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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穿越一渣男 完结+番外 (樵月临荼)

【 】
重生穿越一渣男
作者:樵月临荼

文案

作为一名男屌丝,忽然有一天他穿越了,紧接着他闯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像所有的穿越男屌丝一样先是娶了一个温柔贤淑外加貌美如花的妻子,紧接着身边出现各种各样的女人。
再然后生了一堆的孩子,再然后他的老婆孩子全都死了。
他质问曾经贤良淑德的妻子,为什么要害死他的孩子,妻子说,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又活了一世,祝合内心大喊,娘子,我来了!!!
现代种马穿越一世后重生,幡然醒悟,决定改(cong)邪(yi)归(er)正(zhong)的故事。
只是慢慢地祝合发现,他所有的运气,好像上辈子全都用完了。

和祝合成亲以后,谢璞发现,总有一些莫名其妙地女人想要勾引她的丈夫,这该怎么办?

全文都充满了男主的王(shuai)霸(shen)之气o( ̄ヘ ̄o#)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祝合,谢璞 ┃ 配角:男主和他的女人们 ┃ 其它:穿越,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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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重生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祝合质问面前这个贤良淑德的妻子。
  谢璞冷笑着看着他:“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祝合醒来的时候,望着头顶蓝蓝的天空,有一瞬间人是愣住的,他起身看了看熟悉又陌生的四周草木,低头看自己身上充满现代化的衣衫,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老天居然又让他重生了。
  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个还要从祝合上辈子说起。
  祝合是现代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好青年,念书的时候往死里面念,工作的时候往死里面工作,最后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被老板炒了,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嫌他太穷,打电话和他分手了。
  于是祝合一个人抱着一堆办公用品,走在秋风萧瑟的路上,迎着冰凉的秋风,抬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刚想在这寂静无人的深夜里面发表一下“获奖感言”时,一辆飞速而来的机动车直直的冲向他,再然后他就穿越了。
  穿越以后的祝合,他的人生就好像是开挂了一样,像整天都散着王八之气的男主一样,成为了女人收割机,先是娶了一个贤良淑德的妻子,然后纳了一个又一个的美妾,那人生还真的不是一般人能羡慕得来的。
  不过当祝合达到人生巅峰的时候,他那位贤良淑德的妻子却给了他狠狠地一巴掌,将他从他自己营造的美好人生里面给打醒了。
  再然后祝合寿终正寝了,再然后祝合又重生了。
  重生到了他穿越的那一天。
  祝合坐在原地,回想起自己上辈子穿越后做过的那些事,真的很想一巴掌拍死自己,他怎么就那么的混账呢。
  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蹬了蹬脚,活动一下身上的筋骨后,决定先把身上的衣服给换了,免得回头又被人当成流氓给嫌弃。
  上辈子祝合刚刚穿越,当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穿越了,只当那位撞他的那机动车仁兄担心自己扯上人命官司,将他抛尸荒野,在没有见到人群之前,祝合一直是这样认为的,等见到那些穿着古装的古人时,祝合才明白自己是穿越的。
  祝合身无分文,想要弄到一身衣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唯一一个可以弄到一身衣服的办法就是扒死人身上的衣服。
  有件事情需要说明一下,祝合的运气也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穿到的是战乱时期,时间大概是宋朝那段时间,这个时间上算大宋应该是灭亡了,只是不知为什么竟然还延续了一百多年。
  这个时候,汉人只剩下半壁江山,百姓流离失所,天灾打仗到处都是,路上随时随地都能见到死人。
  百姓生活穷苦,有的时候路上死人的衣服都被人扒走,最后还真的是落了一个暴尸荒野的下场。
  而祝合的目标就是那群暴尸荒野的百姓。
  祝合脚上还穿着皮鞋,他在古代已经生活已经四十多年,现代人的装束对于他这个在古代生活了四十几年的“古人”来说有点比较陌生,还不大适应。
  他一脚一个脚印,踩在深一块浅一块的草地上,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还没有走出这片密林。他脚上的皮鞋只不过是个劣质产品,穿着走这么长时间的路,即便是穿着袜子,祝合的脚上也被磨出了水泡。
