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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出版] (天涯蝴蝶浪子)


  “你去学校贴个布告,估计有不少人有这个打算,遇到美女报名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一边翻看堆在一起的杂志一边回答。
  “我是去西藏,那么神圣的地方,不想和陌生人一起去。你考虑一下,如果学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吧。”
  “神圣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铁路修通后,每天想必有数以万计的人往那里跑,像赶集一样。赶集的事情你觉得神圣吗?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失恋,也许可以借此机会散散心。”
  “又失恋了?是那个奶茶店的老板?”
  “她走了,留给我一个杯子,碎了。”
  “我们明天就去吧。”
  “这么急?”
  “怎么?你还想看那些甩你的女孩子挽着别的男生的胳膊在校园里溜达?”
  “哦。”
  我挑了一本侦探小说,走在回公寓的路上,太阳像是被拉灭的灯,天空迅速地黑了。
  (二)
  我答应陪老k去西藏,他答应回来之后把最漂亮的那个表妹介绍给我认识。其实去哪里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哪个地方的人民也不会欢迎我这么龌龊的人。拉萨又名日光城,日照时间很长,想必会很热。我想那里的姑娘大概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穿着裙子。
  我不打算带什么行李,反正老k有的是钱,缺什么让他买就是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西游记》里的几句歌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啦啦”可是这歌好像跟这文章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人家西上取经是为了普度众生,我却是为了看看西藏的美女和北京的有啥不同。老k恐怕更离谱,我寻思他可能只是为了以后指着地图自豪地对儿子说:你爹去过那里!
  其实有的人去某个地方,只是为了抵达,完成一个心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唐僧取经估计是因为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追求意义做什么?觉得有意思就可以了。
  夜深了,我上铺的兄弟在看小说,邻铺在写论文,其他几个室友正围着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成人片。我不打算把我要去西藏的消息告诉他们,没有必要的。我消失一天,他们会以为我去外面通宵上网了;消失一周,他们会以为我泡了外校的姑娘在外面租房了;消失一个月,他们会以为我把黑社会老大的女儿肚子搞大了;消失一学期,他们也不会想到我是去西藏了。我除了偶尔向他们借一下成人片或小说之外,再没别的交流可言。
  在去往火车站的出租车上,我说服老k走慢一些。若走青藏线的话太快了,不如走川藏线,先去四川溜达溜达,据说那里的姑娘特别水灵,毕竟出来一次也不容易。
  老k背了很大一个登山包,里面装着洗漱用品、帐篷、衣服、指南针、药品等等。而我只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书,毛巾用他的,牙就不刷了。
  在火车上,我问老k为什么突然想出来。他说和他同居了半年的女友突然跟别人走了。其实他早想放下一切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看看了,正好,失恋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老k的女友我见过几次,就在老k的书店里,是一个很性感的姑娘,好像在念大三。老k说她把追求自身享乐看作人生目的,忽略了责任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生活方式也跟老k的女友差不多,颓废、逃避、极端的个人主义。我到现在也没找到展示自我存在的方式,尝试过音乐,最后却只证明出自己是个没耐心的家伙。现在试探着写作,却总是表达不出自己真正的想法。突然想起好像是王越说过的一句话:人云亦云固然无聊,自说自话同样可耻。
  那么,我恐怕已经到了不知羞耻也不在乎羞耻的地步了。老k说:这是一种境界。
  哎,屁股坐得好疼,先写到这里吧。从北京到成都这么远的距离居然买硬座,老k也真够抠门的。我估计到不了西藏我们俩就各走各的了,除非他答应换成卧铺。
  (三)
  我终于还是和老k分道扬镳了。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老爸脑袋里的一根血管突然爆裂了,生命垂危。他是家中独子,他得回去。
  他把所有的行李都交给了我,又塞给我一笔钱。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向他要了一笔钱。但是行李绝对是他主动留下的,千真万确,我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撒谎(他的行李后来被我廉价卖给了一个小贩,我也是迫不得已。你想想,哪有背着一个大包闯荡江湖的。万一闯了祸,跑不出三米就得被摁倒。要是被摁个脸朝下倒好了,背包还能替我挡一些拳脚,要是脸朝上,那还不跟乌龟一样,多影响我玉树临风的形象)。临别前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一定要到西藏。
