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会是想要领养她吧?”
“叶家的少主似乎今年才十六岁吧?”这个声音比较微弱,但足够让所有的人都听到。
他们是多希望下一刻小女娃能张开嘴放声大哭,最好来个泪流满面,专业所在,媒体朋友们必定精准的抓住那个画面,然后让其成为明天的头条,再拟一个‘叶家少主难当大任,孤儿院弄哭孤儿’的类似标题。
让你知道记者是地球上最不好惹的生物,叫不待见我们!
少年就是偏不给他们一个正眼,乐和的看着高举过头顶的小不点儿,问她,“我带你回家,这样你就能天天吃到糖果,就算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会忘记,这样你高兴吗?”
☆、第2章 全新的赋予
对于有钱人来说,想要知道一个孩子的名字有多难?而为了知道那个孩子的名字而领养她,又有多难?
可如果仅仅因为这样……
“我还是不高兴。”小不点儿丫头片子连迟疑都没有,就在几十家媒体面前折了叶家少主的面子,“你还是快放我下来吧……”
“为什么?”不理会周边一片唏嘘的声音,少年的声音比刚才干脆了些,澄澈的黑眸总算多了抹跳跃的色彩,看着也亲近多了。
“因为你不是真心的!”她脱口。
“哈哈!”他仰头笑起来,这么小就知道‘真心’,真是有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真心的?难道你能看透我的心?”
手心里的人犯难了,他的心又没有长在外面,谁能看得到?
“不知道吧?”他得意,几乎是用哄骗的语气,说,“既然你不知道,不如跟我回家,我让你考量,要是你还不高兴,再让人送你回来?”
虽然叶家的少主也还未满十八岁,哪儿能让那么丁点儿的小家伙在那么多人面前下了脸面?几句话就把自己的场子找回来,话撂在这儿,她不跟他走,是她配不上那样的好命。
孤儿院的孩子大多敏感,她还小,不代表不会想,眼珠子灵巧的盯着少年看了许久,最后终于妥协,翘起小嘴,倍儿骄傲的对他道,“你听好了,我叫锦瑟。”
……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六年前初春三月,襁褓里的女婴在深夜被扔在孤儿院门口,除了出生日期外,附上李商隐最富盛名的情诗一首,此情可待成追忆,于是连孩子都不要了。
院长就诗取名,便叫做‘锦瑟’。
车上,叶涵合眸小憩,心里想着小不点儿的短暂六年,院长说她比别的小朋友开朗,聪明,教她什么一学就会,性格特别讨人喜欢,每次有人来领养小孩,十有*看上她了,这小鬼眼界还挺高,总是出些千奇百怪的问题刁难,能跟叶家少主走,是他们有缘分。
睁开眼,小锦瑟就安安静静的跪坐在他旁边,虽然中间隔着大概半米的安全距离,可那双特别灵动的眼睛,却没回避的直勾勾盯着他猛瞧,好像真的要看透他的心。
“你在想什么?”他忽然问。
坐在奢华宽敞的车厢里,别的小孩早就好奇的摸东爬西,她倒淡定,反倒看得他不自在。
锦瑟胖嘟嘟的小脸很严肃,视线钉在叶涵的胸口上,看了一会儿,忽然肯定道,“我就是看得到你的心。”小孩子的气,也能怄得很长。
他眼波轻轻漾起疑惑,她接着嫩声嫩气的说,“来领养的大人,只要自己喜欢的小孩,你不喜欢我,你就想我听你的而已。”
仅仅只是因为好胜心作祟,那年,他,她,都还是孩子。
叶涵微怔,看着她的深眸有某种道不明的光闪过,转瞬即逝,恢复一如既往的平静。
再度覆上双眼,嘴角弯出弧度,“我现在开始喜欢你了。”他说。
……
叶家的别墅大得超出锦瑟的想象,与其比起来,孤儿院还不及它的四分之一。
看上去是一栋有了年代的建筑,黑色鎏金的铁门上有华丽的对称图案,车从正门驶进去,笔直的穿过被打理得葱绿的大片草地,沿途道路的两旁还有纯白的雕塑,最后在眼前的,就是四壁爬了藤蔓,墙角盛开着血红蔷薇的叶宅。
这本该是座很美的别墅,可在锦瑟眼中,似乎不怎么美好。
她还来不及发表意见,叶涵就被一群剑拔弩张的大人们拥着走了,当然,离开之前,他没忘记把小不点儿交给管家爷爷照料。
老管家姓孙,他带着锦瑟把整个宅子参观了一遍,为她做了美味的午餐,然后下午的时光,她呆在自己刚拥有的漂亮的卧室里,看着许多穿着同样衣服的人不停的搬了很多新的东西进来,填满了衣橱,换上新的有蕾丝花边的床单,铺上雪白的羊绒地毯,将书架上的书换成带着图片的童话读物……
崭新的一切,充满梦幻色彩,这是就是她新的生活。
可事实证明,在接下来住在叶家祖宅不长的时日里,她根本没有翻过那排包装精美的童话册。
入夜。
终于打发了舅舅那一群人,叶涵走入花园透气,晚饭时间没什么胃口,等到终于有了食欲的时候,别说厨子了,管家都早已离开。
这是他住进来之后的定下的规矩,晚上九点之前,叶宅是不留外人,换言之,现在这个时候,这座占地两万平的豪宅,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不对……
视线正前方的喷水池那处,那个正在玩水的小不点儿,从今天开始也住在这里。
虽然习惯了清静,但在这样的时候,能在毫无生气的宅子里见到活物,不失为惊喜。
“这么晚了,为什么还不睡?”缓步走上前去,锦瑟已经换上纯白色泡泡袖的公主睡裙,乖孩子在这个时候应该早就睡了。
“我不喜欢这里。”她趴在水池边,莲藕般的小手在清澈的水里来回的滑过,背对着叶涵,听声音都知道她在惆怅。
谁说小孩子没有烦恼?
