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让我看着你呢!”干豇豆往屋里走去。“你要是走了,我可就不用天天守着你了。”
“我以为,他们会安排其他警察监视我。”张大大再猛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蒂扔在地上,用脚踩灭。
干豇豆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旋即又在一张凉椅子上坐了下来,他黄瘦的脸皮很想大麻抽的过多。他撅起嘴唇在水杯沿边轻轻吹了一口,接着将水杯放在旁边一个木头长凳上。
“你以为这个小镇跟你们大城市一样,警察多的满大街都是啊!我告诉你,没有几个人!哼~他们都去找那个小兔崽子了。你不知道前不久失踪的那个胖子,哦,跟你还有点像,给找着了。在普洱河飘着呢!肚子这么大!啧啧啧~”干豇豆说着用左手和右手围了一个圆圈,然后又摆摆手。“可怜了他爹妈,都哭死了!”
张大大不太自然的换了一个姿势,他听说了,满大街的人都在议论那个孩子,说是不知怎么的就淹死了,那孩子从来不去那条河。
“真是可怜啊!”他说,又从包里抽出一根烟来。“要来一根?”他将抖出来的烟对着干豇豆。干豇豆略微起身,抽走一根。张大大跨过去为他点上,也为自己点上。
“老板,你是个实在人,你见我像杀人的人吗?”张大大抽一口烟,透着烟雾看着干豇豆。
干豇豆没有抬头看他,而是转头看着街上的行人。此刻街上并没有几个人。“杀人犯会在自己脸上写我杀了人啊?”
一时沉默,两人都没有说话,只听见吸烟的咂巴嘴唇的声音。“胡笙是你的老板?”干豇豆把抽了一半的烟仍在地上,并没有用脚踩灭。
张大大看着那半截躺在地上,但仍旧冒着火星子的烟,皱眉。他点点头,并强调只是暂时的老板。
“暂时的老板是什么意思?”
“做完龙门这个项目,我就不准备和他合作了!”
“你之前不知道他是谁?”
“知道。他杀死自己老丈人嘛。”
干豇豆点点头,“镇上的人可从来都不喜欢他啊,小时候不喜欢,长大了也不喜欢,后来杀人了更不喜欢。他是这个镇上的扫把星。”
“我想这可能是我们不受欢迎的原因,对吧?”
“现在已经有人很喜欢他了,你知道超市老板,老张(谢君雅丈夫)还有好几家米粉店的老板都很感激他啊!”
张大大点点头,他知道胡笙回来就是为了让这个镇上的人对他刮目相看,尊重他,不知道他做到了多少。
“你知道五金店那老板的狗被人砍死挂在周安娜的坟头?”
张大大摇摇头,他不知道,又或者他不想让干豇豆知道他知道。
“我敢保证是他干的。他和五金店那老板可是两不相融的呐。啧啧啧~杀人家狗,还上门警告。”
对于这件事张大大知道一点,李珍给他们说过。在山谷里看见一只被人杀死的狗倒挂在树枝上。所以他认为胡笙不会干那样的蠢事。
“我觉得不是他干的。”
“什么?”
“杀狗。”
“那是谁?”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胡笙回来是为了让这个镇上的人接纳他,或者说尊重他吧,我不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我认为他不会一回来就干这么让人讨厌的事情。”张大大吸完最后一口烟,但没有扔掉烟头。
干豇豆盯着他看了半饷,然后开口说:“你们什么时候退房?”
☆、第170章 冲突
李珍和胡笙赶到疯人院的时候,张二的尸体已经被移走了。一个杂工在清理他的房间,罗院长站在门口,满面愁容。
“最近镇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看上去很难过,似乎张二是他的亲人。“我们确实没有想到他会咬破自己的手腕。”
“最后一个见他的人是谁?”胡笙问。
“我想,我想应该是——小红,最后给他送饭的人是你吗?”罗院长看着正在收拾房间的女工说。
那女工抬起头来,摇摇头,“是朱姐。”
“是朱育碧吗?”胡笙拉了一下那个女工。李珍和罗顺同时看向他。
那女工点点头,然后说:“不过她请假了。我想她被张二的模样吓坏了。”
他们走出张二的房间,在罗院长的办公室坐下来。李珍坐在胡笙的旁边,她紧握住胡笙的手,生怕他会随时消失。她看了一眼胡笙,再转头看向罗顺。罗顺正给他们倒水,李珍只能看见他有些弯曲的背部,她抓着胡笙的手又紧了紧。
“罗院长,张二是不是李教授的病人?”她问。
罗顺停下手里接水的动作,他转过身来。“这水还没有开,得等一下!”他放下接了一半水的纸杯,然后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后坐了下来。“张二曾经是李教授的病人,他一直接受李教授的药物治疗。”他在自己桌子上一堆乱七八糟的文件中翻找了一会儿,然后抽出一个蓝色的夹子。他盯着夹子看了一会儿,然后站起身,绕过办公桌,走到李珍和胡笙的面前。“你可以看一下这个。”他将夹子递给李珍。
李珍看了胡笙一眼,接下那个蓝色夹子。
“罗院长,可以麻烦你请那位朱育碧回来一下吗?我想和她聊聊。”
李珍原本低头查看张二病历,听到胡笙的话她突然抬起头来。
“你见她做什么?”
