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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他的心 (容光)


  那无比熟悉的三个字。
  陈声下意识回头,看见离主船体极近的地方,一道白色身影坠入海中。
  她是朝着那抹橘红色的救生衣去的。
  他在刹那间明白了。
  可来不及呼喊,来不及朝她游去,他看见更加耀眼的艳红色光芒宛若焰火一般盛放开来。
  海面普天盖里涌来汹涌巨浪。
  他与他攥着的那人猛地被拍入海下。
  火光普天而起。
  残骸飞溅。
  第二次爆炸来了。


第九十三章
  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无数零散的碎片在眼前一晃而过, 她时而身在浩瀚大海上, 时而回到高原小镇。
  三岁那年, 爷爷还没去世, 总是对她板着张脸, 絮絮叨叨:“为什么是个女孩?我想要的明明是个孙子!”
  邻居的孩子跑来院里玩,他乐呵呵把人招来,送糖给人吃。
  可她要吃, 爷爷却说:“女孩子吃什么糖啊?将来长胖了嫁不出去。”
  那时候爷爷不给她好脸色, 连带着生下她的母亲也在家里没地位, 只能唯唯诺诺赔笑。
  年幼无知的她不明就里,还以为男儿当真就比姑娘家金贵, 暗地里羡慕那些得了爷爷好脸色的小子们。
  父亲在外忙工作, 母亲下地里干活, 白日里陪着她的始终只有重男轻女的爷爷。
  所以哪怕爷爷不待见她,她也只能指望他。
  路知意在梦里看到年幼的自己眼巴巴望着爷爷送糖给隔壁的小胖子, 一个人捏着衣角暗自伤心,又一次体会到当初的心情。
  不服输,尤其不愿输给男生们的劲头,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萌芽的。
  梦境转瞬即逝,她依然身在冷碛镇的小院里, 却眨眼间跑到了好多年后。
  她看见母亲在二楼与父亲争执, 越来越激烈,甚至产生了肢体冲突。她站在楼下的院子里干着急,想跑上去劝说, 想尖叫着让他们别吵了,因为结局她都知道,只是当年的她没有亲眼目睹这一幕。
  别吵了。
  停下来。
  再吵下去就会出现那一幕惨剧。
  可她动不了,也发不出声音,像个哑巴一样站在原地,双脚被钉在地上。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母亲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陡然间撞在栏杆上,从高空坠落下来。
  眼前蓦然一黑,只剩下一记沉闷的撞击声响彻耳畔。
  大脑嗡的一下,思绪戛然而止。
  下一幕,是路成民被警方抓走的场景。
  她曾拥有健全的三口之家,可忽然之间母亲摔死了,父亲锒铛入狱,一夕之间她以为可以依靠的大山全塌了。
  她激烈地颤抖着,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回到了这些时刻。
  可她知道她什么也改变不了。
  命运像是铺天盖地而来的巨轮,碾压过你预期的一切美梦,然后悍然而去。
  眼前蓦然一变,她又站在了大礼堂里。
  大红色幕布为背景,鲜艳扎眼,满堂观众座无虚席。
  穿白衬衣的少年从容不迫走上了台,抬了抬麦克风,将演讲稿抛至脑后,唇角轻扬,说他叫陈声。
  她一怔,忽的从过去的苦难里抽身而出,世界由前一刻的天昏地暗变为澄澈鲜活,一切都亮起来了。
  那人追在她身后嘲笑她,结下不小的梁子。
  他贿赂教官给她苦头吃,偷鸡不成蚀把米。
  他想尽了法子与她站在对立面上,结果关注过度,似乎把自己给套了进来。
  路知意笑了出来。
  她看到他想方设法搞了辆卡车来学校卖鞋,亏本无数,只为顾全她的颜面与自尊,将那双正版跑鞋廉价卖给她。
  她看到他绞尽脑汁编辑出一条中奖短信,暗地里寄来手霜面霜,只为她在高原过一个不长冻疮的新年。
  她看到他从图书馆拉她出来,为她的熬夜复习、不爱惜身体气急败坏。
  ……
  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她梦见自己认识他的那一天,讨厌他的那一天,不再厌恶他的那一天,和突然间喜欢上他的那一天。
  他们吵架了。
  分开了。
  一分就是整整三年。
  她目睹着梦中的一切,笑着,哭着,又或是边哭边笑。
  她想,好在他们还是重逢了。
  这一个梦漫长到她怀疑自己永远不会醒来,可真正醒来的那一刻,剧烈的疼痛感铺天盖地袭来,她睁眼看着模糊的天花板,迷迷糊糊想着,还是睡过去吧。
  别醒来了。
  太痛。
  四肢百骸仿佛被人摁在滚烫的沸水里,灼热的刺痛感令人想要叫出声来。
  她张开嘴,试图叫喊,可嗓子里仿佛着火一般,干涩沙哑,她听见自己那嘶哑干裂的声音时,险些被自己吓一跳。
  窗边,一个仿佛石雕般站在那里的人,陡然间回过头来。
  她艰难地侧过头去看着他,若不是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感太过真实,她还以为自己仍在梦里。
  那个男人哪里是她梦中的少年?
