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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 (夷陵)


  正当她俯身将木柴聚在一起时,阿飞跺着脚跳了进来,笑吟吟的说:“我抓了两只呆山鸡。”
  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紧贴着身子,左右手上各拎着一只山鸡,笑容灿烂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
  山鸡长长的彩色翎羽淋雨之后蔫耷耷的垂着,被阿飞倒提着,绿豆大小的眼睛迷蒙着,看着好不可怜。
  “都湿透了,把衣服换了烤一下吧。”
  顾晓晓说着话,将火石拿了出来,熟稔的擦出火星来点燃了火折子,然后丢到了稻草木柴堆上。
  火呼啦呼啦的燃烧了起来,阿飞提着山鸡晃了晃:“等我把这鸡给灾了清理下再换衣服。”
  他提着山鸡出门,走到小溪边,一剑下去斩断了两只山鸡脑袋,然后开始拔毛。
  阿飞力气大,拔毛时连肉也撕下去不少,热腾腾的鸡血直接流到消小溪里,偶尔还溅到他脸上几滴,但他毫不在意。
  处理完山鸡之后,阿飞拎着两只光秃秃的瘦鸡进了门,顾晓晓也将火升旺,架起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阿飞灿然一笑,也不拘束用剑将两只鸡穿成一串,直接放到了架子上。
  看着杀人的剑如今拿来烤鸡,顾晓晓倒有些讪讪的,只是荒郊野外,也顾不上计较那么多。
  人到饿了的时候,规矩都是烦人的,饿狠了连茹毛饮血也是有的。
  黄昏在雨声中悄然逝去,夜色浓时月夜停了。
  半夜时,顾晓晓迷糊醒来,身上多盖了一层厚厚的衣裳,月光透过砖瓦的扃隙漏了进来,让简陋的庙宇变得祥和宁谧。
  阿飞的呼吸声很浅,顾晓晓不侧耳细听时,甚至察觉不到。
  天大地大,月光如水,有那么一刹那,顾晓晓仿佛感觉到了世界的尽头。
  这世界竟是如此空旷,这人生充满了奇遇还有坎坷。
  但千百年来,在不一样的时空,不一样的土地,不一样肤色不一样的瞳孔的人们,还是在认真的活着。
  这就是人生,顾晓晓换了个姿势,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发光。
  她真切的活着,无论是以谁的身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一切困难和坎坷,一切波折和困苦,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都将被抛在身后,化为让人感慨唏嘘的记忆。
  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一日顾晓晓正在练剑时,阿飞神色匆忙的冲了进来,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山下有金钱帮的人,我们收拾一下,快些离开。”
  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阿飞一个人时,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敌人越多,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
  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身边,他一向坚不可摧的自信,突然有了缝隙,就像破掉的铠甲。
  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但林仙儿呢,他们只能逃,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杀意。
  金钱帮上官金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
  林仙儿怀揣巨额财富,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发出巨额悬赏,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主动加入追捕两人的队列中。
  形势愈发冷峻糟糕,阿飞和林仙儿愈发狼狈,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
  江湖,这就是江湖,血染的江湖,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
  在逃亡中,在奔跑中,阿飞的剑越来越快,顾晓晓身上的杀气也愈发凝重。
  兴云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狭窄晦暗,终年不见阳光。
  在这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头卖着粗陋的小菜和酒,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平时多一些布衣之流在此歇脚。
  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从他们出生开始,那个侏儒孙驼子就在这里呆着了。
  他是那么的卑微,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麻烦,只是结局不容乐观,所以没人知道而已。
  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努力活着都是一种运气。
  谁也不知道,小店里,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买醉的中年人,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小李要出来了,诗音还会远么~)