  看得出来他很悲伤,不知道是因为不能去西藏,还是因为父亲的病,或者两者都有。我试着安慰他,说:以后你完全可以指着地图对你儿子自豪地说:我哥们去过那里。
  看他依旧不开心的样子,我又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死了,有的人还在老妈肚子里的时候就没了爹,相比之下你已经很幸运了。人生七十古来稀,你爹有五十岁了吧,该知足了。
  我的话好像刺激到了他,他长吼一声。我以为他要打我,赶紧退离他三米之外。谁知他竟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哭,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人。
  许多年后,我想不起老k的模样了,但是,却总也忘不了,在那个陌生的火车站,一个一米八五的男子蹲在地上无助地哭的情景。我一直陪他等到回北京的车开来,他的背影,一下子矮了许多。
  回到列车上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了。虽然老k说他处理好一切也许还会回来找我,可是我认为他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找了也找不到。我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在经过的墙角刻上特殊的记号。在开个鞋店都要放烟花庆祝一下的今天,老k想必也认不出哪个是我心血来潮放的召集同门的信号弹。
  我挺喜欢武侠小说的,惊险、刺激、充满了未知。要是我拥有盖世武功就更好了,匡扶一下正义,救活几个美女。听说西藏盛产灵芝,不知道吃了之后能不能增加功力。
  就这样,告别了老k之后,我脑海接连不断地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最后,我终于还是在晃荡的车厢里睡着了。入梦之前,我许了一个愿。但愿,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会躺一个漂亮姑娘,做我的徒弟或者情人,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如果她非要做我师父,那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她。
  (四)
  成都,天涯石北路。
  我嘴里咬着糖葫芦,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群小女孩身上。
  她们在打架,三打一。被打的那个女孩蹲在地上,抱着头,任凭拳脚雨点般落下,并不哭。若不是练过刀枪不入的武功,想必就是早已习惯。
  按理说我一个外乡人,多管闲事并不好,可是最后一个糖葫芦含到嘴里之后,我还是出现在了她们身边。
  我把山楂籽吐到那三个张牙舞爪的女孩头上,大喝一声:住手!很有武当少侠张无忌的风采。可惜被打的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算不上是英雄救美。所谓的歹徒也不过是三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见我一脸凶相,马上一哄而散。
  那被打的女孩抬起头,用并不友善的眼光扫了我一眼,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冷冷地抛出一句:谢谢你了。
  然后,离开。
  我手里还握着那根用来串山楂的小木棍,我真希望它能突然化成一柄宝剑。那样我就可以将剑尖指地,目送她翻身上马,待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马蹄踏起的烟尘中之后,缓缓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谢!
  她走出五六米远又回来了,抬头看着我深陷在幻想中如痴如醉的样子说:发什么呆呢?跟我回家,我做饭给你吃。
  虽然我并不饿,可还是跟上了她。与其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不如看看她到底想耍什么花样。
  她好像很讨厌跟我并排走在一起,脚步总是放得很开,偶尔回头看我一眼,也只是确定我是不是还跟着。我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发现她尽拣小路走,越走越荒凉,最后竟然到了一处坟地。
  我说:你不会就住这里吧。
  她说:当然不是,来这里是挖荠菜,待会儿包馄饨给你吃,荠菜馄饨味道很鲜美的。
  我说:其实我并不饿的,做不做饭都无所谓。
  她说:你不饿我饿啊。喏!这是我爸妈的坟,你磕个头,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我一惊,说:我连你名字都还不知晓,怎能说你是我的人呢?
  她说:那你给我取个名字吧,以前的名字不算。
  我想,取名先要看姓,可是墓碑上字迹很小,待我凑近想看看她爸爸姓什么的时候,却发现墓碑上只有一行字:当你看清这行字的时候,你踩到我了。
  我连忙退后几步,心说果然是父女,做事都这般异于常人。
  我静下心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相貌,虽然脸色有些苍白,眼神有些呆滞,牙色有点泛黄。可是如果从现在开始就补充营养的话,以后长成美女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我想了想说:以后你就叫璎珞吧,很多武侠小说中的女孩都叫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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