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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二婚老公有点酷 (望晨莫及)


  憋了两天,他终于憋了一段文字出来,又跑来求他了:
  “小叔,帮我誊抄一下好不好?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练字,不练就是小狗……我要把字练得比你写得还要好看……但今天这封信,你一定得帮我誊一誊……要不然我怎么和她解释我的字迹会前后不一致啊……”
  那段日子,秦九洲正受了二嫂所托,在逼这小孩练字,听他如此央求,勉为其难,就又给誊了一份。
  至于内容,自没他编的好,文字枯燥,又没多少营养,主题绕着游戏打转,不过,倒是挺符合韩启政的年龄层次和写作水平的。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的高考开始了。
  最终,秦九洲考上了医大。
  他会选这样一个工作负荷无比大的职业,大大出乎了家中所有兄弟姐妹的预料。
  为此,母亲曾问过他原因。
  最初,他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选择,就好像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他,后来,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之下,他反复自问,终于弄明白了原因:
  因为二妞。
  因为她说过,她很喜欢穿白长褂的医生,救死扶伤,可以带给别人生的希望,光明的希望……
  这句话影响了他。
  所以,重回学校后,他细细想了想,读工商,钱赚得再多,又能怎样,当亲人们生病时,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他们的健康。
  他希望自己可以学有所用,可以在未来父母生病时,帮得上忙。
  他觉得,在这个富贵荣华的大家族当中,每个人都那么会赚钱,少一个赚钱的,多一个能续命的,更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而不久之后,秦九洲出去旅行了一趟,回来后就从二哥家搬了出来去了医大。
  先是住校,后来,他嫌吵,就在医大附近租了房子。
  这一年下第一场雪的第三天,他放假回了一趟北市,重游了二哥之前的老别墅——不久之前他们一家人搬去新家了,这边一直空着,还没有卖出去。
  流连了一番出来时,他经过了那个绿油油的邮箱,忽记起阿政那小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拿二妞的回信来打搅他的生活,一时兴起,他去找来钥匙开了开邮箱,而后,在里面发现了几封被遗忘了的信,皆来自宁县,出自二妞的笔下。
  不消说,阿政那小子定是没有给二妞新的地址,所以一封封信仍在往这里寄过来……
  阿政是个善忘的家伙,在过去这么久之后,恐怕早忘了他还有个笔友正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着他的回信。
  于是,秦九洲将这些信带了回去,本来是想要交给阿政的,但那天,他一忙就没给出去,等回到宿舍,他才发现它们依旧安安静的躺在他的单肩包里。
  鬼使神差的,他拆了那些信,小女孩被人遗忘的忧伤,尽数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

  ☆、241,那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秦九洲的心,莫名的被她笔下的情思牵动了,心下实在不忍她伤心,不知不觉就回了第四封信:
  “二妞,我们这边下雪了……必须得说一声抱歉,我们搬家了,地址变了,没能及时通知你……给你一个新地址吧,回头寄这边来,我就能收到了……”
  他给的是他在学校附近公寓的地址。
  信寄出之后,他觉得不妥,可当他跑去想把信追回时,已经晚了,信发了出去。
  没过几天,他的公寓邮箱内就收到了二妞的来信。
  就这样,他们之间开始了这样一种通信。
  起初时,他有署名韩启政,后来只署了一个韩字。
  十八岁放寒假前的一个周日,韩启政过来找他,翻箱倒柜时,看到那些信件,遂即拿着那些信,瞪大了眼,满嘴稀罕的来问他:
  “小叔,你在和二妞通信呀?”
  秦九洲脸上明明有点小小的尴尬,却训得老秋气横:
  “这得怨谁?当初是谁说要和人家做笔友的?
  “通了几封信后,搬了家也不记得给人家换个地址,结果人家全寄到老别墅那边去了……
  “亏得我去找点东西才发现……给,还你……
  “如果你还要和人家继续做笔友……以后多写点信件,权当练作文……”
  他把那些信故意还给了他。
  韩启政还是个小孩子,根本不晓得反驳,他在看了那些小女孩写的文字后,吐了吐舌头,兴趣缺缺的直摇头:
  “我不要。你字写得那么好,我要续下去写那得多丢人,有这功夫写信,我还不如多玩几个游戏呢……再说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了,还是算了吧……小叔,要不,咱们就别理她了……过段日子,她就会忘了我们……”
  正如秦九洲所料的那样,韩启政就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主,对做笔友这种事,早已经失去了兴趣,拍还了那些信后就只顾着玩游戏。
  那日被韩启政这么一说,秦九洲心里忽就有了那样一个想法,想去见见那个小姑娘。
  孩子是最最容易起变化的,一年一个样,十年大变样,所以才会有那样一句话,女大十八变。
  这件事,最终付诸了行动。
  就在小学生拿成绩单那天,秦九洲在一股奇怪冲动的支配下,去了宁县第一小。
  那天是他第一次开车开那么远,但他并没有走进芳华就读的小学。因为他没办法给自己定位。于是,就那样复杂的坐在车里,等着那一帮孩子下课。
  当铃声响起,人群中,他一眼认出了她,穿着宽松厚实的校服,系着一根红领巾,一根小马尾扎得高高的,走动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小脸蛋尖尖的,五官如画似的,恰到好处的点缀在脸孔上,而那双明亮的大眼,则是最最迷人的,扑闪扑闪亮得不要不要的……
  若将她和其他小女生作比较,那就是,她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对了,这孩子挂着满满当当的笑,灿烂之极,那是最最惹人喜爱的。
  那一刻,秦九洲情不自禁从车内走出来,拿着相机就冲这孩子拍了起来,将她的美丽,定格到了他的镜头里。

