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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甜媳 (顾言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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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六零小甜媳
作者:顾言希

文案:
天生自带锦鲤富家女宋恩礼在一次爆炸事故中带着整个仓储基地意外穿到物资匮乏的六十年代北方农村,嫁铁血汉子当小媳妇,修理恶邻收拾小人,带着空间发家致富,从此她挑水来她浇园,她织布来她种田……
(既然开了金手指,那就开大点吧)


正文 第一章 我叫宋红旗

大片已经收割过的田地呈现出一种落败枯黄的景象,其中零星的坐落着几间土坯泥房,红色标语刷满墙体,坑洼的泥路因为不久前的大雨积了大滩大滩的脏水,泞得厉害,唯一远处的青山与眼前才刚抽芽的嫩绿还带着几分压抑的生气。

宋恩礼跟灵魂出窍了似的站在路边,半天也没反应过来自己怎么就到了这么个地方。

不久前她正在陪父亲视察自家仓储公司基地,其中一个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她情急之下把父亲推出了仓库,然后就没了知觉。

再睁开眼,就是眼下这番景象。

一时间,她脑海中闪过无数种可能,只是任何一种解释都无法将她说服,因为在2017年的沪市,根本没有这样落后的地方。

尤其是当她看到不远处路口的红旗下竖着的那块大木牌,明晃晃的“红旗公社”四个大字让她脑子里瞬间炸了锅!

不会吧……

就在宋恩礼愣神之际,一辆白牌俄式嘎斯69型吉普车打她身边疾驰而过,车轮碾过满是积水的路面,溅起大片泥浆。

饶是她躲得再快,身上的白狐大衣还是被不小心溅到。

“没公德心!”她懊恼的朝吉普车驶去的方向竖了个中指,低头掏出手帕去揩那些泥渍。

冷风吹过,黑色锦缎旗袍摆被拂开,露出一双莹白如玉的纤细脚踝,在银闪闪的吉米周高跟鞋和肩上搭着的那件竖条白狐皮草的衬托下,全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贵气。

“你是什么人?”已经开过去的吉普车又倒了回来,后座的人放下车窗。

宋恩礼抬头去看,就见吉普车后座上那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皱着眉头盯着她,五官冷硬,眼神深刻,周身散发着惯于发号施令的威慑力。

宋恩礼注意到他那身五八式军服。

虽然宋父近来与时俱进搞了个什么大型仓储公司,但实际上宋家是靠经营古董生意发的家,而作为家中独女的宋恩礼打小就被宋爷爷和宋父当成接班人来培养,所以在古董鉴定方面造诣已是不俗。

只一眼,她便确定了当下年代。

1958到1965之间,这个时候虽还没进入华夏最动荡敏感的那十年,但苗头已经初现,并不太平。

五八式军服是五五式的改良版,最大的区别就是五五式军衔肩章改成了五八式军衔领章,而后面又出了个六五式,爷爷的收藏室里就保留着一系列完整的军官服。

知道确切时间,再加上眼前看到的这一切,宋恩礼基本可以肯定自己穿越了,而且还别具一格的穿到了这么个吃饭老大难,买东西凭票,出门得靠介绍信的困难时期!

她被自己最终得到的结果吓了一跳!

难怪这男人看她的眼神这么古怪,如果她现在真在这么个年代,就凭她这身打扮,分分钟能让人当可疑分子逮起来!

“我……”她支支吾吾,硬着头皮回道:“找人。”

“你的名字,找谁?”那男人一直盯着她,大有种她今天要是交代不清楚就别想离开的意思。

她的名字?

她这个名字很没有年代特色,容易闯祸啊!

无意中再次瞥见“红旗公社”那块木牌,宋恩礼当下灵机一动,“我叫宋红旗,从沪市到这儿投奔我大伯,他叫宋大壮。”

正文 第二章 跟他回了家

不管在什么年代,沪市都是时髦的代名词,说是沪市人应该能让她这身突兀的打扮看起来合理些。

男人抿着唇,再次把她深看,“上车,我捎你一程。”

宋恩礼看看他,又看看驾驶座上一脸警惕的勤务兵,再想想那寸步难行的泥泞路,感激的点点头,“谢谢。”

甭管去哪儿,总不能一直在路边站着。

“您怎么称呼?”车内气温有点高,有些淡淡的酒味,她脱掉大衣抱在怀里,不动声色的坐在男人身边打量这个时期的吉普车。

虽然舒适度比不上后世,但已经是最了不得的稀罕物,根据资料记载当年一个普通地级市市政.府才配一、两辆小轿车或者帆布顶棚的老式北京吉普,所以她这类普通人能坐上大吉普着实不容易。

男人依旧没啥表情,“萧和平。”

宋恩礼怕他会问起介绍信什么的,拿不出来会很麻烦,假借看窗外的景色之际,脑子里已经开始编造各种谎话借口以备不时之需。

好在萧和平从刚才回答了她的问题后就一直没开口,眯着眼睛坐在那儿休息,宋恩礼嗅出来他就是车上这股酒味的来源。

最后还是勤务兵忍不住出声提醒,“萧副团,马上就到青山村了。”

萧和平这才睁开眼,问宋恩礼,“你大伯哪个村的?”

