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出版] (天涯蝴蝶浪子)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 入库:04.11
因为住得近,我经常去找他玩。他也不介意我打断他的思路。通常我一去,他就泡上两杯茶,从床头柜里摸出一盒象棋,铺到床上,杀得昏天暗地。我下棋的时候一脸凶相,他说也就这时候我看起来像个匈奴的后裔。他喜欢叫我小蛮女,每天去找他的时候带一些水果,走的时候帮他把垃圾拎到楼下。
他很少送礼物给我,如果情书不算的话。在这个物欲横流、爱情如快餐的年代,认真写下的情书要比玫瑰啦玩具啦更让人感动,起码更让我感动。
第17章 梦想是照亮人生的星星(4)
后来我寝室那些姑娘还是知道了倪采的存在,我禁不住她们的软磨硬泡,就把我和倪采的事全说了。有什么呢,就算才子风流,浪子多情,而倪采二者兼备,我们的感情也不见得就不会长久。在我看来,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老想以后多累啊。我们寝室有一姑娘,男友是一军人,按说够正派了,可是那男的老怀疑她在学校会做对不起他的事,每次聊天都是相互质疑的口气,今天分手了明天又和好了,搞得人看着都累。
周末的时候,我们常去爬山,虽然这山已经没有什么景色了,但奇石怪岩还是有的。就像长得不漂亮却有一副好身材的姑娘一样,虽然不能养眼,却可以锻炼身体。历尽艰险,站在山巅,闭上双眼,清风拂身而过,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受倪采的影响,我也开始写小说。因为我只有写博客的经验,所以一开始写的文字很让人吐血。例如:爱上你的烟疤或者左手的无名指了,或者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再或者就是我被岁月那双汗毛老长的手抚摩之后满脸褶皱。
写完之后,我就给倪采,让他推荐到他熟悉的杂志。可是这个男人老是以我写得太矫情为理由,将我呕心沥血披星戴月鼓捣出来的文字悉数毙掉。大义灭亲这件事在外人看来自然是侠士之举,可是被灭的亲人没有不恨得咬牙切齿的。这次我心一横,瞒着他直接投寄到了杂志社。一想到那小子拿起刊有我文章的杂志目瞪口呆的傻样,我就乐不可支地想在床上打个滚。
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
我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抓得正紧,政府提倡少生优生最好不生,对超生的人实施“抓、打、罚”三位一体疗法。许多幼小的生命啼声未止便被父母扔进了尿罐。我也不例外,可惜我天生水性好,泡了半天也没断气。无奈之下,父亲只好以十块钱的价格把我卖给了一对不会生育的夫妇。
在农村待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若是母鸡不会下蛋,就需要在它的窝里放一个圆圆的类似鸡蛋的石头,俗成“引蛋”。这样母鸡就会发现自己除了和公鸡调情之外还有下蛋的功能,然后义无反顾地下出蛋来。没想到这办法放在人身上同样管用。那对不会生育的夫妇把我抱回家不久,就弄出了自己的孩子。
然后我就成了多余的。他们打算把我退还给父亲,可是父亲卖我的时候没有开发票,我又无灾无病不属于三包范围,于是矛盾产生了。他们争吵着,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可怜我那时太小,如果那时我会走路,我一定悄悄地走掉,我最不喜欢给人添麻烦了。后来,那对夫妇硬是把我扔在我家门前老槐树下废弃的磨盘上,理直气壮地走了。母亲心慈,顶着父亲的骂声把我抱回了家。然后父亲被迫交了一千多块钱的罚款。再然后跟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我玩着泥巴拖着鼻涕磕磕绊绊越长越大。
与农村小孩子不同的是,我特敏感,屁大点事也会被我引发出无限感慨。识字以后,我爱看小人书,就像现在的小孩子痴迷漫画一样。那时为了看书的时候不被人打搅,我常常揣上手电筒和小人书溜到东厢房的衣柜里。有一次我不小心在衣柜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我以为爸爸妈妈一定在外面疯了似的找我,可是出去一看,人家早钻被窝里打起呼噜了。这事情让我伤感了许久。小人书是向邻居王二借的。那是个雕刻艺术家,他喜欢雕刻小人书上的人物,小时候我很钦佩他。不过这篇文章跟他没多大关系。
我是在离家百里之外的一所私立大学读书。那学校真叫烂呀!我们八个男生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寝室里,早上放个屁到晚上还没散尽,大有余臭绕床三日不绝之趋势。食堂也很小,打饭要排队,一不小心就会溅上一身汤汁。教室和厕所倒称得上宽敞明亮,可教室里一天到晚都闹哄哄的,厕所又不宜久留。所以喜欢独处的我只好翻墙到校外的小树林里散步。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邻班的李小白和同班的栀子。当时他们俩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聊天。
李小白: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一起去仗剑走天涯。
栀子:我们才刚认识哦!
