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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 (夷陵)


  到时候,他要请他吃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肉要堆起来,酒水要清亮,分文不取。
  走出小巷的李寻欢有些茫然,触目所及屋舍俨然,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他许久没有走出过巷子了,他许久没有感受过外面的凉风和秋意了,自从那个飘雪的冬天。
  要去哪里找阿飞和林仙儿,李寻欢又咳嗽了一声,苍白的脸色激起一层红晕。他在想着阿飞他们的下落,他的脚却迈向了兴云庄。
  他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在清醒中遗忘,在混沌中想起,在悲伤中落寞。
  李寻欢不愿出门,更不愿来到兴云庄的门前,只会让他想起那个让人感慨,让人难以释怀的重归。
  那一次,他废了最心爱女人孩子的功夫,那一次他的结拜兄弟与人联手加害于他。
  但是李寻欢不恨也不愿,他默默的朝前走着,直到一座巨大的宅院出现在面前。
  枯黄的落叶被秋风卷过,门前落满了凄凉的叶子,两扇朱漆斑驳大门从去年冬天开始,就鲜少打开了。
  那扇门,那个宅院,就像这个秋天,秋虫寒泣鸟儿啁啾,爬山虎失去了鲜活的颜色,整个宅院多在凋零着。
  门上的铜环生了锈,李寻欢站在台阶下远远望着,明明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只有十几个台阶。
  对他来说像是隔着天堑,他在这里逗留着,他在这里荒唐着,但他却从不敢敲响这扇门。
  如今他就要暂时离开了,这扇门该由谁守护。
  (么么哒大家,今天陵子空调吹多了头疼,大家要小心呀!)

