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三个月前冯叔叔告诉我,她曾出现在洛城,但我赶到时候,她已经走了,后来你就如你所见的了”
“所以你只是仅仅在保护她”
“是”
“没有别得想法?”
“唐宋你来回的试探,到底什么意思?”
“就算你没有,你能代表你身后的家族也没有”
“我只能说,我会尽快的掌控他们,当然你可以选择相信,也可以选择不信”
“这世上最容易变的就是人心了,但这一刻,至少你是可信的”
“谢谢,既然如此,希望以后我们合作愉快”
“当然,我亲爱的未婚妻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好了,我到了,很感谢今晚我的未婚夫给我的惊喜,希望这种惊喜以后多些,但千万不要变成惊吓”
“放心,会的,这是你身为未婚妻子的福利,当然了,我相信我的未婚妻的胆子没有那么小”
“自然,不然一个外来户怎么坐稳你未婚妻子的头衔”
“那么我期待你可以在这个位置上做的久一点”
“好啊,我也很期待”
“不请我上去坐坐,喝杯咖啡吗?”
“比起咖啡,我更喜欢喝酒”
“是吗?酒伤身,一个女人家的还是少喝点好”
“有些东西只有醉了,才能看得更明白”
说完推开车门,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的走向酒店,只留下一串“哒哒哒”的声音,没有人听见唐宋的那句“为什么你总是看不叫我”
唐宋,点一支烟,静静地抽着,眼睛望着酒店,不知在想什么,一支又一支,车子里都是呛人的香烟味,唐宋将窗子打开,任冷风灌进来,唐宋可以想象得到,Lisa一定又是一进门就踢掉脚上的高跟鞋,除去身上碍事的衣物,在浴室里泡到水冷掉了,披散着头发,拿出冰箱里的红酒,穿着浴袍,赤着脚,手摇晃着酒杯,一直到喝醉了,就抱着被子随便的在沙发上或者地上或者床上睡一夜。
这随遇而安的臭毛病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傅尔初那个死讲究的,也不知道怎么容忍了她那么多年,可惜,她不知道的是相似的人总有那么点习性耳濡目染之下有相通之处,只不过Lisa表现的更为明显,而傅尔初一直在刻意的压抑着。
等看到那处的灯暗了,唐宋才发动车子离开。
可惜这夜很长,睡不着,或者没有睡的岂是他一人。
正文 久违的拥抱
“这不是回学校的路,你要带我去哪?”
“怎么?还怕我卖了你啊!”
宋锦年开着车子,望着前方,头也不回的带着笑意说
夜色太黑,车子里的灯光有些昏暗,阿初看不清宋锦年得表情,但那带着的似是而非的口气,使得阿初很是不愿在交谈,聪明的选择无视,反正宋锦年从来都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与其继续纠缠,那厮又吐出什么气人的话,阿初还不如选择假寐一会。
宋锦年似乎看透了阿初的想法,又听见说:
“身体怎样了?”
“没事,好多了!”
“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年纪轻轻轻的就一身的毛病,等七老八十了可怎么办!”
“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有分寸”
“阿初,你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任性早就离你太久远了!”
“任性?宋锦年我若真的是任性妄为,我还能活生生的坐在你面前吗?”
阿初从喉管里发出一声冷笑,那嗤之以鼻的不屑态度深深的刺痛了宋锦年的眼睛。
“阿初,听话”
“听话,就是我太听话了,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地步!”
阿初,你终究还是怨我的吧,宋锦年一想到这里心就一阵的疼痛,如果阿初知道宋锦年心里的话,一定冷眼斜视,高傲不屑的说:怨恨的反面是情和爱,你觉得我们之间有这种东西。
“阿初,我该拿你怎么办?”
听话,拿你怎么办,这些词像一根根钢针似的直直的插入阿初的脑颅中,似乎曾经也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哦,什么人,到底是谁呢?
头痛的像要炸开,又像千万只蚂蚁在啃咬着头骨,允吸着脑髓,阿初紧紧的握住颤抖的双手,咬紧牙关,头靠在背椅上,额头上却直冒冷汗,阿初想拼了命的抓住那些映像,但每次都一闪而过,阿初知道这些冒出的片段就是自己埋藏在心底深处最秘密的秘密,这些就是十岁被送出国之前的记忆,那个改变了阿初一生的记忆!
