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上面那条信息,回了个“好”字。
经过一周的探讨,郑有风他们几个人终于决定周末出去郊游。毕竟,只有郊游花钱少还能卖免费看帅哥美女。对于这种抠门儿的行为,郑有风是嗤之以鼻的。想他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第一次沦落到需要打望的地步。然而这个提议却赢来薛周的赞同,他上周回家,兜里已经剩不下几毛钱了,这种老年人的休闲方式,十分符合他现在的经济状况,既能散心又能愉悦自己,何乐而不为。
当然了,提出这个想法的苏越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她这个月就剩把自己一起捐出去了,太高端上档次的休闲活动她玩儿不起,只能从便宜当中去找了。“我没安排你们去中心花园跟老爷老太打太极就是好的了,还嫌什么嫌!去山上郊游多好,天然无污染,纯净又健康,非常适合你们现在这些成天坐办公室的上班族,为什么不去!”
“得了吧。”郑有风毫不留情地吐槽她,“我干脆一人给你们发两百块钱我们周末去游戏厅玩儿游戏好不好?能把这么无聊这么低级的一种方式说成这样,苏越你够可以啊。”
“行啊,你发吧。两百块钱也是钱,拿来我又可以苟延残喘一周了。”
郑有风一把薅开她伸出来的手,“找老头子要去。”他想了想,觉得还是有些丢人,“不是我说,苏越,你小时候没郊游够吗?”
“我小时候,一颗红心向祖国,每次郊游要么去烈士墓要么去革命烈士博物馆,什么时候上山过啊。领导,我们那个年代跟你们那个年代差的时间有点儿久了。你们那个年代,刚刚从革命的战火洗礼当中走出来不久,我们却隔得有点儿久了,必须要回溯一下,免得忘记先辈......”
郑有风一巴掌糊在苏越脑门儿上,打断了她的喋喋不休。
纵然郑有风万般不情愿,最终还是同意了周六早上跟他们一起出去玩儿。其实也没有那么无聊,几个年轻人在一起,无论如何都不会无聊到哪里去的。只是郑有风这段时间太劳累,总感觉自己需要休息一下,周末是难得的假期,他不想把睡觉的时间浪费了。
第二天早上,果然还是苏越和薛周三催四请,把郑有风从周公那里叫醒的。直到上了车,他都依然还是一副昏昏欲睡随时要去跟周公搞基的样子。几个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郑有风瞌睡之大,曾经连续三年被警校封为一代睡神,因为他能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睡着,后来已经达到了能睡着跑操睡着吃饭的地步,最后被一个能睡着做俯卧撑的师弟给打败了。
另一边,陆苳笙坐在副驾驶上,百无聊赖地听着刘洋在那里放干屁,她现在十分后悔,大早上不在家里睡觉,跑来听这个傻叉扯天扯地,卖弄可怜的风sao。陆苳笙也是第一次意识到,郑有风其实是这么的可贵。起码听他胡扯,比要在这里听刘洋自吹自擂要好得多。郑有风这个人虽然脸厚,也一直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谁都没有他能干,但是对于郑有风这个同志的人品,陆董还是要给予一定肯定的。
刘洋跟他比......算了,虽然郑有风对她不好,她也不要这样埋汰人家。
“这一届的实习生真的不行,学历倒是上去了,但是实践不行。话说回来,”刘洋冲陆苳笙一笑,“现在高校都在扩招,生怕把钱收少了,学生质量一届不如一届,哪儿像我们当初啊。”
陆苳笙真的很想让他闭嘴。从上车开始,他从批判城市交通开始,一直说到了治理雾霾,然后又扯到了体制问题。反正在他看来,任何事情都是体制问题,中国的体制不行,中国体制整个就是有原罪的。好了,现在又说到教育上面了。
陆苳笙盯着他那张还算过得去的脸想,是《东城晚报》已经没落到这种境地了呢,还是当初招他的人口味比较低劣只看重脸不看重脑子?这种傻叉能在办公室里继续活着,应该是大家可怜他智商太低,不忍心对他动手吧?
话说,要不是因为自己太弱鸡,陆苳笙现在就想反手给他一个煤气罐。
察觉到陆苳笙在盯着他的脸看,刘洋得意洋洋地露出一个笑容。什么富二代,什么董事长,说到底就是个花痴,看吧,现在盯着他脸看,生怕没看够一样。果然啊,女人就是这么浅薄,尤其是这种混吃等死,一天到晚不干正事的富家女。
陆苳笙瞟了他一眼,再次后悔她为什么要选中这个傻逼,聪明人虽然麻烦,但是肯定没有他这么恶心吧?
