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傻透顶,魔界都已经变成那样了,那只狗怎么了……还用问吗?
杜沫沫赶紧开始寻找能够扯开话题的话题。然而魔王好像没有听见,还是愉快地和狗玩。一直玩到日暮西斜,草地上的人渐渐少了,小狗也开始心不在焉起来,魔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并且完全不记得今天来这里的目的。
@和自己下棋的玛欧:今天长这样!今天认识了一只小狗!它叫沫沫!【分享图片】
“……它不叫沫沫!”杜沫沫也是第一次见到能保持一个姿势连续逗两小时狗的人。
阿拉琪表示,能保持一个姿势连续逗两小时狗的人,比起能保持一个姿势连续睡上一星期的人,好像也没有那么厉害。
尤其这样的人还有48个,整整齐齐,一动不动地并排躺着。
推开门的一瞬间她以为自己进了停尸房。
一星期前,她带着这群叽叽喳喳的小妖精去参加了YQ的选秀海选,感觉自己像带队出去春游的高中班主任。
她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用魅魔与生俱来对女性魅力的理解和把控,加上针对魔族的高强度训练法,让这些原本只有一张漂亮脸蛋,不比充气娃娃更有内涵的小妖精们精通了琴棋书画唱念做打,并且根据每个人的长相气质,为她们分别定制了48种不重样的外形包装;从拿起杯子的姿势,到说话时的句首句尾语气词,都要经过她的批准认可才能使用。
“忘记你们用了几千年的魔族身份,把翅膀都收起来,别走着走着就飞,”阿拉琪每天上课前都要这么对她们说,用魅魔的真面目,“你们现在是十七八岁的人类姑娘,美少女做什么都是对的,这是你们的外形为你们带来的特权,不要浪费,用你们的脸去告诉那些人类,梦境里的妖精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还有,把开火车这个毛病给我改掉!”
等到正式出现在选秀舞台上的时候,已经不是48个小妖精,而是48个美得像小妖精一样的少女。
她们毫无悬念地包揽了赛区海选的前48名。毕竟,再美的人类也赢不了魔族血统的天生丽质,和魅魔□□出来的风姿万千。还在比赛现场的时候,就有一些星探经纪人上来塞名片,都被阿拉琪一一拦下了。
“我们已经有签约的事务所了,”阿拉琪说,“小心我们老板咬你们。”
只是从现场回来之后,小妖精们保持着人类的形态,在事务所的训练室里倒头就睡,一睡不醒,还像晾晒场上的咸鱼一样排得整整齐齐;大概是一个月的集训太累了。
看来她们只是身体变大,脑容量并没有,阿拉琪想,还是小得像指甲一样。
然后她把刚收到的一份传真对折几下,塞进胸口,愉快地哼着歌下班了。
然而城堡里冷冷清清的,厨房也没开火,只有摄像机无聊地在大厅里飞来飞去。阿拉琪想起来了,杜沫沫说,要让魔王彻头彻尾地体验一下大学生活,所以要带他去大学食堂吃了晚饭才回来。
那这个怎么办?阿拉琪抽出那份传真,打开重新看了一遍,然后再次叠好。
看来是天意,阿拉琪想。
就暂时放在我这里好了。
与此同时,魔王正在参加杜沫沫母校的晚宴。
“都说了不是宴会了……只是一般的晚饭啊,”杜沫沫说,“好了端着你的盘子找座位去吧。”
魔王“哦”了一声,端着盛了全是番茄的番茄炒蛋,没有鱼也没有肉的鱼香肉丝,货真价实的炒青菜和三两不怎么白的白米饭的餐盘,向后转。
在他看来,烹制如此巨大份量的食物供如此多的人数同时就餐的活动,和他老爹当初开放城堡餐厅款待平民的场面几乎是一样一样的。
魔王端着盘子找到一张空桌子,坐下,四下环顾。他惴惴不安地发现很多人正在盯着自己看。
是不是……哪里做了不合礼节的事?魔王回忆了一下自进门以来的一系列举动:照着杜沫沫说的排队,照着杜沫沫说的点菜,从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大妈手里接过盘子,照着杜沫沫说的找到空位置坐下……
魔王并不知道那些看着他的学生当中不少人已经在飞快地发推发微博发朋友圈:在学校食堂遇到前两天新闻上的那个演员啦!他只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礼节上出了什么差错,才引起这样的围观。魔王回头看了一眼杜沫沫——她还在和那个穿着格子衬衫的黑框眼镜妹说话,暂时不能过来救他。
“谢谢你借我饭卡啊,小E。”