  ☆、242,那一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2

  这时,出于安全考虑的保安过来问了:
  “哎哎哎,你干嘛的?把口罩摘了,不准随便拍照……”
  可能是因为他有点鬼鬼祟祟吧,保安的神情有点严肃。
  于是,他咳了咳,指了指故作暗哑的喉子说:
  “我是一名实习记者,来拍一点小学生的精神风貌。实在是因为感冒了才戴口罩的,怕传染给别人……”
  还拿了一张实习证出来,那是他刻意借的。
  保安查得不是很仔细,瞄了一眼,又听出他的嗓子真的像感冒了,也就罢了。
  而他就这样肆意的在校园门口拍了起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二妞和她的小伙伴走出校门后,这丫头竟冲他走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蛋带着满满的好奇,滴溜溜直望着他,问:
  “大哥哥,你在拍什么?”
  再听得这样一声“大哥哥”,秦九洲心情甚是复杂,他呆呆的看了好一会儿,挺想和她打个招呼的:
  “哎,二妞,好久不见,最近好吧……”
  可是,如果这么对话了,他得怎么解释自己有她地址的?
  直接说他是从阿政那边打听到的么?
  问题是,他和她又不熟,又何必特意跑来见她?
  他没办法自圆其说,沉默良久,直到二妞怪怪的问他:
  “大哥哥,你怎么了?”
  他这才回过神,指了指手上的相机说:
  “我在拍照片啊……”
  “可你拍照片来干嘛呢?”
  “呃,这是我的实习作业。拍得好的话,就能发到杂志上去……”
  “那能给我和我的同学拍几张吗?我们今天都拿了奖,不过我同学明年要转到别处去读书,我们再也见不着面了,所以,我们想照个相留个纪念。大哥哥,我们可以给你钱的,但等印出来后你得给我们每人一张……”
  二妞一点也不怕生,竟冲他提了这么一个要求。
  秦九洲笑了笑,欣然点头道:“当然没问题。”
  那一天,梅花树下,小丫头摆了好几个POSE,和她几个小伙伴一起做起了他的模特,而他则拍了一个尽兴。
  后来,她留下了名字还有班级,开开心心的坐上公交走了……
  这一趟,与秦九洲而言,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他很高兴见到了她,而且,性格还是那么的阳光开朗……
  回来之后,他把照片去洗了出来。
  过了年,开学之际,他又去了宁县第一小,将照片放在了门卫……
  只是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居然寄来了一打照片,其中有几张就是他拍的单人照,另有几张则是她过年时候拍的,一身红外套,喜庆的不得了,浑身散发着一种过年的味道,漂亮的叫人移不开眼……
  时光匆匆,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逝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伴着光阴的逝去,信积得越来越多,秦九洲已然从一个青涩少年,一步步蜕变成了一个年轻优秀的医者,玩着股票的同时,又和聚集在他身边的一帮年轻人成立了公司,用他的人脉,以及他对市场的判断,买地造房,玩起了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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