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感动油然而生。
或许不仅仅是感动。
宋牧不太懂,只觉得被秦挽歌迷得移不开眼,她分明长了一张寡淡的脸,偏偏好似红尘下的妖精,能勾了人魂魄。
几秒之内,素来在女人面前游刃有余的他,也窘迫不安如跳梁小丑。
许久,他才问:“你不吃?”
“一会儿能你试镜的时候我再解决,现在,我有点儿紧张。”
因为她刚刚看了剧本,是一场打戏,宋牧扮演一个杀手,为了去救自己心爱的女人,只身闯贼窝,将会有被围殴的桥段。
她没去过片场,觉得有些忐忑不安,怕宋牧不小心会被伤着。
“紧张做什么?试镜的是我。”宋牧不由失笑。
“我是你的经纪人,你出了事我要负最大责任的。”
“啧啧啧,尽胡说八道,我不会出事的,把你的心放回肚子里吧,吃饭,待会儿片场乱糟糟的不能吃。”
秦挽歌看了他几眼,才放下手头的东西,开始吃饭。
车子到达片场时,已经吃完。
秦挽歌把食盒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拎了包,包里乱七八糟装了好多东西,墨镜,剧本,水杯,衣服,甚至还有秦挽歌刚刚在路边买的零食,满满一袋,看上去沉甸甸的。
宋牧垂眸看一眼,探出手:“拜托秦小姐,你是我的经纪人,不是保姆。”
“这些东西你可能都用得着,我不太懂,只能尽力去做好。”秦挽歌单手拎着包忽略宋牧伸出的手,径直朝前走去,脊背挺得笔直。
宋牧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明明削瘦无比,却可以面不改色的拿那么重的东西走的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像是个男人。
只是,这一刻,看着那道渐行渐远的背影,他的眼睛,被她背部折射而来的光刺痛了。
他心疼她。
心疼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人。
许久,才回神,追上。
片场的环境一如想象中糟乱,混乱的人群,随处摆放的道具,嘈杂的喊叫声。
她和宋牧走进去,竟没有人注意。
在片场旁的简陋搭台处,排了一行人,跟宋牧一样,是来试镜的。
随后,宋牧也加入了这条长龙。
秦挽歌拎着包站在旁边静静等候,不远处有藤椅,有男人舒适的躺在上面,旁边递水的递水,捶肩的捶肩,看起来大牌的不得了。
秦挽歌反观宋牧。
宋牧的脸很白希,五官精致如画,每一处,都似一笔一划描摹而成,妖媚的桃花眼,轻挑眼角,便纵有无人可及的邪魅,高蜓的鼻,岑薄的唇,尖削的下巴,搭配起来说不出的赏心悦目,便是女人,都要嫉妒他三分。
顶好的皮相,像是小说里的桀骜不驯的纨绔子弟。
长得不比那个男人差,是个好苗子,好好捧,日后定是这娱乐园最耀眼的一颗星。
察觉有人在看他,宋牧从剧本里抬头,就对上一双黑亮的眼,宛若秋波。
秦挽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抬手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站在乱糟糟的人群里,看起来傻的不得了。
宋牧弯了唇角。
很快,到他了。
镜头前,秦挽歌连胳膊酸了都察觉不到,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如漾了一波春水,含着浅浅的光凝视着不远处的宋牧。
她从来不知道,宋牧的演技这样好。
认真起来的他,敛去初见时的放荡不羁,好似换了一个人。
演深情,他一双眼如湛湛清波,光是那样眉间轻蹙的看着你,便叫人心都沉了进去,演狠厉,他眉眼如刀,黑眸微眯,沉黑似墨染,将杀手的冷刻画的入木三分。
当他闯进贼窝,一人手持弯刀,目光阴冷漠然扫视千军万马,便连秦挽歌都觉得,宋牧就是那个杀手,那个杀手就是宋牧。
他杀出一处血路,救走心爱的女人。
他衣衫褴褛,满身是血,深陷囹圄之中,以一人之力敌百人。
他半跪在高阶之上,以刀抵地,摇摇欲坠。
秦挽歌一颗心都跟着揪成一团。
最后一个镜头,他倒下,经受无数人的拳打脚踢。
镜头寡然而止,导演大呼满意,当场钦定宋牧为男三。
宋牧穿过人群,换下戏里的服装,朝她走来,一双桃花眼尽是笑意。
秦挽歌却看到了他手背的红肿和额角的那一处伤口,几乎下意识的踮起脚尖,她轻碰那伤口:“疼吗?”
宋牧拉下她的手:“我是男人,这点伤算什么?”
他说的轻巧,秦挽歌却轻轻的对着他的肩捶了他一拳:“你这么拼命干嘛?”
“我不拼命你怎么当金牌经纪人?”
