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以安把手机调整了角度,让摄像头对准了小墨,她轻轻问道:“看到了吗?”
娇妻乖儿在前,宁随风从未觉得人生如此圆满过。
“熊孩子睡得倒是香。”淡淡的嫌弃的口吻从唇间溢出,可他的眸底却是饱含宠溺。
慕容以安把手覆在小墨的脑袋上,唇角荡出一抹温柔的笑:“折腾了一天,总归是累了。”
此时是凌晨四点钟左右,还有一个多小时天就亮了。
不忍心让慕容以安太劳累了,宁随风即便不舍,也不得不结束视频:“安安,天很快就亮了,现在闭眼,你还能休息两个小时。同样的话我也对你说一遍,等你回到京城,我不想看到一个眼眶无情,面容憔悴的慕容以安。”
“好,听你的。”慕容以安笑着挂断视频,把小墨抱在怀里,调整了一个舒适的姿势,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她实在是太累了,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睡着了。
直到第一缕阳光穿越迷雾,释放出璀璨的光华,她才睁开眼睛。
看了看腕表,她不过睡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
脑袋涨涨的,可此时此刻,根本容不得她娇气。
搜救队休整了一晚,天一亮,又整装待发。
慕容以安把昨夜跟宁随风说的话跟搜救队长说了一遍,搜救队长连忙请示有关人员,要求调遣精通机关暗道的人员过来。
这一折腾,下去搜救的时间又耽搁了两个小时。
即便慕容以安急迫不已,却又无计可施。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柩射入小木屋里,黑浓的眉头皱了皱。
疼!
全身都在叫嚣着,那种剧痛,他以前从未体会过。
冷!
这是他的第二感觉。
在盛夏时节,他居然感到了冷意。
颤抖着睫毛睁开眼睛,叶修下意识的四处寻望。
他在一间小木屋里,房子很简陋,却收拾得很温馨。
看得出来,房子的主人是个懂得生活的有智慧的女人。
看房子的装饰,他应该是在附近的一处农家里。
可他想不通,他到底是怎么来的。
他记得在坟冢里,他掉进了一个暗道里,通讯设备也摔坏了,无法与他人取得联系,他只好四处找机关,凭借自己的力量离开。
然而,暗道里实在是太黑了,他看不到只能凭着感觉摸索,不小心碰到了什么,然后一块巨石落下,他躲闪不急,伤了腿。
在滚动的过程中,不知道又触碰到了什么机关,眼前突然一亮,他被弹了出去。
后来他便失去了意识,再无记忆。
看样子他应该是被弹出来了。
或者说,那个弹簧似的机关,应该就是坟冢的另一出口。
静静的思索了一下,叶修把这几天的记忆捋顺了一下。
思绪条理后,叶修想起了其他队员。
既然他出来了,那么其他人呢?
四处寻望,没有看到人。
叶修按捺不住了,他挣扎着起身。
然而,刚动了动腿,只觉得好似有块大石头压在上面一样,他动也动不了。
抬头一看,竟是一个女人趴在他的腿上睡着了。
叶修抬手推了推她:“喂!醒醒!”
庄园嘤咛一声,抬手打开那只作乱,打扰她睡眠的手:“走开!”
叶修因为失血过多而身体麻木不灵活,庄园那一巴掌打过来,他竟然没有躲开。
啪!
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木屋里显得越发响亮。
庄园也被这响声吵醒了。
她迷糊地爬起来,揉了揉眼睛,像是没睡醒一样。
大概是因为趴着睡着了,嗓音有些沙哑:“你醒了……”
呆呆地问出来,好似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她猛地睁开眼睛,瞅着叶修:“你……你竟然醒了!”
叶修半眯着眼睛,语气不善:“难道我不该醒?”
他刚醒来就被她拍了一巴掌,到现在手还麻着呢!
况且那一巴掌下去,就算此刻没醒,估计也被拍醒了。
臭丫头,手劲儿也太大了。
“不是……”庄园揉了揉脑袋,憨笑道:“你伤得有点严重,而且失血过多,我以为你至少要昏迷两三天才醒呢,我正愁怎么把你送到城里的医院呢……”
叶修问道:“我哪里受伤了?”
