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侧头,窗外投进来流光溢彩的霓虹,勾勒出她柔软清冷的面部线条,而她靠在他肩头,安静闭眼的瞬间,他想到一个词,永恒。
有她在的分分秒秒,他都想永远定格。
盛林野微微低下头,在她光洁的额头吻了一下,她睁眼抬头,眼睛映着璀璨的光线,他看得舍不得移开视线,又低头,吻上她的唇,舌尖汲取到的全是浓浓的奶香,是牛奶糖的味道。
他第一次觉得,牛奶糖能甜到这种程度。
开车的男人不小心从后视镜扫到这一幕,陶奚时抬手搭上盛林野的肩,盛林野则单手扣着她的后脑,两人吻得旁若无人。
男人不敢出声,默默挪开了目光,专注地盯着前方的道路。
……
谢青贝在拍卖会上成功拍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一款项链,价格高到令人发指,但款式尤其特别,她心满意足地抚摸过项链上的碎钻,问身旁男人的意见,“爸,好看吗?”
两人同步走出大厅,盛亿南瞧一眼,实话实说,“还行。”
谢青贝撇撇嘴,捋着肩头的卷发,不咸不淡地说:“你给嫂嫂拍的项链,那才叫还行,我这款,天下第一好看。”
“改口这么快?”盛亿南整理着衣襟,笑了笑,“我倒想看看,那丫头到底有什么特别。”
“没什么特别呀,和你平时往哥身边放的那些名媛一点儿也不一样,但特别在哥喜欢她。”
外面停着各种豪车,类型之多,看得人眼花缭乱,谢青贝和盛亿南停步在门口,等司机开车过来,两人闲聊之时,身侧多了一道人影。
是个年轻人,他正和身边的助理交代着什么事,穿着合身剪裁的深色西服,身段挺拔如松,面容精瘦,五官轮廓如精心镌刻般地流畅,眉目冷峻,面无表情。
他身上带着某种使人有压迫感的气场,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沉稳,但分明还有一股少年感还未完全褪去,两种气质结合在一起却并不突兀,反而愈发迷人,二十出头的年纪,有一种不符同龄人的冷静。
盛亿南认得这位年轻人,他和他父亲称得上是旧识,曾经在生意上合作过不止一次,而如今,他父亲将如此庞大的公司,几乎全权交由这位仍在上大学的儿子管理,他的表现却没有令人失望过。
盛亿南挺欣赏他的,车已经停在台阶之下,但没有下去,主动向他打招呼,客客气气地道:“周总。”
下一秒,他转过身,唇边弯起的弧度分明是笑,可眼里清冷一片,没有丝毫笑意,他的声音低沉清润,“盛董,晚上好。”
握手之后,盛亿南想到刚才他和助理的对话,遂关心道:“这么晚了还回洛杉矶?不在这边休息一晚?”
他笑得滴水不漏,“是,公司总部还有事等着我回去处理。”
“年轻人肯拼是好事,但也不能拿身体不当回事啊。”
对于这个年轻人,盛亿南在商界难免会听到一些关于他的传闻,除去天才之类的夸赞外,听到最多的就是太拼命了,没有人清楚,他明明已经拥有得那样多,为什么还要如此拼,甚至因为过度的工作进过医院。
他点头,模棱两可地回答:“盛董说得是。”
盛亿南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身体才是本钱。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您慢走。”
这道嗓音给人的感觉,犹如远方的雪山,清冷而遥远,永远带着疏离感,无法靠近。
谢青贝上车前回头看了一眼,他神色寡淡,低下眼睛,把玩着手中的一只手表。
那只手表,在刚才他和盛亿南握手时,她扫了一眼,觉得很奇怪,这个浑身透着矜贵气质的人,从身上的西服到鞋子,都是价格不菲的牌子,但偏偏戴着这样一只普普通通的手表,毫无亮点,毫无特色。
车子渐渐驶远,谢青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最后从后视镜里又看了一眼,凉薄的月光夹杂着冰凉的灯光,描绘着他高瘦的身影,被这些光线一衬托,她竟然觉得,那人站在那儿的身影有些孤寂落寞。
“爸。”谢青贝转头,“刚才那人是谁?”
盛亿南挑眉,“怎么?”
