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娇宠 完结+番外 (梦之倾城丶)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梦之倾城丶
- 入库:04.11
这样,就再也不会痛苦了吧……
是不是?
是不是……
悲伤随着手腕上的鲜血的流逝,在整间房子里蔓延,刘璃梦静静躺在床上,渐渐闭上了眼。
半夜,值班医生打了个盹,再醒来,看到监控里的场景,整个人都懵了,哆哆嗦嗦地按下了紧急按铃,又赶紧给老板打电话。
医院里乱成了一团。
小梦,小梦……
是谁?谁在叫我?刘璃梦看着白茫茫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她伸出手来,喊着,喂,是谁啊?
喂,是谁啊……
回音一声声传来,刘璃梦偏头思索着是不是原来地狱也不过如此啊。
迷雾一层一层散去,刘璃梦看清了眼前的场景,更加茫然。
空荡荡的一片,黑乎乎的,好像没有边际,没有阎王,小鬼,没有仙子,动物,甚至花草也没有,就是空荡荡的一片……就像是黑洞?还是漫无边际的宇宙?
刘璃梦慢慢往前走着,不管是走到哪里,都没有一丝的变化,甚至脚下也什么都没有。
到了地狱,还是只剩下她一个人吗?那股无穷无尽的悲伤像是潮水一般瞬间将她淹没,她慢慢躺平,像是浮萍一般在这个莫名的地方漂浮着。
漫长的岁月,没有人烟,没有时间观念,也没有饥饿。天地间只有她一个人,陪伴她的只是悲伤,压抑的让人无法喘息。
白色的病床上,女孩静静躺着,无声无息。若不是还有心跳,估计都以为她死了。
整整一个月了。
程浩然说她失血较多,脑细胞坏死,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永远醒不过来了,再加上她情绪低沉,潜意识里逃避,不愿意醒来,谁也救不了她。
病床前,少年看着床上沉睡的人,声音平静的似乎没有感情:“你看,你还不醒来,现在连刘熹微都放弃你了。”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接到电话时,跑到病房看到满床的鲜血,那种天崩地裂的痛楚。
她强行进入他的世界,现在,连她都要抛弃他了吗?
刘熹微已经很久没来看她了,心里几乎是认定了她醒不过来,注定只是一个植物人了。
植物人?这样脆弱的人,怎么配做刘家的女儿!
刘熹微转身离去,再也没有来看她。
所谓心疼女儿,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呀。刘黎明呢喃着,姐姐,你看最后只有我还陪在你身边。
“你知道曾经那些侮辱我的人,最后都是什么下场吗?”少年面色冷静,手里拿着水果刀,一点一点,不紧不慢的削着苹果皮,“我给他们灌了大量春/药,然后关在一个屋子里,他们不是喜欢玩,喜欢做吗,我自然是让他们做个够的。”
没有伤痛,没有不甘,只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罢了。
“当然,仅仅是这样当然不够,最后,我就用这把水果刀,一块一块把他们身上的肉刮下来,我就是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所以啊……你要快点醒过来,这样……才能亲手弄死他们……”
嗜血,阴暗,变态……
大概所有恶毒的词语都可以用来形容他,年仅十三,却已经双手沾满了鲜血。这一切,都是背着她做的。
也许是下意识,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的肮脏。
她那么好,怎么能让她知道这些呢。
“不说话哦……呃……那叫你黎明吧。黎明,从此以后,没有黑暗。”
“为什么不去上学?你这个年纪,不就是应该和小孩一起玩闹吗?……好吧,那你喜欢什么,我给你请老师,这样行了吧?”
“唉,你说你小小年纪的,怎么这么沉默呢?还不喜欢见人,以为自己是大姑娘吗?”
“哎,你长得可真漂亮……其实和他也不是很像……”
这个世上,除了父亲,只有她,全心全意的对他好……
------题外话------
嗯,除了男主,我最喜欢的角色闪亮登场!我不会告诉你他将是我第二本书的男主角!(傲娇脸。)
☆、第四十二章 刘家少爷
遇到她那年,他刚刚十一岁。
霓虹闪耀,到了晚上,京都这座城市透着些许迷蒙的暧昧气息。
天上人间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奢靡的夜总会,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娱乐场所,但也仅仅是看上去罢了。
但大家心知肚明,越是见不得人的事,越是在这里发生。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可以想象,这天上人间背后的老板,是何等的厉害。
他就是这里的娈童,被穷疯了的所谓的父亲卖掉,辗转几次卖到了京都。
灯红酒绿,流光闪耀,这天上人间到了晚上就变成了自由放纵,卸下伪装,挥洒汗水的地方。人们喝酒蹦迪,互相搭讪,女人妩媚妖娆,男人邪魅淫笑,各怀心思,其实也都是一个目的,把对方弄到床上去。
肮脏不堪。
偏僻的一角,十几个男孩悠悠地靠着沙发,身上穿着黑色的短袖,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些男孩长得都是极其漂亮,像是女孩子一般,带着些雌雄莫辩的阴柔美。美好的,让人只是看着,就想要毁灭。
“二号,301房间,金爷又点你了,好好伺候!听见没!”
