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周当时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那副样子,十分少见地一针见血,“你不就是因为你觉得你父母偏心吗?你故意让谢海上去填炮眼,也改变不了你父母的偏心啊。”薛周性格温和,但是跟在郑有风身边这么久,刻薄起来也有几分他的模样。他在外面看着那个洋洋得意的刘军脸色猛地一白,轻嗤了一声。
漠视生命,教唆谢海跳楼,拿两句尖酸刻薄的话刺他一下又怎么了?如果不是要考虑到政府形象,换成前些年,他这样的被收拾了好多次了。
郑有风站在那边看了一会儿,见陆苳笙一直没有发现他,干脆自己走上前去,站到她面前,“你怎么会在这里?”
陆苳笙抬头,看到是他,站起身来,“你们把我的高管都抓了,我也跟过来走程序啊。”
舒启华涉嫌多项经济罪名,她这个当老板的肯定也跑不了。
郑有风歪头打量了她一下,学着她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问她,“没查出来你有问题?看来经侦的兄弟应该加把劲儿了。”
“警方既然检查出来我没什么,郑警官你这样说,我能不能告你诽谤?”陆苳笙看着他,也偏头笑。
郑有风这回真的笑了,“那希望我这句话一直不要应验吧。”他转头看了一眼谢海的父亲,那个老人脸上沟壑纵横,全是被岁月和风沙侵蚀的痕迹。他一双眼睛含泪,看谁仿佛都好像能透过那个人看到自己孩子身上去。郑有风只看了一眼便偏开了头,对陆苳笙说道,“跟我来。”
他转身就走,陆苳笙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两人穿过大厅,走到机关大院里一处比较僻静的小空地上,郑有风才站定了,转头看向她,“这回如你所愿了。”
她眼中浮现出几分促狭,笑意挂在脸上却未达眼底,“你不想请客吃饭就不想请呗,何必要拿这样的话来搪塞我?”她说了两句话,又没有正经,“郑警官,我知道你们工资少,抠成这样,真让我想好好怜爱你一下。”
“我谢谢你的怜爱啊,我要不起。”郑有风老神在在地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到之前她跟谢海的父亲坐在一起的样子,他今天对陆苳笙,损不起来。可是损她好像已经变成了他们交流过程的一个必备程序,突然之间让郑有风改换温情路线,他有点儿不适应。
呆了片刻,郑有风最终无奈地“啧”了一声,“你这也算是明目张胆地断了你家摄政王的臂膀了吧?他没弄死你?”
陆苳笙没说话,只是拿眼睛在他身上转了一圈儿。这人的眼睛,不动的时候跟个疏离的琉璃珠子似的,一旦动起来,那眼睛里,就好像长了钩子一样,分分钟勾得人想入非非。
郑有风自认跟陆苳笙比起来还算是个正直的人,看她又这么看自己,忍不住站直了身子,对她说道,“行了行了,爸爸我也不也是觉得你对我们这次的侦查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吗,过来问问你,没别的意思,别想歪了啊,我不会就范的。”
郑有风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惹来陆苳笙一声轻笑,“你关心我就关心我呗,扯什么其他的。”她脸上的笑容终于传到了眼底,还待说什么,身旁却传来一声叫喊,“苳笙?”
陆苳笙和郑有风齐齐回头,就看到吴晗在一群人的拥簇之下从大厅里走出来。他看了一眼郑有风,主动伸出手,“吴晗,在公是陆氏集团的副总,在私是苳笙的大哥。”
郑有风立刻披上了人皮,把自己那副流氓模样给盖住了,伸出手来跟他握了一下。
吴晗笑意盈盈地站在他们两个面前,丝毫看不出来刚刚折了一个臂膀应该有的恼怒,居然还有闲心管起陆苳笙的终身大事来,“我之前就听说苳笙最近在追一名警官,今天看了果真让人心折。”他说完,眼中浮现出几丝笑意,“只是苳笙这丫头,有的时候做事情不是很有分寸,还请郑警官多担待一些。”
郑有风惫懒一笑,“哪里,她还小,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吴晗冲他点了点头,寒暄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直到他们都走了,郑有风才又“啧”了一声,“你家‘大哥’对你所有男朋友都要上来打个招呼吗?那他一天除了工作可真够忙的。”
“你想多了。”陆苳笙眼底好像弥漫了一层大雾,唇边凝起一丝笑意,让人看不清她究竟在想什么,“你要是不姓郑,他才懒得上来呢。”
陆苳笙转头,眼中浮现出几点兴味,“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几句话就能让他卸掉管理富丽大厦的曲新刚的职务?”