李小白:没关系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过程可以省略。
栀子:你带我来这里不是谈诗歌的哦?
……
我懒得当灯泡,转身欲走,却被眼尖的李小白发现,居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相当惊讶。因为刚开学不久,同班的人尚且不熟,隔壁班的他又是如何晓得我的名号的?因为刚才听到栀子提到诗歌,我就答应李小白坐下来聊聊。其实我当时对诗歌的认识仅限于几个唐朝的诗人,所以当李小白神侃卧轨的海子和疯掉的食指的时候,我只能哼哼哈哈地敷衍过去。侃完诗歌侃教育。第一次接触我就领略到了李小白同志的三寸不烂之舌。但我想他多半只是说给栀子听的。
栀子坐在我后面一排靠窗的位置,那里光线好,噪音小,很适合看小说。相比之下,我的位置简直是腹背受敌。同学口中连绵不绝的单词和公式像一种咒语,搞得我心烦气躁,几欲抽人。我渐渐觉得李小白那天在小树林里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等待我们的是长达三年的加工,然后合格的送到研究生院校再加工,不合格的就被淘汰到社会上。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出厂前要被不断地打磨,直到棱角尽失。你看看那些好学生,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身如虾米,眼如死鱼。
我们班主任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及格、上课不认真听讲都要罚款。所以每个月提前预付了一百块钱之后,我就可以在所有时间随心所欲地看小说,自习课时也不会有人过问我的去向。其实大多数时候我是被栀子拉去当电灯泡。她好像不喜欢李小白,但也不讨厌和他在一起。毕竟这学校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李小白好歹也算是一鬼才。他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曾拜读过他的文章,里面经常出现这样的句子:我疼得千山鸟飞绝,饿得手可摘星辰。
我觉得这除了能证明他记得不少诗歌之外,再嚼不出别的味道了。可他的语文老师却称赞他想象力丰富,有李太白之遗风。还有这样的句子:我郁闷地看着同样郁闷的你感到更加郁闷。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你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感到更加津津有味。
据说李小白还写诗,但我看过他的文章之后就断绝了看他诗歌的念头。栀子的诗我倒是看过一些,隐隐约约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停在某个空白处,等待那些陌生的字迹。所有的生活方式和感觉,我都体验到了,只是缺少实践。他在流言蜚语中走过,他乐于选择自己的道路,寻找我们最终渴望的,我和你会在那里相遇。
栀子为我们逃课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艺术是懒散人的事业,我们都是为艺术而生的孩子。所以我们是为了艺术而逃课,我们很伟大!那时我们这里还没有网吧,除了在小树林里闲聊,到佛光广场喂鸽子之外,我们不是在学校,就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不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就是在去“暗地病孩子”书吧的路上。随便挑一本书,要一杯廉价的奶茶,把身子完全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一待就是一个下午。书吧的老板兼服务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骨感美女,脸上总是挂着一抹忧伤。她喜欢郑智化的歌,店里常常萦绕着那首《中产阶级》:
我的包袱很重我的肩膀很痛\/我扛着面子流浪在人群之中\/我的眼光很高我的力量很小\/我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偷偷跌倒\/我的床铺很大我却从没睡好\/我害怕过了一夜就被世界遗忘\/我的欲望很多我的薪水很少\/我在台北的马路上迷失了我的脚\/没有人在乎我这些烦恼\/每个人只在乎他的荷包\/我常常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是不是就这样平凡到老\/我的日子一直是不坏不好\/是不是学会了放弃思考\/这样的我才能够活得很好\/头壳坏掉才能够活得很好
李小白写小说的时候也喜欢听这种音乐。说真的我很怕李小白写东西,每次他写完一篇小说后都会激动地拉起我的手,说,兄弟,我就要出名了!我这篇小说绝对是十年来中国最好的文学作品。你说我投给哪家出版社好?
我从不追问他那些稿子后来的归宿,估计都被他烧掉了。他喜欢烧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喜欢那种灰飞烟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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