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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娇宠 完结+番外 (梦之倾城丶)


  人间一日,忘川千年。
  因为太过痛苦。所有的爱恨和挣扎,在漫无边际的撕咬之中都会变得微不足道,曾经因为的执念,曾经不想忘记的爱人,在这千百万年的厮杀里也会淡忘。
  有太多的人跳下这忘川河,太多的人禅不透这人生,经历了千百万年,只会更加放大痛苦。
  ------题外话------
  重生本来就不符合常理,下地狱自然也是有可能的呀……呃,有点玄幻,跟我默念三遍,本文架空,架空,架空。女主除了美貌,唯一的金手指就是超高的智商,所以后面不会出现天花乱坠的魔法……

  ☆、第四十四章 吴机归来

  m国。
  重病室外面,高静趴在李达怀里哭着,一边哭一边恨恨地说:“子风怎么这么傻!他怎么就这么傻!为了一个女人,他把自己弄成这样,谁领他的情了!”
  “呜呜……怎么办……”
  “子风出事我也不活了……呜呜……”
  李达心慌意乱,但现在他不能倒下,里面是自己的儿子,怀里是他最爱的女人,他必须冷静下来。
  “王洋是世界顶尖的医生,你放心有他在,子风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
  他一边说着,一边紧紧抱着她,给着她坚强的力量。
  王洋的医术在世界都是顶尖的,尖端人物总是喜欢挑战,他也一样。喜欢治疗别人治不了的,喜欢治疗别人说死定的人。
  他接手时,李子风呼吸几乎停止,背部烧伤严重,身上摔断了几处,还中了三枪。
  这都没死,在a国稳定了一下后,被判无救,所以来m国找他。王洋就是被这顽强的生命力惊到了,所以很干脆的接收了他。
  接收后才知道情况有多糟糕,外忧内患,难怪被判死定了。不过,到了他手里,还没有救不活的人!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和阎王抢人!
  王洋的额头上渗着细细密密的汗,女护士拿着白毛巾给他擦了擦,然后站在一旁随时等待吩咐。
  好多年没有这么认真过了,不过,他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征服难题的感觉,那会让他觉得很有成就感……
  民间传言,哪怕是进了鬼门关,王洋都能把病人拽回来。此言并非为虚……
  李子风虽然依旧昏迷不醒,但已经脱离了危险。
  李达夫妻早就知道刘璃梦自杀未遂,成为植物人的事情,心里多多少少会觉得难受,这个孩子,他们看着长大,落得这个样子谁也不想见到,儿子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说起来心里也有怨恨。
  两个人,两个国家,同样昏迷。
  半年后。
  黎明倚在沙发上,不远处的病床上,安静躺着一个女孩。
  他的对面坐着叱咤黑道的吴机,自从他接管了刘家的黑道势力,刘家黑道上发展迅猛,延伸到了国外。直到不久前,刘熹微才联系上他,那个时候他才得知刘家的事情,赶了回来。
  “放着好好的势力不用,非得把自己整成这个德行!还是一如既往的愚蠢!”
  吴机狠狠抽了口烟,沉默了很久终于开口:“如果没错的话,这个张芸背后的人,是王平。”
  黎明食指微动,王平?
  王家远在青平市,一直以来神秘至极。不联姻,也不参加豪门活动,低调的简直不像是豪门。与之相反的是他们服装生意,遍及全球,声势浩大。虽然总部在本国,但最大的势力其实在d国。
  他们王氏集团旗下接近两百家公司,在国外有七十多家,有四十二个制造基地,接近十万个员工,上千个设计师,知名设计师数百人。去年收入到达1048亿,是a国内陆综合实力最强的家族。没有之一。
  之所以说是综合实力,毕竟说起富裕,它比不过京都李家,说起权利,它比不过军官世家凉州高家。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说明王家的强大。
  “他们怎么勾搭在一起的,我暂时没查出来。而且,有些事,实在是太过奇怪了。我觉得从张芸出现开始,所有的事情都是有意针对她,就像是……”
  “她预先知道刘璃梦会做什么一样……这太奇怪了……”
  黎明拳头一点点捏紧,又一点点松开,最终还是沉默地听着。
  吴机的声音有些低哑,回忆起了过去:“老子小学没有毕业,就开始混社会,那个时候年纪小经常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来进了几次少管所,性格也狠了起来。十五岁那年,老子混成了街头小霸王,无人敢惹,那一片很多初高中生都被我收过保护费……”
  “遇到她的那一天,其实是我抢了她的书包……”
  那天,天气倒是不错,蓝蓝的,微风拂过,舒适的不得了。
  吴机像平时一样,穿着宽松黑色短袖,牛仔破洞裤,叼着根烟,在街上晃来晃去,漫不经心地打量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估计着他们身上的价值。
  一个女孩背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吴机微微眯起眼,嘴角勾了勾。她身上的书包看着普通,但他却认的出来,那是d国某个奢侈品牌,价值上千,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娇娇女。
  看到周围没有大人,他上前一把抢过她的书包,拔腿就跑。
  刘璃梦完全懵了,眨着眼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赶紧追了上去。
  吴机也不知道,怎么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矮矮弱弱的女孩子跑的那么快,甚至跑到了一个小巷后,借助旁边的货物,飞身从他头顶上经过,跳到他面前。
  动作干脆利落,漂亮极了。
  还是个身手不错的小姑娘。
  “我书包里全是书,你抢它做什么?真是笨死了!”一个十岁的芭比娃娃嘴里冒出一句讽刺的话,反差萌不要太明显。
  吴机累的大口喘着,恶狠狠瞪着她:“闭嘴,不然打死你!”
  女孩撇撇嘴:“就你?算了吧,跑两步就累成这样,你可打不过我。赶紧把书包给我,就算我也不喜欢这些书,那你也不能抢啊。”
  吴机已经十五岁了,一米七七,比起又瘦又小的女孩不知道要高多少。也是,一个连140都不到的小孩子说这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可笑。
  “我看你有些眼熟啊……我是不是认识你?”女孩有些疑惑,慢慢走近叫了声,“吴机是不是?”
  吴机心口跳了起来,仔细看她,沉寂的记忆如同潮水般翻涌而来。
  他上学晚,晚的都不是一年两年,十岁时才上小学。他是他们班年纪最大,个头最高的男生,但是学习不怎么好,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
  当时他们班当时有一个特别好看的小女孩,有些娇气,但很招人喜欢。软软的,娇柔柔的,看着就想让人捧在手心里宠着。
  她是天之骄女,大家都爱她,宠她,而他,就是最不起眼淤泥,安静沉默地坐在教室的某个角落。
  小学上了两年,他就退学开始了混社会。和她比起来,他实在太不起眼了。
  在她叫出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就认出了她,刘璃梦。
  女孩一脸嫌弃地撇嘴:“怎么混成这样啊,也太丢人了吧,你不上学了吗?”
  吴机皱眉看看她,嘴里也不干净:“你他妈管老子呢!老子不认识你!”
  虽然这么说着,但他还是把书包丢给了她,这样的女孩子,实在让人很难不喜欢。
  “你这人真是不可爱的厉害!哼!”刘璃梦把书包背好,走过去踹了他一脚,骄横道:“喜欢当小混混是吧?跟我回家吧,我让我外公好好调教调教你!你这样的随便一个都能把你打趴下!”
  完全随心所欲的一句话,却生生改变了他这一生。

