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可爱之极的小姑娘,可他并不会因此就去搭理她。
在他们家,小侄子小侄女太多了,他很少给他们好脸色看——但是,如果他们不识趣的来缠着他的话,他也是很无奈的,身为长辈,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要求,他总得满足他们……
唉,多可怜,小小年纪就得学着做长辈,他身上的那一副老秋气横,全是被这个家给逼出来的。
偏偏这个叫二妞的小姑娘,是一个黏人的娃娃,一有空就来黏他,每一回过来,都会甜甜腻腻的叫他“大哥哥”……
呵呵,大哥哥?
在当惯了“小叔叔”“小舅舅”之后,“大哥哥”这个称呼,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至少他心里一点也不排斥。
这是一个爱弹钢琴的小姑娘,兴趣爱好与他相仿,这大约是让他没办法排斥她的原因之一吧,生在这人世上,知音最是难求。生活太过于浮躁,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懂得乐曲的美妙?
之二,她有一份坚韧不拔的性格,哪怕双目不能视物,心境却依旧那么乐观开朗……
而正是这种对生活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他,令他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她。
对,那一年十七岁,他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小小女娃。
这种喜欢,简单,干净,纯萃,没半分杂念,而多了一点小小的牵挂。
在秦九洲的生活当中,从小到大,从来是别人在迎合他,而他从没想过要去迎合别人,关心别人。
那一年,二妞却毫无预兆的闯入了他的世界,而他竟就容忍了她的喋喋不休,容忍了她对他的又亲又抱,也容忍了她三番四次的跑来打搅他睡觉,更磨着他,并成功的说服了他教她弹琴歌唱……
每当看到她眉开眼笑,他会觉得这样被闹着,也挺好,生活就该有欢有闹……
母亲常说他:老九,你活得太高冷,应该放下姿态,多一点孩子性情,该多笑,老是一本正经,严肃不笑,你不觉得累吗?
累倒是不累,但他就是找不到让他快乐微笑的源泉和动力。
而二妞让他懂得了一件事:生活可以很无情,心态却可以很温情,良好的心理状态,能带给人良好的生活体验,换一种眼光,可以看到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精彩。
生活是快乐的,还是无味的,还是苦涩的,是心在决定着它的滋味。
那段日子,阿政见到他居然能容忍二妞的捣乱,非常惊讶。
其实,他自己也有点惊讶——但是,她的笑容,真的真的很有魅力,让他没办法拒绝她的亲近,并心甘情愿做他的钢琴老师……反正,就像中了邪一般,被她迷了。
秦九洲在那家医院总共待了一个月,后来,母亲决定将他送去国外治疗,他想了想,同意了——因为他不想一直这样萎靡不振虚度年华。
转院前一天,二妞过来找他时,他在午休,这孩子一声“大哥哥”将他从梦中唤醒。
坐起那一刻,他看着二妞扶着墙面走进来。
她的眼睛坏了,根本没看到柜子上正在烧水,而脚上又横倒着一副画架,那是阿政乱丢在那里的,那水也是阿政为了吃方便面偷偷烧的,适时房内没有看护,二妞被绊倒,带翻了那个汩汩冒着白气的电水壶……
如果不将她救出,那烧得沸腾的水就可能当头浇到她脸上,毁掉她如花一般的容颜,她那已经显得惨淡的人生,势必会雪上加霜。
那一刻,他惊吓到了,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掀被奔下床,扑过去救了她。
二妞没事,倒是他被热水烫坏了皮肉,当夜高烧不止,第二天,他被父母转去了别处,临别,甚至没机会和二妞告个别。
等烧退,清醒过来,他在另一座城市,离北市已遥不可及。
都说人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会遇上无数的人生过客,他们可能会和我们有一些交集,但之后呢,那些交集会水过无痕,虽然经历过,但它会消失不见,唯一的烙痕,只藏在心上,那便是记忆。
而记忆会褪化。
新的记忆会替代旧的记忆,若不是特别的铭心刻骨,终会在时间的长廊消失的无影无踪。
秦九洲以为,这个二妞也终将是这人生过客当中的一名,缘起,终有缘灭,这便是生活。
至于他的脚,却在之后神奇的康复了,并就此回到了学校,开始了高三下半年非人的生活……而二妞留给他的记忆,似乎也淡淡远去了……
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着那封信,跑进了他房里,兴奋的对他说:
“小叔,我给二妞寄了一张名信片,她居然给我回信了。不过是她爸爸代的笔,她的眼睛还没好呢,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复?”
