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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之凌曦 (摩卡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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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宇之凌曦
作者:摩卡粉红

文案

年少时光,爱得稚嫩、真挚,却刻骨铭心。有愧于弟弟的鸿毅痛苦割爱,失明的弟弟鸿宇爱得深切,三人矛盾激化之时,凌曦毅然离去~可是心中最重的仍然是少年时的懵懂情真,五年之后,鸿宇已不再是以前的鸿宇,凌曦是否还能找回这遗失的爱情?
发生在新加坡小岛上的爱情故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爱情战争

搜索关键字:主角:鸿宇,凌曦,鸿毅 ┃ 配角:路航,夏桐,卓依依 ┃ 其它:失明,豪门


  ☆、男神许鸿毅~

  “先生,你的咖啡。”我把做好的一杯黑咖啡放在台子上,等着点了这杯咖啡的人过来取它,然后继续忙着去做另外一杯,我正在忙着打奶泡时听到一个声音说:“小姐,麻烦你,可以把咖啡给我吗?”
  我心想,我明明已经在台子上放好了,还让我递给他,真够大爷的,我放下手中正在忙着的咖啡,抬起头来,我倒要看看何方神圣这么牛,当我转过头来,看到咖啡台子边上的人,我才恍然大悟,我错怪了这个人,这个人手里拿着一根盲杖,正微笑地等着我的咖啡,他是亚洲人,黑头发黑眼睛,“小姐,麻烦你,小姐。”
  “哦。”我这才回过神来,我赶忙把咖啡递到他的手里,“拿好哦,小心烫。”
  “谢谢你。”他微笑着接过了杯子,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他的眼睛没有焦距,也没有光泽,我知道这样看人很不礼貌,赶忙闪开了我的目光,可是我的心却被这双眼睛搅乱了,五年以前,我的心就曾经被这样一双眼睛触动过,那时的我年少轻狂,那时的我无所畏惧,那时的我甚至不懂情为何物,那时的我只有18岁。18岁那年,我选择了逃避,离开了那个生我养我的小岛,来到了美国。
  五年了,我仍然忘不了那双眼睛和那温暖的笑容,可是我不敢去碰那段往事,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什么人都不会失去联系,我们有各种工具可以和身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人保持联系,可是当我想屏蔽掉某些人时我还是能轻而易举地做到,我想念那个人想念得发狂,却用流着血的伤口覆盖了那个人和那段事。
  今天没想到在打工时遇到的这个盲人又一次拨动了我的心弦,我没想到我已经掩盖了五年的伤口还是能这么容易地就被掀开,还能让我心痛欲绝,到底要多久我才能走出来,我才能忘记他,还是说我永远也不能忘记他了?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记忆又如洪水一样把我吞没,我又毫无费力地想起来了那座小岛和那个人。
  我出生在新加坡,算是中国来的第二代移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虽然爸爸妈妈都是中国人,但我可以说完全是个新加坡小孩,每天一起玩一起读书的也都是新加坡小孩,说的都是英语,但在家里和爸爸妈妈说话,我仍然是用华语,华语是我的母语,所以可以说我双语都还不错,可是比较起来,我的华语却不如英语。爸爸妈妈都是大学里的老师,他们对我要求很严格,他们只有我这一个女儿,因此特别希望我能成才,他们给我起名凌曦,凌是我的姓,曦字则代表了希望和光明。
  我的高中是这个小岛上的明星高中,其实新加坡好的高中也就四五间,这四五间几乎不分伯仲,尤其是前两间莱佛士和华中,几乎是一样的出名,只是莱佛士是偏英校,华中是偏华校。我的中学就是莱佛士女中,进莱佛士是水到渠成,而且爸妈希望我英文好,所以也是必选莱佛士。
  进到这间学校里,才知道什么是高手如云,什么是人生如战场,班里的同学几乎各个有来头,有些就直接是部长的孩子,或者家长是大律师,specialist,专家等等的,最重要的是,这些人并不是那些纨绔子弟和富二代,有句话说的好,不怕高富帅,就怕高富帅还比你努力,我的同学们很多都是各项全能,不仅成绩好,运动、才艺样样好。我这种从普通家庭来的本来就少,加之又是中国移民的家庭,难免受人轻视,不过我心灵够强大,我本来也没希望能像他们一样将来能从什么政,或者继承家族企业,我只希望快快乐乐地过我的开心日子就好。不过呢,在这间学校里我也不算是特别平凡,因为我是学校现代舞团的台柱,人又长得漂亮,舞跳的也好,加上平时练舞的人身材都一级棒,所以我的身边也经常围着一堆男生。
  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注意到我,他曾经是校学生会主席,现在已经在管理部分家族企业,据说当初是要拿总统奖学金去美国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意离开新加坡,所以选择了NUS,不要以为我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跟那些普通高中的学生会主席一样没作为,我学校的学生会竞选,可是像美国总统大选一样进行的,为了能当选主席,候选人可都是使出浑身解数,不仅有演讲,有才艺,有打动人心的广告短片在学校里轮番播放,甚至还有送给每个同学的小礼物,大家也不要以为我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就真的是同学民主选出来的,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在众多候选人当中,学生会主席一定就是校长心目中最中意的那个,这个人其实早就已经是未来的总统奖学金得主,前途早就一片光明。所以能当上我学校的学生会主席,也就意味着他不是未来新加坡的政坛领袖,也会是个企业家。他能在当初激烈的学生会竞选中脱颖而出,就代表他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学生。
  更重要的是他不仅仅才华横溢,还很有貌,新加坡这个小岛,连帅的明星都没几个,跟日韩港台中国大陆的帅男简直没法比,但是他不知道是混了什么血,我称他为男神一点不为过,因为学校里几乎有一半的女生都喜欢他。他个子高大,又因为经常健身,让他的肩膀显得宽厚有力,倒三角的身材,他的脸菱角分明,异常俊朗,浓黑的眉毛下是一双璀璨如星的眼睛,黑色的瞳仁像是会说话,这双眼睛如果长在女生身上,一定特别能勾引人,他的嘴唇薄薄的,鼻梁很挺,又带着好看的弧度,唯一的缺点是他整个人有点严肃,甚至有的时候觉得他有点凶,可是他却有着自然卷的头发,又让他偶尔看上去有些柔柔的。学校里的女生对他的崇拜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大家笑着称他为那个可以帅得让我晕倒的学长。大家似乎有了默契,如果哪个女生说:“哎呀,我刚才又被帅得晕倒。”就代表她今天看到了这位男神。
  因为学校的篮球队请他作助理教练,所以他每个星期都回学校来一次,跟学校的篮球队一起打球,新加坡的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CCA,就是课外活动,每个星期都有两天下午下课以后是参加自己的课外活动的,他的课外活动就是篮球,毕业以后虽然他并不需要这份收入,但是因为爱好,又因为对学校的感情,所以仍然坚持回来。每个星期他回来的时候,学校的篮球场总是大批女生前来加油,不但有我学校的,还有他的大学的,可以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是的,我承认我也是那些喜欢他的女生中的一个,因为他实在是不能不让人注意到他,可是我知道,他是不可能注意到我的,因为他的身边围着的都是名媛闺秀,都是跟他一个级别的女生,所以我对他的喜欢就好像是那种少女对偶像的崇拜,从来都知道这个明星不会属于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有勇气来贴上第一章了,亲爱的们多多捧场哦!~

