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应琛嘴上不说,但他这些年,去过的酒吧,都叫蓝莲。
曾经,孟清歌说过,等她将来赚到钱了,就要在平江路开一家这样的文艺酒吧,冲咖啡,做调酒,做点小零食,生活悠游自在。
店名她都想好了,叫蓝莲。
乔南还记得,那两人分手半年以后,在帝都逛夜市,当时简应琛看到一家叫蓝莲的酒吧,马上冲了进去,要见酒吧的老板。
酒吧的老板是见到了,但不是叫孟清歌,而是叫陶晴。
他的失望全部写在了脸上,当晚就喝的烂醉如泥,嘴里叫的全部是她的名字。
世事弄人,曾经想开一家蓝莲酒吧的女人,现在带着一个心脏病的女儿,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卑微如尘,而真的开了蓝莲酒吧的女人,却成了他的未婚妻。
乔南喝光了啤酒,又叫了一打,对着简应琛道:“过去那么久了,也没听你提起过,现在怎么说想她?”
简应琛面对着舞台,上面一个女歌手唱着自创的歌曲,曲调柔美而忧伤。
但他只看了一眼,便转过头来,看向乔南说:“我找到她了。”
乔南酒杯才到唇边,闻言停住了手。因为太惊讶,手微抖了一下,啤酒液泼洒了出来,弄了一手。
酒保给了他一块毛巾,他随手擦了擦便丢到一边,探过头去:“你说,你找到她了?”
他想,不会是早晨在肯德基,他其实是看到孟清歌了,只是装作没有看到?
但不可能啊,如果真的见到了,他能控制得住?
简应琛没有发现他的异样,只当做他是惊讶才这样,他道:“前几天,在海关。”说完,他淡淡一笑,笑容中,又有许多苦涩。
第四十六章 乔南,你不懂
当年离开南城,他就失去了她的消息,他只是想要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点的消息,想要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可是没有,她消失的彻底。他去她读书的大学去找过,可那边的老师说,她办理了休学。
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那时,他慌了,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麻木的过着日子。
那时,当他看到一家叫蓝莲的酒吧,马上就想到了她。他以为,她也去了北京。可当他看到酒吧的老板,马上就失望了。
原来,她是真的,跟他断的彻底……
五年,他整整五年没有过她的任何消息,却也没有停止过,寻找她的消息。
有时,命运就是那么奇怪,当他苦苦寻找时,怎么也找不到,可不经意间,她就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可这次是她对着他说,再也不要见面。
那一刻,好像一记重拳敲在了他的心头。
她眼睛里的决绝,比他当年更甚。
他也知道了,她不会原谅他,永不!
想到此,简应琛拿起酒杯,用力猛灌了一口酒,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淌出来,他用力擦了一下下巴,酒杯重重的磕在吧台上,发出咚的一声响,眼睛都挣红了。
乔南看到他的痛苦模样,却微微松了口气,孟清歌现在在做报关员,遇上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那女人看起来温顺,可倔强起来,是驴子脾气,必定没有让他好过。
“好了,喝那么多酒干什么。”乔南在心里直叹气,伸手过去,把他的酒杯拿开,给他换了一瓶柠檬汽水,“就算遇到了又能怎样?难道你可以跟她重新开始?”
“你不能,她也不能,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好好待陶晴,她等了你四年了。”
乔南说着,转头环顾了一眼酒吧。
蓝莲酒吧已经开成了连锁酒吧,在国内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一家店。南城这家,是去年装修开业的。如果他没有想错的话,应该是陶晴知道他要调任南城,所以在这里也开了一家。
有他在的地方,就有蓝莲。
在他看来,既然已经辜负了一个人的深情,又何苦再去辜负另一个人的深情,对谁,都是伤害。
简应琛摇头苦笑,说道:“乔南,你不懂……你不懂……”
乔南莞尔。
男欢女爱,他是不懂。不是他没有爱过,只是没有爱得那么深刻。
*
从酒吧出来,已经半夜,乔南扶着走路都踉跄了的简应琛,一起坐上了辆出租车,送他回去。半路上,简应琛吐了一回,醉得迷迷糊糊。
他口袋的手机响了,不用看屏幕,就知道是陶晴打来的。
乔南拿起他的手机,直接按了接听键:“他喝醉了,你有什么话,是要我转述,还是留言?”
