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间位置比较偏僻的酒吧。到的时候是傍晚,周围的低层建筑看起来有些年份了,夕阳从街道的尽头照过来,粉红色的光落在酒吧白色斑驳的墙上,漫着岁月的沧桑感。门面是装饰过的,透着一股后现代重金属味,牌子上夸张的字体描绘着酒吧的名字。
这家酒吧的名字叫……“超新星?”
聂熙一笑,“哟,这单词都认识,还挺有文化。”
占薇,“……”
进了屋,一楼的空间并不大,角落里有个吧台,后面的酒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酒。大概是因为还没到营业时间,只有一盏黄色的壁灯孤零零地亮着,周围稀稀落落散布着餐桌。因为光线晦涩的原因,更里面的情况看不太清。
“过来。”聂熙朝她招手。
占薇跟了上去,心里想着聂熙说带她散心,难道指的是泡夜店?
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过类似的经历,母亲韩汐对此更是明令禁止,认为这是不符合身份的举动。可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看着周围神神秘秘的装饰,她心里充满了好奇,甚至连关于叶雪城的烦心事都被暂时抛在了脑后。
走到屋子的尽头,才发现有一条通向地下的长楼梯。
下面隐约地透出了一些光亮。占薇跟着聂熙,鞋踩在木质地板上,发出错落有致的回声。
稍稍拐了个弯,下面是间很宽敞的屋子。头顶的白炽灯悉数打开,将整个空间照得通透明亮。屋子的最里面甚至有一个不大的舞台。那正中间是一架立式麦克风,旁边是键盘,不远处的角落里还放着看上去配备齐全的架子鼓。
角落昏暗的光线里坐了个男人,占薇看得并不太清。
那边的人察觉到这边的动静,用略显沙哑的声音朝更里面吼了一嗓子,“聂熙来了——”
过了几秒,大概是里面毫无动静,那人径直将一旁的小门踢开,走了进去。
占薇看得有些懵。
聂熙笑着跟她解释,“那是我们乐队的贝斯手阿勤。”
“乐队?”
聂熙一笑,“你记不记得之前有天晚上,我被小模特报复的事?”
占薇不解地看着面前的人。
“报复我的那个小模特,是我前男友的劈腿对象。前男友是玩音乐的,几年前他拉上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了这个乐队。后来他被唱片公司看上,带着乐队里的架子鼓手离开了,乐队现在包括我一共就三人。”
占薇认真听着,突然看见舞台旁边的小门里走出来一个很高的男人。男人比自己年长一些,穿着白色的T恤衫,两边手臂上都有夸张的纹身,头发略长,一股脑扎在后面。
他似乎刚睡醒来,一边走着,伸手打了个很大的哈欠。
直到距离近了,占薇才看清那张脸。本人长得端端正正的,大概是纹身和辫子的原因,浑身漫着股社会大佬的气质。
聂熙跟占薇简单介绍了句,“这位是我们乐队的键盘手,也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都是一些跟自己不太一样的人。
酒吧直到七点半左右才正式开张,地下室的大厅陆陆续续来了客人,大多是打扮时髦另类的年轻男女。其中有几个还特意过来跟聂熙搭了几句话,看来是熟客。
到了八点,乐队的表演开场,酒吧的顶灯换成了暧昧的淡蓝色。周围稀稀落落的人群在昏暗的光线里变得不太真切。
聂熙站在舞台的前端,抱着把电吉他,对着麦克风轻声开唱。之前她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前男友离开之后,开始兼职主唱,同时承担节奏吉他的工作。
因为人员的缺乏,乐队的表演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占薇看着她随着节奏摆动的身姿,有些恍惚。平日里的聂熙外表偏中性,没想到还有这么女人的一面。
正望得出神,一曲完毕,音乐渐渐收尾,周围的人群发出掌声。
聂熙笑了笑,凑近麦克风道,“今天,我请来了一位特别的朋友。”
“是我的大学室友。平时在寝室偶尔会听到她哼歌,我想她应该喜欢音乐。所以,我想给她个惊喜,让她上台来感受一下专业乐队的现场版卡拉OK。来,让我们给她点掌声——”
占薇还没回过神来,便听到周围的人发出起哄的声音。
这哪里是惊喜,分明是惊吓好吗。
大概是占薇坐在位置上没什么动静,聂熙继续煽风点火,“我的朋友有点害羞,再多给她一点鼓励吧。”
说完,聂熙从舞台上跳下,小跑着过来,拉着占薇穿过吵闹的人群、走到前面。
占薇声音低低的,“太突然了,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不用心理准备。”聂熙笑,“不是说带你散心吗,正好唱唱歌,释放一下情绪。有这么多人陪着你,负能量很快就被消耗掉了。”