  ☆、篮球场之王~

  但是就是有那么一次,让男神忽然注意到了我,那是一个星期三,学校的CCA DAY,课外活动日,上完课再加上训练,到结束已经晚上7点多了,我肚子饿的咕咕叫,只想马上赶回家,和一起练舞的同学说了再见,我就赶快朝巴士站奔去,从学校出来到巴士站有段距离,我走得很快,忽然就看到我要搭的198已经朝着巴士站驶来,如果错过了不知道要等多久,我马上飞奔起来,我跑的很快,一心只想赶上巴士,最后总算是在巴士要开走的最后一刻赶上了,上了车我还在大口喘着粗气,这时旁边有个好心的auntie悄悄提醒我说:“妹妹,你的书包带子开了。”
  我赶忙回头看我的书包,发现书包盖居然是打开的,然后书和文件夹全部露在外面,再仔细一看数学课的文件夹居然已经不见了,那个文件夹里有开学以来老师给所有的notes和作业,如果不见了真是不得了,我心急如焚,求司机大叔让我下车,好顺着原路回去找,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本来已经要饿昏了,现在还要走更多的路回去找文件夹。
  结果司机大叔还是让我到了一下个站才下车,我走了一站的距离,快到学校门口的巴士站时我愣住了,我看到有个人坐在巴士站的长椅上,正在翻着我的文件夹,他穿着蓝色的运动T恤,黑色的运动短裤,低着头,只能看到他略微弯弯的自然卷的头发,听到我的脚步声,他忽然抬起了头,他眼睛明亮深邃,他问我:“你是凌曦?”
  我跑的满头大汗,看着他咽了下口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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