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洒洒称赞了一通,周方予猛地握住莫行尧的手,有如基督教徒祈祷般,恳请道:“请你答应《花间集》的专访,杂志销量每况愈下,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一定能拯救——”
“周主编,”酒杯被她撞倒,红酒泼得满手都是,莫行尧后仰靠着沙发背,抽出水墨色口袋巾擦拭着两手,“你的初戈姐没告诉你,我回绝了贵社的专访?”
他蔑视的举动叫周主编当即变脸:“莫行尧,你傲个屁,再有能耐不也被初戈姐甩了,给你点好脸色,你就拿鼻孔看人?!你在资本主义待得好好的,回来干嘛……”
坐壁观望的两个男人,一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心知妹妹的嘴如同豌豆射手,一张开,言语炮弹就射个没完。
周远宁连忙捂住她的口鼻,歉然地说:“莫总,抱歉,她脾气不太好,希望你别介意。”顿了顿,“陆少,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
莫行尧大度地点点头,说了句“慢走”。
周大小姐却没骂过瘾,模糊的呜呜声不断从周远宁右手的指缝中泻出。周远宁好看的眉毛拧成一个结,连拉带拽将她拖进电梯。
“笑够了?”莫行尧凉凉地看着陆江引,“有什么好笑的。”
陆江引揉着酸麻的下巴颏,笑道:“你的忍耐力天下第一,被林初戈训练出来的?”
莫行尧避而不答,只问:“温泉票是你给她的?”
“没给她。”陆江引摇晃着酒杯,酒香扑鼻,紫红色液体在杯中荡起层层涟漪,“给了人民公仆方同志。”
“别再做这种事。”莫行尧将空酒杯放在玻璃茶几上,迈步踱向电梯,“好酒,多谢款待。”
☆、第14章 窈窕淑女(2)
“站在门前做什么?”林初戈问。
张助理小脸通红,吞吞吐吐道:“……易时传媒的周主编来了,她、她……”
易时的周主编脾气坏性子蛮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温吞的张助理断然招架不住,估摸着周大小姐没预约就擅自闯进她的办公室。
林初戈安抚地拍拍助理的肩膀:“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张助理低着头移步回到办公桌前,林初戈不大放心地看她一眼,才开门进去。
桃木办公桌后宽大的老板椅上坐着一个女人,穿一件红裙,那眉眼红唇鲜艳夺目胜似杜鹃,却毫无大家闺秀的样子,脱了鞋盘腿而坐,东摸摸西瞧瞧,听见动静,周方予赶忙挪动娇贵的臀部,穿上高跟鞋从转椅上跳下来。
周方予笑容满面:“初戈姐,你这转椅坐着也太舒服了。”
“周远宁连一把转椅也买不起,让周大小姐整日坐冷板凳?”林初戈放下手中的黑色提包,矮身在椅子坐下,修长的手指有频率地敲击着桌面,“方予,说吧,什么事?”
她本姓方,熟知她家事的人都喊她方予,比如林初戈,比如堂姐方苓。别人都说她周方予是混世魔王,却不知道她极其惧怕林初戈,说不出缘由。
望着年长自己两岁的女人,周方予艰难地吐出几个字:“……莫总专访的事。”
林初戈笑微微:“岱城好男人千千万,为什么你的眼睛只看着他一个人?”
“这话要换我问你吧。”周方予记恨着前一晚的事,撇撇嘴道,“莫行尧有什么好的。”
林初戈但笑不语。
她眼睛生得黑长明亮,仿佛盛着两汪春水,滴溜溜地转,鼻子纤瘦高挺,薄唇上点了一抹淡红,轮廓秀气,五官拼凑在一起却别有一种韵致,渗入骨的娇媚。
周方予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几步,握着她的右手抱怨道:“初戈姐,你不知道,城里相貌稍微端正点的基本采访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肥得流油的老男人谁要看?”
林初戈说:“他不答应,你找我也没用。”
“莫行尧同不同意,不都是你一句话的事。”
“方予,你太看得起我了。”
周方予只当她不愿出面帮自己,似真似假威胁道:“你不帮我,我就去勾引莫行尧。”
“你去啊。”林初戈毫不在意,“若成功上垒,记得向我传授经验。”
周方予哽了半晌,难以置信地问:“你不介意?”