“为什么不喜欢?”干脆,叶涵也在她旁边坐下,把手放入冰冰凉凉的池水里,清淡的眸子盯着那涟漪有轻微的出神。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小孩子家家没那么多为什么。
小锦瑟扭头看他,脸蛋上透着倔强,“下午孙爷爷还让我吃了我最讨厌的韭菜!”
当他在与整个反对他继承叶家的人周旋时,小不点儿困扰的是关于晚餐饭桌上的韭菜,这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烦恼。
如果只是这样简单,他愿意满足她的一切要求,不为别的,他……有这个能力。
“那以后不会让你再在饭桌上看到韭菜,如何?”
锦瑟看着他没立刻说话,这是她的小习惯,丁点儿大,却已经学会思考,衡量利弊。
与她交锋几次,叶涵也大抵摸到她些许脾气,又接着道,“这样吧,以后你不喜欢所有,统统不要。”
“那我喜欢的呢?”终于,在认识了一天之后,她对他开始有了期待。
他对她的反映也总算满意,“只要你喜欢,全都给你。”
☆、第3章 有心人来访
炎夏,闲来无事的小孩子在慵懒中度过一天又一天……
锦瑟是个招人喜欢又有趣的小不点儿。
闹腾起来的时候,整个叶宅都能听到她和女佣玩游戏尖叫嬉笑的声音,招猫惹狗的本事,不比顽皮的男孩逊色多少。
可若要她安宁,她也能耐下性子,用管家爷爷给她买的五颜六色的画笔,在画本上涂写,听着夏蝉的声音,一整天安安静静的便过去了。
只用了不到二十天,已和来往叶宅的人混得脸熟。
除了叶涵的小叔在第一次见她时就露出厌恶表情,而后将她当作小透明,其他的人,无论男女老少,无一例外的尊她一声‘少小姐’。
毕竟她是唯一一个天黑之后不必离开这里,日日与叶涵朝夕相处的人。
流言因此而起,不靠谱的杂志和新闻上说她是叶涵失踪多年同母异父的妹妹,由此可见,叶家少主的身份本就值得揣测,可叶涵的母亲是谁,这世上恐怕没多少人知道。
想用这点来攻击他,毫无立足点可言。
那个阴郁的少年虽然话少,表情除了清冷再不见其他颜色,可在面对众人质疑、股东要挟,种种外界的压力时,仍旧波澜不惊,以退为进的守住了家业,表面看似妥协退让了许多,往往得利者在事后细细推敲,都会大彻大悟,中招的原是自己。
叶家最后的血脉,不是省油的灯,假以时日,必定只手遮天。
那些最会见风使舵的人,深觉没有弄死他之后,再分叶家产业一杯羹的本事,干干脆脆的投了诚。
就在锦瑟努力习惯新生活的时候,S市最大最古老支系最多的家族,闹得轰轰烈烈的遗产争夺,终于慢慢趋于平静。
……
平凡无奇的下午,比往常更闷热一些。
也不知是谁定下的规矩,老宅里除了电视冰箱之类必备的电器,不准把太多高科技的玩意搬进来,连电扇都没有,这一点直让小锦瑟嗤之以鼻。
每每这个时候,她干脆就赖在喷水池边,把小脚伸进凉悠悠的清水里,怀中再捧半个冰镇西瓜,用勺子大口大口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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