没有人知道,阿初的记忆出现过断层,除了当初做下那些事的人,就连开始的时候,阿初自己也不知道,阿初也曾无数次天真的幻象,如果一开始这些记忆就没有被人抹杀,自己的人生会怎样?
秘密之所以成为秘密,是这个世间除了天与地,和所谓的鬼神,没有人知道,而能永久保存秘密的只有死人,阿初的感谢那些人的怜悯和心底仅留的良知,但阿初更恨,难道那些漂浮的利益,比不上至亲骨血吗?
那些梦里出现一张张无耻的嘴脸,残酷的语言,冰冷的仪器,密密麻麻的针眼,断断续续的闪现,开始的时候,阿初只当是自己做梦,但那梦境却真实的可怕,仿佛都曾像真的发生过一样。
阿初也去看过医生,但身体除了营养不良外,并没有留下一丝一毫受伤或者虐待过得痕迹,也无其他病症,加上不是连续的出现,阿初也就不曾放在心上,直到自己手欠救了个无良的刽子手,孟良和,曾经是一个苗医的徒弟,现在在国外招摇撞骗过得相当潇洒的某高校的心理学教授,同时也是一名心理医生,拜这对无良的师徒所赐,这个病人,就是阿初,但至今为止,也只有阿初一个。
那个家伙大言不惭的说,研究或治疗好你一个人比我找无数个有需要的无聊案子有趣的多了!至少他们所有人都没有你一个人开出的价格值得我留恋。
哼,要不是我每年都把接任务和公司百分之五十的利润都交于他打理,并投入大部分他那些见不得人的研究,呵,谁知道,那个怪人会不会某天为了喝口西北风就乖乖的跟人走了。虽然那些研究也为阿初处理掉了不少麻烦,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荣幸见到那些神奇的发明的,见过那些东西的人,除了他本人和阿初,都死了!
阿初集中意念,在心理默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然后慢慢的放松,调整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频率,尽量不让宋锦年发现自己的异样。
但对于不关心,爱,你的人就算你气愤的恨不得杀人,就算你在他眼前晃悠只是可怜的,想博取他的关注,他也只是当做你无聊,无理取闹,对于一个关心,把你放在心尖上的人,就算你稍微有点小情绪,他就会患得患失,嗅觉,视觉,各种的感官就像是被水清洗了一样,格外的敏感,清晰!
而宋锦年作为曾经最优秀的侦察兵,现在特战部队的兵王,就算在爱情面前是个白痴,但在这方面无疑是专业的。
宋锦年连忙停车,查看阿初的状况,但脸色和唇又苍白了几分外,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是幻觉,但阿初的眼神太过平静,像一潭湖水,清澈见底,但谁有能晓得表面的平静下是不是隐藏着波澜壮阔的暗流漩涡呢!
“阿初?是不是胃又不舒服了?”
“嘘,别说话,借你个肩膀,让我抱一会”
也许是真的病了,也许是太久的折磨,迫切需要一个诉说,但阿初都不能。
阿初两手抱着宋锦年的腰,将头靠在宋锦年的肩膀上,宋锦年轻轻的拍打着阿初的后背,清甜的香味流窜在宋锦年的鼻子里,有点像牛奶柠檬薰衣草的味道,也有点像各种草药花木混合的味道,具体的味道,宋锦年说不明道不清,但这种味道似乎在哪里闻过,宋锦年努力的想了想,可能时间太久远了,而有些记忆中的味道却越来越清晰。
“我好了,谢谢你,开车吧!”
宋锦年知道,阿初的谢谢,不光谢宋锦年没有推开她,还谢谢宋锦年选择什么都没有问!
最欢喜的就是,我需要,你就在。最默契的就是,你说,我随时准备听,你不说,我不逼你。
爱你,又怎舍得你自己生生剥开结痂的伤疤,虽然想你亲口告诉我,但只要我足够强大,有些事情,为什么一定都要暴晒在太阳底下那,我给你留够所有的空间,只为你在心里有一丝属于我的空闲。
“累了,就先靠着椅子睡一会,等到了学校,我叫你。”
“好”
两人相对无言,这一刻,宋锦年不知道,本就不想多加纠缠不清的阿初,又封上了自己的心门
等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阿初才开口说:
“到这就可以了,我自己进入就行,很晚了,路上注意安全,上次不是说要带我去见个新医生吗?如果可以就这两天吧,你安排好了,告诉我地址,我先进去了”
“嗯,明天早上我来接你”
“好”
“我看着你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