两个人各怀心思地上了山,那里早就有人在等着他们了,都是刘洋那个户外运动群里的人。陆苳笙对这些兴趣缺缺,端着一张笑脸跟他们打了招呼,就转身进了自己的帐篷。
刘洋倒是一直想跟她亲近来着,但是陆苳笙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到了晚上就早早回帐篷里面去了,弄得他一鼻子灰。
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是哪里把这大小姐得罪了,最终只能归结到富家女脾气不好这个原因上面。反正只要有钱,在刘洋眼中那就是原罪。
陆苳笙来之前也不知道晚上不能回去,她忘了带安眠药,直到凌晨一二点了,她都还是没能睡着。冬天的山上,夜风呼啸,仿佛还夹杂着人声,陆苳笙仔细听了一下,男人女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只听个开头,她就能知道是什么。
早就听说过有些户外驴友团乱得很,什么都敢来,现在看来果真如此。
不过,这大冬天的晚上顶着山风来野战,男的还需要一定的□□程度。
陆苳笙坏心肠地想着,翻了个身,终于勉勉强强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她还没能醒过来的时候,就听见帐篷外面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陆苳笙被这叫声从睡梦中喊醒,猛地睁开眼睛,来开了帐篷。一句“发生什么了”还没有出口,就听见那边传来女人的高喊声,“死人了!”
陆苳笙从那个像蝉蛹一样的睡袋当中挣扎起来,到了出帐篷,整个人却又突然慢下来了。
她先是拿了枚小镜子,把自己整理了一番,才拉开了帐篷,走了出去。
不远处的悬崖边上,已经围了不少人。陆苳笙慢条斯理地走过去,刘洋看到她来了,连忙殷勤地帮她挡住,“别看了。”
“没事。”陆苳笙心不在焉地说了句,越过刘洋,从人群中走到悬崖边上,底下躺了具尸体,穿着粉红色的登山服,长头发盖了满脸,旁边红红白白一堆,因为隔得远,倒也不是那么恶心。
人群中有个姑娘坐在旁边的地上捂着脸在哭,身边围了几个青年男女在哄她。陆苳笙想了想,觉得正常情况下她应该过去问一下的,而不是在这边看尸体,但是从她内心出发,她却觉得宁愿在这里看尸体,也不愿意过去哄人。看来,她果然是个冷心肠的人啊。
那处悬崖不太高,当初选择这里是因为有处悬崖好让一些野兽不能上来,却没想到成了那个女孩子的断魂之处。
这群驴友当中,已经选出来了两个男性下去把死者的尸体给带上来,他们都已经准备就绪了,陆苳笙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心里却在思考,要不要跟他们说一声,保护现场赶紧叫警察呢?不过她看了一眼身边乱糟糟的现场,最终还是作罢了。
刘洋看到她唇角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以为她爱好特殊,连忙凑上来,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喜欢这样的?下次我带你去个鬼屋,在扶南区,特别恐怖,保管你喜欢。”他的气息拂到陆苳笙耳朵上,十分暧昧。
陆苳笙退后一步,将自己从这种低级的暧昧当中摘出来,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了刘洋一眼。那个眼神,怎么说呢,幽深,好像带着几分不可告人的诡秘。刘洋还没有来得及多想,陆苳笙已经懒懒地转过头,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再说吧。”
刘洋觉得,好像自从那天他拒绝了陆苳笙之后,陆大小姐对他就一直若即若离的。他以为是那天把她给惹恼了,陆大小姐这是有意在钓他的胃口。不过刘洋很清楚,男女之间,反正都是那些事情,一味地顺从,反而会让人乏味,博弈才是最让人yu罢不能的。他也不放在心上,看着底下那具尸体说道,“年纪轻轻,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尤其是长得还不错。”
“发生什么事了?”刘洋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接着就是陆苳笙十分熟悉的声音,“这里死了人?赶紧让开,我们是警察。”
她转过身,看到薛周、方铭和苏越、李薇龙从后面走过来,苏越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她了,连忙跑上来,“苳笙?你也在这里啊。”
“是啊。”陆苳笙笑着迎上苏越,“你们也在吗?”
“嗯。我们今天周末出来玩儿的,就在那边。今天早上听见有人在叫,就过来看看。”她神情喜气洋洋的,丝毫没有因为死了人而有所影响。
薛周冲陆苳笙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倒是方铭,走到陆苳笙面前,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怎么你又在这里?上次命案现场,也有你吧?”
陆苳笙以为方铭要开始怀疑她了,谁知道他话头一转,直接冲着她开炮,“我觉得你这霉气也是冲天了,走哪儿死哪儿,都快赶上郑有风了,难怪你会看上他呢,像你们两个这么天赋异禀的人,不在一起真的是种遗憾。所以,你们两人赶紧在一起吧,看看谁先霉死谁,免得再出来祸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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