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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尽风情向小园 (宝妻)



许植没有出声。

紧接着,她抬起头,说出了潜伏在心里三个月来的疑问:“许植,是不是因为我离过婚?如果早在几年前遇见我,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

他的表情终于带上一丝痛苦。

向小园不死心,追上前去问:“到底是不是,是不是?你说啊!你也像其他男人一样,认定离过婚的女人就有污点!玩玩可以,娶之不甘,是不是!”

许植突然转过身,厉声训斥:“向小园,你他妈的到底要胡闹到什么时候!”

这是他第一次对她吼,向小园彻底僵住。

半晌后,许植叹了口气。他默默的伸出手,将她散开的乱发别到耳后,再替她整理好褶皱的衣领。

他举止轻柔,目光虔诚,他认真看着她,他的声音,浑厚而有磁性,像所有乐器的低声部。他缓缓而真挚的说:“一个女人,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爱惜自己,不能轻贱自己。不要打着爱情的旗号,盲目的去做自伤自残的事,说自我否定的话。你该积极善待你的未来。”他看进她的眼睛更深处,“向小园,我从不后悔在你26岁才认识你,无论是你人生的任何阶段,少年时代,还是离婚之后,你在我心里都是白璧无瑕的。”

向小园怔怔的看着他,不再有任何反应。

许植替她拭去满脸的泪水,他粗糙的拇指划过她皎白的脸庞,悲悯仁爱,不带一丝淫.欲。

下一秒,许植直起身子,坚定的说:“走,我送你回去。”然后他率先走在前面。

车上一路无言。

到了向小园的楼下,许植说:“你先上去,我抽根烟就走。”就像以往一样。

向小园对他报以微笑,挥挥手,头也不回,毅然走进电梯里。

电梯缓缓上行。

她背靠在电梯壁上,泣不成声。

后来,许植的话一直伴随了向小园今后的整个峥嵘岁月,直到她垂垂老去。

那一年,他风华正茂,磊落不羁。或有怦然心动的起始,却没有心旷神怡的结局,他只是对她说了一句话,瞬时,她就顿悟了爱情。

他说:向小园,你在我心里白璧无瑕。

与许植这种铁石心肠的男人交手,是向小园这样循规蹈矩的女人此生从未遭遇的。正因为是第一次经历,所以全神贯注的投入,特别富有激情。奋不顾身的拉开帷幕,哪管得上如何收拾曲终人散的残局。

那一场爱情,无波无澜,平实无奇,犹如一个没有高.潮的三流故事。她在27岁韶华,茕茕孑立,将之娓娓道来。尽管看客觉之寡淡无味,但于她而言,铭心刻骨,无论少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她都将永世追悔无及。

无论如何,感谢你,在我青春末尾,给我上了一堂关于爱与被爱的,弥足珍贵的一课。感谢你,在我快要自暴自弃的时候,干净利落的挖却我心头的那颗隐患,不至使其痣成朱砂。

当第二天的红日从东边隆重的升起,向小园洗了个澡,换好衣服出门上班。她第一个到达公司,她为自己泡了一杯菊花茶。她热情的与每一位随后而来的同事打招呼,有同事问,小园你吃了,吗,来尝尝我的春卷吧。向小园高兴的说好的,然后饶有兴致的跑过去用两根手指去拈。

坐在电脑前的那一刻,她全身的细胞没有夸张的沸腾和叫嚣。她平静的抬头望去,前方依旧有一条叫人憧憬的大道。

我们管那种感觉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第59章 她纵身跳了下去

思元死了。

思元从长江大桥上纵身跳了下去。三天后,她的尸体才在长江下游找到,由一个拾荒老者最先发现,尸身已被江水浸泡得高度腐烂变形。

许植和魏新准的婚礼,思元和生歌去了,婚礼办得低调而奢华。人不多,都是一些双方的至亲。菜品精致丰盛,思元狼吞虎咽,吃得挺开心。

新人开始轮番敬酒,轮到思元她们一桌时,思元盯着准儿,那瞬间,她的目光里饱含了千言万语。只一晃而过,她又恢复吊儿郎当的脾性,思元用略带调戏的语气说:“这个新娘子是我见过最美的。”

魏新准在英俊伟岸的许植面前显得娇憨俏丽,她挽着许植的手臂,笑靥如花。

准儿说:“元元,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也希望你能早日找到好的归属!成家生子。”然后她不顾许植的阻拦,执意将手中的凉白开换成真酒,一饮而尽。

思元也干了。

思元喝酒上脸,她的脸红了,眼睛也红了,她伸手轻轻拽了拽魏新准,她问了一句:“准儿,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拉拉?”