他起身,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便离开了,眼睛里带着说不出的冷漠。
那天,是他被卖到天上人间的第128天。从最开始的挣扎不甘,到最后认清了现实,这个过程不过一个月左右。他不过是个不满十一岁的少年,礼义廉耻这些东西对他来说,远远没有活着重要。
哪怕这样活着,连希望也没有,他也想活下去。
天上人间分为三个楼层,第一层是猎艳区,大家互相勾搭的场所,也是最喧闹,荷尔蒙最浓厚的地方。第二层是包厢,同学同事,狐朋狗友喝酒聚会的绝佳场所,当然,许多“生意”也是在这里做成的。第三层是vip包厢,只提供给豪门玩乐,应有尽有,极尽奢华,关键是提供的美女帅哥也都是极品。
他,就是极品。
娈童中的极品。
唇红齿白,皮肤白嫩细腻的无人能比,那双眼睛是浅淡的琥珀色,再加上桃花眼型,长得倒是比小女孩还要精致上几百倍。
走到301房间后,先敲了一下门,等了大概五秒钟,又敲了一下,然后推门进去了。
意外的,屋里没有烟雾缭绕,虽然像往常一样,一群人吵吵闹闹,几个小姐恨不得不穿衣服的贴在男人身上,但比起以前,雾蒙蒙的一片,男女尖叫乱交来说,他们玩的也不算多疯。
黑色的沙发正中间歪歪靠着一个女人,穿着一件大大的粉色长裙,就像是把睡衣穿了出来一般。懒散的倚着沙发,长发散在胸前,看起来格外柔顺,她眯着眼睛品着红酒,随意抬起头瞟了他一眼,眼睛一下亮了起来,坐直了身体,从头到尾打量着他。
她的眼神带着打量,却没有**,也没有算计,像是看到一个熟人,又像是在透过他看别人。
她长的可真好看,在这里他见过不少好看的人,但与她相比便是云泥之别。是呀,凡人怎么能和天上的仙子相比呢。她好像就是无尽黑暗里,忽然的一道亮光,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哪怕是失去生命。
“宝贝,快过来,过来。”说话的男人坐在沙发边上,身上穿着宽大的黑色短袖t恤,下面穿着条花裤衩,流里流气的,就像是街边的流氓。
那就是金少,他的顾客之一金庞。金庞包养他有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他了解到金庞可不是什么流氓,他是正宗的豪门大少。
嬉笑怒骂,蔑视一切规则,看不上眼的就喷,完全不在意形象。可高大上,可接地气,吃的了鲍鱼燕窝,尝的了路边摊,多少人称之为性情中人。
不过,他们看到的只是外表,却没有人知道,他有一个特殊嗜好,就是喜欢男童。而且男女通吃。变态般的喜欢。尤其是在床上,变了花样的侮辱玩弄,恶心至极!
何鸿棕听到叫他,慢慢走过去,刚靠近就被他一把扯进怀里,一口亲在他的脸上,还色情的咂咂嘴。
“金少,不介绍一下这个小朋友是谁?”女人声音很软,带着少女特有的娇气,懒洋洋的,声音很好听,带着说不出人的动人。
何鸿棕低垂着眼,心里猜测着,或许她都没有成年。
“小朋友?哈哈哈……”金庞哈哈笑了起来,捏了捏怀里柔嫩的堪比女孩的娇嫩脸庞,“大小姐真是单纯,这是我的小情人呐……”
金庞笑得暧昧,说完,在少年小巧的耳垂舔了舔,如同情人般呢喃着:“是不是啊,小妖精……”
他没有丝毫脸红,漠然的任由他动作。何鸿棕长得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清透的好像能把所有肮脏的东西洗涤。大概是所有处于黑暗中的人都向往光明,肮脏的人也希望能寻得一方净土吧,这就是那些有钱人为什么喜欢花大把银子选择他的原因。
女孩笑了,虽然没有出声,却似乎听到了银铃般曼妙的动静,她懒懒的站起来,随意拽了拽裙子上的褶皱,悠悠然飘了过去,与此同时,包厢里安静的很,似乎在等着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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