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能确定的是: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子,他有着高大的身材,刚毅中不失秀气的脸庞,舍生取义的灵魂,善良的品格。她能做的只是用心浇灌这份感情,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参天大树,他也会是她的大英雄,为她遮风挡雨。
李世言没有留在知青点和周莉莉一起吃饭,迅速的回了家,任凭周莉莉在后面怎么喊,也没有停下来。她想写信了,写给那个结婚第二天就走的人,她想问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看到李世言回来,刘翠香还挺惊讶的:“言言,怎么没在那边吃饭?我还以为你要吃了才回来。”
李世言本来还为地址发愁,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刘翠香和张新阳通过书信,应该知道张新阳军区的地址,“妈,你知道新阳军区的地址吗?我想给他写信。”说着把头低下去,脸上绯红。
刘翠香见了,高兴的说:“你这孩子,给新阳写信是好事儿,不好意思啥,你们是夫妻,又不是其他的什么关系。等着,我这就去给你拿地址。”刘翠香说完,也不管李世言,回房间找字条了,她不识字,每次看信写信都不能自己完成,幸好张胜利能认一些简单的字,这才不用每每都找外人代劳。怕把地址弄丢,每次都是把地址抄好几份,就怕发生什么事连人都找不到。
过了一会儿,刘翠香就出来的,手里拿着一张字条,笑容满面地递给李世言,“言言,快拿去吧,早点写了给新阳寄过去,新阳看到你写的信,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妈,要不要帮你们写些什么?”李世言认真询问道。
刘翠香笑得更开心了,儿媳妇儿现在还想着他们,不错,总算是没选错人。不仅没有抓着新阳从军不怎么回来争吵,对他们两个老人也算上是尽职尽责了,这样的媳妇儿真不好找。“不用了,你就写你自己想说的话,不用顾及我们。”
对了,刘翠香刚刚才想到,还没有问言言关于随军的事儿,以前是不确定他们能不能过好。到了现在,这些顾虑也就不存在了。
“妈,那我明天去镇上寄信吧。”刘翠香满口答应了。
吃过午饭,李世言就开始研究这封信应该怎么写。首先吧,不能太亲密,毕竟俩个认识没多久的人,一下子就特别熟了,没有可信度。其次吧,她也想通过信,探探张新阳关于高考是什么态度,明年就要考试了,自己可得做好准备,第一步就是取得丈夫的同意,不然,去考试的难度很大。
自己现在虽然和公婆相处得好,可这婆媳关系,本来就是千变万化的,看村里就知道了,婆媳关系处理不好,烦心事儿就是一大堆。本来关系就很微妙,一个不好,可能就会发生化学反应。别人家千辛万苦养大的儿子,娶了媳妇儿就算是有了一个新的家了,当妈的心里难受在所难免。而且以前基本上没有一起生活过的人,突然在一起生活,有摩擦也是正常的。
像李世言和刘翠香这种婆媳关系处的这么好的,真的是少之又少。
第十五章 去镇上
李世言磨蹭了许久,终于写出一封看上去还可以的信,小心翼翼的收进柜子里,就等着明天去寄了,不知道张新阳收到这封信会是什么反应,李世言一天都是心不在焉的,脑子里一直在打架,一个说:写信肯定要表达一下对他的思念之情,毕竟是夫妻,见面时间又少;一个说:还是要端庄一点,女孩子要矜持,不能太外露。
矜持什么,都不是小姑娘了,当然要适当的表达爱意,把男人的心给栓牢了。
是你的怎么都是你的,抢都抢不走,不是你的,怎么努力都没用,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李世言一晚上都没睡好,心里两个小人争吵的厉害,不禁暗骂自己,又不是没见过男人,至于失眠吗?虽然这个男人确实挺不错的,关键还是自家的。
吃完早饭,李世言就拎着篮子出门了,张家屯离镇上并不太远,走路一般两个小时就到了,基本上没什么急事,大家都愿意走路,自然是能省就省。但是李世言不行,她天生就要娇弱一点,也就这俩年干了些活,到张家这么久,差不多又养回来了,别人两个小时就能到,她起码要走三个小时,脚上不起泡是不可能的。
刘翠香也知道儿媳妇儿走路不行,还特地嘱咐了让坐车去,家里那点车费还是付得起的。说实话,刘翠香最开始对李世言并不是特别满意,农村里最喜欢膀大腰圆的姑娘,不仅能干活还好生养。像李世言这种姑娘并不得婆婆辈喜欢,但是张家有点特殊,张胜利勉强识几个字,对有知识的人特别尊重。
