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还灯火通明的会议室已经黑黢黢一片了,不过是上个厕所的功夫,这群崽子就走得一个不剩。郑有风心中升起一种空巢老人的孤寂感,这还不算,走就走了,还把他扔给一个一直垂涎他*的女妖精,他们真不怕自己明天早上来不了吗?
他垂眸看了一眼女妖精,头上还顶着个乌青的疙瘩也不妨碍她出来招摇过市。白天还能拿粉盖一盖,到了晚上,任你貌美如花肤若凝脂,也依然现了原形。
可能是因为皮肤白,她头上的那块乌青看起来越发明显。被她调戏了一整天的郑有风觉得自己总算就找到个反击点,笑得格外恶劣,“脑袋长包都没影响你撩汉,姑娘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饥渴的女孩子。”
“嗯。”陆苳笙也没否认,“所以没发挥好,要不然你再给我次机会让我重新发挥一下?”
郑有风轻轻“哼”了一声,抬脚往前走了,“别说你那是打的阴影啊,我看你阴影都打到脑沟里面去了。”
他仗着先天优势,一步顶别人几步,陆苳笙要小跑才能跟上。他边走边听见后面传来哒哒的脚步声,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现在身后面跟了个小朋友。
两人年纪差最多五岁,郑有风以前也不是没有丧心病狂地交过比他年龄小很多的小女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算陆苳笙再撩他,撩得火星四溅,撩得骚气四溢,他都没有办法把她当成女人来对待。
大概是,她身上,在郑有风眼中,总少了点儿,“活色生香”的那个“活”劲儿。
他倏地停下脚步,身后就轻轻撞上来了一个人。
☆、第五章
第五章
郑有风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撞上他的人是谁,鼻子就先闻到一缕清甜的花香。味道很淡,如果不是此刻走廊上北风凛冽,加速的分子的运动,他根本就闻不到。
走廊上只有他和陆苳笙两个人,他没有用女士香水的习惯,是从谁身上发出来的,不言而喻。
他侧过头,看了一眼陆苳笙,头顶昏黄的光线打在他脸上,高眉深目,越发俊朗。
郑有风对自己的长相身材很有自信,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仗着这个艳压方铭。虽然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靠脸吃饭的人,但是看到陆苳笙看见他刚才那一回眸,眼神一点儿波动都没有,他还是感觉到非常不爽。
这都还在追求他呢,就这么不上心!他能把这些东西当真吗!
正要说话,跟在他身后的女孩子却闲闲地开了口,“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迈开步子走在了郑有风前面,见他没动,陆苳笙头也不回地说道,“你的车应该还在步行街某个停车场吧,这么大晚上了,你要走路去取车吗?”
郑有风这才想起今天去富丽大厦勘察现场时,因为路上太堵,他把他的爱妾扔在了某个地下停车场,要不是陆苳笙提起,他已经把人家忘了。
果然男人皆薄幸啊。这说法连郑有风自己都反驳不了。
已经是下半夜了,郑有风窝在车上,被暖气一吹,整个人都开始昏昏欲睡。车载香氛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清冽当中又带着几分甜意,舌尖都仿佛能感觉到那丝丝不易察觉的甘甜。郑有风觉得那香味儿有点儿熟悉,已经停工大半的大脑思考了一下,终于想起来这是刚才在陆苳笙身上闻到的那股味道。
他还没有问陆苳笙这是什么牌子,旁边的人已经淡淡地开了口,“我的那个物业管理员,没问题吧?”
郑有风立刻警觉起来,他就知道这人没安什么好心!
余光瞥了眼下意识提高了警惕的郑有风,她不在意地笑了,“我只是问问,看看会不会把我牵扯到里面去。嗯,当然了,你们之前开会的时候,我听了那么一耳朵。”这人在旁边偷听,也偷听得十分光明正大,当着正主的面说起来毫不愧疚,“我也不是主动要听啊,你们把我拉到警局来,又不给我找个安置的地方,把我往椅子上一扔就走了。说到底,还是你们内部管理有问题。”
郑有风那是没有想到全单位上下,哪个地方能把她这尊大佛容下!
她十分娴熟地把锅往郑有风身上一扔,并且死死扣住,根本不给人翻身的机会,“你们那会议室,也太不隔音了,我在走廊上都能听见。还有,你们讨论案情的声音也有点儿大,根本不给人回避的机会。”她见差不多了,话锋一转,“我其实一直有个疑问。既然死者不是王大虎,那又是谁把他的家人接过来的呢?”