☆、第六一五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4

  李寻欢长长舒了口气,手中酒壶晃了晃,里面的酒不多了。
  人生如斯寂寞,那些年少时的快活风流,近在咫尺远在天边,他把酒壶别到了腰上,踉跄转身。
  总要快些回来,在那深宅大院中,还有一个人孤灯一盏日月萧索。
  李寻欢转身离去,他不知道,在那栋宅院里,在一栋楼上,一个年轻面容稚嫩的少年,用恶毒的目光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他此刻已经遭人千刀万剐了。
  恨是可以遗传的,龙小云对李寻欢的恨,大约遗传自血脉,他从素未谋面时就恨着他。
  秋日的风霜到了尾声,冬日裹挟着风雪来了。
  雪从燕山开始下,到长安城时已经到了十一月的光景。
  顾晓晓和阿飞待人在洛阳一个小山村里,遥望长安新添许多愁绪。他们待的地方,若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他们待的地方很荒凉,比他们先前隐居的地方要更偏僻。
  山路上蛇虫虎豹偶有出没,半山上连座庙都没有,他们只能栖身在山洞里。
  两人的日子是愈发不好过了,阿飞每日勤快打猎,尽量减少下山置换吃穿用度的次数。
  山下还是初入冬的光景,偶尔有场小雪,也不见得多大。
  山顶上已经是白雪覆盖,两人栖身的地方寒风凛冽,他们每日只能靠火焰取暖。
  顾晓晓的武功长进很快,她在阿飞面前只显露了六分来,已经让他十分惊叹。
  虽然阿飞执意不肯让顾晓晓去打猎,但她在阿飞离开之后,也常一个人出去打猎,收获比起阿飞来也不逞多让。
  到了后来,阿飞无奈让她和自己一起去打猎,顾晓晓反而拒绝。
  两人都是高手,一起出去打猎,她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顾晓晓暗自和阿飞比较过,她的轻功似乎比他要强些,过招时防御能力也比他强。
  出剑的速度阿飞更胜一筹,但招式上顾晓晓又精妙一些。
  但顾晓晓如今不敢断言她与阿飞孰强孰弱,因为阿飞的剑是杀人的剑,他其实没什么招式,快准狠再加一个稳字足矣。
  夜幕降临,冷风吹着远处的山谷发出呜呜的声音,寒鸦凄切,篝火架上正烤着两条巴掌宽的鲤鱼。
  顾晓晓披着厚厚的披风,手捂在火上烤着,阿飞就坐在她对面,眸中好像有无数火焰在跳动。
  月朗星稀,耿耿寒夜,全都融化在诱人的烤鱼香味中。
  等鲜美的鲤鱼烤熟之后,顾晓晓吃鱼吐刺时,突然来了一句:“等金钱帮的人再追上来,我们不躲吧。”
  正在认真吃鱼的阿飞只是愣了下,郑重点头:“嗯,不躲了。”
  他坚毅的目光,棱角分明的脸庞,脱离了青涩和稚嫩,变得成熟有担当。
  这一路上,他几乎是飞速成长着,从不谙世事如剑一样锐利,从不后退的少年,因为她的缘故,学会了退步学会了和人打交道。
  阿飞身上多了一些人情味,但他如烈焰般燃烧的斗志从未变过。一个女子尚且愿意和金钱帮正面交锋,他又有何退却的理由。
  浩荡的山风,吹的云开月明,吹的星辰寥落。
  夜里的山洞,寒冷潮湿,在这里过夜称不上什么好体验。
  在无数次奔波之中,顾晓晓早就明白了,安稳二字与她和阿飞无缘。金钱帮的人就像猎犬,他们前脚到,他们后脚就能跟上。
  在山上停留的第三天,金钱帮的人再次出现了,顾晓晓和阿飞从山上俯瞰着山脚下身穿黄衫如蚂蚁般移动的身影,相视一笑。
  不再跑路,不再逃避,顾晓晓举起了手中剑:“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阿飞抽出剑,很配合的和她的剑贴在一起,两人眸中全是笑意,好似即将到来的不是杀戮而是郊游。
  他们从山上规划好路线,从小路抄了过去,硬碰硬也是要讲究谋略的,既然对方以多欺少来车轮战,他们就借天时地利来个奇袭。
  杀人与被杀之间,只能选一样,大部分人恐怕都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金钱帮虽然都穿黄衫,但是堂主及以上的人黄衫上镶有金边,顾晓晓一眼就瞧见了这次来追袭他们的人里,有四个是衣裳上镶金边的。
  看起来有些棘手,顾晓晓握紧手中剑,一步一步逼近蜿蜒上山的队伍。
  他们大约有三十多个人,但除了走在最前面四人,其他人不足为惧。来的人会是谁?金钱帮的人在阿飞和顾晓晓手中折了不少,这次是衣服上镶金边的黄衫人来的最多的一次。
  按照顾晓晓和阿飞的计划,她从队伍尾端开始偷袭,阿飞则是从队伍中部,一定要尽量遮掩行踪,避免暴露自己。
  山道崎岖,虽是冬日,但仍有许多枯枝残叶可以掩匿行踪,尤其山路向上,旁边就是丛林陡坡,只要将人拖过来一击毙命之后尸体藏起就好。
  顾晓晓从队尾拖人,难度和危险度都要比阿飞小上许多。
  不过在两人合力解决了七八个人后,金钱帮的人终于发现不对,集中在了一起。
  顾晓晓和阿飞也从密林中走了出来,他们所待的地方,正是一处较为广阔的缓坡,风呼呼的吹着,空气中弥漫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天很冷,阿飞和林仙儿穿的却很单薄,人只要动起来身体就是热的,太厚的衣服却会让他们失去敏捷。
  以对敌寡的情况下,慢和死亡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
  在数月逃亡之中,顾晓晓和阿飞对江湖事终于不再是一头雾水。他们瞧着眼前四个衣裳上镶金缎子的人,已然看出了他们的来历。
  “你就是林仙儿,你就是阿飞。”
  四人里年纪最轻皮肤白皙容貌秀气,态度斯文的年轻人率先开了口,他只看了阿飞一眼,目光就像粘在了顾晓晓身上一样,露出惊艳痴迷之色。
  不等两人答话,黄衫少年背手看着顾晓晓意气风发的说:“我是上官飞,你若愿意跟我,我可保你平安。”
  在他开口前,顾晓晓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份,如今见他心高气傲之态,还有其余三人面无表情的样子,窥出了金钱帮未必是铁板一块。
  上官飞摆出如此姿态,最想动怒的却是阿飞,他抽出剑来笑着说:“金钱帮换帮主了么。”
  这一路来,阿飞和顾晓晓形影不离一同逃命,江湖人早给他们打上了苦命鸳鸯的标签。
  上官飞被阿飞这么一抢白,顿时怒火心生,从怀中拿出了一对子母钢环。
  兵器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乃是险中之险。
  这子母钢环最险要之处便是,只要出手就是招招抢攻的进手招式,要么伤人要么被伤,乃是以身犯险,所以武林中敢用这绝险武器的人并不多。
  上官飞作为上官金虹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子母钢环,也继承了他的武器不容小觑。
  阿飞却是不怕,他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
  就在上官飞出手之前,他旁边站着的荆无命出声了:“让我来会会他。”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珠难得有了波动,他的手已经握上了剑,他的黄衫很短只到膝盖,袖口紧束着,手指细长有力。
  阿飞的衣衫更短,自从逃亡以来每次换上衣服,他头一件事就是将袖口撕下来,他的手臂又细又长同样充满了力量。
  两人的指甲都很短,他们不愿存在任何东西妨碍他们出手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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