宋恩礼估摸着他就是要去青山村,自己又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哪些具体村名,随口诌道:“青山村。”

萧和平这才低低的笑了声,硬朗的面部轮廓也稍微柔和了些许,不像刚才似的绷着,还挺英俊。

宋恩礼立马变得警觉起来,觉得他可能看穿了什么,只是他不说她也不敢主动把话题挑起,一路闷声不吭的忐忑。

勤务兵将车拐进一条更为狭窄的小路,车窗外的景物也跟着丰富起来,每隔几步就能看到黄土坯墙茅草顶的矮房,用毛嗑杆儿或者高粱杆隔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院,时不时传出一两声有气无力的鸡叫,墙上的红色标语成了固定标配。

这个地方现在应该是初春,不过气温要比几十年后同季节的沪市低上许多,春耕才刚开始,田间地头的庄家把式还都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薄棉衣,甭管男女,都忙着下地挣工分。

几个黑瘦黑瘦的小孩拎着藤编篮子蹲在稀疏的草丛里采采弄弄,他们看上去最大的不过十一二,小的估计三四岁,身上的衣物同样也是缀满补丁,甚至有俩还光着腚。

看到有车进村,全都用稀罕而胆怯的目光盯着,然后一哄而上追着跑。

车子在村里唯一的大瓦房院门前停下,约莫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也不知打哪儿蹿出来,抢先一步跑进院,“奶,四叔回来了!”

王秀英正在屋里纳鞋底,一听说自家老儿子回来了,立马跟要分粮了似的从屋里冲出来,连针线箩都没来得及放下,“你个小瘪犊子可算舍得回来了,娘巴巴的盼着你眼睛都快盼直了!”

“萧婶儿,我们副团长也记挂着您呢,这不给您捎了好些稀罕玩意儿。”勤务兵头一个下车,去后备箱取东西。

萧和平也跟着下车,宋恩礼自然不好继续在车上赖着。

她说要来青山村,人已经给她捎来了,这素昧平生的,也算是仁至义尽。

可是……

她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的锦缎旗袍,那衩都要快开到大腿根了。

这要是下车,不得让人当破.鞋批.斗?

难不成再把狐皮大衣穿回去?

但狐皮大衣也不低调啊……

“小婶婶,我叫小栓,小婶婶你是从城里来的吧,我从来没见过像小婶婶这么好看的人。”刚才跑进院喊人那小孩趴在车窗外盯着宋恩礼看,回头又朝王秀英喊道,“奶,四叔给你捎了个老好看的小婶婶回来呢!”

正文 第三章 误成儿媳妇

萧小栓是萧和平三哥的儿子,今年七岁,因为嘴巴甜一直很得萧家人喜欢。

萧老三夫妻俩管教好,是以这孩子的衣服上虽然也打着好几处补丁,但却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孩子的清爽整洁。

宋恩礼对萧小栓也很喜欢,苦于自己没法下车,只能隔着车窗跟他说话。

王秀英这才注意到门外车上还有个人,而且还是个俊得跟仙女似的大姑娘,乐得嘴都合不拢了,撇下萧和平直奔宋恩礼,实在是她不会开车门,否则早把人从车上拉下来,要知道她盼这一天,可是足足盼了好些年!

“我们家老四可算是开窍了!”那家伙激动的,就好像宋恩礼已经是他们家儿媳妇。

“婶儿,我不是……”

“娘,您先进屋给她找身干净的衣裳,再给弄双鞋。”萧和平看出宋恩礼的为难,三言两语把自家老娘打发,脱下军装外套后摘掉领章递给她,自己只穿了件白色棉衬衣,精壮的腰身用皮带箍得一丝不苟。

宋恩礼朝他感激点头,接过来披上。

萧和平身材高大,他的外套穿在宋恩礼身上已经过臀,正好遮住了开高叉的尴尬,虽然没能捂严实,但比起刚才不知道要好多少。

宋恩礼明白过来他先带她回家的目的,心里对这个面冷心热的周到男人不由得更多几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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