☆、第六一四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3

  油腻腻的桌子,油腻腻的袖子,李寻欢每日昏昏沉沉,只需几壶酒就是一天。无论何时有客人来,他总趴在角落里,要么在喝酒要么已经喝醉。
  很少有人看到他的正面,他总是压低了声音咳嗽,咳起来好像连肺都要咳出来了,让人疑心他是得了不好的病,没有几个人敢近身。
  这个客人实在太古怪,孙驼子忍不住记下了他,每天都是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喝完之后就到后面屋子歇下。
  他这样破旧的店里,碰到这样长情的客人总归是一件稀奇事。
  直到来往的客官谈起了最近江湖上发生的大事儿,唾沫横飞的说起了阿飞还有林仙儿金钱帮追杀追赶之事,一时兴起,恨不得自己就是江湖人参与其中。
  趴在桌子上咳嗽的李寻欢身体突然僵住了,他慢吞吞的直起了腰,单手拎着酒壶,走到了高谈阔论的几人面前,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喊道:“店家,再上一壶酒,一碟牛肉干,我请客。”
  他抬起头时,只是一个清俊消瘦神情略带忧郁的中年男子,几人面面相觑后,哈哈大笑后拱手相谢。
  进这种粗陋的小店的人,平白得一碟牛肉干一壶酒,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李寻欢看着他们挨个斟满了酒,神情恹恹的问到:“我听几位兄弟说,金钱帮如今正在追捕快剑阿飞和林仙儿,他二人销声匿迹已久,这又从何说起?”
  他突然想起那夜分别时阿飞明亮的眼睛,还有他离开时愤怒的神色。
  他终于还是选择了林仙儿,剑虽无情人却有情,他到底没能过这一关。
  在阿飞转身离开那一刻,李寻欢其实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他只是没想到,阿飞会不告而别。
  他总要和他说一声的,但李寻欢又明白,他是心中惭愧无颜与他见面。
  但对李寻欢来说,阿飞不仅是他的朋友,更像一个单纯的孩子,他不忍苛责他,也难以放弃他。
  如今听到阿飞和林仙儿有难,李寻欢心中生出了浓浓的担忧。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只记得旁人待他的好,从不去记别人的辜负和亏欠。
  “老兄,你有所不知,这江湖第一美人绝色妖娆,无数裙下之臣拱手献上家产,她的身家可是连金钱帮都垂涎不已的。快剑阿飞与她私奔归隐,结果被人发现,如今岂不是招惹上了大麻烦。”
  冷切牛肉端了上来,众人纷纷举筷,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
  “是也,是也,自古美人乡英雄冢,这阿飞带着一个弱女子能逃过金钱帮的追捕也是了得。”
  “呵,老兄这话就落后了,听金钱帮底下办事的小卒子说,那林仙儿可也是一位蛇蝎美人,一把剑夺人心魄,和她的美貌一样毒辣哩。”
  众人不敢深谈金钱帮下去,话题又转到了林仙儿的美貌上。
  李寻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神情有些委顿,他叫来店家结了账,鲜见的大白天走出店门。
  孙驼子手里拿着铜钱,看着这一失意落寞的中年人走在尘土飞扬的弄堂里,忍不住道:“客官,您晚上还回来么,不知如何称呼?”
  李寻欢身子顿了下,没转头,朝孙驼子摆了摆手:“老人家莫要担心,我只是出去一阵。”
  他说着话,又咳了起来,单手握成拳头凑在下巴下,整个人看起来还是那么萧瑟萎靡,但背影中又流露出一种无比坚韧的气质。
  有时候墙里墙外就是天上地下,有时候有的人做了几十年邻居,却不知隔壁人的样貌。
  有时候,人人都听过有关小李飞刀的江湖传说,却有许多人相逢不相识。
  孙驼子将擦桌布搭在了肩膀上,目光变得悠远深邃,一直看着那个挺拔的萧条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处。
  他不需要再问他的姓名了,因为他已然猜出了他的身份。
  快剑阿飞为人清冷,初入江湖艳惊四座,一把快剑留下许多成名已久的好汉性命。
  但他除了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这个红颜知己,还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义薄云天的探花郎李寻欢。
  他竟然为了他的名字,孙驼子咧嘴一笑,遥望着兴云庄上琼楼玉宇中高高耸立的小楼。
  刀在鞘中待的再久,待出鞘时仍然是一把锋利的锐不可挡的刀,孙驼子突然不担心离开的人了。
  他会回来的,孙驼子笃定,也许还会带着闻名江湖的少年孤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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