人间的低声细语。司芃觉得一颗心都被塞满了。
这个世界除了妈妈,还有另外的人愿意为她读《小王子》。她靠在凌彦齐的肩上,说:“你真会把十几个版本,都念给我听吗?”
“只要你想听,我就能一直念下去。”
一直是条好长好长的路,司芃踮起脚尖望,也看不到尽头。
当念到小狐狸对小王子说话时,一直靠在肩膀上的司芃把脸转过来。凌彦齐紧紧抓着她的手,像是心跳,像是誓言。
“请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是很愿意的。”小王子回答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还要去寻找朋友,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
“只有被驯养了的事物,才会被了解。”狐狸说,“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的。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养我吧!”
一度,司芃很烦“驯养”这个词。
幼年时,家人的爱是唯一。长大后奔向广阔的天地间,觉得这唯一不过如此。司芃,你要经过幽林,受过伤害,方知唯一的真谛。你一直自诩为小王子,其实是那只等着驯养的狐狸,偏偏还什么都不懂。
她趴向他的身体,凌彦齐换了只手来搂她。嘴唇扫过她的发梢,接着读。
“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小王子说。
“应当非常耐心。”狐狸回答道,“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闷着脸的司芃听得哼哼笑,抬起头和凌彦齐对视。她说:“只有小孩子和小动物才会这样做。”
凌彦齐说:“没觉得大人能比他们好到哪里去。”
司芃又说:“眼里只有十万法郎洋房的大人,懂个屁。”
眼里是一样的笑意。有时候,话语也不一定是误会的根源,起码他们已到了能听懂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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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躲避逼婚,凯文已在S市混不下去,逃到相邻的D市。钱已花光,又不能去找以往的狐朋狗友,捉肘见襟半个月,不得已只好发微信给彭嘉卉:“小洁,给我转十万块。”
很快就收到微信五万块的转账。彭嘉卉再发语音过来:“有限额。明天再转五万给你。”
“好的,谢了。”
“那个女孩已有五个月的身孕,你爸妈带着去做B超,是个男孩,你逃不掉的。”
凯文不想这么认输:“还得生下来做完亲子鉴定,老头才会真的认。”
彭嘉卉问:“你在哪儿,能见面吗?”
“在你工作室楼下。”
“上来吧,我还要忙一会。”
凯文颓废地站在宽敞明亮的办公间里。工作室里多是青春靓丽的女孩,走廊里经过,都要看他两眼。不是酒吧夜店里膜拜的眼神,此刻的他不修边幅得像流浪汉。
他不在乎,目光只盯着最左侧玻璃围起来的格子间。高挑纤瘦的女孩,正在和同事讨论新一季连衣裙的摄影稿。
长发漆黑,如夜里闪亮的瀑布;脸庞白皙,神情柔和而专注。偶尔瞥他一眼,微笑着摆个手势,是个“十”字,让他再多等十分钟。
再低头,又是认真投入工作的表情。
这几年里,彭嘉卉便是以永不疲倦的精致亮相,奋战在国内时尚达人的第一线,带货量不亚于当红明星。偏偏凯文想起在定安村的雨夜里,看到的穿一身黑、戴着雨披的女孩。
彭嘉卉终于忙完,肯赏光和他一起用午餐,就在她工作室楼下一家西餐厅。他回国已有八个月,除了朋友给他办的接风宴上,彭嘉卉露一面外,这是半年来的第二次见面。
“sorry,真是太忙了。”彭嘉卉朝他眯眼笑。
凯文印象里,陈洁特别爱这么笑,但那是邻家小女孩的笑,当了彭嘉卉后,便不能这么笑。刚去美国时,她孤单,还陷在“彭嘉卉真的不见了”的巨大恐慌感里,总是缩在公寓的沙发里,和他说:“不想出去,出去就要扮演另一个人,凯文哥,帮帮我吧,帮我去买点吃的回来。”
超市里买了一堆饼干面包牛奶回来,她便窝在公寓里,半个月不出门。
凯文没办法,拉她出门见阳光。陈洁指着前方和小孩子击掌的米老鼠说:“我就是这样的人,装在这个巨大的毛绒套套里,谁都不认识我。也这只有和凯文哥在一起,我才敢把这个套子摘下来。”
从此以后,也只有在他面前,她才会这么眯眼笑。
可现在的眯眼笑,不再有当年的彷徨与无助,只像是一个旧识的符号。五年过去,她已经习惯彭嘉卉这个身份,对他不再有那么强烈的需求感。
“嘉卉?”
“嗯?”彭嘉卉喝菌菇汤,下意识地应一声。凯文失笑。她才意识到他从来没叫错她,他从来都叫她小洁。
她放下调羹,也想起那年夏天的米老鼠。“带太久,感觉都摘不下来了。”
“聿菡说你和他哥在谈恋爱,下个月初回新加坡办婚礼。”
彭嘉卉不敢直视凯文的眼睛,低头切牛排:“如果中途没什么变故,应该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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