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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 完结+番外 (酒酒音)



孟清歌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在急救室的走廊,他也是突然出现,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清冷至极的脸没有一丝表情,用着极为淡漠的口气问她“孟小姐”。

现在,他的表情没有那么冷漠了,像是一座云雾缭绕的高山,散开了四周的云雾,看起来没有那么高不可攀了,静静的注视着你,却也神秘深邃。

很多年后,孟清歌都记得那一幕,他从云中走来,向她而来。

“爸爸!”妮妮看清里面的人,高兴的跑了过去,“爸爸,你是来接我的吗?我都做完检查了。”

霍晋霆走到她跟前,看了她一眼,才低头看向在他腿边仰着小脸,努力吸引他注意的小豆丁,摸了一下她的小脑袋。

孟清歌被妮妮那一声爸爸叫回神,眨了眨眼睛,脸上也觉得有些发热。为了不让他发觉,她微低了脑袋走进去,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她柔声道:“不是说要下班后才过来,现在才三点多。”

“事情结束的早,就过来看看了。”

“哦。”孟清歌点点头,走到床头柜,把手里的一叠单子整整齐齐收拾好了,放进抽屉。

第四十三章 心跳砰砰砰

霍晋霆将妮妮放到病床上,顺势坐在上面。孟清歌就站在床头柜边,他可以看到她柔美的侧脸。白皙的脸庞上面,细小的绒毛都看得清,粉粉的,像是水蜜桃,一掐就能出水来。

大概是为了方便,她的头发只到脖子下,一低头,就露出她细长的脖子,白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可以看清上面的血管。

医院里面开足了暖气,孟清歌只穿了件圆领的毛衣,随着她的动作,一侧微低,从霍晋霆的角度,就能看到她漂亮的锁骨。

他想:果然是s码。

孟清歌保持那个姿势收拾柜子已经有好几分钟了,他就在她旁边,她也可以感觉到他在看她,刚降温的脸又开始红了起来。

他看的时间,是不是有点长?

孟清歌装不下去了,撩起耳边一丝落下的头发勾到耳后,转过头来看向他,用着非常平静的语气道:“中午你叫人送午餐过来了?”

中午酒楼的人送餐过来的时候,孟清歌还很意外,对方也没有说清楚是谁叫送的,只说是一个姓霍的先生。姓霍的没有别人,孟清歌一想就知道是他了。

霍晋霆坐在床铺上,长腿随性的搭在另一条腿上,双手搁在腿上,模样闲适。

这样的他,与之前的不大一样。一向沉稳内敛的人,忽然就让人生出一种雅痞的感觉。

人是感官动物。霍晋霆这样的男人,长相英俊,成熟有魅力,随便一举手一投足,就能让人心跳砰砰砰。即便孟清歌已经觉得自己不会再有心动的感觉,但面前的男人,还是会让她脸红心跳。

她别开了目光。

霍晋霆中午吩咐林秘书送午餐,只是突然想到了,才那么做,没料到她会问起,于是淡淡开口道:“吃的有营养一点,对身体恢复的快。”

他这么一说,孟清歌的脸更红了一些。

她不善厨艺,不怎么会搭配,做的东西也只是寻常口味,好在妮妮不挑食。

“我回去后,会好好练一下厨艺的。”孟清歌低低的说着,垂着眼皮剥手指头。

她再也不需要为了妮妮的医药费到处奔波,但嫁给这样的男人,虽然不用在人前露脸,但怎么说,也是嫁人了。就像他说的,她该去学着做好一个妻子。

一个好妻子,在孟清歌的潜意识里,最基本的,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厨艺。

霍晋霆看她脸红低头的样子,眼睛微微一动,一下就明白过来,她误会了他的意思。

不过他也不准备说破,她的手艺,的确需要长进。他不希望,以后吃她的饭,不是面条就是汤泡饭。

不过,她这个样子,倒是可爱,不是那倔强顽固讨人厌的模样了。

他轻咳了一声道:“好,我就抱着期待。”

“啊?”孟清歌一抬头,就对上他带着玩味的双眼,顿时生出一股羞恼。

看起来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居然来调侃她了。

“爸爸,你期待什么?”妮妮听不懂大人之间的对话,伸过脑袋来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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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那些花儿

