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微婉就邀请他到商校的图书馆来和她一起学习。在她心里,像所有非高商的学生一样,他一定也想感受高商的学习氛围的。而事实正是如此,不然他不会答应她的邀约的。而她恰好需要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学习伙伴,于是他们恰好互惠互利。
几周下来,微婉的学习效率大有提高,小测验成绩的显著提高给了她更多的信心。她开始真心地相信着,自己会顺利毕业。
在毅凡、怡风之后,她身边又有了另一个聪明人。
她知道毅凡是何种类型的聪明,也知道怡风,甚至知道虞雪,但Sam的聪明,总叫她觉得诡异莫测。
此人气质若大地,胸中却有星空。
为了回报Sam,做一个好朋友,微婉会自告奋勇地帮他去超市采购低价的土豆,这样他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去面试,还不用担心回家饿肚子了。另外,她也就可以蹭一点他做的饭吃。老天,Sam的饭真的是人间美味。但渐渐地,她发现买菜这事比她想象的要难,可她以前真不知道长芽的土豆不能吃,或者蘑菇和香菇不是同一种东西,或者一餐饭需要一个洋葱还是一袋洋葱。
“你不是说要买虾吗?怎么空手回来了?”
“他们只有青色的虾,没有红色的虾!我没敢买,怕买错了。”
Sam盯了她几秒钟,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
“小姐啊,虾在下锅之前……不是……红色的……都是……算了。”
她渐渐发现自己也分不清鸡腿肉和鸡胸肉,再后来,她头疼地认识到原来煮菜的油也分很多种类,她也费解锅子家族的众多名字和形状。而分清不同的酱汁,则对她来说显得尤其困难。
“这些玩意儿,我还在学。”
她高傲地表示买菜不是自己的强项,转而担起洗碗的活计。
Sam则不得不把她洗过的每个碗都再洗一遍,同时板着脸告诉她,她刚才洗两只碗用掉的水,他可以洗一头大象。
“你究竟会做些什么呢?”
“……我可以把饭吃得更干净一点!”
Sam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会打篮球,会学习,会做饭。相比之下,易微婉自以为自己一无是处。他帮她这么多,教她学习,让她蹭饭,她总得想些办法来回报他。她试过买现成的饭菜给他,但他看上去并不开心,像每个自恋的聪明人一样,他只吃自己做的食物,不是怕被下毒,而是其余烹饪皆不入他的眼。
她闷闷不乐。
以前对虞雪愧疚,她可以找汤毅凡来送她上学(多蠢啊,可,她又怎么知道呢?),对Sam,她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他念的是什么学校,什么专业;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家里有些什么人;不知道他有什么困难,她可以帮到;最可笑的是,她甚至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她郁结难解。
既然想不出他需要什么,她转而去想自己可以提供什么。
紧接着她想起了除去化妆外,自己的唯一特长——调酒。
如果她可以在金融理论课的学期末小论文中拿到十五分以上,她不如就以此为借口,约他好好庆祝一下——在她看来,这事是相当有把握能实现的,因为她有Sam的全程指导。
“用三天完成你的论文。”
这是Sam给她的第一点建议。
“可你也说过,如果接到新的任务,要马上着手,绝不能‘从明天开始’。那样,我就永远也不会开始了。”微婉表示,自己对他的话记得很清楚。
Sam会说一些惯用的好方法,有着完全新颖的出发点。
他对她说,在你即刻开始学习的时候,想一想你的同学们。他们沉溺在“还有时间”的假象中,被你甩在身后好几条街。这样,你会不会觉得很开心?
事实是,她真的很开心,而且想再多甩他们几条街。
那些叫她熊猫的可恶的同学。
“我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不错,为了避免拖延症,你必须从今天就开始整理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见她作势要开电脑,他起身合上,差点夹到她的手。她嘿了一声,抽出双手,神经地揉着。
“我说的‘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意思就是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读好之后,写出你想表达的论点以及提纲。”
他丢了一支铅笔在她面前的笔记簿上。
“在全部看完和列好提纲之前,不许碰电脑。”他叮嘱,“为了让你严格遵守,电脑就放在我那里吧。”
这是Sam的三天论文法。
第一天,完成初稿,必须全部完成。第二天、第三天,或者deadline前三个小时不是用来给你完成正文的某一部分的;提纲必须有;你的每个观点都必须在文稿之中。为了确保她没有遗漏,他要求她列出头脑风暴过程中的涂鸦草稿。她试图伪造一份出来,他像神一样马上就察觉了。
最后的结果是,她冗长的初稿足足有二十页,而教授的要求则是八页。
第二天,读这份初稿(“是的,我就是要你再去看那坨东西一遍……或者两遍……或者,我说多少遍就多少遍。”),把偏离中心的论点删除掉。每个分论点中,多于三个的论据只保留一个。她用在修辞上的时间仅次于读全部笔记。
微婉郁闷地发现,原来世界上真有英语和法语都比她娴熟的人。而这个人他恰好是虐待狂,正嗖嗖地挥着鞭子,催她快点去跳上那个火轮。
第三天,将论文打印出来,读纸稿两遍,用铅笔记下修改批注(“于是,电脑再交给我一次吧。”)。
最后,Sam叫她调整页边距,为论文加上一个封面。监督她完成这份整齐漂亮的论文之后,他问她:“累吗?”
