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出版] (天涯蝴蝶浪子)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 入库:04.11
香草很苦恼,就给我打电话。作为著名的青年扯淡家,我不仅舌肌发达,臂力也很大。假如我和香草在一所大学,我就可以把那些乱嚼舌根子的八婆打得满地找牙。就算不用武力,我也能说得她们怒发冲冠吐血三升倒地不起。可惜我不在她身边,不但帮不了她,还会浪费她很多电话费。
我的好朋友草莓多多倒是和香草在一所学校,她是个咳嗽一下就有人送止咳糖浆,打个喷嚏就有人送白加黑的人。其实香草要是哭起来也有人送纸巾,关键是她不哭,她总是一个人吃饭、走路、唱歌,对身边的一切漠不关心。和谐社会,这样的人真要不得。
喜欢草莓多多的人很多,我不喜欢凑热闹,于是我就喜欢香草。香草写的文章大都是意识流。这个时代在网络上写意识流的人真多,像“拥抱多了,你就触摸不到更远的世界”这样的句子。把思想放在第一位,故事就有些跟不上,虽然有独特的语言做支撑,可是读多了就会犯困。所以失眠的夜晚我就读香草的文字。
凌晨两三点,我趴在床上,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把床头的电脑打开,先去香草的博客看她自拍的照片,再去榕树下看她的专栏。香草博客里的照片是隐藏的,只有博主才能看到。我知道香草博客的户名的密码,所以我也能看到。要是香草偷懒没有更新博客和专栏,我就会发短信给她,告诉她我睡不着了她要负责。这样做有撒娇耍赖的意思,很不像我的风格。至于我的风格是什么,我还没有想出来。正在床上脱衣服准备睡觉的香草收到我的短信后,脸上就会浮现出蒙娜丽莎似的微笑。她的回复一向简约:巨恶狂恶旋风恶。
得到这样的回复之后,我会感到很困惑。我和香草是不是在谈恋爱呢?如果是,那为什么我撒娇她会感到恶心?没有谁规定只有女人可以撒娇啊。如果我们不是在谈恋爱,那我为什么会向她撒娇呢?这样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会把这事忘掉。
后来我才明白,当一个人说恶心你的时候是真恶心,当这种恶心升级到巨恶狂恶旋风恶的时候就不是恶心了,甚至可能是喜欢。因为物极则反。可惜当我想明白的时候香草已经消失了,伤感之余,我写了句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据说这句诗后来流传很广。
由于不在香草身边,我无法陪她荡秋千,也不能帮她洗衣服,汇钱给她让她买橘子罐头吃,她又不肯接受。所以我只好讲故事给她听。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创意,喜欢照本宣科。我觉得很好玩故事,就讲给香草听,香草听后说:真恶心。
有一段时间无论我讲什么故事香草都说真恶心,这让我很沮丧,但也只是沮丧而已,并不愤怒。这说明我那时还是小孩子心性。后来香草消失了,再没有人听我讲故事,更没人在听完我讲的故事后来一句真恶心。我憋了一肚子话没处说,终于活活憋成了愤青。
除了耐冻外,香草还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本领,就是耐饿。有时候没有课,香草就泡在图书馆里看书。她可以从早上七点看到下午五点,中间不进食甚至不挪屁股。这样一来我就很担心,怕她饿出胃病或坐出痔疮。得了胃病就不能美滋滋地吃橘子罐头,长了痔疮再去荡秋千就会很不爽。我把这些道理讲给香草听,她听后不但不领情,还说我诅咒她。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诅咒她,我爱她爱得要发疯。
二十岁时,我得了一种病,一到人多的地方就要晕倒。中药西药针灸电疗都无法治好我的病,没办法我只好退学,整天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睡觉看书上网。这时候我很喜欢这种病,它让我摆脱了考试的痛苦。
后来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香草薇儿的姑娘。我喜欢她的冰雪聪明,她喜欢我的玩世不恭。这是故事的开始,看上去很美。故事继续发展,如你所见,我爱她爱得要发疯。
我想去见她,让她煮汤圆给我吃。最好是“三全凌”牌的,豆沙馅。然而她在哈尔滨我在平顶山,来回要很长时间,我担心我会在中途晕死过去。这时候我就很讨厌我的病。由此可见,生病并非坏事,关键是病在什么时候。
为了尽快治好我的病,我到处去看医生。邻居王大叔说生吃狗肺可以治好我的病,于是我就趁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墙到王大叔家,扔了几块在迷药里泡过的馒头给他们家的狗,狗被迷倒后,我就取了狗肺趁热吃了。后来那狗再没得过跟肺有关的病,而且变得特别能跑,你开车它在后面追,追几十里路都不会大喘气。
可是吃了狗肺我的病仍不见好,我感到很痛苦,我把我的痛苦告诉香草,希望她能主动跑来见我。可是她认为女孩子主动去见男人是件很没面子的事。用她的话说就是:我不让你驾着七彩祥云来找我,你还想让我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去看你?简直岂有此理!香草就是这样,死要面子。
现在我二十一岁了,香草已经消失了大半年。我的病还是老样子。香草消失后我就很少上网了,整天闷在房间里睡觉。据说一个小时的睡眠可以做出二十个小时的梦,睡觉可以大大地延长生命。显然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如果醒着时有许多有意思的事可干,谁愿意去睡觉呢?