秦九洲取来看了看,只是简单的写一些近况,二妞爸爸的笔迹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还没恢复,那样一双眼睛就此瞎了,着实有点可惜。
“你爱怎么回,就怎么回……”
秦九洲把信还了回去,有点怅然信中并没有提到他这个“大哥哥”,而怏怏有点不快。
那种滋味,实在有点怪,想想啊,他的肩上还着一道烫伤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没良心鬼,却一点也不惦记他,真是太叫人感伤……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那张可爱的小脸,在离别经月之后,又无比清晰的在他脑海浮现,原来,他竟从没将她忘怀。
☆、239,那一年,他在给阿政写回信
“可我的字好滥,拿出去好丢人!”
这大约是韩启政第一次意识到,字迹好坏,会影响一个人的颜面问题。
“那就好好练一练……”
“问题是临时抱佛脚,已经来不及了呀,这信我已经收到好几天了,必须马上回信。”
小阿政双手合什,一脸恳切的央起了他:
“小叔,拜托了,拜托了……帮帮我嘛……这封回信,求你帮我回好不好,我真的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他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
于是,秦九洲忍不住起了好奇,问他:“哎,那你之前名信片上难不成都没写字吗?”
阿政一脸尴尬,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那是让我爸的秘书给打印的,上头根本没写字……现在可是回信,要是再去打印,显得我没交朋友的诚意,所以了,小叔,帮帮忙吧……你也是知道的,我的作文超滥的,怎么写?”
一个下午,这小子黏着他不肯放。
秦九洲实在是受不了这孩子如此折腾他,最后只得帮着给写了一封: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写完后那孩子觉得挺好,之前那趟旅行他有一起同去,所以他写的东西,他深有体悟,还直赞他写出了他的想法,临走更是狠狠亲了他一下……
真是一个小疯子。
只是因为这封信,秦九洲突然无比想念起那个小女孩,惦念起她那双失明的眼睛……
他知道,他们家家境一般,想治好这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思来又想去,他做了一个决定:卖掉了手上一支股票,托父母找了关系,买到了一对眼角膜,而后通过种种关系,让这片眼角膜长到了二妞眼睛上。
手术成功的消息传来之日,他望着上海的方向,心里竟比自己重获光明还要高兴。
之后,阿政又收到了二妞的来信,那时,她已经恢复上课,只是因为中间落了太多太多的课,所以她读上去很吃力,每门功课都跟不上,这让她很沮丧,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阿政看完后,跑来抓脑挠腮的问他:“我该怎么安慰她?其实跟不上就跟不上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干嘛这么纠结,我天天在读,还有好些不会的呢……那丫头脑子真是够死的呀……可我又不好在信里这么说,是朋友就得说点安慰的话……小叔叔,我不会安慰人,所以,求求你了,还是你帮我回吧……”
秦九洲将那封信拿去细细看了看,字迹写得端正秀气,同时透着一股子稚气,就像她本人那样,干净,灵动,明媚,读之,叫人眼前一亮,感觉很是舒服。
于是,第二封信还是他回的:
“二妞,来信已收,首先,恭喜你恢复上学,中间停了这么久的课,学业上会跟不上是必然的,别泄气,落下的功课,可以一点点补上去的。多看看书,多做做习惯。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老祖宗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勤能补拙……”
此后,秦九洲开始忙碌高考。
只是期间,二妞又来过信,阿政又想拿这信来拜托他。
这回,秦九洲不乐意了,极不愿意再做这小子的帮凶去欺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满口就拒绝了。
☆、240,因为她,他报考了医大
“阿政,这是你的笔友,却回回让我代写,你好意思呀?这次你自己去想该怎么写,我是不会帮你的……我要高考,你没见我有多忙吗?”
秦九洲摆出一副小叔叔的架子,板着脸狠狠训了他一顿。
阿政只能一脸忧伤的垂头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