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下次不能轻易开罪她了。
缩在绒毯里的一团不说话,他继续道,“早就答应过你不喜欢的事情都可以不做。”
所以她不喜欢,等同于拒绝,她说一句‘我不喜欢’,万事大吉。
憋红的脑袋再次露了出来,她十分严肃的说,“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人!她也不是真心想要领养我!而且她身上的香味好难闻!”孤儿院的大学生义工姐姐教过她‘无事献殷勤’的意思。
厌恶的情绪爬满那张小脸,做小孩子真好,高兴不高兴都不用掩饰。
只用面对一个小孩子真好,叶涵从善如流,诚然道,“我也不喜欢。”
然后两个观点一致的人,心照不宣的笑了。
……
锦瑟在夜晚怕打雷是有缘由的。
小不点儿聪明伶俐,很是招人喜欢,每每有人来领养,她总能成为第一选择,偏偏她还挑剔得很,日子长了,别的小朋友理所当然的因为嫉妒而对她敌视。
于是在她五岁的某天晚上,被恶意的锁在院里公用的的卫生间里,适逢打雷闪电的暴雨夜,整她的坏孩子还将里面的灯关掉,着实把她吓坏了,哭喊声都被雷声淹没,直到后半夜雨势渐小,才惊动了院里的大人,把她解救出来。
在小锦瑟的成长过程中,到现在为止,这算是最黑暗的记忆。
当然了,她可没那么好欺负,第二天在早餐时分,就把小手捏起拳头,狠狠的将大她两岁,高她一个头的小胖子揍得鼻血横流,哭得那叫一个凄惨。
叶涵听到这一段,笑得颤肩肚子疼,如果他不主动来寻她,把误会解除,是不是隔天早上他高挺俊美的鼻尖,也会挨她的小拳头?
她比平常的小孩聪明一点,可爱一点,任性一点,老成一点,更加有个性一点,总结下来:完全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自那天后,锦瑟在叶宅的过得更加自得。
饶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都得到叶家少主的默然允许,渐渐的,不管是宅子里的佣人,还是窥视着宅中主人身家价值的人,都知道那个叫做锦瑟的小姑娘是叶涵宠在手心里的宝贝。
有时候宠爱,不需要理由。
叶涵不去学校,大多自学,偶尔有思路堵塞的时候,就派人到S市有名的公立大学请教授来单独教学。
锦瑟有样学样,就更不愿意去学校,他命人把适龄的教材带回家,由他亲自教。
平时他在书房,小不点儿就在地毯上抱着画本写写画画,叶涵是大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她不会轻易闹他,乐趣是自己找给自己的,就算安静的呆上一整天,她也能过得快活。
性格上的契合,让他们偶尔会对抱着不同目的来叶宅的人品头论足一番。从长相到眼神,谈吐到举止,不管怎样,最后总会变得简单:‘喜欢’或者‘不喜欢’。
当着来人的面,叶涵很少会轻易露出厌恶喜好,永远的淡如水,永远站在那条水平线上,虽然一时半刻赢不了,可也必然不会输,那个年纪的他,有他的无奈。
锦瑟就不同了,他是小孩子,有人宠爱,有任性的资本,况且没来由的,她就是有看穿他心的本事,更知道他厌烦和来人的客套,干脆发挥小孩子的优势,使坏赶他们走。
于是每次,那些被恶整的客人都会对叶宅里的恶魔小不点儿深恶痛疾,虽然叶家少主一再表示会打她的小屁股好好管教她,可这也只是说说,谁会当真呢?
叶涵宠她,没有理由。
天气好的周末,他会带她出去走走逛逛,在闲宁的公园里晒晒太阳,放放风筝,对于她来说最恣意最无拘无束的日子,对于他来说,是最沉闷,最艰难隐忍的日子。
☆、第5章 小媳妇儿
叶家是个古老的大家族,S市还只能叫做小城镇,与外界几乎半隔绝的状态时,就有叶姓的后人到这里开荒掘金。
这是一座秀美的南方山城,处处青葱阔丽,小桥流水,透着自然的灵气,它的历史却远不如叶家的故事动听。
一说叶姓祖辈的人在鸦片战争时和英商勾结,发了作孽国难财,富贵到现在,叶家那栋建于战后,不断重修的大宅底下,就埋着数也数不清的金条,就算他们的后人在将来败光了家业,也能借那些金子东山再起。
锦瑟从女佣们那里听来这极富冒险精神的故事,并且信以为真的付诸行动,于某夜勇敢的拿着小铁锹,有目的、有计划的悄悄摸到自认为宅子最陈旧的房间,掘坏了许久没修整的壁炉,松动的石砖落下来,差点把她砸伤……
叶涵闻声赶至,在一片坍塌的狼藉中把灰头土脸的她拎回客厅,听了她的解释后,非但没板着脸教训,反倒陷在沙发里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正好是她七岁生日,早晨叶涵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神秘的说,要一把小铁锹,当时他感到诧异,而现在只觉得好笑,柔和放松的脸上尽是‘原来如此’的表情。
笑了许久,才借题发挥,说,“锦瑟,原来你想要的礼物是黄金,你真是个小财迷。”
锦瑟人小,也知道贪财是件俗不可耐的事,所以她暗下决心,下次生日,一定要有、进、步!