准儿羞赧的瞟了许植一眼,嗔怪的说:“当然不是了,还不都要怪阿树啦!”过后,她认真的加上一句,“不过,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很快乐,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迁就,思元。”

思元大喇喇的摆手:“我对世间所有美女都是迁就的!这是一种最起码的风度!”

下午休息的时候,伴娘急匆匆的找到魏新准,递给她一个红包。

红包有鲜红的外壳,烫金大字写着新婚快乐,没有署名。

红包的外观并无特别,花两元钱在外面小烟摊随处可买。

准儿打开红包,里面是一本存折,一排由准儿生日组成的阿拉伯数字标明是存折密码,仔细一数,里面竟有存款20万。

许植皱着眉问:“谁这么大手笔?”

准儿看着那排数字出神,思元那龙飞凤舞的字迹她怎会不认得。

二十万,几乎是思元的全部家当。

准儿抓着伴娘的手急切的问:“送这个红包的人呢?”

伴娘说:“她已经走了。”

思元从婚礼上出来,拉着生歌说了好一会儿话---以后找男朋友要找个脾气好的啦,不然会被欺负啦,最好烧得一手好菜啦,不要老想着去我家蹭饭啦;盯紧向小园啦,其实她没表面上那么满不在乎啦,别让她做傻事啦;我家的金鱼你喜欢就送你啦,你不要我就倒下水道放生啦……吧啦吧啦絮絮叨叨,天南地北一通胡诌。

思元喝多了就爱神神叨叨,生歌不疑有他,将她送到小区楼下就打车走了。

思元回家换了身衣服,然后转身上了辆出租车,直径来到离主城半小时车程的大桥边。

这座壮丽的城市被两江环绕,几乎百米一桥。所以又被誉为“桥之都”,随处可见横卧两岸气势磅礴的各式大桥。

下车时司机探出头来喊:“美女,找你钱!”

思元笑了笑,这是她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有人叫她美女,就冲这称谓,她摆摆手,说:“哥们,不用找了。”

这时向小园刚好打来电话,思元接了起来。

“元儿,婚礼结束了没有,你在哪呢?家里有菜吗?没有我买点上去,今晚又烧红烧肉呀!我还买了几罐啤酒,一会儿叫生歌也过来!喂,你在听吗?元儿?元儿帅?”

思元默默的听向小园说完,她在心里说:“小园,愿你快乐。”然后一言不发的挂了电话。

又过了几分钟,准儿来电,这次思元直接将手机抛下了桥。

长江大桥离江面的垂直距离保守估计有五六十米。手机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抛物线,最后变成一个小黑点,落入水中,瞬间被汹涌的波涛吞没。

如果人落进去,会不会毫无差别。

思元坐在栏杆上抽了根烟,那轮缓缓下沉的火红的夕阳像就在眼皮底下一样,金子般的光辉洒满一江,美丽得很。

她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她和准儿就在这桥上骑双人自行车,准儿撒娇偷懒,只顾悠哉的坐在车上看风景,嘴上娇滴滴的说,老公加油老公真棒。思元蹬得满头大汗,咧着嘴大喊,遵命老婆。身边的女人冲她粲然一笑,思元浑身似有使不完的力气。

那时天空碧蓝,风轻云淡,阳光正好。

一根烟燃尽,思元在栏杆上站了起来。

刚好一位骑车的陌生男子经过,男子立即大声警告:“喂,那位美女,快下来,那里危险。哎哎……你……你要干嘛……喂……”

思元回头看了他一眼,对男子笑了笑,然后毫不犹豫的,纵身跳了下去。

陌路男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位女孩,短发俏丽,眉清目秀,大眼睛,浅浅的双眼皮儿,穿一身黑色的连衣裙,小腿洁白修长,她迎风矗立在夕阳之下,像迎风起舞的精灵。

她只回头看过他一眼,只消一眼,惊鸿一瞥,一眼万年。

她的刹那芳华,他将永世难忘。

如此风骨的女子,一言不发的就从自己眼前跳进长江里,香消玉损。

那是思元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裙子,她希望下辈子自己能做一个正常的女人。因为这辈子,她活得太苦了,真的太苦了。

陌路男人过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慌忙抛下自行车,趴在栏杆上往下看。

滚滚江水之中,起初还能见到一片黑影在浑黄的水面浮浮沉沉,一两分钟后,就被彻底吞噬,再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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