“我不叫小E,我叫晓怡,”说着丁晓怡接过饭卡,推推眼镜,“我觉得学姐你还是快点过去比较好,你老板一个人坐在那里好像快要哭了。”
杜沫沫撇头,果然看到魔王握着他的银饭勺趴在桌边,皱紧眉头,眼神不停地左右乱飘,看起来十分慌张。
就像被丢在快餐店桌子旁的小孩子,而他的妈妈已经忘了这回事,顾自逛街去了。
☆、代购的魔王
一周后,又是一个周三下午,同样的阳光明媚气候宜人,同样的适合发呆/逃课/开黑/在寝室睡觉。
作为一名属性为守序善良的大二女生,小E……丁晓怡选择了去图书馆学习。
因为期中考已经考完了,而她挂科了。
要是不好好复习一下之前的内容,再补上欠了很久的作业的话,期末的学分恐怕会不太好看。
丁晓怡走进图书馆——考试已过,比上星期来的时候冷清了不少——她十分满意地走到自己惯常的座位,拉开椅子,放下书包,感受了一下这熟悉的氛围,坐下开始学习。
这才是她日常的午后。散发着旧纸张味的空气,安静的谁也懒得理谁的同学,机箱里吱吱作响好像活了的破电脑……一切都是如此完美,就连今天身上穿的也是她最喜欢的红黑格子衬衫。
丁晓怡摊开英语习题册,看了两眼,觉得如此美好的午后应该用来看一些美好的东西,于是掏出了书包里的kindle,打开《论悬浮于静态液体的小粒子的运动——热的分子运动理论所需》(爱因斯坦),愉快地看了起来。
是的,以她的智商和学习态度原本足以成为笑傲一方的学霸,然而她感兴趣的领域都非本专业——大概和家花不如野花香一个道理——所以这学期的丁晓怡也依然在挂科。
当然本人并不在意。
然而就在丁晓怡为爱因斯坦缜密精妙的论述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时候,有人走到她边上,低了头弯了腰,小声问。
“同学,鞋子要伐?”强行本地化的奇怪口音。
丁晓怡头也不抬地挥挥手:“不要。”
“正品UGG,原产地代购的。”
“不要不要。”
“马上入冬了,给自己买双好点的啊,我卖的都是正品代购,不是那种尾单货。”
“不要不要不要!滚滚滚!”阅读中的丁晓怡同学,并不是守序善良,所以即使她知道正在向她推销的人是谁,也会做出一样的回答——更不用说她根本没有抬头看一眼。
魔王倒吸一口气,咽下还没出口的话,转身去了二楼,眼角似有泪光。
他最后一节表演课作业,是以“魏暄”的身份,卖鞋子。
毕竟剧本上的魏暄,是一个从学弟学妹身上挣出了自己四年学费的……成功人士。
鞋子是杜沫沫帮他在购物网站上买的。他在背包里塞进了一个空间,这才能背着几十个鞋盒在学校里晃来晃去而不至于太引人注目。
魔王人生的前800年所看到的小贩,或者说行商人,都是带着自己的商品在街边大声叫卖,或者编出上口的小曲儿,心情一好就半卖半送的。他对他们的印象很好,因为他去街上溜达的时候,没少吃他们塞来的水果点心。
所以魔王并没有料到,他要扮演的,是这种神神秘秘,鬼鬼祟祟,明明只是卖个鞋却感觉像在进行什么见不得人的地下交易的,小贩。
他预想中的自己一开口对方就双手奉上钱包的情景也没有发生,连那个有点眼熟的格子衬衫眼镜妹对自己也十分不友好。晃了一上午,魔王只卖掉了一双帆布鞋。虽然买鞋的那个姑娘的本意似乎是花个几十块,换一个和即将出演YQ电视剧的(不)著名演员合影的机会。
“加油啊,我会看你的节目的,”买鞋的姑娘临走前,凑近魔王耳边小声地说,“这是我的号码,没事的时候可以找我聊天。”然后她塞过来一张小纸条,顺势在魔王手背上摸了一把,朝他眨眨眼,走了。
在一旁的长椅上围观全程的杜沫沫想起很久以前,她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有天和班上的小男同学一起放学回家,两人摸出身上所有的钱,合买了一大包虾条,你一口我一口吃得开开心心,然后半路遇到了心血来潮来接自己的爸爸。
她现在才明白,为什么爸爸当时会虎着一张吃人的脸,把小男同学瞪跑了。
“那个人说的号码是什么?”魔王走过来,把纸条递给杜沫沫。
“没什么,你不用管。”杜沫沫三两下就撕了纸条,丢进边上的垃圾桶。
上午的收获就是这样,考虑到很多专业的课都集中在上午时间段,流动的学生不多,所以杜沫沫觉得,到了相对闲散的下午,卖掉两双应该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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