“……”
“你别管唱得怎么样,把心情发泄了就行,反正也没人认识。”
占薇还是有些没回过神来。
“快点,大家都等你呢。想唱什么歌?”聂熙问。
“……小、小情歌吧。”
还没等占薇做好心理准备,聂熙回头打了声招呼。那边键盘手比了个OK的手势,随即音乐响了起来。
占薇呼了口气,强烈的心跳逐渐被流畅的琴声掩盖。
她凑近话筒,稍稍犹豫后,终于轻声开口——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
那声音和她本人看上去一样柔软,隐约带着富有质感的穿透力。声线化成的五线谱,交织成细密的面,像微风吹起丝绸的质感般扑面而来,温柔得不像话。
原本有些嘈杂的空间,一点一点变得安静起来。
她闭上眼睛,抒发着那些蛰伏在心里的情绪。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
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
年轻的少女亭亭玉立,美丽又深情,让人移不开眼睛。
隔天占薇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到聂熙,对方笑着问她,“昨天唱得那么用力,是在想着男人?”
占薇顿了顿,才回道,“嗯。”
“害你哭的那个?”
她没说话。
“是喜欢的人?”
沉默了一会儿,占薇点头,“是啊,喜欢得不行。”
空气安静了几秒。
聂熙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肩,“先把你男人放一放,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占薇不解地望着身边的人。
“是我们乐队其他两个托我问你的。”聂熙一顿,“你想不想加入我们乐队,我们缺人。”
“嗯?”
聂熙一笑,左耳上那排耳钉闪了闪,“缺个主唱。”
第12章 12
十二
第二次出现在Super Nova是下午。
酒吧里冷冷清清的,贝斯手阿勤不在,只有那个蓄着长发、两手纹身的大佬四仰八叉地躺在舞台边的行军床上睡大觉。
聂熙走过去,踢了踢床脚,“起来了起来了。”
大佬的美梦受扰,心不甘情不愿地翻了个身,骂骂咧咧,“找死啊。”
“人我给你带来了。”
占薇愣愣的,看着躺着的人霍然起了身,站在自己面前。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正中间印了个硕大的骷髅头,脖子上还挂着看起来很沉的十字架装饰。身型很高,影子结结实实将占薇笼罩住了,让人有种压迫感。
空气安静了几秒。
也许察觉到了占薇的紧张,他神色里的严肃渐渐松懈,勾了勾嘴角,一笑。
“聂熙,没想到你还认识这样的软妹,”语气顿了顿,“还是只这么美的……”
他用的量词是“只”,话音里充满了兴奋,就像是看见香喷喷美味后流着口水的食人族族长。
占薇挺直了背,朝他点点头,“你好。”
大佬朝她凑近,沉声道,“叫我chai哥、老chai都可以。”说的是第二声。
“火柴的柴?”
面前的人森森一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眼睛里闪着光,“豺狼的豺。”
“……”
“小妹妹,今天晚上要不要去豺哥家玩?”
占薇还来不及回应,那边的聂熙就过来踹了他一脚,“你给我少乱来。”
豺哥让聂熙把占薇找来,其实理由非常单纯,因为她长得好看。
这几年音乐行业不景气,大家为了混口饭吃,都在殚精竭虑、勤勤恳恳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可专业素养这东西说起来一本正经,却是有点玄幻的东西。提升到了某种程度,其中微妙的差距外行并不一定能看出来。
于是,喜欢剑走偏锋的豺哥,决定在乐队垂死挣扎的边缘另辟蹊径。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一群唱得差不多的人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是不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这道理就跟一群小黄片女演员里头,突然有个会写书作画练毛笔字的一样。别人拼才华的时候,我们追求颜值;别人拼颜值的时候,我们追求才华,这样才有胜算。”
聂熙,“……”
贝斯手阿勤的理由倒是跟豺哥不太一样。他之所以想让占薇加入,是因为占薇的某种特殊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