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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为军嫂 (宥然自倾)


  刘翠香看着桌子上的菜,心里还是挺惊讶的,她一直以为李世言这个样子,怕是连厨房都懒得进一回,没想到,手艺还挺不错的。
  吃饭的时候,刘翠香一直给李世言夹菜,弄得李世言都不好意思了:“妈,你别光顾我,我自己可以,您也吃啊。”
  刘翠香满脸笑容:“行,那你自己夹,不要客气,现在这儿就是你的家了,缺什么就和我说。新阳走的时候还让我多照顾照顾你,你别看这小子是个糙汉子,对你不是一般的关心,你们俩把日子过好,我和你爸就放心了。”
  张胜利也跟着帮腔:“你妈说的没错,有什么事就和我们老的说,再怎么说,经验都要比你们小年轻多一些。等新阳把随军办好了,你就跟着新阳去部队。”
  去部队,这可不行啊,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李世言还想上一个好大学,一定不能去随军。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说服家里人,让她去参加高考。不能直接和张胜利和刘翠香说,他们一定不会同意的,就只能从张新阳那边迂回过去。但是和张新阳说,还真不一定成功,从和张新阳的短暂接触来看,张新阳真的是货真价实的北方汉子,虽然五官要略显秀气,但那种大男子主义是一丝不差。
  高考这事儿不急,还有许久,现在最关键的是三人都想把她打包到部队去,这可不行。
  ”爸妈,这随军的事儿还没影呢,咱们现在说出去,不是给新阳添乱吗?”
  张胜利想了想,是这个理儿,“可以,这确定了再说,吃饭。”
  李世言吃完饭后,抢在刘翠香前面把碗收拾了洗了,乐的直说:这媳妇儿挺好,贴心,可比那臭小子强,还算有点眼力劲,这媳妇儿娶的好。
  张胜利懒得理刘翠香,不然,一会儿说起来,又是没完没了,现在虽然不是农忙,事情也挺多的,毕竟快要过冬了,要想把冬天过好,早就要开始准备了。
  李世言洗碗的时候,把厨房也打扫干净,她是真的接受不了吃的东西在脏乱差的环境中产生。回房间,把要洗的东西都集中起来,打算一次性把它们都洗完。
  洗衣服绝对是一项大工程,先不说清洗,就说最开始的搓洗,十分费力,而且农村里的衣服什么的都比较容易脏,洗起来自然就费力些,等李世言把衣服全都洗好,时间已经过去半下午了。
  说实话,李世言不怎么喜欢做家务,又没办法,大家都要做,自己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第十二章 日常
  眨眼时间,张新阳已经走了半个月了,也就是说,李世言嫁到张家也有半个月了。和张父张母相处的还算愉快,张胜利就是那种常见的大家长,基本不掺和家里的事,都是大事拿主意;刘翠香呢,也是普通的农村家庭主妇,家里地里活一把抓,能干得很。
  最让李世言满意的是刘翠香不会挑她的刺,也不会故意为难她,婆媳之间关系挺好,也没有妯娌,日子倒也平静。
  张新阳自从归队后,就没有一封信,老俩口嘴里不说,可谁都知道心里是挂念的。不过俩人基本都不提张新阳,开始李世言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看到刘翠香总是偷偷观察她的神色,还旁敲侧击询问她有没有生气,突然就懂了,不是不想提,只是不想让新媳妇儿难受,李世言心里一软,真的是很好的人呢。
  要说完全不难受,肯定是骗人的,都说女人在把身体给了男人之后,也会把心给男人。以前李世言是不信的,现在好像信了,那个人走后,生活好像都平静下来了,没有波澜,总是会想起那人抱着她的时候,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年幼时父母给的不一样,好像终于有个人完全属于自己了。
  有人说过,能永远属于你的只有你的另一半,她是把张新阳放在心里了吧。不会去彷徨,不会去失落,怎么办,好像害怕失去这个人了呢。
  张新阳如果知道自己的小妻子是这么个想法,做梦都会笑醒吧。可惜,他不知道,归队的第二天,张新阳就接到上级的任务,最近有一伙毒枭非法入境,同时携带大型武器,特别危险,部队为了这个,从各个军区抽调优秀士兵组成尖刀队,力图把这群危险人物消灭在造成更大损失之前。本来张新阳不用参加,毕竟危险系数太大,张新阳又刚娶了媳妇儿,不太合适。
  张新阳却坚持,他确信自己能安全回来,而且自己的能力要强一些,让其他人去说不定效果没那么好。自己是个军人,想的应该是怎么用最小的代价去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全,而非顾及个人安危。
  任务进行差不多半个月了,还没有成功,自然也就没有给家里寄信,只有在休息的时候,才有时间想一想家里的父母和新过门的媳妇儿。
  家里面不知道张新阳出任务,只当他最近训练特别辛苦,没什么时间写信,也没多想。
  早上刘翠香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条小奶狗,纯白色的毛发,可爱极了,李世言一见就喜欢了。“妈,这狗哪来的啊?”