  望着四周绿油油的树林,祝合朝天叹了口气,脱下脚上的皮鞋提在了手里面继续往前走。
  走了半日,总算是走出那片密林,祝合站在满是黄土的官道上,只觉得身心舒畅,前提是忽视那一阵被风吹起的黄土灰尘,呛得他直咳嗽。
  等灰尘下去,祝合吐了口气,抹了把脸,真的是一刻都受不了现在的情况了。
  他往平城方向走过去,沿途中他遇见多具无名死尸,外貌特征几乎一样,都是面黄肌瘦,瘦弱削骨,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同样的,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被人给扒走了。
  前世初来乍到的祝合看见第一具尸体的时候是震惊的,以为发生了凶案,赶紧往前走,记着地理位置打算报案,等他看到第二具,第三具,第N具尸体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麻木的,当他在官道上看见的第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内心是激动地,等听到第一个人说话的口音时,他的内心是奔溃的。
  等他好不容易发现别人的衣着打扮和他都不一样时,他已经不知道该抱着一个什么样的感觉了。
  他面无表情的从尸体旁边走过去,走了一具又一具,愣是没有看见一个穿着衣服的,等快走到平城城门口的时候,路上已经没有尸体了,因为全部官府的人给处置了。这一条道走下来,祝合是没有找到一件古人的衣服可以给他换,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一身已经被树枝,灰尘还有他身上的汗水祸害的不成样子的衬衫。
  祝合站在城门口,无视身边人诧异的目光,仰头看着城门上用古篆写的平城那两个古朴大方的两个字,只觉得眼睛里面有种酸涩的感觉。
  他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抬脚就要穿过城门进去,在城门口的时候被看门的士兵拦住。
  至于原因,一个短头发的人,穿着奇装异服,怎么看怎么奇怪,不拦着他拦着谁。
  祝合被拦住的时候还愣了一下,心想谁敢拦他的路,再然后想起来他现在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别人的眼中他就是一个蝼蚁,想怎么整他就怎么整他。
  祝合顺从的停下脚步,看着守门士兵,等着他问话。
  守门士兵问他:“你是什么人?”
  在这个时代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哪里的方言祝合没有学过,他本来语言能力就很强,学什么像什么,早就在前世的时候就把各地的方言给摸了个透底,更何况此处还是他前世的发源地。
  “我本是江东人士,逃难自此,路上遇见劫匪,此时身无分文。”
  祝合现在的样子实在是说不上好,赶紧的脸上全是灰尘,只剩下眼珠子,还有说话时露出的那一口大白牙是白的,其他地方全都是脏的。
  而且他本来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这会儿已经染得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他又在密林里面穿梭了那么长时间,走过来的路上他自己琢磨着可能找不到合适的衣服换上,干脆将身上衣服弄坏,反正最后都是在耍流氓,他干脆把流氓耍到底,也好比被人当成一个大熊猫围观来的好看。
  祝合样子实在是太惨,又走了半日的路,脚上的鞋质量本来就不好,祝合嫌磨脚半路上就把鞋给脱扔了,只留下一双黑色的袜子还穿在脚上,走了这半天的路,脚上的袜子已经被磨坏了,脚尖露出两个大拇指,腿上的西装裤可以无视,它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天下大乱,百姓流离失所,到处都能看见难民逃荒,平城也不例外,从祝合身边走过去的百姓脸上表情都很麻木,活的都很邋遢。
  祝合说话斯文,有着读书人的儒雅,完完全全的一副古人形态,这和他前世几十年的打拼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前世他刚刚穿越到这里的时候,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脱不开现代人的习性。
  说好听点的是豪放不羁,说难听点的就是不懂规矩,准确的说是个地痞流氓习性。
  对此,祝合忍不住想要感慨,当初他的岳丈大人将自己的亲生闺女嫁给他的时候到底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啊。
  守卫拦着祝合主要还是看他衣着邋遢的缘故,见他说话这么彬彬有礼,有着读书人的儒雅也就不为难祝合让他进去。
  “行了,你进去吧。”守卫让开身让祝合过去。
  祝合笑着对守卫道谢,刚走没有两三米远,刚刚放他通行的守卫将他叫住:“喂,你很久没吃饭了吧,今天谢员外施粥,你进城后第一个路口左拐走个两百米就差不多到了。”
  再次从旁人口中听见谢员外这三个字的时候,祝合的心中感慨万千,时隔这么多年,他终于又可以见到他的岳丈大人了。
  祝合双手作揖,对守卫感激说道:“多谢壮士。”
  守卫摆摆手,示意祝合可以走了。
  祝合按照记忆里面的路线走过去,远远地看见不少难民排着队伍等着施粥,整条街上摆了三个粥棚,祝合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早就已经饿得没什么力气了,像前世那样,祝合自然而然的走到了其中一个队伍后面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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