林初戈轻嗤:“我都勾引不了他,更别说你。”
轻蔑的语气令周大小姐的自尊心略受损,但听见关键词,马上把自尊和正事抛之脑后,猥琐地挤挤眉:“怎么个勾引法?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装醉钻进他被窝里?还是穿情趣内衣——”
“无可奉告。”林初戈重重甩开她的手,朗声提议道,“周远宁长得也不丑,还有易时少东家这一层身份,你可以去做你哥的专访。”
周方予张了张嘴,话还没吐出,又听她说:“即使你哥不愿意出卖色相,也可以找其他人。杂志改版也好,压缩纸张成本也好,寻找财大气粗的广告商也好,都是你们杂志社的事。万事都要你这个主编亲力亲为,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语毕,林初戈强行将周主编“请”出办公室。
两周后,最新一期的《花间集》发售,专访对象是一位大学老师。
林初戈将杂志扔到办公桌上,拿起手机给周主编发送一则短信:“你看,没有莫行尧这本杂志也一样办得下去。”
就像十年来,她没有莫行尧也活得好好的。
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非人生的头等大事。她无法理解为了爱而奋不顾身的女人,甚至阴暗地想,宋姨并不是因为爱章总才低声下气软成一摊泥,宁愿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也不离开他,而是无法放弃富足的生活。
这半个月里,她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从早到晚与工作为伴,日日如此。
她没再招惹过他,上下班遇见,都是客客气气打招呼,不越雷池一步。就同他对待她一样,礼貌疏离。
期间定中寄来一封邀请函,邀请她这个“知名校友”前去参加母校百年庆典。如果陈之兆并未时不时打来一通骚扰电话,林初戈必会在心里感叹一句天下太平。
窗外风雨飘摇,夜色浓稠如墨,晚风裹挟着热浪自百叶窗飘进来,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雨声淅沥淅沥,一声低似一声,大雨终于停下,漆黑幽暗的天幕又轰隆隆打起雷。
时间将近十点,整栋大厦只有她一人,她并不怕雷电,放下手中的钢笔,支起左手撑着脑袋静静听了片刻,手机突然不应景地震动一下。
一则新短信。
——“初戈,我在你公司楼下。陈之兆。”
仿佛有块磐石沉沉地压在心头,胸口闷得紧,林初戈牢牢盯住那三个字,恨不得盯出一个窟窿来。
她想起在阙城时,莫行尧说她天不怕地不怕,她的确不像一些女生那般害怕雷电害怕蟑螂,但她怕缠郎,烈女怕缠郎。
在停车场遇到陈之兆起,这位老同学便像索命鬼似的纠缠不休,奈何除去电话短信轰炸,他并没有做出实打实的性骚扰行为,就连短信的内容也丝毫不越界,她完全拿他没办法。
曾经追求她的男人都懂知难而退,脸皮厚如战壕的,只有陈之兆一个,好似长在他脖子上的不是脑袋,而是硕大无朋坚硬无比的椰子。
她正要拨通陈之兆的号码臭骂他一顿,手机却在接二连三的攻势下耗电完毕,自动关机。
林初戈悻悻地放下手机,慢吞吞地收拾桌上凌乱繁杂的文件,她有意拖延,实在不想看见陈之兆的脸。
银钩忽现,天空上划过一道白色闪电,张牙舞爪近在咫尺,闷沉洪亮的雷声旋即响彻屋顶,几乎刺破耳膜,头顶上的日光灯倏然暗下,金融区一片森然,不再灯火通明。
断电了。
动作被迫停顿,林初戈不禁拧起眉头,她没有随身携带手电筒的习惯,手机也不合时宜地关机,路灯已熄,犹如置身于一池墨中,黑暗将她团团包围。
无穷无尽的恼意泛上心头,她被困在办公室,无灯,她不敢贸然下楼,只好坐回椅上,等待来电。
室内寂静无声,林初戈弓着背伏在桌上,俨如与黑夜融为一体。
隐约听见杂沓的脚步声由远至近传来,她抬起头,门被推开,一道微弱的白光射入眼睛,男人大半边身躯隐没在暗中,轮廓模糊却熟悉。
胸腔里交织的情绪尤为复杂,这一瞬,她无法分辨自己是惊喜还是感动,腾地站起来,踉踉跄跄跑向唯一的光源,如蛾扑火。
手机屏幕的灯光太暗淡,她又激动,没注意横在两人之间的木椅,被绊得脚步一趄,身不由己跌进他怀里。
她的胸脯严严密密压在他整条右臂上,柔软的触感层层占据着大脑,他喉头滚动,呼吸一停,惯性地抿唇。
她手指抓着他的西装,脑袋依偎着他的胸膛,幽香萦绕,清淡的气味被浓黑阒然的夜染上一丝甘甜,他呼吸渐沉,摸索着寻找她的唇。
“吓到了?”
温煦的鼻息拂洒着她敏感的耳垂,脸颊灼灼发烫,她气自己笨手笨脚,他一定以为她借机投怀送抱。
林初戈边站直身体,边摇摇头:“没有,莫总怎么在公司?”
压在手臂上的甜蜜负担消失,他略觉惆怅,手机自动休眠,只一秒,又被他重新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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