“又去喝酒了?”听筒里,传来陶晴特有的,足以媲美广播员的甜美嗓音,“你们兄弟俩,怎么一碰头就喝醉。下次不能再让你俩见面了。”
乔南失笑:“那你倒是过来看着他呀?”
第四十七章 你这样,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乔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忙死了。”
“是啊,你是大忙人,要做翻译官,还要做酒吧老板娘。就你这女朋友角色,做的最失职。他走哪儿,你的酒吧就开到哪儿,他的一分钱你都舍不得外流。这样,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一下,听筒里传来哗哗翻书页的声音,乔南一听就知道,陶晴又是一边在看翻译书,一边跟他讲电话。
职业女强人,能把事业做得有声有色,但感情上,却未必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尤其,这位陶翻译官的男朋友,还是简应琛这种浪子。
“乔南,你知道吗,我谁也不担心把我男人抢走,就担心你。”陶晴开玩笑的说。
“哦?是吗?我还以为你是故意秀恩爱,让我羡慕嫉妒恨呢?”
两人又讲了一会儿电话,最后,陶晴先挂的电话,因为她已经讲不下去。
对着厚厚的翻译词典,陶晴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撑着下巴,把词典翻得哗啦哗啦响。
她不喜欢简应琛跟乔南一起喝酒,因为只有跟他在一起,简应琛才会放松,把自己灌得烂醉。
他们有共同的秘密。
她把蓝莲开在每一个有他的地方,只是不想他忘记她。
摊开的笔记本上,凌乱的写满了简应琛三个字……
*
三天的时间很快,妮妮出院那天,乔南就拿着检测报告给她,告诉她数据一切正常,只是妮妮的体重偏瘦,需要加强营养。
孟清歌在答应霍晋霆好好学厨艺那天,就去书店买了关于料理的书翻看,这几天天天翻着花样做饭。
事实证明,没有不懂料理的女人,只有不肯花功夫的懒女人。
孟清歌照着书本做,七七八八也能做出不错的菜来。
郊区比市区的好处,其中之一,就是有比超市新鲜的食材,还能买到真正的有机菜。
她站在卖泥鳅的小摊前,买了一斤泥鳅,准备回家炖汤。宰杀泥鳅的女人身材非常敦实,看了孟清歌好几眼,问道:“你是那家别墅新请的保姆吧?”
孟清歌愣了一下,保姆?
就见那女人凑近了一点,神神叨叨的看了四周一圈,暧昧一笑说:“别跟我装啦。我家就距离那别墅不远,我几次见到你从那儿进进出出了。”
孟清歌蹲在盆子边,手指伸进盆子里搅弄那些滑溜溜的泥鳅,闻言轻轻皱了下眉,没有吭声。
女人又道:“那别墅,平时都不见人影的。几年前,就看到有个小孩住过,后来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没有再看到过。不过前些日子,我看到那家男人回来住了。那个小孩也回来了。你有没有见到,那家女人是谁?”
女人往左边摊位看了眼道:“听说,那孩子是那个男人的情人生的小孩,藏在这里的。”然后,她的声音就大了起来,用无所谓的口气继续说,“现在的有钱人呐,都这样。把情人藏在郊区乡下,只要家里那位不闹,怎么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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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手节,大家都去买买买了吧?理智购物,可不要吃土哟~
第四十八章 你今天不对劲
情人……藏起来……
孟清歌听到这样的字眼,脑子里像是点了团火,那些被她塞进记忆深处,噩梦一般的往事,马上如火山一般喷发了出来。
手里不自觉的就用上了劲,被她抓在手里的泥鳅挣扎起来,不停的甩着尾巴,想要挣脱她,还发出了轻微的吱吱声,甩了她一手的黏液。
孟清歌惊了一下,手指一松,泥鳅吧嗒一下掉回了盆子里。
虽然心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但她的脸,却是冰冷的。
“我不是保姆。”她冷冷的说了一句,站起来,拿出纸巾擦手,“杀好了没,我要走了。”
“啥?”女人没有听清,抬起头来看她,就见她脸色阴沉,面色不怎么好看,也就悻悻的闭了嘴,把宰好的泥鳅装进袋子里,递给她。
孟清歌给了钱就转身走人了,连零钱都没有要。
女人在身后嘀咕:“有钱人家连保姆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