他只是觉得全身都疼,根本感受不到哪里受伤了。
说话间,叶修想起身半坐着。
庄园连忙按着他不让他动:“别起来!你断了两根肋骨,不宜起床。”
怪不得他的胸口这么痛呢!
然而,庄园继续说道:“除了肋骨断了两根,你的右腿小腿骨折了,而且右手虽然没断,但伤得很厉害,短时间内不能提重物了。”
叶修:“……”
好凄惨啊。
庄园说:“既然你醒了,自己联系家人吧,我这里可不是慈善机构。就是因为你,我昨天挖的草药都没带回来,白白损失了好几百块钱。”
叶修:“……”
遭人嫌了。
再说了,他叶修,叶城叶家的继承人,命还不值几百块钱?
这样一想,简直不能忍!
她不是嫌弃他么,他还就不走了。
故作严肃的思考了一阵,叶修道:“我好像忘记我家里有什么人了。”
庄园:“……”
瞪大了眼睛,一副日了哈士奇的表情。
似是想到了什么,庄园话语急切:“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叶修翻了个白眼:“我能说不记得了吗?”
庄园:“……”
感情她是救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白痴啊。
“我说了我这里不是慈善机构,所以你打算怎么办?”她养自己一个人还觉得吃力呢,要是再养一个半残废的白痴,估计连果腹都成问题了。
叶修一脸浑不在意:“凉拌!”
她总归不能把她赶出去吧!
“你——”庄园指着叶修,命令道:“你应该是从山上滚下来摔到脑袋,并非真的什么都记不得了,我给你两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的事情都记起来,否则修怪我把你丢出去!”
叶修:“无情的女人!”
庄园也不反驳:“我就无情了!”
要是她真的无情,早就把他留在山上,任由他一个人自生自灭了。
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庄园瞥了叶修一眼,嫌弃道:“别乱动啊,万一骨头错位就不好了,我去拿药,你的胳膊该换药了。”
“去吧去吧!”叶修用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挥来挥去,大概是因为太嘚瑟了,不小心扯到了伤口,顿时疼得他呲牙咧嘴。
庄园面无表情地看他,就像在看一个智障:“活该!”
重病号也不老实,活该疼死!
叶修:“……”
他伤得实在是太重了,单靠外敷的草药,效果甚微,必须配合内服的汤药,效果才会更好。
庄园熟练的从背篓里挑拣出具有消炎止血的草药,放在捣药器皿里捣碎,然后盛在一个白色的瓷碗里。
随后,她又从晒干的草药盒里拿出有助于骨骼愈合和消炎效果的中药,一起放在砂锅里,按照相应的比例兑上水,然后放在灶台上用火慢慢熬。
在庄园熬药的时候,叶修也四处打量着小木屋。
屋子里充斥着淡淡的草药味,叶修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从小窗户里往外看,他甚至能看到外面的竹匾上晒着各种各样的草药。
普通人是不会放这么多草药在家的,叶修喃喃道:“难道这丑丫头是个中医?”
不得不说,叶修猜对了。
庄园的确是村子里的中医。
平时村里的人有点头疼脑热,很少到西医诊所去,一般都是来庄园这里。
村子落后,交通不便,西药太贵,而庄园的草药大部分都是在鸿天山上采的,比起西药来,自然是便宜好几倍。
所以,村民们都喜欢来她这里看病。
大约半个小时后,庄园用托盘端着两个瓷碗进屋了。
一霎间,一股浓浓的腥味窜入鼻尖,叶修嫌恶的皱起眉头。
庄园把托盘放在床头上,端起乌黑的药汁给叶修:“喝了!”
叶修不接:“这是什么?”
“消炎补血的药。”庄园看着他道:“你失血太多,单靠自身的造血器官很难在短时间补足,喝一些药对你有好处。”
叶修嫌恶的别开眼:“不喝!”
庄园也不怕他不喝,她当中医多年,不喜欢喝中药的人多了去了,最后还不是乖乖喝下去了。
“你以为不喝我就没办法了?”庄园冷笑道:“你现在相当于三级残废,我一只手就能让你动不了,你信不信我给你灌下去?”
当医生的,最讨厌的就是不配合的病人。
庄园也不例外。
叶修本想反驳几句的,可对上庄园的冷脸,他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