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要扭曲了,怎么都不像是在说喜欢,而是想揍人吧。
“我也喜欢你的朋友,司空摘星,花满楼,还有原随云,你们都是好人。”云雁已经忘了要维持好不容易扭出来的笑容了,但是她脸上确实带着笑意,像是消散了阴霾的晴空,即便称不上灿烂,也算是很温暖了。
被这么大喘气地一吓,陆小凤缓过神来,一脸的惊魂未定,讪讪地点了点头。
云雁:“……”
就像是虎口脱险一样!虽然她有点迟钝,又没有什么少女心,对陆小凤更没有超脱友情以上的意思,但是还是看出陆小凤的心思来了,坦白说这样的话她还是会有些小心塞的。
对于不小心让云雁姑娘小小地郁闷了一下的事情,陆小凤也很无奈的,他的红颜知己有各种各样的,泼辣点的也不是没有,但就是再泼辣,至少不能拎着他就像是……拎着一只小鸡崽子啊。
那样就不叫情趣了,简直伤自尊!
哈哈哈幸好他们是朋友,只是朋友~
云雁把鼎鼎抱回自己身边,任由鼎鼎在自己脚边乱跑,然后她听见陆小凤说:“小云雁啊,你已经比之前变了不少了。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冷美人笑起来就更漂亮了。”
她歪了歪头,摸上自己的嘴角,是有点上扬的,“你那个和反贼比剑的朋友,你也这么对他说过么?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呵呵了,那可是西门吹雪!陆小凤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宝贝胡子,西门吹雪笑起来好不好看?这真是个好问题!如果西门吹雪每次笑的代价都是他的胡子,那么西门还是安静地去当一个冰美……冰山好了。
别人是不会去问西门吹雪笑起来怎么样的,连想都不会去想一下,然而陆小凤面对的是云雁,无论如何都坚持只用反贼来称呼剑仙叶孤城的云雁。叶孤城剑法高绝,叶孤城人似飞仙,那又怎么了?云雁只问陆小凤,南王世子会不会是个好皇帝?若是那些人得逞,必然要清理朝中旧臣以防露馅,那么百姓民生有谁来理?
话说回来,这样的云雁姑娘,当然也不会了解剑神和剑仙简直就是不可亵渎的一对高岭之花!
陆小凤严肃地调整好表情,正色对云雁说道:“总之我才遇见了那么一场大麻烦,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找事,也不希望有麻烦找上门。要不你留只信鸽,我过段时间再找你?”
陆大侠现在需要休息,需要美人儿安慰他疲惫至极的心灵,上回在柳腰阁见玉惜的时候,素手捧玉盏,都要喂到他嘴边了,结果回头就看见一张冰块脸,又执刀执盾的,人都要吓萎了好嘛!
“大庆的女孩子真是温柔。”云雁瞅着陆小凤的风流样,忍不住低声喃喃,如果是在大唐的话,陆小凤一定就再也风流不起来了。想象着陆小凤像是被拔了毛的小鸡一样,云雁又弯了弯嘴角。
冷美人笑起来的确是极好看的,只是陆小凤突然就感到一股寒气袭来,他清了清嗓子,“其实江湖上,还有一个人比我还能招惹麻烦……至少是和我一样能惹上麻烦。”
所以要去找事儿,完全可以去找别人去吧。
陆小凤这样的人已经很神奇了,而和陆小凤一样的人,云雁疑惑地看着陆小凤等待答案。
陆小凤的胡子翘了翘,摇头晃脑地说道:“盗帅夜留香,威名传八方。”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过了决战之夜,总该让他休息一下,于是去找香帅玩~
☆、脑洞太大
盗帅楚留香,是一个和陆小凤一样风流,一样喜欢喝酒,喜欢美人,还一样……倒霉的人。陆小凤和楚留香早已是神交已久。
“所以你还是没见过他?”云雁还不至于听不出神交已久的意思来。
陆小凤一点不见尴尬,又躺回了那张摇椅上,“但是我知道他现在在哪。”
就算是没有见过楚留香,陆小凤也觉得他们一定能是很好的朋友,既然如此,朋友总是要帮人分忧的,反正楚留香也正陷入了一个麻烦中,让云雁去见识见识也好。
神水宫天一神水被盗,而以盗闻名的,除了楚留香就是司空摘星,司空摘星前些日子还在京城出没,洗清了身上的怀疑,楚留香却没有这个运气,正是被神水宫给盯上了。
楚留香有一艘大船,与四海为家的陆小凤相比,他好歹有个勉强可以称作是家的地方,还有三个不离不弃的红颜知己守在船上,陆小凤叹了口气,整整三个呢。
问出了陆小凤从大智大通那里得来的消息,云雁略作思索就要动身,起身时甲胄碰撞,铮铮作响,陆小凤这才想起来,“你把装束换上一换。”
江湖人嘛,其实都不怎么喜欢和朝廷扯上关系,陆小凤却有几个六扇门的好友,花满楼家老三老六也是朝中官员,所以他们对云雁一身甲胄虽然不习惯,却也没什么避讳,可其他人并不一样。当今皇帝似乎也不是那么死板要完全掌控江湖的类型,反而对这些很看得开,然而云雁若以朝中将领的身份独自行走江湖,必然会引起一些动荡。也不是说多么大的事,只是若要赶路,还是改个装扮,省得也有些求比武、求决战、求包养的拦路——等等是不是混了什么进去!