“王大虎家住邻市,就算是他家人要过来,也不会快到人一死,一两个小时就出现在了你们公安局门口。除非他们早就在本地。但是既然王大虎的妻子能指认出死者并非王大虎本人,那就说明,她其实并不知道王大虎身份被人冒充这件事情。”
“换句话说,她极有可能是被人用了一个正当理由,叫到本市来的。不等她见到所谓的‘丈夫’,就已经有人先杀人灭口了。死者跳楼而亡,如果不是十分熟悉他的人,恐怕根本不会一眼就看出此‘王大虎’非‘彼王大虎’。”
“这件事情我也想到了。”但是眼下千头万绪,好似无数个毛线头,让人找不到哪一根才是完整的。郑有风觉得自己手上握着许多庞杂的线索,却不知道该去选择哪一头。
当久了刑警,多少有点儿第六感。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死者冒充一个农民工的身份,后面并不简单。
死者的dna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他们判断死者不是王大虎的理由主要源于王大虎妻子喊出的那句话。可是人脑袋都摔碎了,她匆匆看一眼,真的能作为判断的依据吗?
郑有风揉了揉自己沉甸甸的眼皮,感觉快要抬不起来了。大脑中的所有零件全都在叫嚣着要睡觉要休息,简直让他不堪其扰。
趁着等红灯的间隙,陆苳笙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你如果觉得核实死者身份这件事情开展起来太艰难,倒不妨继续照着你们之前的思路查下去。死者长期从事底层劳动,怎么看都跟富丽大厦里面的白领精英掺和不到一块儿,不过有一种人,恰好是他们两者之间的桥梁。”
郑有风脑中电光火石一闪,下意识坐直了身子,“你是说快递和外卖?”
陆苳笙点了点头,“上班族们叫个外卖再正常不过了,用快递寄东西,更平常。也只有他们,能正大光明地进入富丽大厦,想去哪层去哪层,还丝毫不让人起疑。”时间久了,在门卫那里混个脸熟,还能获得许多优惠。而送外卖和快递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在从事体力劳动,跟死者的工作性质差不多。
“或许还可以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陆苳笙发动车子,朝前面开走,“死者受人教唆的迹象已经很明显了。在繁华地段跳下来,必然会引起大家的恐慌,这个教唆人自杀的凶嫌,身上应该有部分反社会人格,漠视他人生命,并以此为乐。冷漠,阴郁,读过书,但因为从事的职业,不可能读过很多书,还有些自命不凡——”
她偶然间一偏头,恰好就看到了旁边郑有风的目光。陆苳笙猛地住了嘴,片刻之后才笑了笑,“你那什么眼神?”
“觉得你很神奇的眼神。”郑有风伸了伸手,“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陆苳笙扯了扯嘴角,“我说的这些你都已经猜到了,我还要在鲁班门前弄大斧,那不是贻笑大方吗?”
郑有风笑了一声,坐直了身子,“我其实有点儿好奇。你说你喜欢我,我是从来不信的。除了你确实不像喜欢我的样子,还有个原因。”他压低了声音,探出半个身子朝陆苳笙压过来,“你从一醒来开始就在跟我套近乎,为什么?”
“因为喜欢你啊。”陆苳笙丝毫不惧他身体上的威胁,回答得毫无障碍。
这个回答,换来的是郑有风一声嗤笑。很明显,他并不把这种糊弄孩子的话放在心上。见陆苳笙不回答,他换了个问题,“那你告诉我,你一个年轻富婆霸道总裁,一天不想着怎么挥霍金钱挥霍青春,成天往案子里面钻是怎么回事?你不喜欢当总裁,喜欢当警察?”他垂下眼皮,借余光打量了一下陆苳笙,“还对罪犯的精神文明这么了解,警局不聘请你去当心理疏导那都是埋没人才。”
他才正经了两句,又开始没正行。陆苳笙转头过来对他嫣然一笑,“我自认为还算比较荒唐了,没想到在郑警官眼中还是好孩子一枚。你这么看我,是不是已经有点儿开始喜欢我了?”
回答她的是郑有风一声鄙视意味明显的轻哼,他知道是不能从陆苳笙口中问出什么来了,干脆闭上眼睛,不再跟她废话。
陆苳笙等了许久,没有听到郑有风的声音,转头一看,发现此人早已经去梦周公了。她停下车,拿出手机来拍了一张某人惊天动地的睡颜,才伸手推了推他,“到了。”
郑有风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全身上下所有零件都还在当机中,却马上被陆苳笙的一句话给吓醒了。“你不是觉得我这样追你不好吗?为了让你感受到我的真心,我决定明天加足火力。”
郑有风浑身一个激灵,连忙解开安全带,生怕一个晚了,连骨头渣子都被这妖孽啜得不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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