于是又过一年,锦瑟八岁了……
“叶涵!”一早,寿星公就推开书房的门,赤着脚闯了进来。
房内两双视线同时往她那处一看,坐在书桌前的叶涵立刻皱了下眉头,“怎么连鞋子也不穿?”话语里的责难没有,倒是不难听出关怀。
另一个人,则侧靠在沙发的边上,看起来年龄与叶涵相差无几,二人的气质却反差强烈,叶涵像水墨画中走出来的散仙人,而他却浑身都在散发灼眼的阳光,十足的发光体,让人想忽略都难,看着锦瑟的眼睛里,蜿蜒着少年风流的气息。
巧的是二人穿的都是同样的白色薄羊毛织衫,一座冰山,一座火山,也不知为什么会并存在了一起。
看到还没换下睡裙的锦瑟,嘴角的一段就勾出抹意味非常的笑,闲闲玩笑道,“小媳妇儿,你是知道我来了,所以高兴得连鞋都顾不上穿了么?”
锦瑟的手还扶在门把上,才看到庄生也在,登时小脸上多了三分不快,“你又来了!”
叶家少主只和两个人亲近,一个是小不点儿,一个便是庄家的四公子。
这两年,锦瑟也习惯看着庄生的忽然出现,可偏偏这位小四嘴上很是缺德,非说先人那首《锦瑟》里有他的名字,不管人前人后,总喜欢玩笑说锦瑟是老天送给他的小媳妇儿,先给叶涵这里寄养,等她长大,那可是要娶她过门的。
有些玩笑不能随便开。
锦瑟对庄生有着绝对的敌意,好在叶涵说过不会勉强她做不喜欢的事,所以每每庄生故意漾着他那双脉脉的桃花眼,酥着声音喊她‘小媳妇儿’时,她就狠狠的瞪他,再回他三个字……“你做梦!”
跟在后面的女佣一路喊一路追,把白色的绒毛拖鞋放在少小姐面前请求她穿上,再对房内两位少爷连连道歉,才关上门退出去。
庄生看了只觉得叶家的家教好,好得机械,忍不住又拿锦瑟来玩笑,“亏得这宅子里有你这么个活蹦乱跳的活物,否则我都不敢来了。”
锦瑟冷哼,走到沙发上自顾坐下,抓过抱枕抱在怀里,闷不吭声,对一早的来客采取‘非暴力不理会运动’。
叶涵知道庄生的意思是说这里毫无人情味可言,当然也拐着弯骂他冷漠,抬头便道,“今天我有事,你自己去吧。”说完看看沙发上还在生闷气的人,淡薄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瑟儿的生日,他是要陪她一起过的。
庄生立刻看出蹊跷,脑子转了转,想起了什么,又转向锦瑟,做掐指一算的动作,“原来今天是小媳妇的生日,怎么样?四爷带你去骑马好不好?”
庄家四公子近来迷上这项复古竞技,每次去还非拉着叶涵不可,富家子弟,自来都有通病,想做的事情非得做成,如果今天是锦瑟的生日,而他又想拉着叶涵去骑马,当然只有从小媳妇儿下手了。
“我、不、去。”锦瑟字正腔圆,丢给他标准答案。
“为什么不去?骑马多好玩儿啊!”庄生从沙发扶手边弹起,好似她不去真会误了他的终身大事似的。
“不会骑。”
“不会骑学啊!”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庄四公子好像真的很急,“嗳我说……你只会跟我三个字三个字的说话么?过生日哥哥带你去学骑马多有意义多有纪念性,别跟我说今天你要跟叶涵去游乐场玩什么旋转木马,再买条淑女裙,吃顿晚餐就算完事了,缺乏创意!”
心思被他歪打误撞的猜中,一点偏差都没有,锦瑟眼睛已经直了,再扭头看叶涵,叶涵也在看她,对她泄漏心思的表情有了充分理解之后露出和煦一笑,表示:原来今天想这么过。
庄生在锦瑟刚满八岁的内心里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如果他都能猜出她的想法,岂不是代表这想法也很俗?
“你想去游乐场吗?”叶涵再征询着问。
“不去!”少小姐有了全新的想法,“我想去学骑马!”
庄生和谐的笑了……
……
市郊新建的养生休闲会馆里新增了骑马的项目,山间林荫小道里,穿着酷帅的骑装,驾驭着骏马穿梭其中,是件十分享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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