  ☆、第四十五章 逃出忘川

  “她就是这样,凡事只凭自己的心情,随心所欲惯了,说她好人的有,说她坏人的也大有人在。其实,世界这么大,她又不是神,哪里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哪里有那么多精力负责他们今后的人生……可对我来说,她就是改变我命运的贵人,却从来没主动害过谁,为什么落到这个下场……”
  说着说着,一个极端大男子主义的男人终究是红了眼圈。
  她高三到现在这八年,他在国外扩张势力,刀光箭雨,每天都要斗心机斗手段,对国内情况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哪怕是豁出性命也要护她,护刘家周全。需要他保驾护航的人都没了,他还要这滔天的势力做什么!
  刘寒宇曾经说过,进了黑道这条路,再想洗白,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进去了,因为他恨透了被人看不起感觉,恨透了低入尘埃的卑微。
  吴机知道,因为她,他才有这样的机会翻身,所以他才不顾一切的抓住机会。哪怕,那是一片茫然未知的黑暗。
  “张芸是吗?就算她背后的人是王平又怎样!哪怕是天王老子,我也要弄死他们!道上的,总是要讲究恩义,哪怕毁了世界,我都会为她报仇!”
  吴机咬着牙,眼睛里射出仇恨的光芒。而刘黎明也感觉内心的血液都在沸腾,一股压抑不住的戾气涌上来,十五岁的半大少年,已经初步有了男人的轮廓,带着些阴柔的狠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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