胡笙拍拍她的手,目光犀利的看着罗院长,“我想问问她张二的情况,如果结合这个病历也许会有新的发现,比如关于那些逃跑的病人。”
罗院长为难的蹙眉说道:“我想这个可能有点困难,她回赵家沟了。如果不是她自己回来,我想比较麻烦。她请了一周的假。”
“能不能安排一个人传个话?”
“呃~这个嘛!”罗院长不安的在屋子里来回走动,最后他还是鼓起勇气,“张二已经死了,我给他的亲属报告了情况,他们并没有——”
“罗院长,请你务必找到那位大姐。”李珍合上蓝色夹子,“没错,他是!”最后这句话是对胡笙说的。
“有多少病人接受过李教授的治疗。我是指他的新药治疗。”胡笙偏着头问罗院长。“如果你希望疯人院正常,或者是少给你惹麻烦,你最好告诉我们。”
“当然,你们是股东,是这家疯人院的投资者,当然我可以告诉你们任何情况,不过李教授的研究——”罗院长又开始来回踱步,“安夫人她——”
“你知道!”李珍突然站起身来,她目露凶光,似乎想把罗顺撕碎。“你知道他们的计划,龌龊的计划!是不是?”
罗顺被李珍突然的变脸不知所措,他往后退了两步,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我不知道,你是指——”
“那个恶心的实验!你知道那个实验,对不对?”
“我不清楚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你的意思!”
李珍啪的一下将蓝色的夹子重重的摔砸在罗院长的身上,她真是厌烦了一遍又一遍的装模作样,她回来的目的是什么?她回来的目的不就是来摧毁那个恐怖的实验吗?那个拿活人做实验的实验,安小文和李译文龌龊的勾当,在他们眼里疯子就不是人,甚至不如一只过街人人喊打的老鼠。他们折磨他们,用禁止在人身体做实验的药品,一个接着一个的用这里的病人做实验,只是为了尽快找到治疗他那个把自己儿子煮来吃了的妹妹。自私的混蛋。他吗的自私的混蛋。
“罗院长!安小文已经死了,李译文已经死了!你应该害怕的人难道不是我吗?”她步步逼近罗顺,脸上面无表情。
此时,胡笙站起身来,他伸手扯了扯自己的衬衣,走上前,一只手抓住李珍的肩膀。“我们应该给他一点时间好好想想。”
然后他转头对着罗院长说:“我希望今天就能见到朱育碧。如果不行,最迟明天!”
走出疯人院,胡笙为自己点了一根烟。他望着疯人院的主楼,他的妈妈曾经在这里工作。他曾经在这里给胖厨师烧火,他给他1块钱工钱,有时候2块。朱育碧是和他妈妈一起在这里工作的杂工,没有文化。但是为人和善。对他和他妈妈都很照顾。不过,他记得他妈妈曾经给他提过朱育碧已经离开疯人院了,不知道为何又要回来工作。“来这里工作的人多半就是因为家里需要钱,或者家里有不得已的苦衷。”他妈妈曾经这样告诉他,他妈妈说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工作,这些疯子真是可怜,但守着他们伺候他们的人更可怜。
“小笙,妈妈给你安排好了,出去之后别再回来。也别回来找妈妈。知道吗?!”
“为什么?妈妈,我不要离开你!”
“小笙,如果你想帮妈妈就离开这里,离开这里,永远也不要回来。永远!”
妈妈让他永远也不要回来,但是他回来了,他带着他的新娘,带着她回来见她,没想到——
“滚!你给我滚!我不是让你不要回来吗?你回来干嘛?这个女人是谁?让她滚,滚回她家去!滚!”
他妈妈第一次见到他和安心站在她面前时,就拿了扫帚赶他们出门。他至今仍然记得他妈妈竭斯底里的吼声,但他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妈妈如此嫌厌他!也许镇上的传言都是真的——他就是一个小杂种,他妈妈偷人生的小杂种。可他的父亲是谁呢?如果不是那个天天喝酒揍他的男人,那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