张胜利当初知道张新阳要娶的是高中学历的知青,嘴上虽然没说,明眼人也看得出来,他心里是高兴的,怕李世言和家里相处不好,张胜利和张新阳还一起给刘翠香做思想工作。列举了古往今来知识的重要性,还说现在国家形式越来越好,以后这有文化的和没文化的差别肯定会越来越好。
不得不说,张家俩父子确实有一点政治敏锐度,也多亏了这番思想工作,刘翠香对李世言非常满意。用她的话说:我也不求你做些什么,只要你给张家生个下一代,再把他教好就行了,张家这思想觉悟确实高,李世言就是直接的受益者。
坐驴车去镇上要2毛钱,真心贵,鸡蛋才5分一个,都抵得上四个鸡蛋了,没点家底的确实坐不起,坐车的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到点就出发。
李世言和村里人基本上都不熟,也没什么共同话题,一个人安静的坐在一边。黄大娘好奇的看了李世言一眼,“言言,就你一个人吗?你婆婆不去?”黄大娘本身也不是嘴碎的人,就是为人热情,什么事都想插两脚,人倒是不坏,她对李世言的感官不怎么样,觉得这人并不怎么懂事,车上的基本都是长辈,也不知道打声招呼。要不是俩家还是亲戚,她也不愿意搭话。
李世言只是礼貌的笑笑:“也没什么大事,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不用劳烦我妈。”
黄大娘自讨了个没趣,撇撇嘴,也不说话了。
驴车速度不快,就比走路快一些,摇摇晃晃一个小时才到镇上。李世言慢慢的下了车,也没和黄嫂子打招呼,一个人往邮局去了。先是把信寄了,随后去了供销社,家里的酱油没有了,来时刘翠香特地提醒李世言把酱油打回来。
这时候的酱油之类的东西是没有瓶子的,都是自己带瓶子,幸好刘翠香有先见之明,塞了个瓶子在篮子里,不然,这酱油还真打不回来。因为今天是集市,人特别多,从供销社挤出来,头发都散了。
难得来一次镇上,不好好逛逛怎么行,平常在家里基本都不怎么花钱,就算要买什么,都是刘翠香给钱,自己都没有花钱的机会。张新阳走了的那天下午,她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封信,是张新阳写的,字里行间都是那个人的歉疚,还有他的决心,他说要让自己过好日子,他说会一辈子对自己好。
一辈子,那么长,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但她相信现在的他们都怀有一颗真切的心。
张新阳还留了一张存折,李世言看了里面的金额,是一笔巨款,整整一千块,在这个平均工资三四十的年代,一千块的购买力是有多强啊。
当时她还怀疑张新阳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不然他一当兵的怎么会有那么多钱,这还是张新阳的私房钱,而且基本上每个月张新阳都会寄钱回家,还寄的不少。后来一想,这么怀疑不应该,张新阳身上有一种气质,让人潜意识就觉得这个人可靠,她也相信这样一个家庭是不会养出一个坏人的。
想不通,就不想。
李世言沿着镇上走了一圈,说是一个镇,但是并不大,只有一条街,没走几步就完了,镇上卖东西的场所也不多,只看到一家国营饭店,一个供销社,一个专门卖肉的场子,还有几家卖东西的,看样子都是国营的。
现在的衣服基本上都是买布回去自己做,李世言看到有一块天蓝色的布,直觉就是适合张新阳穿,想着自己还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干脆买块布回去,给他做一身衣裳。二话不说,掏钱掏票买了几尺,估摸着应该够了,最后去肉铺买了块五花肉。
李世言回来的时候,差不多十二点,刘翠香已经把饭做好了,看到李世言又买肉又买布的,心都痛死了,她儿子挣点钱不容易,儿媳妇又这么败家,自己可得卡严点,再这么下去,还有钱留给孙子用吗?
吃完饭,李世言就拿着布来找刘翠香了,“妈,我今天买了块布,想给新阳做身衣裳,你能教教我吗?”
刘翠香还有什么不明白啊,知道是给儿子做衣服,怎么也得把儿媳妇教会,“当然了,正好家里有缝纫机,做的也快。”
“妈,我不会做衣服,用缝纫机就更不会了,你能教我用针缝吗?我觉得这个可能要容易一点。”
“好吧,我先教你裁大致样子出来,之后你慢慢把它缝起来就行。”
”好。”李世言有些激动,自己也是可以做衣服的人了。
第十六章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