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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职业捡漏王 完结+番外 (天天疯)


  凌照夕来往的人不多,在后院藏个人住上十天半个月也不是什么难事儿,更何况他也说了,最多一周而已,对自己来说算是举手之劳。
  然而,这一举手,可就相当于掺和进了乔家的内斗里,还战队分明,且还是个眼下明显处于下风的一方。
  啊啊啊啊啊,怎么想都是个深坑!
  感受到凌照夕的纠结,冯斌终于良心发现,放下手里啃了一半的苹果看向她,“小凌,哥哥给你说句实话吧,如果乔司被救的消息传出去,那你这个救命恩人的身份也会被扒出来,到时候乔家的那股人发起疯来狗急跳墙,真没人敢保证不会波及到你。把你无辜拉进了这场风波里,我们非常抱歉,但眼下你和乔司可以说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只有他最后清除了麻烦,你才能真正无忧,所以......”
  冯斌眨了眨眼表示:你懂的!
  凌照夕一口心头血堵在了嗓子眼。
  明明救了个人,怎么一转眼自己就成了跟人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凌照夕神情太无辜,也忒委屈,饶是脸皮厚如城墙惯了的发小二人组也破天荒在心里唾弃自己臭不要脸。
  不过他们也不算漫天忽悠凌照夕,这个方法的确是眼下最应急、最稳妥的选择。
  身为最大责任方,乔司乔大少生平第一次再三虔诚致歉。
  凌照夕不是傻子,凭人几句话就能失去自己的判断。或许冯斌的话有夸大其词的地方,但他担忧的并非全无可能。
  死过一次的人尤其珍惜生命,况且新生活刚打开局面,凌照夕可不想成为一条被城门殃及的池鱼。
  从病房出来,凌照夕的情绪眼见着低落了不少,冯斌自来熟地拍了拍她头顶,“放心吧,咱们只要联手把他藏到恒元股东大会那天就行,后面的事他一出面就能搞定!”
  言语之间笃定之意溢于言表,信心简直飞上天!
  凌照夕迅速扭头撇了撇嘴,忽而想到某事,问道:“可是我报警了,周副队那边怎么办?”
  那天出警的人可不少,凌照夕隐约记着得有五六个,哦,还有救护车!
  冯斌给她一个“安了”的眼神,气定神闲说道:“乔司极少在媒体上露面,生活中也很低调,所以认识他的人并不多,警队那边我已经和周副队他们打过招呼,医院也通过人作了安排,所以你不用担心。”
  冯斌嘿嘿一笑,“过两天呢,我趁着天黑将人给你偷渡过去,等到恒元股东大会那天咱们再把他神不知鬼不觉塞进去,就算完工,然后坐等红包就行了!”
  “呵......呵呵......”凌照夕连忙客气地把自己摘出来,“别,股东大会那天冯队你送人过去就行了,我跟着也是拖后腿儿。”
  冯斌笑而不语,将人送出了医院,送上了的士。