“谁稀罕啊。”秦挽歌瞪他一眼:“走,跟我去医院。”
宋牧是要靠脸吃饭的,就算脸上开了个小口,也足以引起恐慌。
他没拒绝。
临走前,秦挽歌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拉住他的手:“你跟那个男人熟吗?”
宋牧回头,是男一纪轩。
他摇头:“不熟。”
秦挽歌眯眼,清冷的脸透出一丝狡黠,像只狐狸似得。
她径直拉着宋牧上前:“纪先生您好,我们是你的粉丝,可以合个影吗?”
纪轩淡淡抬眼,睥睨着眼前的女人,微微俯身,下巴扬起,黑色的发丝顺着她白希的脸颊滑下来,散落胸前,一双眼淡如轻烟,哪有半点小粉丝的见到他的失控?
可她的那张脸......
啧啧,真美。
也不是那种一眼看过去便觉惊艳的美,而是越看便越移不开眼的勾人,明明唇角是微微勾起的,偏生眼底没有一丝的笑意。
他不知怎么想的,明知她心不纯,还是大手一挥,起身:“拍吧。”
秦挽歌推一把宋牧:“快站过去。”
按下按钮,镜头里纪轩和宋牧比肩而立的照片就那样定格。
秦挽歌满意的收了手机:“谢谢纪先生。”
她和宋牧扬长而去,纪轩凝着那渐渐消失在视线的背影,笑意,从漆黑的瞳仁深处蔓延开来。
简单的包扎了伤口,走出医院,满目的霓虹中,宋牧看向秦挽歌:“饿了没?”
“饿了。”
“......”宋牧从来没有见过秦挽歌这样的女人,在男人面前丝毫没有收敛自己胃口的意思。
不过,也正因为这份独特,她吸引了他。
宋牧修长白希的手指穿过她黑色的发间:“走,带你去吃饭。”
秦挽歌忽的出手,用力的捏了一下他红肿的手背。
宋牧疼的龇牙咧嘴:“喂喂喂,你这女人能不能不要这么粗鲁!”
“再对我动手动脚,还有更粗鲁的等着你。”
宋牧是真的信了,把手插进口袋里,安分的走在她身侧:“这附近有一家钵钵鸡,怎么样?喜欢吃那个吗?”
“不能更喜欢了。”
两人吃的酣畅淋漓之际,秦挽歌收到了江衍的电话。
——什么事?
——哦,我在明阳路的一家钵钵鸡老店。
——你别过来,我自己回。
——跟谁?当然是宋牧。
——什么?你改变主意了?
——你执意要来,我不阻拦你。
秦挽歌挂断电话,若无其事的继续吃。
宋牧细嚼慢咽的吃完一口,抬眸:“谁啊?你不没有男朋友?”
“总裁。”
“他怎么会来?”
“不知道,可能脑子有病吧。”
“......”这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敢这样说江衍的女人,真胆大,不过,他就喜欢她这性子,够劲。
其实女人就像酒,越烈,越是上瘾。
江衍来的速度极其快,前后不过十分钟。
他穿意大利手工定制西装,外面套了一件毛呢大衣,从外面进来,携满身寒气。
矜贵的外表跟整个小店格格不入。
秦挽歌漫不经心的抬了抬眼皮:“总裁,来点儿钵钵鸡?”
江衍眉头轻蹙,毫不迟疑的摇头:“我找你有事,跟我来。”
话落就去拉秦挽歌的手臂。
秦挽歌终于正视他:“江总,你没看到我在吃饭?你可以选择等我吃完出去说,也可以选择就在这儿说。”
江衍微微一怔,这女人真是长本事了,敢这么跟他说话了!
下一秒,不再给秦挽歌一丝反驳的机会,径直拉起她。
秦挽歌身子一个不稳,跌进男人的怀抱。
正欲挣扎,江衍的大掌便按在她的后脑,她听到他低沉的声音,带着威胁的意味:“再跟我对着干信不信我在这里就办了你!”
秦挽歌抬眼,就对上江衍明显簇了一团火的黑眸。
一瞬间,心底所有的反抗因子都偃旗息鼓了。
她跟宋牧打过招呼,离开了。
跟在江衍身后走出小店,坐进车里,她不看他,只看着车窗外:“找我什么事?”
“一天的时间,你跟这个小明星已经好到这种地步?”
“迟早的事,提前笼络人心不过是为了更好的展开工作。”
“不是不喜欢这工作?”
“不喜欢并不意味着消极面对。”
这么多年来,她遇到那么多不喜欢的事,她不喜欢自己孤身一人在这冰冷的城市奋斗,她不喜欢因为母亲的病情就这样把自己委托给一个毫不相干的男人,她亦不喜欢现在每天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生活,可不喜欢又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