看着她那副表情,郑有风莫名的不是很想知道。
然而陆苳笙想说,又怎么会管他想不想知道?径自说道,“我告诉他,当时审讯我的那个警官姓郑,是上面派来挂职的,马上就要回市局了。他就立刻处置了曲新刚,恨不得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这一处狐假虎威,诈的就是心里有鬼的人。吴晗心里的鬼要多大,才能一句话就让他落荒而逃?
郑有风觉得,这陆氏,就跟陆苳笙一样,好像终年弥漫着大雾,隐藏在重重迷雾之后。雾后面究竟是什么,谁也看不清。那几个露出来的角是个小亭子还是一只怪兽,只有等人走近了才能看清楚。
然而,如果真的是怪兽,会等到让你走近吗?
☆、第二十二章 (已换)
第二十二章
经过连续一个月的奔波劳累,眼看着由谢海牵出的这桩大案终于走到了尾声。市局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总算是能够轻松点儿了。
苏越被郑有风借到市局来了,人事关系倒还是在琴台区公安局,只不过暂时忙,没时间给她走流程,只能先把人借来用着。他挂职回来,原本就是要升职的,正好碰上一桩大案,升职升得越发名正言顺。
不知道是不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苏越感觉市局的食堂都要比他们琴台区公安局的食堂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些。她选了两样小菜,端着盘子到处找地方,正好看到方铭薛周他们在一起吃饭,连忙跑了过去。
方铭对郑有风一向是不怎么服气的,知道他升职,现在还在抱怨,“我就说了,郑有风这个人,浑身上下被霉运笼罩着,逮谁霉谁!看吧,你们都觉得他破了个大案,但是你们怎么就没想过,这其实本来就是他搞出来的呢?要不是因为他霉气冲天,会有这样的事情吗?”
薛周和李薇龙已经听习惯了,只是笑而不语。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苏越也摸清楚了方铭和郑有风两个人的交往流程。反正吐槽是在吐的,正儿八经做正事的时候,方铭还是从来没有掉过链子。就冲这次这个案子,跟那边的公安局交流调解,全是方铭带人在跑。
郑有风升职,方铭和薛周是要跟着一起升的。一方面是因为年龄到了,一方面也是因为的确在里面做了很大的贡献。只不过他们一个是副队一个是指导员,等级比郑有风低一些,文件要早拟一些。
“领导前几天不是在说这周要一起出去玩儿么,正好薛大哥也回来了,大家想想去哪里呗。”苏越小心地把她的新包包放在腿上,笑嘻嘻地跟大家说道。
“去哪里?!”方铭一听,又开始了,“郑有风这个同志,让人怎么说他好?居安思危,居安思危!道理懂不懂?这才安稳几天,他又想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苏越一句话,“那你到时候去不去?”
“薇龙去我就去!”他收起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转过头来冲李薇龙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薇龙你去吗?”
可惜他的薇龙并不想理他,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苏越那个新包包上,“你包包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啊?”
“我哪儿有钱,这周回去刚给我姥姥他们小区那对孤儿寡母捐了几百块,生存都成问题了,哪儿有钱去买东西呀。”女生在一起的话题可能永远是这个,眼看着话题从出去玩变成了衣服包包,薛周咂了咂嘴,有些无奈。
苏越笑着说道,“是我好朋友送的,今天还是第一次背呢。”
“好朋友?什么好朋友?”李薇龙脸上露出一丝促狭,好像女性天生对这些比较敏感,“这人可不是一般的朋友吧?这包包是个新品牌,不容易撞包,相较于一般的大牌来讲是要便宜些,但也依然贵。得......要你两个月工资了吧。”她笑了笑,下了结论,“舍得花钱又舍得花心思的‘好朋友’,可不要错过机会。”
“是吗?”苏越哈哈笑了两声,“我不知道这么贵,下次请她吃饭好了。”
听苏越这么说,几个人都以为有戏,薛周开玩笑道,“如何真的可以,什么时候单位举行活动,带出来给我们看看,也帮你把把关。”
“算了吧,薛指导。我一天加班成这个样子,就是有戏都成没戏了。”
市局的食堂一片热闹,这里人多,几句话就能聚集起来人气,然而换成了高级餐厅,无论如何都营造不出这种效果。
陆苳笙看了一眼手机上的短信,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这次牺牲真是有点儿大,居然还跟这样一个蠢货在这里费了半天的神。可是网已经铺下,她现在撤了,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抬轿子的人,况且,蠢人虽然跟他说话费力点儿,但蠢有蠢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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