“我知道。”云雁开始庆幸大唐的包裹与这儿的不同,可以装入许多东西了,否则哪怕她换了装束,只要拿着标志性的刀盾,一样是会被认出来的。用刀,尤其是大刀的人虽说不多,却也不是没有,那么她拿着一把陌刀并没有关系,只是盾牌这东西,在江湖上是几乎无人去用的。
转入旁边的屋子换了身干练的短打,卸去一身铠甲,又没有带着盾,身上负重都减轻了一半,云雁原地悚了松筋骨,到底是一时不习惯。云雁本就身材瘦削,换了身衣衫,束腰勒得紧紧的,更显得是不盈一握,而见过她日日勤练武艺的人,才知道这姑娘有多么的不好惹。
陆小凤也不问云雁是把换下的东西放在哪里了,有些事心照不宣,也不必明说。懒洋洋地后仰身子伸了个懒腰,陆小凤打趣道:“小云雁,这走江湖的侠女也少有不会打扮的,你且再上个妆?”
指尖沾上一点红艳艳的胭脂,云雁径自往额心点去,不多时就染出一道红痕,被白得过分的肤色衬得格外的夺目,以前这姑娘一身戎装最让人瞩目的是冷厉的气势,如今冷厉已变作了冷艳。
“好啦。”云雁也不再照镜子,七秀的姑娘都很会打扮,花钿金簪娇俏动人,那日灵玉给她治伤,便说她面色稍嫌苍白,最好莫过于眉心一点红痕,当时额上染的是血,如今才点了胭脂。
不是没想过有一日红妆伴青衫,可是定然不会是现在,云雁咬了咬下唇,“陆小凤,谢谢你,你可以去找你的那群红颜啦。”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群?”一群而不是一个,陆小凤的红颜几乎遍布大江南北!
“旧爱见了新欢,总是要示一示威,找一找麻烦的。”云雁这回倒是很容易就笑出来了,嘴角弯出一个十分愉悦的弧度。
陆小凤愣了一愣,“有人找上你了?那些风言风语,我陆小凤倒是无所谓,你一个姑娘家,平白被我带累了名声。”
想也可以想得到,旁人不知决战之夜的内情,必然只当是云雁像是陆小凤的其他红颜一般,追着陆小凤不放了。
“我也无妨,日后领兵靠的是本事,不是嘴皮子。”云雁再如何变化打扮了,也始终缺了一些少女心思。不过她和陆小凤倒是有一点想到一块儿去了——小伙伴这样子以后孤独终老可怎么办哟?
陆小凤的那些红颜知己这么闹闹腾腾的,真心相待的怕是不多,再到了往后,陆小凤年岁大了,名声被渐忘,身手又退步了,这还有人要他嘛?云雁这回脑洞是开得挺大,又想陆小凤爱喝酒,说不准以后又要中年发福,而且红颜成群还没有个子嗣,往日招惹的仇家又找上门……
可不就是秋风卷落叶,一片凄凉么?
且不说陆小凤有没有从云雁怜悯的眼神中看出什么,看过云雁送回去的信,皇帝差点没掌住笑倒在龙椅上。他这个女将军,实在是很有趣,只是日后游历江湖回来了,怕就要去领军,倒不如现在总有信件送来的好,不过让云卿把军中事宜以信鸽汇报来,也是个监管军队的好法子——人总有私心,而皇帝要依着自己的私心来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陆小凤毕竟是云卿挂念的朋友,他还该给陆小凤送给太医过去,补肾养精哪家强——这还是得找皇家。
不过找太医这事儿不好叫太后知道,皇上默默数了一下自己空荡荡没两个人的后宫,再想想一心要抱孙子的太后,又觉得不开心了。至于朝中那些吵着要立后的大臣,皇帝眼中郁积了一抹不快,后宫朝堂勾结在一起,他可一点不想看到,昔年先帝的几个妃子互相算计,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一点不小。
那些也都是后话,这边陆小凤还操心着怎么帮着云雁姑娘收拾行李,没错,就是收拾行李!陆小凤自己浪迹天涯行走江湖都没有操心过这些,出门远行不备好马,不带上衣物都没什么,但是不能没有钱!连钱都没有,这是准备日日露宿荒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