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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惨案 (王鑫垚)


  “而且他们只挑7越初7出生的孩子。”
  “所以,你认为,你认为——”
  “我认为有人启动了这过去很多年的残忍仪式。有人。东子是7越初7生的,杜德是7越初7生的,如今他们两人都失踪了。”
  “可那是好多年前的,几百年前的传说。怎么会?”
  “马克也是7月初7生的,他的弟弟也是7月初7生的。我希望你帮我带他走,我非常感谢你,大姐。我在这个镇上没有其他的亲人,我知道你们家一向与我们家走的近,我希望你帮我这个忙,不管这是不是传说,还是只是我瞎想猜测,但是目前我希望马克离开这个镇子,等那日子过去,或者胡笙他们回城里的时候,我再去接他回来。”
  淑清看着马大全,她不相信什么血祭,绝对不信,应该是有人利用这个传说,在镇上制造恐慌,但是谁会这么做。是谁?
  马大全没有提出任何有用的信息,除了那个流传百年的传说,再没有其他,哦,还有城里来的胖子,听说那个胖子发现杜德失踪的。
  他们说完这些天已经快蒙蒙亮了。淑清站起身,揉揉自己有些僵硬的膝盖,她的年纪不小了,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帮助马大全把马克送走,她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非常不好的感觉。
  “我去把马克叫醒,也许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发,”她抬手看了一下表。“但是马老板,我不相信现在还有血祭这种事情,我小的时候都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现如今更不可能发生这样愚昧的事情,不过,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马克送到他的外婆家。其他的我可不敢向你保证!好了,你跟马克说完就得赶紧离开,我要收拾一下,天要亮了。”
  胡笙躺在李珍的身边,他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脸,并将一根食指放在她的鼻息下,呼吸很平稳。那场奇怪的龙卷风卷走了他那条心爱的裤子,他穿它很多年了,颜色也全都退掉了。但他舍不得丢掉,那是安心给他买的,才不是他眼前的这个女人。他慢悠悠的坐起身来,低下头,仔细的看着睡在他枕边的女人。“珍珍——珍珍——”他轻声的唤她。但她只是翻了一个身,并没有回答他,他知道她睡的很沉。他轻轻而小心翼翼的下床,随手抓起放在床边椅子上的短裤,胡乱穿上,然后穿上那件对号牌的背心体恤。他穿好衣物后,又转头去看李珍,她一动不动的躺着,胸口缓慢而有节奏的上下起伏。
  胡笙抓起他搭在椅背上的绵绸衬衣,轻手轻脚的朝衣柜走去,床上的李珍动了一下,凉席发出刺啦声。他停住手,转头看她,他又停了一会儿,然后再轻轻的打开衣柜的门,虽然他的动作很轻很轻。但已经有些年岁的衣柜仍旧发出吱嘎一声,他马上停下动作,转头看李珍,她依旧没有反应。接着,他伸手在衣柜底部一模,快速而精准的找到了那个黑色的本子。
  关上衣柜后,他悄悄的走出了卧室,穿过堂屋,打开灶房的门,再从灶房的后门,走出了房子。
  灶房后面有一个蓄水池子,但池子里一滴水都没有,反而装满了落叶和杂草,胡笙在水池边沿上坐下来。抬头看向西边,灶房刚好在西边这个方位,他觉得他能看见不死山谷。小时候他常常看见他妈妈坐在这个水池子边沿。有的时候舀水洗红薯或猪草,有的时候洗菜,有的时候她就静静的坐在这里,眼睛盯着西边。有一天,他放学回家想去灶房喝点凉水,发现他的妈妈坐在那水池上哭,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看见他妈妈手臂上的割伤。他知道他爸爸一定又揍了她。他就像镇上那些畜生揍他一样揍他的妈妈,那个时候他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带他妈妈离开这个鬼地方。但是,他的妈妈没有过多久就将他送走了,送到了一个他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后来他渐渐的忘记了仇恨,忘记了这个镇子带给他和他妈妈的伤害。但是,他真的忘记了吗?真的忘记了吗?他举起那在衣柜发现的黑色本子。朝向西边,天空从黑黢黢变成了灰蒙蒙。他知道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
  “亲爱的,亲爱的,看看吧,打开看看吧,看你都干了什么好事?”一个像是从遥远的不死山谷传来的声音说道。但胡笙知道这声音来自他的脑海,安心的声音,是安心的声音,一直藏在他的脑海里的那个声音。
  “安心,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从来都不是故意。”胡笙看着黑色的本子自言自语。
  “当然,我知道,亲爱的,我知道,”那个声音说。
  “我好想你,我真的好想你!”胡笙发现此刻他是如此的思念他的妻子,他在大学认识的妻子,而不是此刻躺在床上的陌生人。
  这一次,那个声音没有回应他。

