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吃我就给你做。”秦王就着她的勺子,也吃了口。
甄甜:“晚上回去吃还是在这里吃?”
秦王:“都随你。”
孟野&乐队众人:“……”
算了,我们老实点速度吃,别在这妨碍人秀恩爱了。
☆、第48章 11.11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渐变的过程。
甄甜从业余翻唱到专业代唱,用了近两年的时间,而从幕后代唱,即将走向台前,却花了快五年的时光。
这五年的丰富经验,让甄甜在熟悉了舞台上的灯光设备,现场伴奏走位,以及找到了眼睛的摆放位置后,不再怯场。
经过一下午的彩排,甄甜和孟野他们配合越发默契,孟野甚至还不藏私得给甄甜贡献出几个他的招牌动作——对着观众伸出手,五指张开回旋转收拢。
甄甜:“……”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迪厅风,少年你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孟野换了个动作,把话筒架子当做舞伴一样,来回花式摆弄着,最后音乐结束时,楞是狠心把架子给丢到一旁,就在甄甜差点以为他要摔麦时,孟野双手环握着麦,彪了个个高音。
甄甜心跟着一颤。
结束后,孟野对着甄甜俏皮一笑。
甄甜给他亮了个大拇指。
甄甜才觉得她学得差不多了,这样一看,路漫漫其修远兮啊,还是一步一步来吧。
五点多是时候,秦王勒令所有人停止排练,休息几个小时,等晚上八点再进行正式的表演。
因为晚上要演出,甄甜晚上这一餐也不敢吃太多,吃太多怕撑到,影响发挥,不吃又不行,不然没体力支撑这一晚上的演出。
秦王给她做了小份土豆泥,想了想,还给她端去了一杯牛奶。
甄甜吃完土豆泥,有些犹豫地举着牛奶杯,说:“万一我喝了,等会儿表演的时候,中途想上厕所怎么办?”
“……”秦王被这个问题给问得有些无语,没办法,谁让问的人是自己媳妇,开口道,“厕所就在后面。”
艾玛,见男人没有理解她的意思,甄甜小声补充:“我的意思是,唱歌唱到一半,总不能因为想上厕所就把观众撂在一旁吧?”
秦王:“不然呢?憋着?”
甄甜:“憋出问题来怎么办?”
秦王:“……”感觉把话题继续下去就要走向泌尿科方向了,然而他一个老爷们,为什么要跟自家媳妇在外人面前谈论这个话题?
听着他们对话的孟野,在一旁笑得浑身打颤。他有些庆幸自己顶住了暴击一万点伤害的压力,在这边混饭吃,顺便还见证到自家老大几次被问得说不出话来的模样。
在秦王冷嗖嗖地目光下,孟野这才好心开口道:“晚上不会让你一个人一直唱的,唱几首我和你替换,即使你以后参加比赛,甚至将来开演唱会,都会有中途休息的时间,上厕所是完全够了的。”
甄甜听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之前的问题好智障。
冬天的夜幕通常来得很早,六点刚过一点,天就黑了。
酒吧里工作人员陆陆续续开始上班,小方酒保穿着阿房宫特定燕尾服,手中拿着几张单子往秦王这边走。
小方指着今晚已经预定了卡座包厢的名单,问:“老板,今天晚上小舞台这边要限制人数吗?”
秦王沉思几秒,道:“不需要大费周章,把这边和大台舞池那边的帘幕搭起来就行。”
小方:“那需要专门说明一下吗?”
秦王没答,看向甄甜,甄甜立马摆手:“不用了,你们平时怎么弄的,今天就怎么弄吧。”
平常的时候,大舞台的舞池散座那边会比较热闹,相对应的,小舞台这边卡座比较安静,两个区域会用一些装饰品隔开来,如果小舞台有表演的时候,还会挂上吸音窗帘布莱隔绝外部的喧哗声。
甄甜觉得这样就足够了,如果特地因为她而加入什么正式说明的话,反而会让人觉得有些小尴尬啊……
以秦王作为阿房宫老板的名号,她如果贴上某些标签,晚上捧场的人肯定多,但甄甜并不想要这样。她今天演出的目的,作为一名歌手来唱歌的。更何况,她第一次公开表演本来就紧张,到时候瞎起哄得人多了,就更不能好好唱歌了。
酒吧虽然还未营业,但是前期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
众人都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做着自己的事情,甄甜吃完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就开始记歌词。今天要表演的曲目都是大众耳熟能详的歌曲,正是因为这样,她一旦唱错词了,观众肯定立马就能听出来。
整个酒吧,估计最闲的就是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的秦王了。
甄甜最后和孟野他们对了一遍晚上的流程,跑到他身边,脑袋凑近,瞄了眼杂志。
咦,装璜装修?