☆、报恩
  “既然你已经和何子平谈妥了条件,刚才又何必那么吓唬一个小姑娘,人家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回到病房,冯斌忍不住问道。
  这一次醒来,乔司才感觉自己是真的活过来了,力量持续着在身体里一点点汇集重聚。听出冯斌语气里的埋怨,乔司并不意外,“既然不赞同,那你干嘛还顺着我的话继续忽悠她?”
  “嘿,我要不是为了帮你我至于干这么缺德的事儿吗?!”冯斌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紧紧盯着乔司的脸,道:“说吧,你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他这个发小在外人眼里是十成十的冷心冷肺,但冯斌再清楚不过,这人心里,知恩图报着呢!
  乔司仰头躺着,额头上的伤口阵阵作痛,他的心却因为能感受到疼痛而欢心不已,幽幽叹了口气,难得分享自己的心境,道:“斌子,你不知道,其实她并不是第一个发现我的人......”
  冯斌双眼微瞠,“之前还有人发现你?”
  “没错。”乔司偏过头看向他,语气笃定,“何子平既然同意卖我一线生机,就没打算完全堵死我的活路,所以咖啡里下的毒不多,抛我下车的地方也不算特别偏僻。虽然不能动,但我断断续续还有一些朦胧的意识,至少有两次,我感觉到有人发现了我。”
  “我查过报警中心的电话,凌照夕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报警的!”饶是经办过无数次重大案件的冯斌,此时听到乔司这话,心里也忍不住一阵悲凉,对凌照夕那小姑娘的好感腾地又拔高了好几级。
  仗义救人不说,从方才进屋开始就没有半点图回报的意思,即使他点明了乔司的身份,人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没一点别的意思。这样的姑娘,上哪儿找去?!
  冯斌能看透的,乔司自然也看的门儿清,“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必须得好好报答她。但是报答之前,我需要了解她真正需要什么。所以,我需要亲自就近观察......”
  乔司甩给他一个“你知道”的眼神。
  冯斌支开两条大长腿靠向身后的椅背,笑骂:“你这家伙,报恩也要弄得这么弯弯绕绕的,就不怕吓到你那救命恩人?!”
  乔司鄙视了他一眼,“能在荒郊野外守着个半死不活满脸血的人一个多小时,你认为她会被刚才那点小阵仗吓到?”
  好吧,冯斌对此真的无言反驳。
  *****
  凌照夕前脚刚迈进家门,电话就响了。
  是苏染。
  “这是我新号码,记得保存好!”苏染犹不放心,问道:“今天去祭拜爷爷还顺利吗?”
  凌照夕关门的动作一顿,哈哈笑着回道:“顺利顺利,顺利得不得了!”
  苏染拉长着声音嗯了一声,毫不客气质疑道:“小夕夕,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心虚的时候就喜欢反复重复一个词,就像现在这样!”
  “哈哈,你一定是坐飞机太累,想多啦!”凌照夕拧了把自己的大腿,力求镇定地睁眼说瞎话,“我就是拜祭完爷爷之后有点想你,刚才一听到你的声音太高兴了而已。”
  “真的?”
  凌照夕重重点头,“真的是真的!”
  “那好吧,暂时相信你。好好看家,别乱惹麻烦,知道了吗?”
  凌照夕连声应下,等苏染那边一挂断电话,整个人就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蔫头耷脑地蹭到樟树下的石凳上瘫坐着。
  如果让苏染知道今天的事,恐怕自己一年之内都甭想再吃半口麻辣烫了......
  思及此处,凌照夕决定明早赶完鬼市就去小街吃顿大份儿的麻辣烫。
  所谓鬼市,其实就是早年间传下来的买卖古玩的一种特别地摊市场,做着半夜三更撂地摊、拂晓散市的买卖,真正的淬炼眼光的修罗场。
  新岛的鬼市就在南安街后身,新岛最大的旧货市场,阴历日期逢二、五、八开市。
  因着地理优势,凌照夕还不会走路那会儿开始就被凌爷爷抱着去逛鬼市,可即便背靠凌家祖上世代相传的家技,外加两辈子修炼出来的眼力,凌照夕行走鬼市依然不敢有一丝的妄自尊大。
  尤其是现在。
  早年间的鬼市,出货的基本两种人,一种是家道中落的落魄子弟,或是大户人家的败家子,靠着出掉家里传下来的一些宝贝度日。另一种则是盗墓倒斗之徒,借着鬼市的夜幕遮掩销赃。整体上说,这个时代的鬼市上,卖的绝大部分都是旧货。
  而现今的鬼市则大为不同,充斥着大量仿古作假的新货,且造假技术日趋精湛,稍不留神就要打眼。
  可即便如此,鬼市仍吸引着无数人蜂拥而来。
  夏日里白昼长,天亮得早,凌照夕凌晨两点半就起了,拾掇一番三点不到出门,赶在三点一刻到了鬼市。这时候已经是人头攒动了。
  老卖家的摊位基本是固定的,凌照夕熟门熟路摸到地方,隔着前面几个人扫了眼摊子上的货,果然,那件东西还在。
  “老爷子,您仔细看看,这可是地地道道的仿钧窑窑变釉出戟尊,乾隆爷年间仿的,看看这器形,多大气,釉色也鲜亮......”
  凌照夕往另一边侧了侧身,看到摊主老杨正在唾沫横飞推销着手里的一件瓷器,说到激动处恨不得将东西塞到人家怀里,一副“你可捡了大便宜”的模样。
  老杨手里那件东西凌照夕早就仔细看过,窑变蓝釉单薄,应该是烧制时炉温掌握不当,导致窑变不出来。至于器形,乍眼看是不错,但仔细看还是有不杀搜缺陷,器身过胖,出戟相对细小,底足的外撇力度也不够。她判断这应该是一件民国时期的仿制品。
  然而,鬼市一贯的规矩,闲事莫管,闲话莫说。凌照夕心知老杨忽悠人,也只能旁观不语。
  不过,那位由始至终都在安静聆听老杨忽悠的老爷子倒是引起了凌照夕的注意。

☆、结缘
  这老人家的穿着虽看着朴素,但从头发、领口、袖口、裤脚的细节来看,是个很讲究的人。而且,虽然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微笑,气息也让人觉得很随和,但老杨唾沫横飞说了半天,这老人家的眼里连一丝波动都没有。可见完全不受人左右,心性坚定的很。
  凌照夕笑着在心里摇头,看来这桩生意老杨是难能如意了。
  果不其然,老杨说到词穷,对方还是谨慎地表示再看看。老杨这人是爱忽悠,但生意人的气度还是有的,客套了两句就任由老爷子自己随便看,一扭头就看到了站在边缘的凌照夕,忙招呼道:“哟,你可来啦,瞧瞧,这东西我可一直给你留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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