“我觉得很像你的未来女婿。”
“少贫。”盛亿南提醒:“他有未婚妻。”
“行啦我就开个玩笑。除了我哥之外,没想到还有长得这么好看的总裁,很像我最近追的剧里那个男主角霸道总裁的设定。”
“你看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剧。”盛亿南微蹙眉,随即又说:“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有未婚妻,我倒觉得两家联姻是个不错的选择,对双方都好,那孩子的品行我也信得过,只是可惜了。”说到这里,男人叹了口气,“想给你挑一个合适的,还真是难。”
谢青贝不服,“你还是操心你儿子吧,他可比我能折腾。”
“你们两个啊,以前不管不知道,现在管起你们来,真没少让我操过心。”
谢青贝突然正色道:“爸,如果哥哥真的和她结婚,你会反对吗?”
“阿野如今有能力,我自然不会反对。”盛亿南看向窗外,“但我得先看看,对方是个怎样的人。”
谢青贝不信,盛亿南不可能对陶奚时一无所知,怀疑的问道:“你没少调查吧?”
“那也是别人眼中的她。”
“有道理。”谢青贝赞同的点头,接着换了个姿势,“那我给你说说我眼中的她,最初我挺不喜欢她的,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觉得哥哥被别人抢了吧,但是后来觉得,她人还不错,反正不坏,只是太被动了,一直都是哥在主动,希望这些年,能有些改进吧。”
“还有吗?”
谢青贝摊手,“没了。”
“就这些?”
“我和她也不熟啊,你回去看看就知道了呗。”
☆、第76章 确定
盛亿南的住所是海边的一栋别墅, 曾经盛林野在英国留学那阵子就住在这儿, 毕业后他就搬了出去,因为这一带太冷清,会加倍当时的寂寞。
他住在公司附近的闹市区,每晚面对喧闹的城市,心里的空荡才仿佛被填满了一些, 不至于让人无处可逃。
如今不一样了, 再次回到这里,身边陪着那个能将他整颗心填满的人。
曾经他坐在这样明亮宽敞的空间里, 面对窗外涨潮的无垠蔚蓝海面, 看着一堆有关于她的资料。此刻她坐在他身侧, 同样的地方,完全不同的感受。
陶奚时不知道盛林野现在正思绪万千, 她捧着一碗饭后的水果沙拉, 叉着一块水果送进嘴里, 慢慢地嚼着。
这栋别墅的设计很特别, 目光所及之处大片大片的透明玻璃, 可以将窗外的海景一览无遗,陶奚时看着昏暗的不平静的海面,似乎都能听到海浪拍打着岩石的声音。
她看得很入迷。
后来是盛林野的声音拉回她的思绪,因为见她看得那么专注, 他便提议道:“出去走走?”
……
彩灯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 反射出闪眼的光, 又是一阵涨潮, 海浪用力拍打上岸,侵蚀着沙滩,没一会儿又退去,如此循环着。
踩在细软的沙滩上,迎面吹来阵阵海风,陶奚时撩起被风吹乱的长发,另一只手被温厚的手掌握着,可能是此情此景太过美好,让她生出一种置身于梦中的错觉。
这时候陶奚时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弯起唇角说:“以前我妈也说要买一栋海边的别墅,可是扬城没有海,只好买了一套江景房。”
“你喜欢的话,川市有海,我陪你去看看?”
盛林野的语气无关痛痒的,仿佛在说今天的晚餐味道怎么样,但是陶奚时知道,他所谓的“看看”,就是直接替她买下来,无论她看得怎么样。
她确实挺喜欢,现在却摇着头,“我觉得住哪儿都一样,重要的不是位置,是和谁住。”
盛林野顺势接话,“那就搬过来和我住。”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不愿意吗?”盛林野的嗓音一下子低了下来,卖惨王再次上线,“自从接手盛氏之后,每天忙的不可开交,每次晚归,家里空荡荡的一片,什么也没有,我的胃也是因为这样才落下毛病的吧。”
“有时候应酬喝酒了,回家没人照顾,在沙发上睡着也没人管,第二天感冒更没人管。”
陶奚时这一回难得没有上当,一字一句分析道:“你在盛氏有助理吧,你的三餐,助理一定会准时提醒,感冒了也会第一时间给你买药或者送医院。上次去你那儿,整个屋子打扫的一尘不染,也有保姆阿姨待着吧?”
卖惨失败,盛林野没有丝毫被戳破的羞愧感,面不改色地直接承认,“可我不想要别人的照顾,只想要你的关心。”
太快了。
自从重逢后,和好也是那么快,见家长也是这么快,她并不是反感或者不乐意,她是担心进展太快,盛林野没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清楚。
是否要和她这样的人,共度他那还有无限可能的余生。
……
陶奚时没多想,回了这样一句,“我们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住在一起不太好吧?”
这句话听在盛林野耳里,又是另一种意思,他笑得挺好看,背对着海风,黑色柔软的短发在空气中划过微小的弧度,“那就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