☆、第163章 迫害

  胡笙坐在蓄水池边沿,两眼看着西方,他能看见不死山谷上方的天空。那里灰蒙蒙的,跟他自己头顶的天空颜色不太一样。一块积雨云停在那上方,显得雾蒙蒙的。远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鸡鸣,他看见他云块动了动。积雨云,这个时候?他偏着头再定睛看了看,他手上的黑色本子哐当一下掉在了泥地上。他抖了一下手,弯腰去捡黑色的本子,一条菜花蛇正从他面前慢悠悠的向院子旁边的草堆里爬去。他一动不动的看着那条蛇,想着真是奇怪,怎么会有蛇呢?他看着那条蛇钻进了草堆,然后他抬起头来,不死山谷的积雨云不见了。他刚刚是眼花了吗?不会啊!
  刚刚那里是一朵积雨云。他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可是不见了。”胡笙自言自语的说道,他站起身来,再次看了一眼那黑色的本子,随手就将它丢进了蓄水池和房子墙壁间隔的缝隙里去。那黑色的本子一瞬间便没有了踪影。
  干得漂亮,没有人会找到它。那个声音对他赞赏有加。胡笙点点头,似乎在回应那个声音。他又站了一会儿,然后将棉麻衬衣套在背心体恤外面。他绕过蓄水池,推开后门。从灶房走进堂屋,然后打开堂屋的门,一抹漂亮的朝霞从东边的天空缓缓升起。他抖了抖身体,赶紧往屋子里退了两步。
  你知道你是什么东西?你是下贱东西!你打死我的狗,你这个小杂种。小杂种,小杂种,小杂种……
  求求你,求求你,我错了,我错了,放过我,放过我,求求你。别打我了,别打我了!求求你们!
  打死他,打死他个贱杂种,草你妈的杂种。
  你记得,你记得。胡笙脑子里的那个声音又开始说话了。
  “对,我记得,我记得那群混账是怎么揍我的。”胡笙皱紧眉头,陷进痛苦不堪的回忆——
  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倒在血泊中,他的头裂了一大条口子,因为血顺着他的额头流到了他的眼睛,它们会一直流,直到伤口那里结痂。
  他会死的,他知道他们会把他打死。他努力的想睁开眼睛,想把打他的人的样子全部记下来,但是——他头好晕,头好晕,耳朵也嗡嗡直响,他只能透过一条细得不能再细的缝隙看他们。
  他们在讨论如何处置他,他听见他们一群人坐在田埂上。他应该大吼的,但是他们会打得更厉害,带头的说了,如果不叫就少打几下。但他们几乎要把他打死了,他一定要死了,整个天地都在旋转,那一群人围坐在一起,唧唧咋咋争论不休,他伸出手,试图爬出这块干田,试图呼救,他张大了嘴巴,用力的呼喊,但是只吐出一个类似于‘啊’的小小音节,那声音小到连他自己也听不清。这时,那伙揍他的人起了冲突,其中一个人大声吼道:“把他丢到山谷去,丢到那里去,只能这样。只能这样!”“谁去?”另一个人惊恐的问道,“我可不去那个鬼地方。”他们要把他丢到那个闹鬼的山谷,不要,他不要去那里,不要把他丢到那里去,他又拼命的想喊,但是没有喊出任何声音——
  你逃不掉的,心肝儿。
  那伙人最后决定猜拳,输掉的人就负责把被打的半死的胡笙丢到鬼谷去。
  那山谷是一个u型的,凹进去的地方全是乱石堆和疯长的苏紫草,还有不死花,不死花跟太阳花很像。但它不结瓜子也不向着太阳,只是一种黄色夹带着紫色的花,长得异常高大。山谷出来便是两块耕地,很小的两块耕地,其中靠近山谷的那块已经荒废,土地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另一块种满了西瓜,上午的时候,胡笙和许飞就蹲在这地里啃西瓜。
  他们一群人抬着胡笙走到了山谷前面,再走几百米就到西瓜地了。夜很静,除了夏虫的叫声,这片地方没有任何声音。所有在地里劳作的人们都回家喝酒看电视了。今天赶集,下地的人本来就不多。
  “嘿,你们两个家伙,把他抬进去。放在那块大石头上。”那个带头的孩子指着猜拳输掉的另外两个孩子。“快!”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两个孩子吓坏了,但是现如今已经是骑虎难下,如果不把这个倒霉的家伙丢进去,他们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他们一人抓住胡笙的肩膀,一人抓住胡笙的双脚。这个时候,胡笙已经彻底的晕过去了。他的两只手都很自然的垂在泥土里,没有丝毫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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