  亦不是那个一丝不苟、沉默寡言的队长。
  他胡子拉碴,头发凌乱,眉头像是已经蹙了多少年,眼睑下是浓重的淤青,一身衣服皱皱巴巴,毫无形象可言。
  他的眼睛是一片死寂,直到看见她,忽然间有一丝火星燃起。
  陈声猛然回头,仿佛石化般定格几秒钟,然后大步流星走到了床边。
  他张了张嘴,叫了声路知意,然后一个字都说不出了。
  一片纯白的医院里,天花板是惨白的,床单被套是惨白的,她的脸是惨白的,右臂上的绷带与左脚上的石膏也是惨白的。
  他背对窗户,这些日子以来,蔚蓝的大海是惨白的,湛蓝的苍穹是惨白的,盘旋的海鸥也是惨白的。
  没有什么是彩色的。
  而他,他孑然一身守在这里,看着一批又一批的人涌进来探望他,始终一言不发。
  短短三天,仿佛老了三十岁。
  可他一直紧绷着,没有哭也没有抱怨。
  凌书成红着眼睛捶他,死死握住他的肩,说:“你哭出来,哭出来吧。”
  他沉默地望着他,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他哭什么?
  他哭不出来。
  他是沙漠里早已干涸的河床、失去生命的绿洲,空空荡荡,留不住一缕风,也说不出一句话。
  他只能守着她。
  在他混乱不堪的脑子里,那些错过的时刻、争执的时刻无数次一晃而过,他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三日更痛恨自己。
  他忽然之间明白了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人生苦短。
  人生苦短。
  年少无知时,他曾读到伏尔泰的这句话:最长的莫过于时间,因为它永远无穷尽,最短的也不莫过于时间,因为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来不及完成。
  可他从未真切明白个中深意。
  直到今时今日,他守着了无生气的她,多少次看她一动不动躺在那里,都要费尽全部力气支撑着自己走近些、再走近些,直到看清她微微起伏的胸膛,才大汗淋漓放下那颗悬在半空的心。
  陈声忽然之间明白了曾经读过的书、未曾领悟到的痛。
  基地的一切像是一个经不起反复诘问的笑话。
  他分明有时间弥补那些错过的时光,分明可以对她说出曾经的爱与恨,分明可以放下那些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可他没有。
  他折磨她,也折磨自己。
  那段无拘无束、肆意轻狂,爱就说,恨就做的时光,永远定格在了中飞院。
  为什么?
  为什么?
  他在夜里守着她,二十七八度的滨城,他浑身发抖,像是身处冰窖。
  他一眨不眨看着她,从白天到黑夜,饭照吃,盹照打,只是不愿离开这间病房。他在醒着梦着的每一刻,都对自己说,等她醒来,他统统告诉她。
  他再也不记恨了。
  再也不计较了。
  只要她生龙活虎站在他面前,气他也好,骗他也好,哪怕她不爱他了,转而一头扎进别人的生命里,他也没什么好怨的了。
  从多少年前遇见她的那一天起,他的眼里就只剩下这株草原上的格桑花,不够艳丽,无法与珍贵的植株争妍斗艳,却牢牢占据了他的全部生命全部情感。
  只要她活着。
  他什么都不去计较了。
  那三天里,他像是个垂危的病人,她奄奄一息躺在床上,而他了无生气站在窗前。终于等来这一刻,路知意醒了过来,脆弱得像是一个破碎的瓷娃娃,却终归还是睁眼看着他。
  他觉得心在刹那间活了,又倦得像是下一秒就能停止跳动。
  他叫了一声路知意,那些准备的话,那些在喉咙里打转、跃跃欲出的道歉,一瞬间灰飞烟灭,全无踪影。
  取而代之的,是滚烫热泪。
  陈声哭了。
  他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低头看着床上的人,眼眶一热,有泪滚滚而下。
  他没去擦。
  那些热泪仿佛永不干涸的泪,沿着面颊滑落,经过新长出的青灰色胡茬,淌过下巴,悉数滚落在她雪白的被子上。
  狼狈吗?
  长这么大,除了她,没人给过他气受,没人能叫他委屈,从来都只有他把人弄哭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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