假如我是一个姑娘
我是一个男青年,长得不帅,脾气不坏,只是举止言行有点怪。
我常常一个人坐在北方那座以前住着我的爸爸妈妈、现在只住着我和一只狗的大房子里的卧室靠着墙的大床上,胡思乱想。我对我的生活环境很不满,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这糟糕的生活会不会变个模样。
我的狗名叫阿呆,其实它看上去一点也不呆。如果我心情好,会给它洗个澡,用我以前的女朋友留下的胶木梳子梳它的毛。那时候,它看上去甚至可以说是很帅的。我不喜欢它变帅之后趾高气扬的姿态,所以我很少给它洗澡。
阿呆是一只公狗,遇到它的时候,我刚刚失恋。我的女朋友去了太平洋对面的一个国家。我们没有分手,她告诉我她七年后就回来。她说如果我不愿意等她,就找个好姑娘恋爱吧。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欲语泪先流的样子。我是个心软的人,我马上抱住她,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虽然没有分手,可是我比分手了还难受。无论怎么看,我都是一副失恋的样子。就是这个时候,我在路上遇到的阿呆。那时候它看起来比我更衰。如果说我是失去了我的姑娘才变成这样,那么它肯定是爹死了娘嫁了老婆跟别人跑了,自己还被兄弟出卖了,挨了朋友一顿打。我略带同情地用眼光扫了它一眼。它低着头,走在路边,没有挡着我的道,可我还是冲过去踢了它一脚。
前面说过,我脾气不坏。可是失恋后我踢了路上一只陌生的狗。由此可见,人是善变的。阿呆被我踢了之后,惨叫了一声,跑出老远后,回过头来看我。我想,那时候它肯定很迷茫。它一定想不明白,我这个慈眉善目人,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踢它一脚。迷茫之后,它感到愤怒。因为无论我遭受了多大的打击,都和它毫无干系,况且,它也烦着呢。
如果我是它,一定会找一只体形比自己小的动物,冲上去咬一口。可是我毕竟不是它。如果它真的去咬别的动物了,那么后来我也不会带它回来,拿我最喜欢吃的红烧猪蹄喂它。它不是一般的狗。前面说过,我踢了它之后,它惨叫着跑开。但是后来,它却跟在我的身后。我失恋后,不想回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饿了就随便找家小餐馆喝酒吃饭。一开始,我以为这只陌生的狗跟在我身后是要伺机报复那一脚之仇。后来我发现我坐下来吃饭时,它很温顺地蹲在我的脚边。它有很多机会可以下口的,可是它故意错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机会。我想,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在武侠小说中常看到的以德报怨吧。
到最后,我走累了,就坐出租车回家。下车后,我发现这只陌生狗居然一直跟在车的后面。它累得浑身的毛都湿透了,像被雨淋了一样。我很感动,我想,这狗可能是喜欢上了我。曾经我喜欢上网,和很多姑娘聊天,那些姑娘喜欢上我后,就坐火车、飞机、汽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不远万里来看我。虽然她们看到我本人之后很失望,觉得我不该长这副模样。可这是她们的事情,我的感觉是:爱情真是可怕的东西。
阿呆比那些姑娘强,它一点也不嫌弃我的容貌。它甚至不嫌弃我是一个人。它义无反顾斩钉截铁,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爱上了我。我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措手不及。我立刻抱起它,当天晚上就给它洗了澡,并亲自下厨给它烧了我最爱吃的红烧猪蹄。我以前喜欢叫我的女朋友小呆瓜,现在她不在了,我决定把这只陌生的为了爱而甘心受虐的狗命名为阿呆。
阿呆不会说人话,我不通狗语。所以我们在一起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是我们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比如睡懒觉、发呆、看到烧好的猪蹄会不由自主地流口水。有时候我想,阿呆并不爱我,它只是需要一个伴而已,这样看上去不那么孤单。逛街的时候,阿呆总是无精打采地跟在我后面。我走路很慢,有时候它走得快了会撞到我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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