甄甜:“室内装修吗?怎么突然看起这个了?”
秦王翻了页杂志,“嗯,挺多地方都需要。”
甄甜趴在他肩上,跟着一起看,随口聊着:“我看阿房宫的装潢还挺新的啊,网吧吗?还是家里呢?”
秦王合上杂志,放到一边,把人抱进怀里,摸了摸她的脑袋,说:“等我这次回来,再告诉你。”
“有惊喜?”甄甜满目期待。
秦王笑而不语。
——
晚上的演出很顺利,没出什么大状况,毕竟彩排了一下午,加上孟野他们的保驾护航,来酒吧卡座这边的顾客们起先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同,毕竟阿房宫驻唱是生面孔的还挺多。
然而,随着时间的游走,循着歌声往小舞台这边走的人数越来越多。
等卡座都坐满了,酒保谢绝其他人再进入时,小方无奈安排酒保在帘幕处守着,出来一个才能放进去一个。
幸好来阿房宫的都知道这里的规矩,不然这外面这层帘子,早被人扒了,因为进去的,很少出来,而外面的人,还有很多想要进去。
都道,小舞台这边来了个腕儿,人美歌甜,声音抓耳,眼神撩人。
秦王破例没有坐进包厢,呆在距离舞台最近的一个边角卡座里,静静享受着舞台上人儿的表演。
这是甄甜唱的第三首歌,在舞台上站得越久,身体越发融入音乐,不自觉得随着音乐摇摆。她今天选择的几首歌都是慢摇情歌,眼波流转的归处,也只有一个方向而已。
久而久之,其他的宾客们都懂了那么点意思。
不少人私下里细声交谈,其中有个新被人带来的客人问他身边的朋友:“这姑娘唱得不错,不过,怎么看,想撩这儿老板?”
此人的朋友是位常来的客人,笑道:“估计已经撩到手吧,不然秦大老板怎么会给面子出现。”说完,抬下巴示意了某个角落。
而还有不少客人向小方一类的酒保打听今天驻唱歌手的名字,都说这姑娘唱这么几首歌,把人都唱酥了。
其实,阿房宫作为持卡消费会员制的酒吧,在精英阶层能有那么高的人气,除了地段以及规格这些外部条件外,更重要的一点,老板的品味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酒吧什么都能少,唯有两种东西,缺一不可,一即酒,二便是音乐。
酒且不提,反正市面上的酒,如果在阿房宫没有找到,那整个N市都找不到,调酒的话,就更不用说了,阿房宫老板本人就是个调酒高手。今儿要提的是这音乐,试想一下,当初秦王自己都存了那么多张CD,甚至把人翻唱的歌录到车内音响里的声音,会不吸引来阿房宫的狼吗?
当然,每个人的品味是不同的,不能把话说得那么满,至少大舞台舞池那边的小年轻,对这种慢摇不感兴趣的肯定大有人在,但是来小舞台卡座包厢这边的消费人群,差不多年龄都到了而立之年,年龄差不多、阶层差不多的男人们,品味差距不会太大。
虽然秦王内心的拒绝把自己发现的珍宝给放到大庭广众之下,无奈女人要走的这条路,必须经历这么一遭,老男人秦王只能在走之前给人贴好标签,打上自己的烙印,不然他走都走不安心。
甄甜唱完三首歌,换人下台的时候,径直就往秦王这边的卡座走,也不管那些落在身上的眼光,满脸红扑扑地跳进男人怀里,问:“我唱得怎么样?”
“很好。”秦王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抬手摸了摸甄甜的睫毛,在她的发梢处落下一吻。
旁边有几声清脆的口哨声,其中有一个是从台上孟野那里传来的。
秦王只让甄甜唱到十一点,在等她去卸妆时候,对同在旁边等待的孟野说:“我要离开一段时间,甄甜的来回接送,就交给你了。”
“行,如果我没空,喊小哈他们帮忙。”孟野大概知道自家老大要去处理一些事情,但具体情况他不是很清楚,以为就是简单的接送。
秦王摇头,说:“如果你没空,那当天就让她休息,别来这边,我不放心其他人。”
孟野一听,意识到严重性,沉吟道:“额,那老大你离开了,放心甜姐一个人呆家里吗?”
“这你不用担心,住的地方已经安排了其他人照看她,你只要负责路上她的安全就行,到了酒吧里,有小方他们在,也没人敢闹事。”见甄甜出来,秦王把手里的烟掐了,拍着孟野的肩膀,最后说了句,“放松点,她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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