她很不情愿地说了实话:“居然一点都不累。”比她拖延到最后,用一天中十二个小时来完成论文,当然轻松许多。
“我知道。”他起身回隔壁去睡觉,“你的全部身体机能都会感谢我的。”
结果是,她的论文得了十七分。
这当然入不了Sam的眼:“这有什么好庆祝?只是十七分而已。”
“咳咳,还非得满分才行吗?”
“没错。”那边发出漱口水的声音,“即便是你,既然住在我隔壁,也不能不拿到满分。”
无论Sam对她的十七分有多么轻蔑,微婉都决定庆祝。她很久都没有因为什么事,而如此地高兴过了。教授非常正式地表扬了她,真的,那都不再是一个鼓励的眼神或者轻微的赞许,而是货真价实的表扬,那是某种她从来没从长辈那里得到过的东西。小学时她大概因为先天的外语才能而被养父母拿出去炫耀过,但渐渐地,人们也认为那是她生来就有的东西,不再把它当回事。
事实就是,她总是那个得不到小红花的女孩,但再也不会了。
作为功臣,无论Sam愿意与否,都必须参与庆祝。她硬是去问他想怎么庆祝,后者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不知道,我没庆祝过什么东西。”
你当然没有,你长了一张玩具火车被松鼠偷走的下垂脸。
微婉很乐意接过这个小型派对的主导权:“那我来决定。我们吃顿好的,你会准备多点菜,我会带甜品和酒。这样可以吗?”
“听起来蛮容易。”Sam松了一口气,算答应了。
微婉露出更加得意的笑:“还没到有趣的地方呢。”
她事先做足功课,编辑了一份相当华美的酒品清单,用铜版纸打印出来,裱得漂漂亮亮的。安东尼狐疑地问她要做什么,她骄傲大方地宣布了十七分的奇迹。上帝保佑她的老保姆,他开心摇晃得一如风中即将倒伏的芦苇。
她将酒单递过去。
“你来选一种酒吧。”
Sam皱着眉头翻开了这份封面题为“Vivien调洒大全”的精美画册。他定睛看她:“你知道‘酒’字里面该有一横的对吗?”
他没有再深究她蹩脚的汉字水平:“这东西哪里来的?”
“我有朋友开酒廊。”微婉不眨眼睛地撒谎。
Sam翻得极为缓慢,显然他是在试图琢磨陌生名词代表的含义:“这里面一半的东西,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微婉偏了头,见他正细细地打量“Grand Marnier(柑曼怡)”这个词组。她发觉自己没办法解释这些液体,她只能在调出酒后,让它们自己来表达各自的内涵。
“随便选一个好了……只看酒的名称。”
选酒是个很有趣的过程。她说的并不是观色泽或闻香气那些文雅范,她只是单纯地喜欢从别人选的酒来看他们的性格。
比如说,怡风喜欢的Absolute Wonder(绝对奇迹),有香草,白巧克力,柠檬汁,樱桃,所以怡风的表里如一,都是温柔细腻。姐姐无疑最爱Grand Margarita(豪华玛格丽塔),有银特基拉与金万力,不金碧辉煌也就不是微笑女王汪凌茜。至于哥哥,她一直不确定,比较靠谱的推测是介于Flamingo(火烈鸟)和Manhattan(曼哈顿)之间,都是最最经典的简约搭配。他一向不喜欢花里胡哨,或者,“毫无意义的乱添东西”。
丹尼喜欢Sugar Bomb(糖衣炮弹),金黄色的液体,气泡璨如星钻,同时延伸童趣与浪漫。
最后,她和毅凡的最爱,同是Cosmopolitan(四海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