  刘翠香看到李世言高兴的样子,心里也高兴起来,“我不是去山上采蘑菇了吗?前两天下了雨,蘑菇应该冒出来了,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条狗了,摊在路边,太可怜了,咱家也不缺几口饭,我就给带回来了。”也就是张家家底还算厚,不然也没底气说这样的话,要知道,现在还有些人家吃不饱饭饿肚子。
  刘翠香看李世言抱着狗,爱心泛滥的样子,就好像是抱着她的大孙子,慈爱道:“言言,既然你喜欢,就交给你养吧。”
  李世言确实喜欢这狗,也不说虚话:“好啊,谢谢妈,您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婆婆,我一定把这狗给养好。”
  刘翠香脸上都笑开了一朵花,“我这天底下最好的婆婆可等着儿媳妇生孙子呢。”
  又来了,即使知道张新阳不在家里,刘翠香也会把生孩子挂在嘴边,李实言也只能装作苦涩的叹口气:“妈,不是我不想生,新阳没在家里,我一个人又不能生,要不把新阳叫回来了。”
  刘翠香一听这话就焉了,觉得对不起儿媳妇,结婚第二天儿子就走了,连话都没好好说一句,这要是个拔尖要强的,还不得把家都掀翻了,也就是自家儿媳妇敦厚柔顺,虽然心里不好受,也不说出来,让老人担心,自个儿默默受了,这叫她如何不心疼啊。就想着他们两个老的对言言好一点,心里也好受些。
  李世言把小狗抱回屋,找了块破布,做了一个小窝,现在天气冷,小狗抵御寒冷的能力又差,不把窝弄暖和一点,熬不过去。看着小狗温顺的样子,喜欢极了。小狗是刘翠香采蘑菇回来的时候捡的,娶了个名字就叫蘑菇。
  “蘑菇,蘑菇,我是你的主人哦,你以后要听我的话哦。”
  中午吃饭的时候,给蘑菇准备了一小碗热热的米汤汤。蘑菇应该是饿惨了,喝的很快,一会儿就喝完了,又舔了舔嘴巴,眼巴巴的望着李世言,仿佛在说:主人,还饿,看人家这么乖,你好意思不给人家吃饱吗?
  看得李世言哈哈大笑,蘑菇真的是太可爱了,对它就心硬不起来。不过,李世言也知道分寸,这么小的狗,胃口小,是不能多吃的,肠胃又弱,稍不注意,就活不下来。
  张胜利和刘翠香也很喜欢蘑菇,别看狗小,人家聪明,知道家里地位最高的是这两位,一个劲的撒娇卖萌,自然就独得恩宠。
  计算着日子,嫁给张新阳已经二十多天了,很久没见周莉莉,心里有点想念,和刘翠香说了声:“妈,我想回去看看莉莉。”
  “今天吗?”
  “您看今天行吗?”嫁了人,就没有以前自由,给别人家当儿媳妇更是如此。别看刘翠香平时对李世言挺好,到底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要做什么最好都要报备并且征得同意的好。
  刘翠香今天心情显然不错,不仅一口答应下来,还准备了些鸡蛋、玉米面之类的东西,让李世言带过去。
  “妈,拿那么多的东西干什么,我就是去看看莉莉,和她说说话。”
  刘翠香嗔笑道:“你这孩子,让你拿过去,你就拿过去呗。我都知道,莉莉对你好,经常分口粮给你,这姑娘心眼好,我也喜欢,以你们之间的关系,送点东西天经地义。再说了,知青点的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能有什么好吃的?你就拿过去,也算是我们张家的一点心意。”
  李世言知道再推辞,刘翠香也不会收回去的,也就拿了,更何况,莉莉那边吃的确实不好,以前大家都这么吃,倒不觉得。自从来了张家,伙食就上去一大截,对比自然就明显了。


第十三章 指标
  知青点离张家不远,李世言走的慢,二十分钟也到了。
  李世言最开始进去的时候,没有看见周莉莉,倒是看见一桌子人围在一起,有黎红,还有陈佳钰,吴家奇这些有点熟悉的人,还有几个是结婚的时候见过的,记忆中也有一些模糊的影子,应该是其他的知青,不过不熟。
  第一个注意到李世言进来的是一个女知青,圆圆的包子脸,看上去不大,好像叫杨欣兰,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杨欣兰看到进来的人是李世言,点点头:“言言,你回来了啊,先坐一会儿吧,莉莉去烧水了,马上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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