乔南刚看完一个病人,经过妮妮病房的时候,想顺道过来看看,却隐约听到门内有声音。从门上的窗口往内一看,霍晋霆坐在床上,妮妮坐在他怀里撒娇。

霍晋霆那样的男人,从来都是人们嘴里神话一样的人物。不到三年的时间,将濒临破产的公司变为南城龙头企业,而他本人,也成为可以掌控南城经济的人物。加上他本人低调,从不上杂志,更添了几分神秘。

在乔南的记忆里,他却是一个严肃冷酷的男人,自己的孩子成了植物人,他只偶尔过来看一看,还是在深夜,在医院,只有晚上值班的人才能看得到他。

当然,人们嘴里神秘到近乎神一般的男人,有一个女儿这样的事,是个绝对的秘密。就是在瑞安医院,也只有少数人才知道,住在顶楼病房的那个小女孩,有个那样的爸爸。

可现在,他看到的是什么?

那个男人竟然允许孩子在他怀里撒娇?

乔南是震惊的,他的目光一转,眉头更是一紧。孟清歌就站在他们旁边,静静的看着他们,那一双宁静的眼眸里,竟然带着几分柔光!

早上刚警告过她,不要对那种人动心,看样子,她并没有听劝。

不过,如果心能控制,就没有那么多事生出来了。

乔南眉头皱的死紧,心里隐隐的生出一种不安来。可还未仔细想,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更是叫他皱紧了眉头。

——简应琛。

*

乔南的父亲,是简盛光的私人医生,所以,乔南是跟简应琛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简应琛在那件事以后,便去了帝都,前不久才调回来做海关关长。乔南一直跟他有联系,但始终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孟清歌母女的任何事情。

在今天之前,他也没有在孟清歌面前提起过关于简应琛的任何事。

对他们两人来说,谁都是彼此心口的一道伤疤。

乔南下班后应约来到平江路的蓝莲酒吧,走进去,一眼就看到坐在前面舞台上拿着吉他唱歌的男人。

平江路是南城一条很有名的酒吧街,但不是非常喧闹的那种,而是类似于丽江古城里的那些酒吧,聚集了很多的文艺青年。有许多歌手驻扎在这些酒吧里,也有不少的星探坐在某个角落,物色着未来的歌后歌王。

乔南在吧台的空座上坐了下来,向酒保要了杯啤酒,然后侧过身体,微眯着眼看台上男人唱《那些花儿》。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那个男人也看到了他,淡淡一笑,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琴弦,低沉性感的歌喉,每唱一句,就敲动人的心弦一回。

仿佛回到记忆里,那个最美的时候。

舞台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将他英挺的脸衬出几分柔和,但始终无法照亮他的眼睛。

乔南懂他。

- - - 题外话 - - -

那些花儿,朴树的歌,很喜欢很喜欢

第四十五章 乔南,我想她

一曲唱完,下面的听众都鼓起了掌。

简应琛放下吉他走下来,乔南看到角落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走过去,递给他一张名片,而他说了几句,将名片收进了口袋里,然后就走了过来。

“又有星探想要挖你?”乔南对着在他旁边座位坐下的男人碰了下酒杯,喝了一口笑道,“你这新任的关长,看起来是要搞事情啊。”

简应琛敲了下他的肩膀,拿起之前点的酒抿了一口。

乔南注意到他喝的是烈酒,问道:“怎么,心事这么重?”

简应琛有个习惯,高兴的时候喝啤酒,心情低落的时候喝红酒,而心情恶劣的时候,喝的是白酒。

简应琛又抿了一口进去,闭着嘴唇没说话,似乎在回味浓烈的酒精在口腔撞击的感觉,过了过儿,他侧过头来,眼睛微熏:“乔南,我想她。”

那个“她”,不用说也知道是谁。

乔南心里咯噔一下,转过身去喝酒。

其实刚才听到他唱那首歌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意味过来,但他这么直接的说出来,他还是惊愕了下。

今天是走了什么日子,早上明明就差点遇见,晚上他就在这儿唱歌喝酒说想她……

那两人分开那么久,这是乔南第一次从他嘴里,直接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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